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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快看他醒了!”“这人命还真大……”“是啊是啊……从天上摔下来都没死,命……”“!·#¥%……―”
我昏昏沉沉的睁开眼睛,全身阵阵的刺痛让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了一声。“啊~~。”
看着眼前眼前这些身穿粗衣粗布奇装异服的人,心里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这些家伙是谁啊?老子怎么会在这里?’
想到这里我本能的想坐起来,谁成想我的小腰提出了严重的抗议,一阵钻心的疼痛让我这刚坐起一点的人又倒在了床上。
“你醒了?别乱动,你伤的可不轻,要多休息。来先吃点稀饭填填肚子,你已经昏迷了一星期了。”一个看样子十**岁,头扎两个麻花辨,身穿花布棉袄,模样俊俏的小妞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来到咱面前。
哇噻!靓妞阿!模样可以跟前段时间网络上那个‘神仙姐姐’有一拼。小妞拿着勺子舀了一勺稀饭在嘴边吹着,样子别提多迷人了。让我几乎怀疑自己是在梦中,不过下体的疼痛立刻告诉了我,这是现实。
我的小弟弟刚想有点反映,突然那里传来一阵疼痛,这地方可不比别的地方,咱的脸都给疼绿了。‘不会是把这里也摔坏了吧?我以后还靠这里吃饭呢。’
“别着急,稀饭要吹凉了才能给你喝,你看看急得脸都绿了。”靓妞看到我脸色变绿还以为我是因为想喝稀饭急得,赶忙对我劝解着。身后那帮身穿粗布的大叔大婶也纷纷点头称是,一个个脸上都朴实的不能再朴实了。
靓妞吹了半天后把勺子递到了我嘴边:“来……凉了,尝一口吧。”
俺乖巧的张开嘴巴享受着美人的伺候。只可惜这样的幸福没有两秒钟就结束了。
“噗~~~~”稀饭刚到咱嘴里,就发出一股腥臭的味道。对于我这个在城市吃惯了大鱼大肉的小混混来说,这东西无异于毒药。我喷出那口所谓的稀饭立马晕了过去。
“他怎么又晕了?不会是稀饭还热吧?”“哎!可怜啊……刚醒来又晕了,会不会是回光返照阿?”众人看到咱再次昏迷七嘴八舌的议论了起来,靓妞更是为自己没有吹凉稀饭伤心的哭了起来。
那哭声让我这假装昏迷的人几次想睁开眼睛安慰她,可是我一想不行啊!醒了还要喝那难喝的东西,而且如果再吐出来,估计这些人就要问我为什么糟蹋粮食了,看看他们那比我小腿还要粗壮的胳膊,还是暂时装晕的好。让我好好的想一下自己现在到底处在什么位置。
短暂的回忆之后,我得出了一个荒唐的结论: ‘我不会是像网络小说里的主角一样,来到了落后得异世界吧?
事情果然跟我想的一样,当我再次假装醒来强忍着呕吐吃完了那碗稀饭之后,问清楚了自己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块叫做玛特兰雅的大陆,在这块超级庞大的大陆,住着玄幻小说里才有的半兽人、精灵人、还有什么魔人、海洋人之类的。人类只不过是这个大陆上的一个种族而已。大陆上三天两头出现各样征战。在这个剑与魔法的时代,各种生物为了生存组成各样的俑兵团、俑兵队、赏金猎人工会。
当听说这里是一个剑与魔法的时代,俺的精神立刻兴奋了起来。剑与魔法啊!玄幻小说里的主角们只要来到这个地方,没有一个不牛比轰轰,个个都是魔法天才、武学天才。整个大陆的美女见到主角没有不忘上朴的。
可惜俺的热情没有持续上几分钟,就被给咱喂饭的小妞几句话给打击光了。据她所说我目前所在得地方叫做遗忘的山脉,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里几千平方公里到处都是高山森林,魔兽跟城里路边的大白菜一样满地跑。只是这些魔兽从来不出这片遗忘的山脉,也很少攻击山脉里的原著民。不过若是原著民四处乱窜,这些魔兽同样也会毫不客气的吃掉他。
听说当年有个狂人想把这块山脉划入自己的版图,带着强大的军队屠杀山林里的魔兽,最后这个狂人跟他的军队全部成了魔兽们的食物。狂人的地盘也被其他国家给占领了,此后遗忘的山脉除了偶尔有俑兵队来这里混混,已经很少有人进入这块地方了。
小妞这么一说不是明摆着告诉咱:哼哼!小子,你给老娘乖乖的呆在这里传宗接代,出去鬼混想都别想。
