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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大家都喝多了。赵红兵是真的高兴,他为沈公子终于摆脱了三姐情结而高兴。席间,已经喝醉了的赵红兵眼眶红红的,抓住兰兰的手一遍一遍地说:“谢谢你,兰兰。有了你,以后我终于不用每天被沈公子烦了,我真高兴。”其实赵红兵的潜台词是:“谢谢你,兰兰。有了你,沈公子再也不用每天惦记我三姐了,他终于找到理想的归宿了。我真高兴。”
“兰兰,你也要做好心理准备。沈公子那嘴,要多贫有多贫,基本上24小时都不停,连睡觉时梦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以后有的你烦。”小纪说。“我知道,我就喜欢他贫。”兰兰笑得很甜,很开心。沈公子和兰兰是般配的一对,更是幸福的一对,虽然他们的幸福对于大家来说很突然。
二狗当时不明白,为什么沈公子在彻底放弃对三姐的单恋后要在脸上文了个燕子,而且又在十天内决定要和兰兰结婚。后来,二狗逐渐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四十二、咱们结婚吧
大年初五晚上,沈公子去了兰兰的家,当天,在她家过夜。沈公子和兰兰认识了半年,但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那天,是沈公子第一次在她家过夜。那时,兰兰已经不再当模特走台,而是在一个美容院学美容。当年疯狂追求赵红兵的小静开的美容院,沈公子介绍她去的。当时,美容行业在当地刚刚兴起,小静开了第一家,生意不错,兰兰在这里边打工边学习美容经验。那时候当地的美容院,据说也承接文身业务。沈公子去小静的美容院找兰兰的时候,兰兰正在学习如何文身。“呦,什么风把沈大公子给吹来了?”兰兰一直比较喜欢沈公子,一见到他就眉开眼笑。“你怎么说话跟个老鸨子似的?”沈公子虽然心情十分不好,但贫嘴本性不改。
“这不是看见你来了高兴嘛。”
“呵呵。”沈公子勉强笑笑。
“怎么了?心情不好?”兰兰问。熟悉沈公子的人都习惯了沈公子趾高气扬的样子,忽然看到沈公子有点儿垂头丧气,都知道他肯定是有什么心事。
“嗯。”沈公子勉强回答了一句。
“为什么心情不好啊?”兰兰想问清楚了,乘虚而入。
“……我不想说。”沈公子难得吭吭哧哧一次。
“嗯,那我不问了。”兰兰其实心里很高兴,觉得机会来了。她早就知道,沈公子对她若即若离,一定是喜欢别的什么人,虽然具体喜欢的是什么人兰兰并不知道,但她看今天沈公子这个样子,也猜到了十之八九。
沈公子沉默了,不再说话。
“你在做什么?”沉默半晌,沈公子问了一句。
“在学文身。”
“嗯,文得怎么样?”
“还可以。”
“给我文一个,燕子。”
“真文啊?!”
“真文!”
“好啊,脱衣服!说,文哪里?”
“小姑娘家家的,上来就让男人脱衣服,你还真放得开。”
“你不脱衣服我怎么文?”
“我文脸上。”
“……”兰兰睁大了眼睛。她文过也不下几十个了,但真没见过谁要文到脸上的。
“……真文?”兰兰不相信。
“真的,你文吧。我考虑好了。我做事从不后悔。”沈公子一改往日玩世不恭的表情。
“文了就破相了,沈公子。”
“我当然知道。”
兰兰还是不相信:“你喝酒了吧?”
“一点儿都没喝,让你文你就文!”沈公子以命令的口吻说。
“……可以,但是,你必须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文。说清楚了,我会给你文!”
“……我想忘掉一个女人。”
“忘掉就忘掉,为什么要文在脸上?文了不是更忘不掉了?”
“文在脸上,心就不会痛了。”
“你这是什么逻辑?!”
“我没逻辑。”
“没逻辑我就不文!”
“其实,我是想为我过去七年的单恋画个句号,留念。”
“有你这么留念的吗?你怎么能做出这么极端的事儿?”
