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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瓦伦西安军团忽然爆发了巨大的震荡。
最高指挥官皮什格律,外带军需承包商也即是第戎公司的老板乌拉尔弗,忽然潜逃,据说是顶受不住富歇肃反委员会的巨大压力,当富歇和康邦的办事探员进入到此军团营地后,国会特派员德鲁埃向他么报告了皮什格律所犯下的罪行:作战不力,刻剥士兵粮饷,并且还领取流亡贵族头目孔代亲王暗中送来的津贴。
至于皮什格律,却也如同布耶侯爵和杜穆里埃,给法兰西国民公会留下一封信,在信里他强烈抗议说,自己出身外省农民,后来又成为国民自卫军的中校,且在炮兵学校里当过数学教师(拿破仑上过他的课程),当初在保护国境的战斗中,国民公会曾要挑选那些非贵族出身的杰出军官,拉扎尔.卡尔诺发掘了儒尔当,而圣茹斯特则发掘了自己——他不认为自己触犯过任何富歇委员会所指控的罪过,只不过他的伯乐圣茹斯特在政斗里掉了脑袋,殃及池鱼罢了,“我不能留下为自己辩白,否则就中了鲁斯塔罗的圈套,成为肃清罗伯斯庇尔分子的牺牲品。”
消息飞速回报到巴黎,大街小巷的报刊都在激烈谴责皮什格律,将他等同于先前的卖国奸贼杜穆里埃,国家执政菲利克斯便要求国民公会集体投票:对阿登军团和莱茵军团,同样进行经济方面的调查。
阿登军团所在的梅斯要塞,莫罗将军神态庄重地笔直站立,他对穿着黑衣闯进来的探员陈述说:“我始终对待麾下的子弟们很好,这点所有人都能替我作证。”
肃反委员会的探员则面无表情地搜查壁橱和书柜里的档案资料,OTg2NTc=莫罗将军似乎是被激怒,这位年轻的共和国将军面容方正,浓黑鬓角和利索短发使得他的一双瞪羚般的眼睛炯炯有神,微微凸出的下巴更加彰显他的勇毅绝伦,“怎么?这就想安排我回巴黎,和断头机夫人间来场约会了?”
“我们只是负责搜寻证据,至于将军您,最好还是由巴黎的法庭来决定您是否有罪。”
莫罗将军负着气,迈开脚步,上缴了指挥权,并骑上一匹马,他决定前往巴黎,洗刷掉自己的冤屈。
而另外边,儒尔当将军显然是最聪明最懂事的,他在听说第戎公司出事后,就敏锐意识到新的中枢政权要对东北境的三个集团军下狠手,那护宪公鲁斯塔罗挟基伯龙大捷的声威,是绝对要统制全国军队的,所以儒尔当将军立刻派副官星夜进入巴黎,找到老恩人也是现任陆军部长卡尔诺,希望他能转话给护宪公:指挥所在斯特拉斯堡的八万多人的莱茵军团,自他到最普通的燧发枪手,都发自内心的忠诚拥戴护宪公和新国民公会。
于是很自然的,儒尔当和整个莱茵军团,没有遭到人事变动和刁难。
皮什格律则叛离了瓦伦西安军团,受陆军部的命令,接替其指挥江浙湖汉北的是约瑟夫.苏昂将军。
莫罗离开阿登军团,孤身前往巴黎要求辩解一切,代理指挥军团的是名混血的准将,托玛.亚历山大.大仲马。
没错,他便是其后法兰西著名文豪大仲马的父亲,而且毋庸置疑的是,托玛.亚历山大.大仲马将军在当时身为一名勇猛战士,名声并不亚于他那以文笔魅力见长的儿子。
为区分方便,文章里所提及的“大仲马”,统一为托玛.亚历山大.大仲马将军。
大仲马的爷爷,是诺曼底名门贵族德.佩尔特里侯爵,老侯爵共有三个儿子,安托万、夏尔还有路易。
大仲马的父亲便是安托万。距今差不多六十年前,佩尔特里家族的老二夏尔随军队渡海至圣多明各服役,其后和当地一位非常有钱的克里奥尔寡妇结婚,得到了她的家产,一座庞大的甘蔗种植园,开始飞黄腾达。随即大哥安托万离开服役的欧陆军团,也来到圣多明各,与弟弟和弟媳团聚,可十多年后兄弟俩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安托万便带着三个奴隶愤然离开了夏尔的种植园,自己开辟一小块地,种植可可和蔗糖,当然安托万的日子肯定不宽裕,属于“小白人”的阶层。
而七年战争爆发后,夏尔却发了大财,当时英法为争夺殖民地在全球范围内到处开战,殖民地商品蔗糖对法国本土供应遭遇封锁,夏尔就偷偷在西班牙殖民地多米尼加租赁下个小港口,做走私买卖,积累了让人瞠目结舌的财富,值得一提的是,小港口处有座山,被当地人称作“基督山”,大仲马将军的儿子写《基督山伯爵》的灵感便来源于此。
至于安托万,后来花了钱买个女黑奴叫瑟赛特(按大仲马将军的回忆,他母亲瑟赛特是个肤色纯黑的达荷美女人),和她生下了托玛.亚历山大.大仲马(而文豪大仲马的母亲是白人,所以文豪大仲马算起来也只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而已)。
时间到了1757年,那诺曼底的佩尔特里侯爵和妻子相继去世,赚到大钱的夏尔回到故乡,把寒酸的哥哥安托万排挤出去,继承“佩尔特里”的贵族头衔、祖产还有盾徽,不过好景不长,十五年后夏尔死于严重痛风,三个月后他的小弟弟路易因身陷一桩军需丑闻案件里,也郁郁而终。
还在圣多明各种可可豆的老大安托万,就这样接到了信件:“你父亲的荣耀和你弟弟的巨额家产,现在全都是你的。”
时来运转的安托万,当务之急就是筹措路费回法国诺曼底,其时瑟赛特已死,安托万只带走了儿子大仲马,而将瑟赛特的其余几位子女统统卖给南特的爵爷当奴隶......来换路费,但当安托万登上太子港的船只后,发现还是差了八百里弗尔,于是安托万又将大仲马卖给船长朗格卢瓦,但他却保有“赎回权”,也即是说未来他有钱,还能将儿子再给买回来。
继承万贯家财的安托万.德.佩尔特里言出必果,两年后他赎回了儿子,然后迅速卖光父亲和弟弟的所有田产——相当部分被菲利克斯岳父老霍尔克购入——搬入到巴黎圣日耳曼的金鹰街别墅里过着优裕的生活,此后大仲马不但衣着光鲜,还能进入一流学院接受法语教育,菲利克斯来巴黎时他刚二十四岁,在卢浮宫的艾蒂安大街的阔绰公寓中声色犬马,还曾客串过劳馥拉和拿破仑合作戏剧《费城小姐》里一黑奴的角色呢。
其实这时候大仲马还不叫“大仲马”,他名曰“托玛.大卫.亚历山大.德.佩尔特里”,正是仰慕名噪一时的革命剧作家维尼.仲马,才决心改名为“仲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