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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也由不得燕王朱棣不害怕,毕竟打仗消耗的是资源和粮草,在生产力本就不发达的古代,这种问题更是无法回避的首要因素。要知道对,古人有哉很有代表性的一句话,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足以证明粮草和物资的重要性。中国古代高度重视军事后勤问题,《孙子兵法》中指出:“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而古代主要的军事后勤问题就是粮食问题,后世、此归结为“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孙子兵法》也指出战争会耗费大量的财富,“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出动20开乘战车、10万人的军队,每天所需的费用就要高达“千金“。因此《孙子兵法》提出发动战争要极其慎重,尽可能速战速决,“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只征发一次兵役,消耗的粮食不超过三年积蓄,是发动战争最理想的情况。
由于粮食是消耗性的大宗物资,通过陆路运输的耗费极大,“国之贫于师者远输“,兴兵打仗造成国家穷困的直接原因不是战争本身,而是运输费用,因此《孙子兵法》提出“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一般的军事器材可以依靠国内提供,而军粮最好是从占领地区掠取。“智将务食于敌”,在占领区获得一钟(古代粮食量器)粮食相当于本国的20钟,获得一石喂马的禾草相当于本国的20石。这一原则实际上很早就在战争中得到了体现。
春秋初期,郑国与东周朝廷发生冲突,公元前722年郑庄公派出军队到东周军事示威,就“取温(今河南温县)之麦“,又取“成周(今洛阳东)之禾“。以后各国混战中有很多割取敌国农田庄稼为本军军粮的记载。更简单的做法是掠夺战区当地居民的粮食来实现“以战养战“。这是后来很多军阀以及铤而走险的“盗贼“使用的补给方式,也是很多游牧民族开始侵人中原地区后的主要补给方式。
契丹骑兵集中打仗,分散“打草食“;蒙古军队长途奔袭时,军食或者依靠移动的畜群,或者就靠在战地抢掠。这种补给方式最大问题是难以持久,不仅要激起强烈的反抗,而且即使能够镇压反抗,也会造成人民普遍逃亡,土地荒芜,再没有什么可抢的时候,军队就陷人困境。比如东汉末年的大混战中,各大军阀都是靠劫掠养兵,袁绍的军队在抢光了粮食后曾经靠摘桑葚为食,袁术的军队只好下河摸鱼虾、捞蛤蜊,而曹操甚至将死人肉夹杂在军粮里发放。因此,靠这种方式补给的军队往往都需要流动作战,除了战略考虑外,也要考虑去新的地区解决后供应问题
有头脑的统治者都反对这种依靠劫掠的“以战养战“。一般采用的办法是在新占领的地区建立起赋税制度,有节制的、分期分批地向当地居民索取粮食。这需要有较为稳固的军事占领才可以做到,而且也需要有文官的协助。这一点做得最成功的是战国时期的秦国,每占领一个地方立即就开始编制户籍,征发徭役和粮食,使秦国的战争机器可以不间断地运转。刘邦进占咸阳灭亡秦朝时,萧何进人宫殿第一件事就是保护全国户籍资料,后来又将这批资料带到汉中。楚汉大战时,萧何坐镇汉中、关中地区,源源不断地向前线输送粮食和壮丁,使刘邦军队能够屡败屡战。反观项羽每到一地都是纵兵烧杀抢掠,不仅失去民心,也得不到可靠的后勤支援,打了败仗后连个喘口气的根据地也没有。蒙古刚开始进攻金朝时,完全依靠劫掠养兵,占领黄河流域后,打算将当地百姓赶走,大片土地改为牧场。耶律楚材建议实行赋税制度,所得可比放牧多得多,果然打动蒙古大汗,放手让耶律楚材建立赋税制度,使黄河流域社会经济得以从长期战争破坏中慢慢恢复,也使蒙古军在大军西征的情况下仅靠木华黎一支偏师就得以维持对南宋的压力。