哎!看来这年头并不是所有来到异大陆的人都能混出人样的,比如咱!看情形只好当一辈子种田人了。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我醒来以后,身体的复员速度快的几乎可以说是吓人。才七天的功夫,我身上断掉的骨头全部长好,伤口也完全愈合不说,更夸张的是咱身上居然没留下一个伤疤,就连以前在街头打架留下的老伤也完全消失不见了。
正在我无聊的坐在床榻上看着门外时,给咱送饭的小妞爱丝莉·玛特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给你,伤既然都好了,就洗把脸吧!”爱丝莉说完之后红着脸看了咱一眼转身匆匆离开了房间。
哎!说来也是,自从受伤倒现在我还真没洗过脸。俺站起身来走到脸盆前面俯身一看。我靠!水中的影子真的是我?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帅了?用帅到掉渣来形容我,也就只能形容出我容貌的二分之一吧?若是凭我这张小白脸回到自己的世界进军影视界,想不红都难!退一步来说,若是可以走出这片遗忘的山脉,进城做个小白脸被个富婆包养,我想也能过的十分舒服吧。
“孟德,既然你身体复原了。那就要劳动,去!把那堆柴火用斧头劈出来。”爱丝莉的父亲经过我房间门口的时候一下子看到在yy的咱,立马扯开他那大嗓门喊了起来。
靠!俺才身体才刚复员两天就让我干活,你这老头真把我当你们家长工啊?不就吃了你家几顿难以下咽的破饭吗?
想归想,活还是要干的。看着这堆小山般的木头桩子俺就头疼,用咱手里这把锈迹斑斑的纯铁斧头要砍到哪年哪月才是个头啊?幸亏老头没说砍不完不准吃饭之类的话语,要不咱还以为自己进了旧社会黄世人的家里呢?
我砍!轰隆!
随着我一斧头砍下去,竖起的木头被我一下劈成了两半,手里的斧头也深深的劈入了地里,发出一声不小的声音。
“什么声音!?什么声音!?”刚转到前院的老头听到咱制造出来的声音,扛着锄头跑进了院子东张西望的喊了起来。周围几家邻居也纷纷被声响给吸引了过来,
‘我什么时候有这么大力气了?还是这斧头是传说中的神兵’我傻傻的看着手中这把长柄大斧头一时间愣在了原地。
“哇~~~~”“神力啊~!”众人看清楚了事情的缘由之后纷纷发出赞叹之声,让咱这从没受到过表扬的小混混心理好一阵得意。
哼哼,俺听到这话一边把砍到地里的斧头使劲的拽了出来,把斧头抗在肩头做出一付昂首挺胸的样子,一边yy着自己若是进了城市,就凭咱这猛男的身体那肯定可以让不少美女拜倒在咱得石榴裤下。阳光从咱的侧面照来又给咱平添了几份威武之气。
众人看到咱这么威猛,纷纷朝身边咱目前的房东老头投去羡慕得眼神。其中有不少人更是对老头提前祝福了起来。“马特好福气啊!拣了一个这么好的上门女婿……”“是啊……是啊……”“恭喜你啊马特”
听到众人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这里是遗忘的山脉,就凭咱现在这鸟样肯定是出不去了,什么大侠,什么泡城里的美女还不是没咱什么事。哎!看来以后咱也就是个搂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庄稼汉了。
“我看!干脆今天就把曹孟德这小伙子娶了吧!”“对阿对阿!”“!·#¥%……7”
听到这些邻居七嘴八舌的议论,我差点当场晕倒。这什么跟什么嘛?居然说要娶我~~,这些与世隔绝的庄稼汉还真不是普通的纯朴,居然就询问过一次咱是怎么到这里来的。被咱一串谎话给蒙了过去才几天的时间啊?这些家伙就打算娶咱这个大男人了。
看着这些兴奋的人们,俺还能说什么?毕竟这个小妹妹模样俊俏,而且这里又是遗忘的山脉,若是逃婚估计咱也只能是给魔兽当一顿宵夜。
结婚这个东西,对于咱这个地球上二十一世纪的社会青年来说,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谭。现在倒好,一转眼的功夫我居然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
玛特大叔一人乐呵呵坐在家长位上,看来今晚老头下巴脱臼是一定的了。简陋的小院里到处张灯结彩,鸡飞狗跳,狗撕猫咬。
而我~~~此时正穿着霞衣,头戴凤冠,脑袋上盖着大红盖头,一付小女儿出嫁的模样站在门外。哎!郁闷啊!谁让咱是倒插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