“不极端就不是我了。”
“……”
“文吧!”沈公子抓住了兰兰的手,手指坚定而有力。
“……好,文就文!不许后悔!”
沈公子没说话,笑了,沈公子做事从没后悔过。用脸上的伤痛去减小滴血的心的痛楚,这样极端的方式,只有沈公子想得出,并且,他做得到。当天晚上,沈公子的脸上多了只翩翩的燕子,火辣辣的。“完喽,沈公子破相喽,找不到老婆喽!”兰兰惋惜地看着沈公子说。兰兰,沈公子命中真正的老婆,亲手为沈公子刻下了结束长达七年暗恋的记号。“该找得到就是找得到,该找不到就是找不到。我之前脸好好的,不也找不到老婆吗?”沈公子说得轻轻松松。
“以前都找不到,现在你就更找不到了。”兰兰说。
“……或许吧!”
“或许有人不在乎你脸上是否有文身呢。”兰兰说。
“谁?”
“我。”兰兰小声说。沈公子这样的男人,又有几个女人可以抗拒?
沈公子认真地看了看兰兰。兰兰和三姐不是一样的美。三姐是有着成熟风韵的那种勾魂的美,像赵雅芝和李嘉欣的结合体;兰兰是充满青春活力的那种美,像全智贤。沈公子自从陪范进去兰兰那里道歉那天开始,就有点儿喜欢上了兰兰。但是,那时他自己也发现,他心中始终有个三姐难以释怀,很难真正喜欢上兰兰。
但今天不一样了,随着脸上多了个燕子,沈公子真的忘掉了三姐。重新来过。沈公子绝对是个男人,下了决心不再想,就真的不会再想。“都几点了?你还不快回家!”兰兰看着沈公子那直勾勾的眼神,有点儿不好意思,赶紧转移话题。
“不能回去了。红兵看见我这样,肯定会骂我。”
“我得关门了。你爱去哪去哪,总不能就赖我们美容院吧。”
“我跟你回家吧!”沈公子很认真地说。
“别不要脸!”兰兰俊脸通红。
“我就给你赖上了,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
“你怎么就这么不要脸,这么赖皮?”兰兰笑骂沈公子。
“我就是这么不要脸,我就是这么赖皮。”沈公子像是个赖皮的孩子抓住妈妈的衣角一样,死死地拉住兰兰的毛衣。
“滚……”
“我不滚……”
“滚远点儿!”
“我满地打滚,成不?”
沈公子在兰兰家一赖就是10天。沈公子在斩掉胸中那缠绕了七年的情结后,终于发现原来人生可以如此精彩,爱情可以如此甜蜜。真爱,原来就在身边。三姐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当梦想熄灭之后,开始的才是真正的人生,真正的生活。
“我们结婚吧?”正月十五那天下午,还赖在床上的沈公子对兰兰说。
“这么快?”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的兰兰,万万没想到沈公子如此快地提出结婚。
“麻溜儿的吧,趁着我现在喜欢你。”沈公子一脸坏笑说。
“切,你会变心是吗?”
“保不齐。”
“那咱们是不是太快了点儿?”
“不快,咱们认识大半年了。”
“可是咱们在一起才几天。”
“时间无所谓,你爱我,我爱你,这就够了。”
“那我得跟我爸妈打个招呼,你也得去我家。哎,你脸上有个燕子,我爸不同意怎么办?”
“那咱俩就私奔,学红兵。”
“你怎么不和他学点儿好?”
“你就跟你爸说,你拿我的脸练活儿来着。我多有奉献精神啊。”
“呸,你总这么不要脸。”
“得回去看看红兵了,这小子肯定找我找疯了。”沈公子说着开了大哥大。
沈公子电话刚一开机,赵红兵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你现在就回去啊?”兰兰听了沈公子和赵红兵的通话,有点儿恋恋不舍。
“是啊,总躲着红兵也不是回事,他早晚能看见我脸上这燕子。”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兰兰挺黏人。
“不回来了。”
“啊?你……”兰兰吓了一跳。
“你已经是我老婆了,你就要跟我回家了,我还回你这里干吗?”