还有一种办法是《孙子兵法》完全未曾想到的,就是让士兵也种地,军队自己养活自己。最早大规模推行这种办法的是汉武帝。为了维持在漫长的长城边防线的驻军,汉武帝推行“屯田“将边防线的可耕地划为国有,发放给士兵耕种,并将罪犯之类的社会闲散人员发往边疆,充当耕种屯田的劳力。以后曹操为了解决军粮问题,也大规模地在内地推行屯田。当时中原地区饱经战乱,土地荒芜,192年曹操推行“屯田制“将全部荒地划为国有地,强迫一部分士兵以及招募的农民固定在政府分配的荒地上进行屯田,收成“六四开”,60%归朝廷,40%归“屯田客“。军屯的士兵仍为士籍,每五里设营,约60人为营,“且耕且守“。这是曹操最终得以战胜众多其他军阀统一北方的重要因素。以后蜀汉、东吴也都仿照这一制度,以屯田养兵。诸葛亮在“六出祁山“战役中痛感军粮运输困难,最后决心在前线屯田,不过这一地区土地瘠薄,屯田没有取得很大成效。以后北周、隋、唐的府兵制,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解决军队的供给问题,府兵各单位相当分散,得以“寓兵于农“,解决军队的供养问题。以后的明太祖朱元璋自称:“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也规定在边防地区的驻军70%的军户屯种,30%守城;在内地的驻军80%屯种,20%守城。将大批国有荒地划拨军户为屯田,每户军户分配15、50亩,并分配一定的耕牛、种子、农具,要军户耕种,除供给自己的军粮外每年还要上缴12石。
国家平时要为战时积蓄粮食,为出动军队提供后勤保障,这在战国时代已经形成严密制度。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中,有专门的“仓律“集中了很多关于国家粮食仓库保管、储运制度方面的条文。以后各代都有类似的制度。西汉“文景之治“时期,长期保持和平局面,休养生息,太仓里的粮食因保存时间太长而“红腐不可食。
隋朝统一全国后,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各地粮仓丰盈,着名的如京城的太仓、洛阳的含嘉仓、洛口仓、华州永丰仓、陕州太原仓等,据说储藏的粮食有数百万石到上千万石不等,可以供军队使用几十年。后来在隋末战争中凡是占领这些粮仓的武装力量都维持了较长的时间。
元末战乱,朱元璋听从朱升的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在江南地区建立起牢固的战略根据地,终于得以歼灭群雄。
正如《孙子兵法》早就指出的,战时运输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当战区是非农业地区或者难以实行“以战养战“时,就必须要依靠后方长途运输粮食。汉武帝时连年出动大军进攻匈奴、西南夷,军粮全凭内地长途运输,“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结果造成严重财政危机,据说“海内耗半“。隋文帝为征高丽,下令全国向辽西运粮,有的地方百姓将三石米装上车,结果一路上的口粮就用掉了车上的粮食,到了目的地连一斗都没剩下。宋朝长期在北方边界维持数十万大军,当地农民由于长期战争大多逃亡,没人种地来养活士兵,而宋朝的禁军又都是吃现成饭的,造成极其严重的后勤负担,所有的军用物资都必须从后方运输,而朝廷如果征发如此规模的劳役就有可能引发百姓的反抗。宋朝政府的对策也是前无古人的,这就是要求商人承担军事运输任务,将物资运到前线后,由军事部门接收后估价,发给“交引“,商人凭“交引“可以到指定地点提取朝廷专卖的商品:食盐、香料、茶叶等等。这称之为“人中法“。后来的明朝也曾经实行过同样的政策,改称“开中法“,商人运输粮食到“九边“,可以获得优先提取两淮官盐的特权。可是后来明朝盐政大坏,商人持有“盐引“却难以提到官盐,不得不重新向食盐生产商再付现金买盐,从此也就不再愿意承担运输任务。“九边“的供应日益艰难,严重影响到战斗力的维持。后来李自成起义军横扫边镇,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有力的抵抗。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古代兵法中粮草是战争重要的因素,很多战场就是粮草决定战争的胜负,三国时期曹操和袁绍旷日持久的官渡之战就是因为曹操抓住机会烧掉袁术在乌巢囤积的粮草,一举打败袁绍奠定自己北方霸主诸侯的地位,成为三国乱世实力最强劲的诸侯,烧坏粮草战胜对手的战争例子还有很多,没有例外的都说明这就是粮草对于军队,对于王朝的重要性,那么在古代兵法中,粮草究竟指的是哪种食物,古代的兵粮具体指什么?
