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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药被偷,已是闻人听雪罚跪之后的事情了。
羽朝的皇宫有一种鼻子很灵的药猫,是一些神医用来寻找药材用的。
羽落清的药猫是一只通体雪白的鸳鸯眼狮子猫,在没和女主交恶之前,闻人听雪也相当喜欢这只名叫团儿的狮子猫。
她还曾去河里捞鱼,给这只狮子猫烤小鱼干吃。
闻人听雪一直把解药藏在床头的暗格里,奈何那狮子猫鼻子太灵,对丹药的气味尤其敏感。
女主身边的廿九芜菁都是武学高手,偷偷潜入她的屋内偷一瓶丹药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师尊从皇宫里给闻人听雪求来了蛊虫的解药,为了避免解药再被羽落清偷走,她从此之后将解药贴身带着,片刻都不离身。
服下解药的第一个月,闻人听雪发现自己的皮肤变得特别细腻光滑。
除了色泽有点发黄之外,古代的铜镜照人其实很清楚,并不像一些古装电视剧里粗制滥造的铜镜那样,把人照得歪歪扭扭的。
习武之人活的粗糙,闻人听雪并不太关注自己的外貌,平常生活中也只是做到干净整洁就好,编发的发型就学会那么几样,都是特别容易简单上手的。
她不会在容貌上花费太多时间,确保将所有时间都留给自己手中的细雪剑。
在这种世道下,女子长了张好看的脸并不是件好事,闻人听雪也并不觉得自己长得多么好看,她也不准备走雌竞这条路。
闻人听雪对商枝说道“我顶多算是长相清秀,又不是江雨眠那种真正的倾世绝色,雌竞这条路基本走不通。”
“我觉得还是雄竞这条路比较适合我,”闻人听雪顿了顿,“但是当一个女人选择了雄竞,这也就意味着她成了男性的敌人,在这些男人那里享受不到一点性别带来的好处。”
“师尊要将我收为义女的消息传开后,当时在烟都的我,突然就陷入到了这种处境中。”
商枝啧了一声,“这消息又是女主传出去的”
闻人听雪点头,“不得不承认,女主确实很会玩弄人心。”
“我的师尊无子无女,羽重雪将来要继承皇位,他们觉得我身为女子总是要嫁人生子,是没有继承资格继承烟都的,所以烟都的继承人只能从一些比较出色的男弟子中去寻找,这是一件大家都默认的事情。”
“当我终身不嫁和师尊要收我为义女的消息传遍烟都后,他们发现我有了继承资格,于是我成了很多人的眼中钉。”
商枝太知道这帮人的套路了,“让我猜猜,他们肯定抓住了你不认生母的把柄,使劲儿往你身上泼脏水,从而打消你师尊收你为义女的念头。”
“你还真是猜对了。”
太阳被一片云遮住,阳光突然变得柔和起来,海面也不再刺眼,就连海风也变得柔和了,轻柔地拂过两人的脸边。
闻人听雪拿下了头上的遮阳草帽,指了指自己的脸。
“商枝,你知道我
的,我一着急,压力一大,脸上就容易起痘,就算我穿书后有了一身还算不错的武功,这起痘的毛病还是没治好。”
那段时间我都快焦虑得疯掉了,我本来都准备好祛痘的药膏了,但我发现我脸上一颗痘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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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细节是生活中注意不到的。
但一旦注意到了那些细微的变化,这些反常就再也逃不过人的眼睛。
闻人听雪发现自己的皮肤变得特别好。
就连师尊都称赞她最近气色很不错,闻人听雪觉得有些古怪,但人体本来是一套很精密复杂的系统,油皮能变干皮,干皮能变油皮,痘痘肌也可能变成无痘肌。
虽然脸上没起痘,但那些压力还是如排山倒海一般,朝着闻人听雪拍打过来。
这时候,女主羽落清又说自己想和太子哥哥住的近一些,好方便她向太子哥哥讨教剑法。
闻人听雪还能怎样。
解药被偷走那天,她体内的蛊虫开始苏醒作乱,那种痛不欲生的滋味没有人想尝第二次。
她的解药都是师尊从皇宫里求来的,也没那个底气拒绝女主的要求。
至于羽重雪。
闻人听雪想起那一匣子钗环首饰,再想起那一日的奇耻大辱,她已经对古代女子的首饰产生了tsd,恨不得当场挥剑给自己剃个毛寸。
还好她这种社恐人士最怕别人异样的目光,这才保住了她那一头及腰的秀发。
于是闻人听雪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次,把自己的东西搬到了烟都最高的山巅上的一处陋室里。
那茅草屋年久失修,都快塌了。
闻人听雪只好下山找了个木匠,把房子简单修补了一下,这才勉强能住人。
她本以为到了这份上,没什么可失去的了。
女主羽落清又开始要她的细雪剑。
细雪剑本来就是羽朝皇室留在烟都的宝剑,闻人听雪再舍不得,也只能忍痛割爱。
一个剑客,失去自己的爱剑,就好比将身体的一部分血肉生生撕裂出去。
闻人听雪九岁来烟都学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数个日日夜夜,从未有过一日懈怠。
痛失细雪后,闻人听雪连续三天没有练剑,一个人蒙着被子无声痛哭,连眼睛都哭肿了。
这么颓废也总不是办法,她失魂落魄地折了一枝梨花,开始拿梨花作剑。
好在,这里有云海。
