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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三寸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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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在北京青年报看到一篇文章,名为蒋丽娟和她的“三寸金莲”。文中介绍这位蒋女士有“三寸金莲”世家之称,她在首届中国旅游品设计大赛上获得国家级银奖,给北京团赢得了荣誉。她的“三寸金莲”如今享誉国内外,老外们看了爱不释手。她还计划在2008年前将中国56个民族的“三寸金莲”全部制出,作为一份礼物献给举世瞩目的奥运会。看到此,我不由地想到:如果时间停滞,如果历史倒退,如果没有辛亥革命,中国的小脚女人们恐怕现在还只能在自家门口蹒跚呢,更不用说抛头露面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运动会,为中国拼出个世界冠军来。幸好,这都是如果;庆幸,我生在当今这个年代。

    第一次看到“三寸金莲”是在我十岁那年。记不得是什么原因了,那晚我突然闯进邻居老奶奶家的里屋,她正坐在床边洗脚。当时我不明白老奶奶的脚为什么跟我妈妈的不一样。第二次看到“三寸金莲”是我在医院做实习医生的时候。因为幼时的奇遇让我对小脚女人的脚格外好奇。那是个很朴实的农村妇女,禁不住我的劝说,她脱下了她的袜子以后,我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了,即使是在大街上,步履艰难的“金莲老太太”也不是很容易见到的。

    女子缠足、男子留辫以及吸食大烟,曾被列为近代中国人在世界上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女子缠足,这个中国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造成骨胳严重变形、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竟然存在长达一千多年之久。 那时“三寸金莲”几乎成了封建士大夫衡量“娇娘”的标准。甚至,这种“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酷刑竟然被整个社会所认同,竟然能成为中国的“国粹”!

    中国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说法不一。据专家考证,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个宫女名汜娘,轻盈善舞。为引动李后主的视线,自愿吃苦,自炫新奇,用帛缠足,足纤小弯屈如新月,穿着素袜在六尺高的金制金莲上跳舞,飘飘然若仙,很得后主喜爱。后来这种舞蹈居然成为一种时尚,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慢慢地,缠足之风在封建统治者的倡导下,代代相沿,愈演愈烈。

    缠足之风在中国愈演愈盛,其中有着深层和复杂的原因。宋代要求妇女三从四德,深居简出,谨守闺范,缠足很快被发现是推行女教的很好手段。被缠了的脚无论从皮肤到肌肉,还是韧带、关节、骨骼等都有巨大的变化。因为无法正常地以脚掌使力走路,同时也失去了跳跃、舞蹈的能力,只能“待字闺中”而当时的男人们认为,女人缠了足后,就不能轻易地跨越庭院与别的男人交往了。明代时缠足与否是社会等级贵贱的分野,是财富、权势和荣耀的象征。那么,女子的脚要缠成什么样子才算是美呢?有人总结出:瘦、小、尖、弯、香、软、正节字诀。清代文人方绚甚至写了一本名叫香莲品藻的书,专门来描述和品评小脚。他认为小脚有五个式样,一是莲瓣,二是新月,三是和方,四是竹萌,五是菱角。可见到了清代,爱好小脚的人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天下古今的妇女皆是爱美成性, 女子想在男人主宰的那个世界里争艳斗媚,纵然伤皮破肤,断骨折筋,也在所不辞。当日“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就是个很好的例证。缠足,不过是女人发明的一种自伤骨肉的修饰。人们一提起缠足的陋习来,全骂李后主不顾人道,摧残女性。岂知汜娘是罪魁祸首,后主并不能负“作俑”之责。充其量他仅仅是一个从犯。后主若是地下有知,必定喊冤:“当日我并未曾让汜娘缠足,是她甘愿自伤骨肉,要打倒他人而夺得别人的宠爱,当日我不过看着新奇,说了声‘好’字,是想安慰她的辛苦而已!纵然她缠足是为了讨我所爱,那么以后的女人缠足也是得了我的圣旨吗?我真是冤枉啊!”依现在的观点:自然美才是真正的美。若说缠足的女子,是矫柔造作,失去了自然的美。这话要是倒退一个世纪肯定会遭到反对。可我就想象不出做丈夫的看到妻子那变了形的小脚,会是一种什么感觉。若以今人的眼光看过去,看着她们那足指蜷曲的样子,足跟与足心合扰的情形,纵使男人的心是生铁铸的,也当设身处地,为之毛骨悚然,纵欲之心也当减少十之八九!男子一握纵然觉得“消魂”岂知她当日为使人消魂几乎哭断了性命,疼断了肝肠。

