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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春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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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松听这话,觉得对方端的是底气十足掷地有声,也产生了兴趣:“好呀,虽然这公堂变斗诗会多少显得有些荒唐,可是若是出了公堂,闻家的二姑娘想要再次和你面对面就不容易了。今日有小程大人和我在,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对此言论,乔松不置可否。

    他只问:“诗句可有要求?一般诗句,不是吟诵风花雪月,便是美人美景心情古今......不外如是。”

    乔松想了想,又左右看了看,觉得选择选择惊堂木也不妥,选择正大光明的牌匾也不合适,他试图短暂的把目光落在了小程大人那张斯文俊秀的脸上,结果很快就被对方察觉,无形的以眼刀逼退。

    乔松最终挥挥手道:“你随意,自由发挥。你要写诗也好,写词也罢,就算是即兴踏歌,我也不反对。”

    “.......不过......”他属于是欲扬先抑类型了,“虽然看似并无约束,但是你要知道,今日成败,可是决定这小姑娘离开开封府之后会不会与你平肩甚至更高的程度,你若是不想被她打败,可要出一首比之‘花想容’更好的诗句了。”

    乔松特意提到《花想容》并不全是因为刚刚许粥粥修改的便是这首,而是这首再当时乔松的那本诗集中被一致推崇为全本最为绝妙的诗句。

    那本诗集中的诗句句句已经非常妙,可是尤其是这一首,在山南先生看来,有“读之齿颊留香之感”。也是因为当时山南先生的夸赞,这才会出现当初那老学究改动之后的滔天反应。

    在那些拥护者看来,反对这首诗,就是反对陆佰常,反对了陆佰常,那就是反对山南先生,而反对山南先生,那岂不是等于是直接否定了宋国的诗文?

    稍微有些年纪的,谁不知道当年重武的宋国一直被南燕看轻?当年南燕因为背山靠海,既可以发展海运,又不缺矿脉,故而比较南宋,更早的接纳了外邦的进入,之后又广修海船,凿通运河,一度繁荣无两,繁荣的后续就是文化的发展,南宋当时男女皆可围观,皇女也可称为储君候选者,大城中诗会馆、歌舞院、教坊司比比皆是,男子可去春风楼,女子也能到南风殿,可谓又是风流又是荒唐。

    到后来,颂雁盟约撕毁,宋国士兵淌过了结了冰的颂雁江打过来的时候,那些南燕的贵族还尚未把寺院的檀香与炮火的硝烟区分开来。

    即便是现在,南燕已成过去,山南先生名扬天下,在一些南燕的遗老遗臣中,依然得不到好名声。

    那个学究,虽然查来查去,确实是个彻彻底底的宋人,可是他曾经一任老师为南燕文臣......怪不得啊怪不得,这才有此大放厥词的理由,妄图想要挫伤我宋国智慧。

    而如今看来,眼前这公堂上的两位举足轻重的宋国大臣,似乎并不打算要维护这位未来的“宋国智慧”,一时之间,后堂声音也跟着忐忑不定,又捉摸不透乔松等人的意思,又觉得两人如此做法必然有理由,难道真有什么?

    细微的议论声如林中的风,如湖面的涟漪,如黑夜不见身影的蚊蝇,细细碎碎的钻进了陆佰常的耳朵里,再从耳朵私下游走,入了他的四肢,让他全身发麻,动弹不得。

    小程大人见他并无回应,只觉得他是胸有成竹,于是便吩咐楚云田准备笔墨纸砚。

    听说陆佰常写诗极快,虽然不到闻瑟瑟四步成诗的地步,不过闻瑟瑟是在原有诗句的基础上修改,而陆佰常却呀做一首全新的,所以不必四步,四十步也是可以的。

    于是陆佰常开始踱步。

    他在公堂来回的踱步,踱的范围不小,就连孙六都被暂时拉扯了下去——但是不代表这事就完了,孙六被扯下去的时候,他在公堂的回廊上撞见了一个熟脸,他愣了一下,很快认出——那是京城一家药房的伙计,这伙计见了他,高呼了一声:“表哥!表哥你救我呀!”

