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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里的一见钟情

作者:淡云阁雨1997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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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年10月6日,深秋时节,一个星期天,落雨的夜晚,我第一次见到了他。当推开房门,与他四目相遇的一刹那,我感觉到了来自心灵深处最真切的震颤,我知道,他,便是这一生我期望等到的人。

    尽管我还没和他说一句话,但心已经告诉自己,无论他对我印象如何,我都要追他到海角天涯。这就是最最真实的我,也是我与其他女孩子最明显的区别。爱,就一定要说出来,并努力去争取。

    待媒人将我们让入一间小屋子,他有些拘谨的坐在方桌旁边的凳子上,我则站在他对面的床边,开始微笑着大方的审视着他,就象欣赏一件很美的艺术品那样认真细心。

    白色的休闲夹克里,洁白的衬衫,配一条蓝色带小花的领带,灰色的裤子。看上去很优雅。尽管在后来,他十分得意的告诉我,他从工地匆忙返回时,为了应付我的到来,临时借媒人的领带套在了自己脖子上,尽管他还告诉我,因为在工地上忙碌奔波,裤子上破了一个很小的洞,庆幸没有被我发现,但这些都不足以影响他先前在我心中留下的美好印象。

    首先,我喜欢干净整洁的男人,尤其喜欢打领带的男人。这是我择偶的第一个标准。我是一个追求浪漫主义气息的女子,我希望婚后的每一个早晨,给自己心爱的人准备好早餐,看着他慢慢的享用,帮他打好领带,给他递过外衣,然后我们一起出门,一起陪伴着走一段相同的路,然后各自去上班。

    他方脸,浓眉,高挺的鼻梁,不大不小的嘴巴,一汪深潭似的大眼睛,感觉在梦里似曾相见。在我的审美观点里,他算得上是个帅气的男人,基本上符合我的第二标准:一定得找一个长得看得过眼,对得起亲朋邻居姐们同事观众眼睛的,不大影响我的后代娇媚容颜的男人。

    符合二大要素之后,我开始了对他进行初次的“采访”他声音很小的邀我坐下,我笑着说:“我喜欢站着,上班老坐着,累。”

    第一个问题我先问到了他的生日,并迅速的把从外曾祖父那里耳濡目染学来的那些关于找对象的合属相八字之类的条条框框套用了一番,觉得非常满意。接着便问到了他的家人,以及上班之类的客套话题。当我听见他说他爸爸已不在人世10年的话语时,我的心一下子为眼前的他而哭泣,而颤抖以至于后来,我几乎很少在他面前提起我的父亲

    我们聊得时间虽然很短,但说过的话语我却印象深刻,至今都能很清晰的背下来,我总是先他开口,他显得很拘谨,用无数个“恩、啊、是”之类的回答词回应着我,即使是这些,也丝毫没能打消我对他产生执着的一见钟情。

    送我回单位的路上,他几乎没说什么话,一个很沉默的人,我们各自推着自行车并肩默默的走着,偶尔会感觉胳膊之间轻微的碰撞,这令我有些不安,下意识的将距离散开一些,莫名的一丝担心浮在心头,他会不会感到一些什么,譬如这个爱说话的女孩怎么连走路都不安分呢?我开始有点生自己的气。

    后来,当我成了他的新娘,再次提起这个问题时,才恍然大捂,原来是他一直在搞小动作,他在暗地里实施着他的爱情七部曲中的第三条:“当和心仪的人一起散步时,偶尔撞一下他(或她)的臂膀,看看人家会有何反应。”呵呵,一个很有意思的家伙!害得头脑简单的我,居然为这个令人触电般的轻微碰撞,在心里埋怨批评了自己好多次。

    跟着自己的感觉,我慢慢的发现,他是一个很深沉稳厚的家伙,有许多令人为之心动的优点,他性格内敛却常显幽默,他勤奋好学且才思聪敏,他淡薄名利金钱,心如一池清水。

    他最大的优点是脾气很好!那时侯我就想,和他在一起,呵呵,至少应该不会遭遇家庭暴力。因为自己一直是个很毛躁厉害的主,妈妈常常叮嘱我说,一个属老虎的女孩,一定得找一个比自己大几岁的而且脾气温和且能忍让我的,属狗的人是最合我的脾胃,妈妈说夫妻之间和睦相处,互敬互爱,是很利于家庭与婚姻生活的!