    缠足之风使中国人对女性的审美角度发生了转变。如果一个社会把畸型、变态的东西变成一种美,并且把它公认为一种美的规范,人人都认为不这样不美的时候,这个文化就牢固了。美的观念并无一定的标准。随一时多数人的习俗眼光就是美。看熟了,就是美,看不惯,就以为丑而已。其实,两性之所以能相互吸引,是因为生理上的差别。而一切生物其两性的生理上的形态,也不过如此。以前的女人于涂脂抹粉描眉画鬓之外,又将双足改了天然形态,于不同之上复增奇异,所以吸引男人们喜爱金莲, 可见缠足正是诱惑男子的一种手段,是增加男子欲念的一种媒介。缠足能够延习千年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婚姻。婚姻的好坏取决于脚的大小,实际上女人一生的意义都在这双脚上。 同时,缠足与性感又有了莫名其妙的联系。有些男性直接把女子弓足视为一种“性”的标志,以至有人认为女人最性感的地方不是乳房,不是臀宽,而是那一双“三寸金莲”“五四”前后,被人戏称为“性学博士”的张竞生也分析到:因为三寸金莲难于行走,走动时着力处全在臀部,运动久了,两条大腿就发达,大腿发达了,生殖系统也随着发达了。 由此可见,女人小脚的性意味地加强,小脚也成为女性身体中最隐秘最见不得人的地方。良家妇女大多长裙坠地,将“三寸金莲”像贞操般遮掩得严严实实,绝不给丈夫以外的男人看。当女性在某个男人面前将裹脚布解开时,便有甘愿为其献身的意思。

    以前的妇女,所以不易参加社会工作,不能任意结交男友,不能跳舞溜冰,不能社交公开,全是双足作祟。缠足是使男女不易接近的极大障碍。她们的三寸金莲,好比两扇千钧重的铁门,将两性内外隔绝了。 欲打破这种难关,就要设法劝导她们不缠足。历史上第一个禁止裹足的皇帝是康熙。康熙三年(1664年),他下令禁止妇女裹足。规定:凡是康熙元年以后所生之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女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名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其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在这严厉的措施下,放脚之风蔚然一时。可惜的是,这事关妇女利益的措施,没能坚持很久,在封建势力的顽抗下,康熙七年即经礼部奏罢,裹足之风又蔓延开来。直到辛亥革命后,妇女裹足的陋习才得以逐步消亡。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申明禁止妇女缠足。同年3月13日发了令内务部通知各省劝禁缠足的文。文中称,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必须首先革除掉,以培养国人的体质。这个命令通电全国,各省依此劝禁,如果有故意不服从的人,对其家属以重金处罚。

    1950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政务员下达了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命令中说:查我们尚有一部分妇女仍存在有缠足的现象,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压迫,且有害于妇女健康,妨碍妇女参加生产,必须加以禁止。在这之后,年轻女子缠足现象开始绝迹,中老年妇女也纷纷放足,扔掉了裹脚布。实际上,中国妇女一千多年的缠足史,应该是在50年代末期才被彻底的禁绝的。缠足终于消失了,这个时代终于结束了。

    三寸金莲曾是中国妇女的悲哀,甚至是耻辱! 现如今时代不同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逐渐提高,巾帼不让须眉,她们和男人一道成为了中华民族的脊梁,和男人一道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支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