    孙六眼前发黑。

    表哥原本还能救,如今这一句嚎啕下来,眼见是救不成了。

    两人错肩而过,谁也不知道谁加下来的路是平是坑。

    陆佰常并不知这一切,他脑子嗡嗡作响,再者那一句表哥刚刚出口就被噤声,即便是他听到了,他也不会觉得这事与他有关,甚至,孙六的事情,已经可以与他无关了。

    ——只要证明这闻家二姑娘才学浅薄并非有天资者,那么所有的指控和怀疑都可以圆过去......他只能自己救自己.....救了自己,旁人才能把他记住抓住保住......

    如今,他只能自救。

    陆佰常的脑中十分快速的转动,想着那些诗句可以超越《花想容》......名花倾国相互欢?不好不好,这后头一句是长的君王带笑看,这里哪有什么君王?而且这首诗是写给宫中贵人的,他从未入宫,也不曾见过任何以为宋城的贵人,他如何有什么理由去写这个?何况新帝尚未大婚也不是贪慕女色者,这番写来,或许会一个不慎,落一个欺君的罪名......不好不好。

    巴山夜雨?

    他都没有离开过京城,都不知道巴山在何处,京城的夜雨下的再大,也没有漫出过任何一家的池水......不妥不妥。

    他很是急躁的来回走动,忽然眼前出现一支梅花。

    准确来说,是一只雕刻了梅花的盒子,有人捧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雕梅画鹤的锦盒走了进来,那人个子很高,陆佰常微微低头,让他没有看到对方的脸,对方也无视过他,直接走到了小程大人面前,压低声音说了两句什么,这才把那盒子对着小程大人的面打开。

    陆佰常只看了一眼,只下意识觉得这盒子眼熟,却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于是他觉得这事大概与他无关,于是转身,正好这时候有一句话飘入了他的耳朵里:“......从那里搜出来的?有趣,三百首?里头当真有三百首?”

    来人声音有些无奈,回答道:“大人,末将并未数过,不过大人若是实在好奇,倒是可以立刻数一数......”

    声音是小孟将军的,而能让小孟将军无奈的,只会是乔松......

    乔松饶有兴致的翻了几页,抬脸道:“我实在是好奇,若这马小姐也是一位如此有才者,何必要隐藏自己,去抬别人?”

    这个回答,小孟将军就算是知道,也不方便开口,而小程大人那边,已经懒得开口。

    说到底,也是宋国这边并未真正做到男女同平的程度,虽然先帝为了安抚南燕遗民臣子,开了女子可读书的例子,也开了不少女学等,但是这是并不是立刻就能够实现的,朝中无多少女官,女官也并未有一人做到一把手位置,那么就不会有真正官员和风气来吹动女子读书和为官的念头。

    何况马太守家中出了名的尊师重道,一向主张男主外女主内,别说马小姐才华显露在京城闻名,就连马小姐要经商开个越来书局,都要找个外人去做表面文章。

    那么,马小姐又如何能够有那个信心觉得自己的锦绣文章能够在一群全是男子的文人墨客中得到公正的评判呢?

    而事实上,只有一人真心夸奖过马丽苏的诗句,那便是陆佰常。

    那日他去讨诗,偶然见到马丽苏在一笔一划写些什么,看那比划,似乎是诗,这让陆佰常起了好奇,因为以往讨诗,她都是事先准备好,自袖中摸出一张纸条给他,要他当即背诵,然后把那张纸条当着她的面吃下去,言明“吃了就是你的,这是你肚子里的墨水了。”

    但是今日,他是第一次见到马丽苏亲自写诗。

    他悄悄走近,正好看到马丽苏写完最后一个字。

    那首诗,他至今还记得。

    “卧梅又闻花,卧枝绘中天。鱼吻卧石水,卧石答春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