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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已己是知识分子,孔已己偷过别人的书,孔已己偷了别人的书还振振有词:窃书!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这一窃书,就把偷书的恶行合法化,理直气壮了,壮了面子了。
我也和孔已己一样是知识分子,我不是孔已己一样的知识分子,但是我和孔已己一样也偷过一次书,我偷了书之后没有说——窃书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这样的话,那个时候我还小,上高中,我上高中的时候,正遇到文化大革命,班主任带着我们那些学生把图书馆的书拉在排子车上去废品站卖废品,趁别人一不留神儿的时候我就把一本书塞进了我棉衣的胸襟内,可以肯定当时我脸红了,肯定脸红的像是一块红布,我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叫没有太阳的街,日本的小林多喜二写的。到现在我也没有像孔已己那样给自己偷书辩解一个理由,虽然那个时候书少,虽然我那个时候非常非常非常喜欢书,虽然我对把那么多那么好的书当做了废品买了感到可惜,这都不是理由,偷书就是偷书,偷书即便说成是窃书也是偷书。
我就这么偷过一次书,就这么留下了偷书后不可磨灭的印象。我偷过一次书我敢于承认偷过书,我觉得我比偷过书偷过庄稼偷过女人钱包的钱甚至偷过别人更重要的东西而不敢承认的人磊落的多啦。世界上的贼形形色色,多种多样,即便没偷过东西也偷过别人的技术偷过别人的武术秘籍偷过别人的个人隐私等等,那也算是偷,一个好奇的眼神儿,一个欲擒故纵的心计,一个阳奉阴违的行动,都是一个个大耙子,把属于别人的东西搂成为自己所有。偷和偷落下的鉴定不一样,偷一个钩是贼,偷一个国就是诸侯了,问题是怎么看待这些偷法。比如,不同的国家,有安全局,有中央情报局,有克克勃等,叫法五花八门,内容都一样,都是偷盗机关,科学技术让偷盗高级,让偷盗上了档次,人造卫星的眼睛最贼了,能清楚清楚把那个国家在搞铀浓缩,甚至清清楚楚看到那个农夫碗里是捞面条或者是玉米粥。所以,根据以上所论,应该给孔已己偷书翻一个案,不就是一本书嘛!所以,我也对我少年时代偷得那本小林多喜二释怀了,不再心砰砰跳,不再脸红的像绸布。知道面子不值钱了,值钱的东西只能是钱,有钱能买鬼推磨,更加有钱了就买磨推鬼,死要面子不要命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啦!
文人爱面子,可是文人恰恰是最巧妙的偷者。比如写文章,天下文章是一抄,抄来抄去的,就是偷啦!还有相似的说法,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偷得多的,叫大作家,偷得少的,就叫小作者,每个人生下来不是神仙,不要说人,就是小豹子,生下来也需要向豹子妈妈学习狩猎的技术,不然就不能活啦,何况是人呢,读好书,多读书,就可以成为大作家成为大教授,成为大学者了。所以现代文人都没有傲慢的资格和理由,博览群书也好,通古知今也罢,只不过是挖死人的眼睛珠子,正如央视走红的百家讲坛,讲红楼,品三国,把死人说活,把活人说懵,无一不是狠挖死人的眼睛珠子。
在下也无例外。
当了讲师,当了副教授,不远的将来又要当正教授,而且我还会写文章,以前别人叫我作者,现在别人叫我作家,甭管自己是什么甭管别人叫我什么吧,我都得力于学习别人,此刻寻思一下说学习别人是难为情了,这和孔已己窃书不是偷书的虚荣何其相似乃尔,是犯了老毛病了,不如干脆说成偷别人的痛快!爱因斯坦提出的质量守恒定律表明,质量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可事实上,一切释放能量的化学反应都将一小部分质量转化成了能量,世界上的人,都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都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真正看看了时世的智者,都不会觉得自己伟大。号称难得糊涂的郑板桥,其实也是没看开,常常是号称什么却并不是什么,所以无须号称,无须如孔已己偷书窃书一样诡辩。所有的读书著书者,没什么了不起,仅仅是排前排后而已,都不过是多米诺骨牌中的一个,据说,世界最新的多米诺骨牌纪录是432。1万张,而地球人也只有64亿人口,都是活在多米诺骨牌一样的圈套里。真正了不起的人,是人上人,庄子说,圣人无名,神人无功,至人无己,圣人、神人目前还不知道是谁,但至人大约有三个:释迦牟尼、苏格拉底和孔子,他们传播学问却都不写书,所以曰无己之人,这才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想开了,大家都一样,男人女人,恶人善人,大人小人,胸无点墨之人学问极大之人,从前面看有鼻子有眼睛,从后面看是扭动着的屁股,仅仅是屁股大小屁股扭动的姿势不同而已。
脱掉衣服都一样,或者叫大同小异,本来就没有高低贵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