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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天 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

作者:冒险家亚特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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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3 天气阴

    起风了。

    秋风渐起,渐渐感受到一股寒意。

    忽然感叹,这一年已经不知不觉过了大半,已是十月,新年已然不远。时间这东西,有时候感觉好慢,但更多时候又是一眨眼就过去了。

    昨天收到一位朋友的评论,在我自我放纵的时候,告诉我: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感觉好熟悉,应该是在哪里听过,一查,是王阳明先生的言论。原来如此。

    心中贼,心中贼!

    在刚才,我反复念叨了好几遍,这个贼对我而言,就是指各种诱惑。说实话,我是一个挺古板的人,也是一个生活挺无趣的人,不像大家那样喜欢刷剧刷视频刷热搜,具体而言,我是一个注意力不是容易被分散的人。但是,我也是一个注意力不集中的人。

    我想起以前初中追过的一部漫画,知音漫客的《暴走邻家》,里面的主角汪小菲是一个平凡的人,学习普通,人缘普通,能力普通,除了有个“嚯呀”的嘴癖,是一个有点自卑、行动力不强的凡人。

    她是一个凡人,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漫画家,后来有一个闺蜜,是个天之娇女,小菲做不到的事情她很容易就做到了。虽说梦想是漫画家,但是小菲除了喜好看漫画,基本知识根本就不知道,知道遇到隔壁搬来的漫画集,他们的故事才开始了。

    但她只是一个凡人,唯一的长处就是感情细腻,以及唱歌好这一点,但是她画工并不出色,即使她投入了很长时间,结果也比不上小天女的闺蜜,并且导致学业、家庭都出了问题。

    这是一个凡人,有点不自信,脑袋也不好使,虽然很热血,很热爱,但是能力始终不是一线,擅长讲述的也是平凡近人心的故事。

    但就是这样的小菲,逐渐成长了起来,虽然有着苦恼,但也有了自己的特色。画工虽然不是一线,但也有自己的长处。虽然自卑,但也获得了别人的积极反应。

    隔壁漫画家对于这样的小菲有个评价,我一直印象深刻,大意是:虽然小菲平凡,但是她很纯真,能够忘我地投入一件事情。这个时代诱惑很多,信息量很大,每个人都被或多或少地分散着注意力,但是小菲不一样。她很纯真,她接触的事物很少,她的目标、她的热爱都很单纯,所以她注意力更集中,更投入,所以她比天骄能耀眼,所以在最后绽放了自己的光芒。

    能够集中精力在一件事上,我感觉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但是很遗憾,我虽然关注的事物很少,算得上一个淡泊的人,但是我注意力不集中,很难完全投入一件事情上,加上我的精神力很低,有时候就容易被诱惑到。虽然我感兴趣的东西很少,但是也更容易被吸引,更容易转移到另外的事情上,加上我性子执拗,一旦get到了我的点,就会忘我,忘记一切。

    这就是我的心中贼。

    虽然我喜欢的东西少,但也更容易被诱惑。不得不说,也不知道是好是坏啊。

    这些都是我知道的事情,我也知道,但有时候还是轻易就转移了。呀,真是一个不靠谱的人呢,连我自己都这么想。

    想要做得更好,就要修炼,修炼自己。

    其实这两天,除了追番剧,更重要的是被一部游戏所骚动,总是心痒难耐,忍不住看一眼找一找,后面就断断续续玩起来了。这是一部gal,我内心的阴暗面得到了满足,得到了快感,它膨胀,让我的意志力低下。

    我承认,是我的错。我也不知道下一次,面对这样的诱惑我还能不能忍住,唯一的办法就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一旦松懈了,破绽就会趁机而入。

    让自己忙起来,让思想变得强大。

    说实话,到现在这个记录的时刻,脑子里还仿佛能听见游戏的bGm在回响,想到令我血脉偾张的情节在惹火,精神恍惚,精神头不好,对我的影响很大。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今天加紧通关了,那个诱惑就消失了,就松了一口气,在下一个诱惑出现前,我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今晚洗个澡,明天我想要养足精神,再度前进。