    天赐良机,他正好属狗,年纪大我4岁,这让我暗自庆幸,虽然他并不是什么名牌高校毕业,但与我这个仅有高中文化的女子比起来,我也心满意足。免得他高深莫测,说起话来我理会不了,让他遭遇对“虎”弹琴的尴尬。,现在看来,在我们的平凡的生活里“大让小”的俗语,他一直实施的很不错。

    人常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女人,一辈子若能和一个有文化有修养的人共度一生,觅一个安全宁静的能为自己遮风挡雨的港湾,也算是人生的一大幸事!所以我一直都在尽力用这样的标准和思维在追逐和寻觅着自己想要的那一份情缘。

    记得我们第一次经媒人牵线见面的那个晚上,他送我回我们单位,在大门口,我很自然大方的问了他下次从工地返回县城的时间,然后很直接的告诉他,如果他下周回来,那么我一定会取消回家休假的决定,并且会留在单位里等侯他,我不知道他是否对我的坦率大胆感到惊讶,而我,却不愿意失去任何一次表白的机会。他没有很响亮的回答我,只是轻轻的应了一声,然后在我的视线里离开,直到看不见他,我才走进单位的院子。

    虽然是第一次接触,我却能很清晰的感觉到他一转身,孤寂的背影后深藏的落寞与一种不善言辞的无奈。我忽然那样热切的希望很快的靠近他,了解他,我希望知道关于他所有一切的一切。

    一夜无眠,一周都在焦灼的期盼中等待着他的归来,我一直在猜想,下周,他会不会来找我?这个问题很快就被我的自信否决了,我知道他一定会再一次站在我的面前。

    我们第一次的准约会,是在第二个周六(10月12日)的下午,我下班归来,在三楼的楼道上心不在焉的和楼上的单身同事们说着话,耳朵却密切的监听着门房的电话铃声。如果,这个下午,门房没有他打给我的电话,我下定决心,一定会让这个男人感受到我作为“虎女”的“厉害”我一定会直接奔赴他的工地,去看望他,让他知道到我对他的思念,让他知道我已经那样痴迷的恋上他。

    当看门老头的声音在院子的空中刚刚漾起,我已经以百米的速度让自己在三层楼的楼梯里快速的旋转奔跑。拿起电话的那一刻,我能感觉到自己心脏剧烈的跳动,那是一种特别幸福的冲击感。

    “我回来了。”他说。“我去你们单位吧。”

    “不行,你别过来,还是我过去吧,我可不喜欢让楼上那些女孩看见你。”我开始把爽朗的笑声从电话里传输到他的耳膜里。

    “那好,我准备一下,商贸大厦门口等你。”

    “你还要准备,准备什么呀!哈哈,好。”我开心的说“再见”

    接下来,我开始快速的洗头,认真的轻描淡抹,麻利的换了一身衣服,顺便还刷了一下我的很洁白整齐的牙齿。嘿嘿!

    等奔赴约会的地点,他已经推着车子向回单位的方向走出好远。我将自行车踏到最快的速度站在了他的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问他:“去那里?”他声音依旧很小的说:“还以为你不赴约了。”我笑着说:“怎么会呢?”看着他帅气的脸庞,依旧是那样的沉稳安静,我忽然为自己第一次赴约就晚点而感到一丝内疚。

    我们漫无目的前行,来到了正在扩建的新街上,然后又漫步去了城外。我象一只欢快的小鸟,心情无比的愉悦。但和他说话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小心翼翼。总会害怕,因为自己过于热情,让他感觉难以承受,因为自己的过分开朗,让他感觉性情不合,因为自己言语过多,产生些许疏忽而伤了他。

    足足一个下午,我都是认真的说,他总是默默地听我们坐在郊外空旷的原野里,时间一分一秒的悄然从我们身边走过,看着扛着农具拉着木制的架子车收工回家的一对对农人,隐没在最后的一道亮光里,然后逐渐消失在黑暗中,看着田野变得更加深邃无垠,我忽然有点冷的感觉,我想回宿舍了

    在清凉的晚风里,他和我并肩坐在地上,在我准备起身的一瞬,我分明感觉到他轻微的转身,用手轻轻地将我被风吹到脸颊的一屡长发扶起,我低着头,在夜幕下,我感觉到了他正在用明亮的充满深情的双眼,静静的注视着我。我们都没有说话,只静静的感受着彼此,我忽然有些莫名的紧张,夜色遮掩了我慌乱的情绪,我起身说道:“我们该回去了”

