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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食鱼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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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郑国有一位宰相,非常喜欢吃鱼。一次,有人送鱼给他,他没有接受。有人问他:你不是最爱吃鱼的么,为什么不接受呢?他说:是啊,我是最爱吃鱼的,所以我不能接受赠送来的鱼,一旦接受了,我就要失去禄位,就不能凭禄位吃鱼。若不接受,则禄位永固,一辈子都有鱼吃了。

    这位郑相,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应该说是一位清廉之人了,坚决不接受贿赂,脑子清醒得很。他是很懂得“得与失”之轻重的。“得失”一词,在古代被人利用得很好,许多人能熟练地掌握这个词并能运用于实践当中。郑相不接受人家的贿赂尚可理解,有些穷困潦倒之士不接受这一类赏赐就有些费人心思了。像那个曾子,穿着破旧衣衫耕田,鲁国国君知他是饱学之士,颇有些爱惜人才的意思,派使者送给他一块封地,并让他用封地的收入做几件像样的衣裳。曾子不接受。国君反复派使者送去,他就是不为所动。使者说:这又不是您向别人索取的,而是人家主动奉送给您的,为什么不肯接受呢?曾子说:我听说,接受人家的东西,就要惧怕人家;给予人家东西,就会傲视人家。即使国君不会傲视于我,但我能不畏惧吗?最后没有接受这一块封地。孔子听到这件事后说:曾参说的话,是足够能保全他的节操的。这也是名师出高徒的缘故吧?孔子自己也是这一方面的高手,他一向来反对“无功受禄”一次,孔子去见齐景公,景公把廪丘这个城邑赐给他。孔子婉拒了,出来告诉他的弟子说:我听说君子应当凭借功绩接受俸禄。今天我刚刚劝说齐国闰君,他还没有实行我的主张,就要把凛丘赐给我,他也太不了解我的为人了。最后,他辞别景公走了。

    俗话说: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你接受别人的东西,就得乖乖地替别人干活儿。否则,你碰到的事犹如鱼梗在喉,很难受的。如果上面提到的那位郑相接受了别人的鱼,那么,他势必会替送鱼人办事,送色者是不会平白无故地送鱼给他的。办得好事是应该的;如若办不好,那就对不起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郑相收我送鱼人多少条鱼立即就会家喻户晓,于是,头上的乌纱帽就得脱下来了,你不脱,自然会有人帮你脱。下了乌纱帽,就等同于现今的“高职低聘”工资降落来,地位低落来,你想美美地吃鱼,也得想一想鱼的价格了。而且这个时候来吃鱼,味道定然比不得从前,就是味同从前,那份好心情肯定是不复的了,也许,一到吃鱼时候,就心酸就后悔。就像李后主被囚后所写的词那样: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所以,要终身吃鱼,就不能随随便便收人家的鱼。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现今的人大多不作理会。我爱吃鱼,为啥不收人家送来的鱼?不收白不收。反正,收了人家的鱼,我会替人家做相应的事,而且这事是我能力范围之内的,举举手就行了,何乐而不为?于是,就不断地接受送来的鱼,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的乌纱帽被人摘下了,才发觉自己已走得太远太远,想回头,已在百尺竿头之上,前进或是后退,前景都不甚乐观的了。呜呼!“终身食鱼”者,能不戒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