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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士兵急匆匆推开华贵的红木房门,明亮的光芒忽然在眼前爆开,双眼仿佛被利刃刺伤,此刻他终于明白了被委派到这个差事时,那些老兵为何都会带着诡异的笑容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胡克是个新入伍的守城士兵,这是他第一次为城主大人切斯特·格雷伯爵送信,若换作有经验的老兵来,一定会在开门的一瞬间低下头或者闭上眼,再小心地慢慢睁开一条缝。
切斯特伯爵的宅邸设计十分奇特,这条通向他房间的走廊是完全密闭的空间,所有前来面见他的人都必须走过这长长的昏暗封闭的空间,而他的房间里有一面巨大的透明玻璃落地窗,茶几也是用水晶雕琢而成,上面铺就了一条华丽的金丝桌布,悬挂在屋顶的吊灯,上面不知镶嵌了多少水晶,当双眼习惯了昏暗的环境,猛然接触到水晶折射的强光,那种刺痛感无时不在提醒着下位者,面见上位者时应有的敬畏之心。
水晶是切斯特伯爵的最爱,钱财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愿意用自己的所有财富去换取水晶,不过早在十几年前他成为了这里的城主后没多久,就已经搜刮了足够填满他欲望的水晶,这些晶莹剔透,纯洁无瑕的玩意儿,白天反射太阳的光芒,仿佛神明降下的奇迹,夜晚他们辉光熠熠,将黑暗与不安驱散,在切斯特眼中,用火把照明是一种原始人的行为,只有水晶的光辉才能配得上他贵族的高雅。
在他的引导下,水晶的辉光几乎可以照耀到每一位市民,人们也乐意接受伯爵大人的恩惠,谁能拒绝白得一块水晶呢?
辉光城最初也并非是这个名称,只是当水晶流入到每一位市民家里后,当整座城市夜幕降临后依然明亮如白昼时,这座城市便只能冠以辉光的名号了。
切斯特伯爵一直为自己的功绩沾沾自喜,无论是他的父亲还是祖父,都没能让辉光城如此声名远扬,他们在位时,人们只知道维鲁耶利城和维鲁耶利附近的小城市,甚至连路过的商队都不一定叫得出辉光城过去的名字。
他们都只是平庸之辈,而切斯特伯爵不同,他自认辉光城的变化是一场神迹,他以凡人的力量创造了神迹,那他必然是被神明甄选的天人。
他站在窗边,负手而立,耀眼的光芒将他的身体包裹,明眸凝视远处敬业的守城士兵们用鞭子和拳头维持秩序,目光微微上移,隐隐能看到高耸的方塔直插天际,再往上,是一片朦胧的云与雾,人常言造物主就存在于天空的最深处,神之眼永世观察人间,抬头便能与神对视,圣·诺曼大教堂与圣山是世间唯二能直接接收神谕的地方,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高。
高耸入云,伸手便能触摸到天,若是能登上那座塔,便是与神最亲近的距离。
“伯爵大人,格里克队长让我将这封信带给您。”
烦躁的声音从那一片刺眼的光中传来:“拆开,念给我听。”
胡克老实照办,为伯爵朗读书信中对城门正在发生的事件的描述。
在辉光城的西面不远处有个名为哞利姆的村子,那里村民信奉的神被深渊腐化,周遭的土地尽皆变得一片荒芜,这些流亡之人在他们村长的带领下打算入城寻求庇护,据那个村长所说一共近两百名流亡的民众,希望伯爵大人明示该如何处置这些人。
“就只有这些内容?”
“大人,信上就只说了这些。”
“男人有多少,女人有多少,什么人从事什么行业,这些事情怎么只字没提,这些人从黎明时分就已经聚集在城门外,不过是些难民,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骚乱,而格里克给我的信上就汇报这点内容?格里克和他父亲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你回去告诉格里克,让他管好自己的属下,敢把两百多人堵在城门处殴打,难道说辉光城的城主是什么暴君吗?立刻把这些难民带去演练场,把他们的底细给我摸清楚,看好教会那边的人,这些人一个也不许被教会带走。”切斯特的声音带着些愠怒。
“还有,让他处理好这些人亲自向我汇报情况。”
“去吧!”
待红木房门小心翼翼地合上,切斯特伯爵顶着一头金色披肩短发,湛蓝的眸子在阳光下闪烁着宝石一样的光彩,他的嘴角轻微上扬。
“来的刚刚好!”
胡克慌慌张张地跑回西城门,伯爵大人的愤怒吓坏了他这颗满怀憧憬的脆弱心灵。
班塔利王国一共有十七座城市,七十多处封地,在北方诸国中已经是一个庞然大物,同时这里也是圣神教所掌控的最大的国家。
班塔利的每一座城市里都会建造一座教堂,维鲁耶利城里的圣·诺曼大教堂是所有信仰圣神教的信徒心中的圣地,其地位仅次于圣山,在这里常年有至少一位主教,三名戒律使驻守,无论是地位还是守备力量都远远凌驾于班塔利王国的王宫。
若是生活在圣·诺曼大教堂附近,便能够时不时看到奇特的神迹,这里的市民们对神明的信仰几乎是疯狂的,盲目的,也正因此他们才能够在这里定居。
然而辉光城的玛利亚教堂,在十七座教堂中地位仅能排在末尾,圣·诺曼大教堂的光芒将它彻底掩盖,掌管这里的修士雷格·克里斯在三年前还能安守本分地讲经传道,而现在他将玛利亚教堂打造得如同一个女儿国。
阳光透过五彩斑斓的玻璃洒在桌面上,年轻的修士身着黑白相间的修长罩袍伏案写作,他的身旁紧靠着两名年轻靓丽的金发美人,光滑白嫩的小手在修士的身上游走,她们倾斜着身子将青丝抵在修士的肩膀,宛若温顺的小鸟在讨好它的主人。
“亲爱的,你又在写这些奇怪的符号,它们有什么含义?”