    就是这样。

    感谢这位朋友对我的帮助,我感觉,每个人都曾是一个弱小的人,想要变得强大,就是要一点点地前进一步。我不想对自己撒谎了,所以要记录下来。

    嘛,一点点来吧。

    今天没什么大事,玩了游戏看了番剧,这几天又看了几部异世界勇者番剧,感觉明天没什么大事,那么就来聊一聊关于轻小说的勇者吧,感觉还是挺有意思的。

    期待明天吧。

    下面,我们聊一聊我的中学时代与小说的故事吧。

    我与小说、漫画中学篇其二

    与小学时候不同,中学以后,小说也与人际关系纠缠起来,变得不是我一个人在看,成了一个具有社交意义的东西。所以,后面文中会提到很多名字,不用担心,都是化名,如果这样还是碰巧和某人相似,那我也只能说抱歉了,我是一个起名弱。

    那么,故事开始了。

    前面也说过,进入5年级以后,小说就没有渠道了,看的更多的还是漫画,一开始是飒漫画,后来是知音漫客、漫画世界等。

    提到知音漫客,有很多着作,最早的偷星五月天,吸引我重新看小说的任翔改编的斗破苍穹,还能记住的有:云海之上,一部我很喜欢的冒险故事;星海镖师,平凡人的奋斗,还有各种不适宜的元素;极度分裂、暴走邻家、御狐之绊……有好多好多陪伴了我青春的故事,哪怕是里面偶尔连载的小故事,也有我喜欢的。

    我喜欢漫客最初的样子,锐萌幻燃四刊,我最喜欢的是燃,一直到高中,我也在追着漫客。后来,知音的味道变了,慢慢来了很多新人,就不知什么时候不看了。偶然买了一本,再度翻来,也只是物是人非。

    还有漫画世界,记得的有手机少年、乌龙院、拉面超人,还有很多吸引我的,现在已经叫不出名字了。

    我就像上文提到的汪小菲,单纯地喜欢这漫画,有时候也会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还想当个漫画家,用着朴素的透明文件夹,抱住漫画,做着拙劣的模仿。

    最开始,刚入学的时候,小学的管君已经不在了,想看漫画,就只能自费购买了。但是那个时期,我很饥渴,看了很多漫画,感觉看的漫画比小说能多一点。

    可能你不清楚,那我来说明一个概念——

    那时候我还没零用钱,每个周跑个腿能留下一点钱,但是完全是不够的,为此,我干了很多的缺德事。

    这段经历放在初中回忆里面会更合适,简而言之,就是我做了很多没良心的事情与令人吃惊的事情。那时候,我的英语老师强制每个学生都到她家里补习,中间的路程差不多是6、7站的公交,路上还有一段近乎无人的高架桥。

    我呢,为了省下漫画钱,省下这来回的2块,就做了很多事情,有时候投游戏币,有时候是学生投币5角,有时候是1块钱撕成两半花,也有时候是5角分成四半。那时候也不知道司机是如何让我上车的啊。

    反正怎么省钱怎么来。

    但是,更多时候,我是跑着去上补习的。

    具体路程我也不知道都多长,坐公交需要40分钟左右,跑步的话应该是1个半小时。

    我充满了精力,为了这2块钱,为了这笔漫画前。

    我穿过广场,跑过老楼区、桥梁、杂草很高的医院旁,爬过假山,一次的钱就省下来了。

    我一直跑一直跑。

    也不感觉累。

    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所以那个时候身体很好可不是吹牛的。

    关于这段记忆,关于漫画,其实是初中记忆的组成成分,就后面再讲述吧。

    下面是我与小说的记忆。

    我再次与小说相遇,是初一那个全国英语大赛的上午。

    那时候是8点开考吧,那一天外面很冷,刮起了大风,可能是冷风蹭过了我的脸,有时候就会不适,脸上起红疙瘩,是过敏的症状。

    我很痒,在床上翻来覆去,很难忍耐,而说实话,初中的英语老师不是一个好老师,我成绩并不好,有着不想去了的想法。

    这时候,我在我妈的房间里找到了她的手机,然后莫名其妙点开的应该是,移动阅读。

    我初中与小说的记忆大多数是与手机相关的,也有实体书。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小说有txt这个盗版能下载,只感觉移动阅读上面用话费付费就是小说的渠道。不知道电脑、mp3等,也搞出过一些笑话,但是一开始,我是付话费在移动上面看小说的。

    在那个寒风交加的上午,我找到了初中第一本网络小说,然后就一直没有放下。

    怎们形容那个感觉呢?感觉就像是老朋友好久不见了。

    原先我还不知道这是网文,只是感觉很熟悉,很喜欢,后来在知音漫客杂志上,我看到斗破苍穹那一版,从上面才知道这是点击量13亿的网络小说啊。

    网络小说。

    老朋友了,找了很久。

    就这么沉迷进去了。

    那一篇书名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很多东西都还记得很清楚,那是一篇西幻小说,穿越的,男主应该是想统一大陆。有个敌对宗教的圣女,主角有着四胞胎的侍女。总而言之,就是争霸天下的西幻小说。现在还挺常见的。

    那时候可感觉新奇了,毕竟啊,你想,我一直看的都是网游小说,乍一接触西幻,肯定很新鲜很好奇啊。

    于是,我沉迷进去,然后,我全国英语就迟到了。

    具体是怎么看的?手机怎么拿来的?与父母作对产生了矛盾?充话费的钱从哪里来的?