    秋日的田野,开始寂静下来,蛐蛐在欢快的歌唱,蚊虫也在我们身边嗡嗡做响,我挥了一下手:“讨厌的虫子,怎么老是萦绕着我。”他笑着说:“因为‘蚊子’喜欢你。”呵呵,这个叫文(他小名叫“文子”)的不善于表白内心情感的家伙终于一语双关的道出了他心中憋了许久的一句话。我感觉到我心深处,一朵灿烂的花正在冉冉盛开

    我们开始朝回走,然后客气的道别。接下来,便是分分秒秒的惦念与牵挂,每天,我都在回味着我们在一起的那一个美丽的秋日黄昏,咀嚼着我们曾经说过的每一句话,有时候,一个人会傻傻的独自高兴,有时候,又会升起一缕担心,总是害怕自己在那一天里说错了什么话,引起“言多必失”的过错!吃饭,睡觉,上下班的路上,总是在脑海里努力的想着他的脸庞以及他宁静的神情,在心里猜测着、想象着他关于他的一切。已经开始担心着他在工地的安危,开始惦记着他的热冷,当然最多的思考还是他会不会也如我思念他一样想念着我?那时侯,工地上还没有装电话,我纵然天天守在单位的电话旁,却无法将浓烈的思念传递于忙碌的他

    就在四天后的一个中午,我正在所里上班,他突然推门进来,和我打了声招呼,说了句“我回来了”就转身跑了。我追出去,看见了他们单位的车载着他与他的同事已经离去。几个小时之后,媒人领着一个50多岁的农村妇女来到我们的办公室,她,便是我那含辛茹苦的婆婆。

    一开始,她错把浓妆艳抹的女所长当成她未来的儿媳,站在一旁的我看见了她皱起的眉头,随着媒人的指引,她看见了站在柜台里只画了很淡的工作妆的我。我热情的迎上去,端凳子倒水,和她们寒暄了起来,10分钟后,她们便走了。我长长的出了口气,一颗跳跃的心总算是平静了下来!暗自发笑,丑媳妇总得要见公婆啊!

    下班的时候,在媒人家,我们又见面了,媒人和他的母亲以及我的姨妈谈到了我们的订婚事宜,对于她们的话,我居然漠不关心,脑子一片空白,什么感觉也没有。我只是站在桌子旁,什么也不去想,只是贪婪的盯着他看,总也看不够的感觉,直看的他低下了头,我就开始抿着嘴偷着乐!他依旧还是那样沉稳,沉默!但我还是窥见了他眼底的微笑!

    96年10月20日,是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日子,我们要订婚了。尽管在短短的15天里,我们只有3面之缘,说过的话语几乎也能数清,但爱神却已将我们紧紧的拥抱。

    订婚的消息一传出,所有的同事和亲戚都甚为惊讶,他们甚至有些不相信,一向快言快语的我居然也会瞒天过海,我们让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了闪电的神速。

    订婚的前一天,他带着我,开始逛县城里所有的商店,为我买订婚戒指和漂亮的服饰。

    那时候,我的工资很低,一年的薪水还不到2000块!记得那一天,我用几个小时的功夫就花掉了他上千元,那足以相当于我两年的工资,那天,是我24年里第一次那样快乐的消费,而且是和一个自己很爱的男人一起。他耐心的陪着我,总是为我挑一些比较好的衣物,没有丝毫的吝啬之感。而我却在试衣服时暗自心疼着他那么多的辛苦钱!呵呵!

    那天,我们提着大包小包,还得到了商场赠送的两把红雨伞,这又让我们无比开心,走出商场的那一刻,落起了小雨,他为我撑开雨伞,我们走在雨里,一首歌很自然的在我心底涌起:“我们俩,一起拿着一把小雨伞,虽然是雨下的越来越大,只要你来照顾我,我来照顾你,能够在一起,我也没关系,希望你记得我俩的友谊,永远永远挂在你的心里”那一刻,我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

    订婚的那天,他为我戴上戒指,我真有点“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恍恍惚惚如醉梦里。

    在订婚宴结束时,婆婆家人就对媒人以及我家人提说,希望能很快的在元旦举行婚礼。因为他长我4岁,也算是“大龄青年”后来因为元旦我们单位正忙着过年底结算,所以婚期就选在了第二年的阳春三月。