“伊莉丝,我和你说过很多次,这是一种我自己发明的文字,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看得懂的文字如果你肯认真跟着我学,我倒是不介意交给你。”
伊莉丝有些不开心,她的玉手向下试探,她知道雷格是个经不起挑逗的男人,最初相见的时候,仅仅是拉住他的手,他就脸红得如同烧红的铁皮。
雷格抓住她的手,理智让他在这个时候十分警觉:“这里不是做这种事的地方。”
这个世界神神鬼鬼的似乎都是真实存在的,在供奉神明的教堂里做不雅的事,万一被神明看着,那多不好,毕竟自己只是个穿越而来的普通理科生,没有系统或者超能力,还得靠着这个神棍的身份才能生存下去。
忽然他感觉到自己的私密处被入侵,原来另一边的梅尔竟然趁机偷袭,莫名的冲动开始上涌,正当他犹豫是否要回到房间提前上夜班时,一名修女走进大厅,恭敬地半跪在地,低头说道:“大人,城西来了一批难民,约莫两百人,正在被士兵们拦在城门处殴打。”
真是愚蠢落后的时代,一点人情味也没有。
“伊莉丝,帮我通知你的父亲,给我调用一些人手,我去会会那些人。”
“亲爱的,你想要救那些人?”伊莉丝问道。
“当然,救助苦难,彰显神的仁慈这本就是我的职责,何况那个切斯特伯爵总给我一种傲慢自大的感觉,他把人拦住必然没安什么好心。”雷格回答。
“我不会对这些人袖手旁观,就像当初我把你们从那个混蛋的魔爪中解救出来一样。”雷格看向伊莉丝,目光坚定,“切斯特根本就是在打着教条的名义吃人,这绝非神明的旨意,作为神的信使,我理应纠正他的错误。”
伊莉丝抚摸他的脸,吻了上去,没有过多纠缠,两人一触即分:“我就是钟爱你的善良,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只有你才是神明真正的使者。”
雷格望着伊莉丝垂下的金色波浪,以及那左右扭动的水蛇腰,只觉得这仿若一场美好的幻梦,似乎随时可能醒来,忽然之间来到了这个世界,忽然之间爱情名利应有尽有,无论怎么想都太不合理了。
刚刚穿越到这里时,雷格总期待着自己的金手指,以为能像龙傲天小说里的主角一样,随便说人几句坏话,或者做点坏事,再不济给人当个鼎炉榨几遍,就能获得无上传承,拥有动动手指就可以碾死众生的力量,让女帝,神王都拜在自己的脚下当狗使唤。
然而现实却是什么也没发生,没有人手把手地来教会他该怎么在陌生的世界里生存,也没有女神或者系统来指引他来到这个世界的使命,他日夜苦思冥想却找不到这里与原来世界的一丝关联,脑袋里的知识理论在这里一无是处,没有工厂,没有机器,单凭他造不出武器,也提炼不出精炼的材料,甚至在这个神鬼莫测的世界,那些现代的武器也不一定有他的地位来得实在。
好在他在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融合了雷格的记忆,就像是一个旁观者重新走完了雷格的前半生,他受到的洗礼,他所钻研的神学内涵,所有他的经历所思所想都被现在的雷格所继承。
在原来的世界只是个一文不值的大学生,但是在这里雷格至少还是个执掌一座教堂的修士,人们对他尊如长者,言听计从,他预感到自己窝在寝室里的壮志难酬或许在这里会有所改观,起码这是雷格的人生,不是他任不封的人生,即使犯了错,即使被打压又和他有什么关系。
雷格是个幸运的人,他的父亲是上一任圣·诺曼大教堂的主教,因此他才能年纪轻轻也成为一个教堂的主教,现在他的幸运由任不封来继承,这就像是一个普通人走在大街上忽然被拦下告知自己是某某企业董事长的儿子,现在老子死了需要你来继承家业一样。
在这三年里他所做过的自认为最伟大的事情,就是为失足女性提供了庇护所,这是一个奇怪的地方,人们颂扬美德,却将自己的同胞视作草芥,杀人如屠狗,若是想要迫害某个人,只需要拿着放大镜找到他品德上的漏洞,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惩戒他。
伊莉丝,梅尔这两位现在与他如胶似漆的美人,都是他从伯爵的手中抢来的,包括这座教堂内所有的女性,他们都是被切斯特伯爵迫害,在被送入妓院前被雷格救下。
辉光城是个神奇的地方,在这里的女性必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她们戴头巾,戴面罩,一年四季从不脱下长长的罩袍,生怕被人看到自己的样貌,要是生得丑陋,或许还可以安然度过一生,可若是有些美貌,伯爵就会设法找人玷污她,再以失去纯洁为由,将女人抓到妓院,美其名曰奉献出今生被玷污的躯体,来洗刷背叛神的罪孽,这样便可让灵魂洁净,死后便可重归神的身边。
打发走梅尔,雷格略微整理好身上的罩袍,接下来他要就神学与切斯特伯爵好好辩论一番,两位站在辉光城食物链最顶端的人将会因这批难民而针锋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