因为现代生活中很多常见的事物是舶来品,在落后的古代生活他们的食物种类很少,为了寻找好的军粮,古代将士们做出很多尝试,现代生活中很多反映古代战争的影视剧用的粮草基本都是小米,也就是粟米,这是符合历史的表现,在古代军粮确实以小米为主,这是因为小米在中国的种植历史悠久,中国生命的起源在长江黄河流域,这片局域大多是水稻大米或者粟米的产地,在古时候水稻难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以大部分人们种植的都是小米,而且小米的营养价值,富含的能量更多,所以小米成为人们的主要事物,也成为军队粮草的主体。
粮草中的粮我们知道指的是小米,那么草指的是什么?因为军队中不只有人,还有无数的战马,草就是普通喂马的草料,除了草料之外还有很多方便生火做饭的柴火,这些基本就是粮草中草的主体。
当然除了主食之外军队为了保持战斗力还需要很多其他的事物,古时候肉类的饮食要比主食种类更多,烹饪手法更多,但在军队中为了保持肉的新鲜,士兵们的健康,是不会携带生肉作为军粮的,基本都是事先制好的肉干,这些肉干可以保持士兵们的能量补给,还可以丰富战士们的口味,还方便携带,肉干成为很多军队的必备,同时在战场上士兵们也会捕猎,寻找一些野味来犒劳自己,主将们也会将很多赏赐分给麾下将士,辛弃疾有名的诗句中,八百里分麾下炙就是说把事物分给手下将士,这些都是额外的军粮配置。如果战事焦灼,士兵们吃饱饭就成为一种奢望,如果遇到更困难的遭遇,分马而食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在特殊的时期,菜人也自然而然的应运而生。古代的“菜人”,究竟是什么存在呢?被悬挂在菜市场的他们,最后都会遭到分食。那种比狗肉还要卑贱的肉,究竟是从何而来?鲁迅在翻阅历史时曾说,只看到了“吃人”二字,那么历史上真的存在吃人的情况吗?
历史文献如《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等都有记载,古代平民在饥荒时,他们的身体被带到市集上标明价格,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分食。这便是古代饥荒中的“菜人”。
在古代,没有食物保鲜的工具,为了防止肉质变质,他们会定期瓜分一个“菜人”,他们不得不用如此残酷的方式来存活。“菜人”的现象多发生在明朝末年,明朝时期曾发生过长达十年的全国性饥荒。在那十年中,树皮、草根、观音土、饿死的动物,甚至是刚刚饿死的人的尸体,都被人们食尽,最后只剩下人。
在明朝末期的中国,出现了有官方认可的大型人肉市场
妻子、儿女、丈夫、父母,只要是人,就可以成为“菜人”。有的父母会将自己的孩子捆绑起来,带到菜人市场卖钱。而有的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活下来,他们愿意自己成为“菜人”,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孩子们的粮食。然后家人用得到的钱再去买别人的“菜人”。只要付一些钱,在“菜人”市场就可以带走一个“菜人”回家,任何的屠宰行为在那时都是合法的,因为那时的“菜人”只被视为食物和牲口。
在那个失去理智的社会里,有些人甚至不愿意费力将自己的家人送到“菜人”市场,而是选择在家中直接杀死他们,然后将家门紧锁,将他们分食殆尽。“两脚羊”和“裹烂烧把火不限羊”这些词汇竟然是对人肉质地的评价。这并不仅仅是某个食人魔的行为,而是中国古代真实发生过的集体吃人事件。就连新鲜入土的尸体,也会被挖出来,被人们食尽。
在那个悲惨的时代,被吃掉的人们被区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被称为“裹烂“,意味着其肉质鲜美,烹饪后连骨头都能煮得软烂,这通常是指小孩子。第二种被称为“烧把火“,意味着其肉质需要长时间的烹饪才能变得好嚼,这通常是指成年男子。然而,由于在饥荒中,男人也极度瘦弱,这类也包含了体弱的男性。第三种被称为“不限羊“,意味着其肉质比羊肉还要美味,这通常是指女性,她们还被称为“两脚羊“。
在战乱的年代,女人和孩子往往是第一个被抛弃的。
由于女性出汗较少,肉质较鲜美,许多家庭的丈夫在饿死的边缘时,会首先选择卖掉妻子和孩子。有些母亲和妻子为了让家人能够活下去,甚至会自愿将自己作为“菜人“卖掉。
清朝的纪晓岚在其作品中,描绘了“菜人“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手被称为“蹄子“,女人被变作菜肴,厨师成为了屠夫。在纪晓岚的《悦薇草堂笔记》中,有一篇关于周某的故事,记录了明朝末年“菜人“的悲惨景象。
在河南和山东,大旱接踵而至,加之蝗虫的肆虐,两地颗粒无收,人们最后只剩下吃人为生的选择。尽管当地的官员禁止食人行为,但是在食物匮乏的情况下,人们已经饿到了失去理智的地步。
一个姓周的商人在两地途径时,正准备用餐。这时,他听到后厨喊出“肉完了,你等会“,然后看到两个女人被拖进了后厨。厨师说,为了不让客人等待太久,先砍掉一个的手臂。等周某反应过来时,其中一名女子的手臂已被砍掉。
最后,周某看着这两个可怜的女人,决定买下她们。因为流血过多,被砍掉手臂的女人无法生存,周某用刀结束了她的痛苦。由于周某一直没有儿子,他将另一个女人带回家娶为小妾。后来,她生了一个儿子,儿子的右臂有一道红痕,和当时被砍掉手臂的女人的位置一样。这样,周某的家族火种维系到第三代才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