    这些问题,都在初中回忆中讲述吧,我们现在主讲的是关于小说的记忆。

    然而,那篇小说我没看完。具体是,感觉无聊了弃了?还是,有一节是抢走圣女,然后做了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感觉太羞耻了不敢看了?还是什么原因,我已经记不清了。很有可能是后者我跟你说啊。

    但是,对我初中影响最大,导致我重新沉迷网络小说的,应该就是土豆的斗破苍穹了。

    我追斗破的时候,应该是还没有完结的时候,因为过了半个学期,土豆就开始连载武动了。

    一开始相遇,是在知音漫客上面的。有一天,在我看漫画的时候,翻到最后,最醒目的就是一个版面:超越13亿点击量,爆款,超人气连载网络小说,知名漫画家任翔改编,联系超人气作家天蚕土豆,倾情巨献。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差不多就是这个感觉。

    一开始感觉没什么,后来在斗破连载了2话,也就是药老出现的时候,就感觉,好好奇啊,想看后面的剧情,漫画怎么还不出来啊?!于是就偷了我妈的手机,然后搜索了斗破苍穹。

    那时候移动应该有一段是免费的,一直到遇到美杜莎女王都是不收费的,后面就要钱了。这些事情,我们在后面说。

    我主要想说,斗破是在是太好看了!

    妈呀,那时候真感觉和网游小说差不多,一开始喜欢只是感兴趣,但是读到斗破,那种感觉就全都回来了。

    退婚啊,倔强的少年啊,最最重要的就是,莫欺少年穷!

    那时候,我在学生手册的座右铭、刻在桌子上、写在私人笔记里,“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真是激动不已。

    说实话,我是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受到当时班主任的重视与喜爱。我挺聪明的,除了不大会指挥人以外,还挺好的。但是啊,那段时间,我性格中有一面很重的地方爆发了,并一发不可收拾——

    叛逆。

    我从来是都是一个叛逆的人,最不喜欢循规蹈矩的事情,最讨厌古老又古板的东西,在我的青春期,这种性格放的最大。

    因为某些事情,大多数是网络小说,我与父母对抗、与老师对抗、与同学对抗,我不可理喻,有时更因为孤独感请想要得到别人的关注,所以做了很多错事,对不起很多人。

    所以,我喜欢斗破,那个不服输的少年,让我受到鼓舞,让我为之吸引。

    于是,我扎进了那个世界。

    后面,我就开始大面积地读书了,一开始是偷来手机,看了斗破、斗罗、很纯很暧昧,看了很多大神的作品,我很清楚的记得,我告诉同桌很纯很暧昧有着19亿点击的时候,我同桌潘文某看我很傻的眼神。

    斗罗很平淡,但是我因为喜欢很纯很暧昧,为里面很委屈的周佳独自掉过眼泪。不得不说,网络小说的主力军还的是初高中的学生,那时候我的感受很深。

    我喜欢武动,很喜欢应欢欢,是我一章一章跟读过来的,大结局后面,应欢欢、绫清竹归来都很开心。

    呀,想一想,那些大神总喜欢一些少儿不宜的东西,不健全啊,所以印象更深刻。

    我记忆并不是很好,但是我读书很慢很细,不会跳过,所以很多记忆就很清楚。那些书大多数的情节都在我脑海里面。

    后面啊,我看小说被父母知道了,偷来手机有时候就很困难了。所以,我找到了另外一个渠道,就是买实体书。

    这段记忆就留在后面了,简单来说,就是从小报摊,感觉太贵了就跟在进货大爷自行车后面,跟踪到了文化市场,这里是批发的地方,所以打8折,后来我就成了常客。

    那段时间,实体书很发达,一座文化市场里面,开着4家专门批发小说、漫画的地方,现在就只剩下一家老朋友了。我在这里淘宝,花了很多钱,买了很多网络小说的实体书。

    有唐三的冰火、死神、天珠变、酒神等,斗破、武动,红毛的遮天,跳舞的恶魔等,骷髅的圣堂、风暴系列,很多很多,但是能出实体的,大多是大神,一些普通小作家我是无缘见面的。