“你吓死我了。”兰兰险些被沈公子吓哭了。
“别抻着了,走吧!跟我喝酒去!”
兰兰欢天喜地地跟着沈公子去了沈公子的饭店喝酒。
有如此专一且绝顶聪明的男人可以依靠,应该是每个女人的梦想。挽着沈公子的胳膊,兰兰幸福极了。
酒桌上,赵红兵拉着兰兰的一只手不停地说话,引起了沈公子极大的不满。
“红兵,你撒开,这是我老婆。”沈公子详作发怒。
“我跟弟妹说几句话,有什么不妥吗?”
“说话就说话,你总抓我老婆手干吗?”沈公子看样子醋意甚浓,拉开了赵红兵的胳膊。
“你使这么大劲干啥?掐死我了!”沈公子险些捏断了赵红兵的胳膊。“嘿嘿,你抓你自己老婆手去!”沈公子乐了。
“……我没老婆。”赵红兵说。
赵红兵说完,大家都不做声了。这兄弟七人,恋爱最早的就是赵红兵,但直到现在唯一没老婆的居然还是赵红兵。以前沈公子也没老婆,和赵红兵还有个伴儿,现在赵红兵连个伴儿都没了。
“走吧,别喝了,看灯去!再喝一会儿看不成了。”张岳说。“你们去吧,我不去了。我一会儿去找柱子哥,你们走了我继续和他喝酒。”看见人家都是双双对对,赵红兵不愿意参与了。“红兵,走吧,别喝了。你不去,我们都觉得没意思。”一向话不多的李四拉起了赵红兵。就这样,这群社会大哥带着自己的老婆,浩浩荡荡地开向了灯会。今天属于家庭聚会,没那么多小弟参与,就是这哥儿几个。一路上,和他们打招呼的人还真不少。
“你们怎么就认识那么多人呢?开名车的你们认识,国家干部你们认识,蹬三轮的你们认识,修鞋的你们认识,混子你们认识,连高中生你们也认识。真他妈的不懂!你们在哪儿认识那么多人!”当时并不是江湖中人的小纪,看到赵红兵、张岳、李四、费四等人频频和路上的行人打招呼,颇为不解。
“不懂了吧,大哥就是这样,认识人多那是必须的。三教九流,必须都认识点儿人,好办事。”张岳笑着说。
“大哥?你是地痞才对吧?”李洋捂着嘴笑着嘲笑张岳。
“李洋,你说得忒好了,地痞就得突出个‘地’字。张岳就是大地痞,大流氓。离了你们市,他根本耍不出去。你看看我,打架水平远比张岳强,这个大家都公认。我虽然没上过大学,但文化水平也不比他张岳差。为啥我就不是大哥呢?因为我是北京人,外地人。外地人永远也成不了你们这里的大哥,这是定律。所以,张岳是地痞。”沈公子心情不错,开始贫了。
“嗯,我也觉得你比我家张岳强多了。”李洋被沈公子逗乐了。
“别介,别这么夸我,我怕张岳揍我。”
“我不揍你。”张岳也乐了。
“那我家兰兰也会挠你。”沈公子坏笑着对李洋说。
赵红兵、李四等人,都饶有兴味地边走边听沈公子和李洋耍贫嘴。
当赵红兵等人刚要走到灯会时,大哥大响了。
“红兵……”电话那边只传来这两个字。
“范进,怎么了?”赵红兵听出是范进。
电话那边一片嘈杂声,什么都听不见。
赵红兵不耐烦地挂了电话。
“范进又喝多了吧?”沈公子在旁边说。
“不知道,找笔去。”赵红兵说。
10分钟后,当赵红兵刚刚挤在前面准备拿着答案兑换奖品时,大哥大又响了。
“你是谁?”电话那边不再是范进,声音很是威严。
“赵红兵。”“过来认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