    97年的元月,我们领了结婚证,在一个漫天飞雪的日子,他带我去省城西安的“贵夫人”影楼拍了在那时算的上很昂贵的婚纱照,又为我买了许多的衣服,美尔姿牌的红色羽绒服,大衣,羊毛衫,羊毛裤,还有婚礼那天穿的旗袍,以及很多的零碎用品,他将身上的所带的钱几乎花光,还请我吃了一次我从来没有吃过的“北京烤鸭”如今我们还经常笑着谈起那次用餐时我闹出的笑话。

    一直在农村长大的我,很少喝饮料之类的东西,那天,他为我递过饮料瓶,我居然将饮料管子放反了,呵呵,不过,印象最深的还是他温暖的提示话语,让我丝毫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尴尬!

    因为很少出门,因此走在西安的大街上,我总是迷失方向,也辩不清地方,我总是紧紧的挽着他,生怕丢了自己。真有点土老帽进省城的感觉!那时侯挽着他,我便感觉找到了一个温暖的地方。和他在一起,总是感觉很快乐开心!尽管他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经济上也很拮据,但在我们婚前相处的日子里,他却总是把最好的一面带给我,也丝毫没有做作之感,让我感受到了无尽的幸福与喜悦!

    也许这些在别人看来并不算什么,但于我却是一生甜蜜的回味。从认识到结婚,我们从来没有为置办东西红过脸,闹过别扭!

    在阳春三月,一个阳光很美很灿烂的日子里,他又给了我一场热闹而且非常隆重的婚礼,寡居多年的婆婆也令我很是感动,她将宴席办的很丰盛,直至现在,亲朋一谈说婚礼宴席,就会提起我结婚的那一天,那一桌桌香喷喷的饭菜只有我知道,那里面融入了婆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凝入了她多少的母爱与祝福

    婚后,和所有的爱人们一样,我们经历着生活的酸甜苦辣,在热烈、幸福、欢笑、平淡、痛苦、眼泪、争吵、沉浮交错的日子里,我用心感受着我的婚姻,我的爱情,我在围城里逐渐的羽翼丰满,我一天天的成长着,从一个单纯的向往美好爱情生活的女子转变着自己的角色,为人妻,为人母,在最真实的婚姻生活里,我们互相影响,互相学习,在相互的弥补与包容里经营着我们的小小的温暖的窝,我也完成着一次又一次的心灵蜕变,从娇蛮任性到平静随和,从斤斤计较到看淡一切

    生活的风雨里,我们也曾遭遇到人世的沧桑变化,承受着心灵的沉重负荷与伤痛,但这些都不足以让我们变的憔悴,反而让我们更加走向成熟,走向乐观,更加深切的依恋着彼此,更加珍惜着在一起的每一天,相扶着走在爱的春夏秋冬里

    今天,我们依然为生活的改变奔波着,虽然日子并不富裕,但我们却很坦然,我们学会了快乐的生活!更重要的是我们在生活的磨练里懂得了彼此相惜!不离不弃!

    我们用心用爱并迷恋着这简单平凡的如水生活。

    偶尔的一天,我们从容的谈到了“死”这个让人敏感而又伤感的话题。

    “我不想一个人在沉重的暮年里孤单的思念你,那种感觉让我害怕”我悠悠的说。

    “那到时候你就先走吧,让我来一个人静静的想你”“你真心狠啊,居然让我先走!”我攥起了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

    “那你说该怎么办呢?你这个‘常有理’的‘刁蛮老太太’。”他笑着说。

    “哎,如果人能永生该多好!那么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想得美,如果那样生生不息,我们的地球怎能承载得起呢?”

    “我不想管那么多,我只愿能有三生三世,我还做你的妻,我还要挽着你的胳膊,粘着你永远和你一起走”

    “快扶我一把,我要晕了,我要掉桌子下拣我的大门牙去了。”他滑稽的戏说道。

    餐桌旁,女儿笑了:“妈妈,我觉得你特别爱我爸爸!”

    “谁说啊,妈妈最爱的还是你!”我开始大笑并且用了特别强调的语气。

    看着身旁这两个世界上最爱我的和我最爱的可心的人儿,我只想说:“幸福,其实就是如此的简单、平常而朴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