    我上课睡觉,晚上通宵熬夜。

    我沉迷,忘我。

    东躲xZ、费尽心机。

    后来就产生了很多矛盾与冲突。

    那段时候,看的书确实不少,沉迷于文化市场与新华书店,都是买书看书的好地方。

    感谢那段时光。

    我有一个私人的笔记本,里面有一些摘抄,有词有句有描写,也有一些练笔。

    那时候我喜欢用绘画本,就是a4那个写小说,模仿着写了很多,有模仿斗破的,也有模仿很纯很暧昧的。总之,也留下了一些足迹。最初笔名我忘了,后面是道心魔夜,然后是希离若菩提,到现在的叫我懒懒大人。

    我羡慕着斗破,向往着萧炎,最讨厌的时候,对着小说跪下,心里发誓,要向他一样,考上qd最好的高中,要让所有人看得起。

    有几个要好的朋友,其中论及书友关系,最好的应该是袁君,他最喜欢的小时代和爵迹系列。

    啊,那是一段躲躲藏藏,一个人和很多人对抗的时光。

    很快乐,也很痛苦。

    想要人理解,可是又说不出来。

    我很叛逆。

    大体而言就是这种情况。

    初中三年一晃就过去了,交心的朋友不多,我也渐渐变得偏激,伤害了很多人,变得很固执,关于小说的写法也没有大的进展,看了很多书,也变得沉默寡言,没有那么主动了。

    总之,就是沉浸在一个世界里,而忽略了很多东西。

    年少轻狂嘛。

    还有看得小说多了,人也变得不正常了。

    对此印象最深的就是,在中考前夕,我用电脑练习英语听力的时候,父母去外面闲逛,我呢,学累了无聊了,闲来无事,找了网站随便看起来,突然,一个醒目的小说《合体双修》吸引了我,点进去,就完蛋了。

    在那考试的前几天,我一有时间练习听力就偷偷看,哇哦,很黄很暴力,好好看,就是这样,一直一直追着。

    然后,在中考第一天的晚上,我和奶奶住在一间屋里,楼上有男女做着羞耻的事情,吱吱呀呀,我奶奶发出很大的呼噜声,我辗转难眠,不得已就拿出电脑,找到合体双修,对着房间里的阴暗,看到了半夜2点。

    那段剧情是,鲤伴的出现,我一直看到了宁凡进入妖界。

    记忆很清楚啊。

    然哈,我就砸了。

    然而,老天好像喜欢和我开玩笑,在3年后的某天,还是这间旅馆,这个学校,这个地方,我在这里高考。

    然后,那一天,我用手机找到了改名为《执魔》的合体双修。

    依然是老朋友,老套餐。

    然后,又是那个样子。

    啊,想一想,也是挺好玩的事情。

    我的初中小说生涯,用一本合体双修,用一个执修,一段不冷血、骨子里都是倔强的青年,宁小魔宁凡的故事做结,其实也是挺好的。

    我也是一个执着的人,我也想变成一个执修。

    焚翼成灰终不悔,我以我蝶逆轮回。

    宁凡,阴阳变。

    七梅雪,还有等着他的人儿。

    蝴蝶呀,快飞啊,去远方。

    萧炎,王猛,上官雪儿、冰儿,叶凡,宁凡……

    有太多的人,鲜活地活在我的记忆中。

    那段时光很痛苦,很压抑,但也很快乐。

    初中,是独属于我的白银时代。

    我不后悔。

    如今,也已经渐渐远去了。

    只有那个缩在书店角落的小小身影,如饥似渴,废寝忘食,成为永恒的画面。

    初中,属于书店,属于实体书。

    初中篇,完结。

    一不小心,又说太多了,可能是最近太闲的缘故吧。

    啊哈哈哈。

    总之没有什么好说的,养精蓄锐,准备再次出发吧。

    感谢你,为我留言,我的朋友。

    今天又涨了1个收藏,感觉已经不是一场空了。

    无论你是否愿意倾听我这些罗里吧嗦的牢骚,浏览我这些很肯能一无是处的二流人生,我都要感谢你,让我有动力能写得更久。

    可能我现在做的是无意义的事情,但是,只要在这里打字,我就很是轻松很是开心。

    此时此刻,无意义的事情,可能未来对我而言就是有意义的。

    最起码我更熟悉打字了。

    哈,又写多了,到此为止吧。

    晚安。

    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