云海一般在海拔1200米以上,烟都的山巅可以达到这个高度,山巅早晚温差极大,有充分的水汽,有使水气凝结的冷空气,又有促使水汽凝结的凝结核,这三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云海。
远山连绵,重峦叠嶂。
云海出现的时候,这些险峻的山峰只能从一望无际的云海中露出依稀几个山头。
是日出和日落时,金色的光芒笼罩在云海上,透过云雾的折射,散发出无比瑰丽的光。
那时的云海仿
佛是在空中奔腾的金色汪洋,而她是金色汪洋里的一叶扁舟。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
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感谢种花家的语文书,感谢写下这传世名篇的苏轼,感谢这篇赤壁赋。
当闻人听雪背到“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时。
她突然悟了。
羽落清可以抢走细雪剑,但她抢不走这漫天云海,抢不走她的十年苦修。
世间名剑于她,不过是过耳秋风,身外之物而已。
闻人听雪在此刻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一次突围。
她一个鲤鱼打滚,滚到云海中练剑去了。
商枝很为闻人听雪感到骄傲。
她一脸深情款款,把闻人听雪的鹅蛋脸捏成了包子形状,“我的宝,你是最棒的”
闻人听雪把自己的脸蛋从商枝手里解救下来,有点不好意思了,摸着自己的鼻子,有点心虚。
“其实也没那么棒啦,烟都的流言蜚语越传越多,甚至还有一些人说我这种不认生母的不孝不悌之徒,不配做师尊的弟子,让师尊将我逐出师门。”
“那一阵子我和师尊都承受了很多压力,我就像红楼梦里的林妹妹那样,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要不然真会落得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
“所以我折了一枝梨花下山了。”
那是闻人听雪第一次离开烟都。
也是这次下山,她发现蛊虫的解药被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
外面的风景很令她新奇,她没有去什么繁华之地,反而去了一些人烟稀少的地方,路过一些田地时,会在田野间看着劳作的农户,有时候走累了,会在田垄里小坐一会,向农户讨一碗水喝。
闻人听雪身上没什么钱,农户给她一碗水,她就帮农户割小麦。
烟都出身的科班剑修,挥舞镰刀都能挥出道道残影。
这时候正是秋天,农户们都很忙,见她来帮忙又如此有效率,不禁个个面带喜色,帮完忙之后,闻人听雪还能拎块五花肉回去。
游历了一个月后,闻人听雪背着一块农户送的风干腊肉路过一片柳树林,走到了一片棉花地里。
九月秋老虎发威,天气还是很热的。
棉花地里的农户是一家三口,一对年轻夫妇带着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中午一家人在地里休息,正在田垄间吃饭。
那五岁的小女孩穿着一身灰扑扑的衣裳,头上扎了两个羊角辫,用红发绳系着。
小女孩长得很乖巧,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像水盈盈圆滚滚的两颗荔枝。
闻人听雪实在渴的厉害,从荷
包里摸出一杯铜钱递给那个长相清秀的女子,有些羞赧地说道“实在口渴,不知可否向这位娘子讨碗水喝。”
还不等那娘子说话,荔枝眼的小姑娘像只活泼的百灵鸟似的,叽叽喳喳的开了口。
“姐姐,水不要钱的,你随便喝”
她把自己碗倒满水,用两只小手捧着,递给闻人听雪。
闻人听雪接过这碗水,就见这个小女孩竟然把手里的饼子掰成两块,把其中一块递给了她。
幼童的善意和天真无邪让闻人听雪心中一暖。
她慢慢喝光了一碗水,接过那半块饼子,把手里那枚铜钱塞进了女孩的小手里。
女孩的小手软乎乎的,指甲缝里还带着泥和一点棉絮,就像小猫沾了灰的粉色肉垫。
女孩叫团儿,竟然和羽落清那只狮子猫一个名字。
团儿看着闻人听雪的一身打扮,用脆生生的声音问道“姐姐,你是侠客吗”
闻人听雪笑了“你怎么知道我是侠客”
小女孩歪着脑袋,羊角辫上的红发绳垂下来,在饱满的脸颊上荡来荡去。
“因为侠客身后都背着剑,还不用下地干活。”
闻人听雪身后确实背着一把剑,不是细雪,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剑。
小女孩皱了皱鼻子,“我长大也要当侠客,这样就不用在地里摘棉花了”
闻人听雪开心地笑了笑,撸起了袖子,“侠客也是要下地干活的,姐姐也会摘棉花的。”
她帮小女孩一家三口摘完了地里的棉花,晚上又被小女孩牵着手领回了家。
闻人听雪在小女孩家住了一晚上,第二日拎着小女孩送她的两个饼子继续赶路。
她又在外面游历了小半个月,心情舒畅了不少,路过一个集市时买了几条漂亮的手绳,终于决定返回烟都。
返程的路上又路过那片棉花地,看到了熟悉的村落。
闻人听雪想起长着荔枝眼的团儿,心想既然路过,不如送条新手绳给那小女孩。
她按照记忆走到了那间熟悉的院落,结果见到那对农妇奄奄一息地倒在院中。
后来一回想起来。
云海中的那次感悟是这次突围的序曲。
而正曲,正是从这一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