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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校园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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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高胜搜集来的这些信息跟资料已经充分的显示出了宁远一部分的身份,跟萧成一个部队,萧成出了事之后才来到华海市,再加上上次两个杀手以及王国强的述说,他们都只见到宁远一个人身手强悍,众多的疑点综合起来,宁远是凶手的概率占到了百分之八十,马小天呢,多少也还是有一些嫌疑,只不过马小天跟宁远已经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杀了宁远,马小天肯定会一直追查下去,杀了马小天,宁远也肯定会如此,而对于王爱军来说,这两个家伙都不是什么好鸟,全部杀了,那就绝对不会错了,也不用调查的这么彻头彻尾,用李高胜的话来说,军队是个什么地方,里面的东西是自己这种人说去调查就去调查的?

    有人说,年轻就是忙碌的,这句话,一点不假,即使是外人看来很没有出息的小乔村村民也是一样,忙,他们也忙,忙着打麻将。

    郭宏走后,林思思看见风平浪静,也逐渐的放心了起来,整天跟乔义豪鬼混在一起,从一开始的恶心无比,乔义豪也慢慢的适应了这种生活,美其名曰,男人,要想成功,总要付出一些,而对于周雅来说,丈夫的事情已经重重的压在心头,只不过在面对事业亲人以及故去的丈夫的同时,她还是拿捏的很准,这件事情除了马小天知道,她就再也没有告诉别人,马小天给她打过几次电话,周雅很是敢动,言语中却让马小天十分的放心,这件事情,不急,只不过这账早晚要算。

    最忙碌的还是要算马小天,一天到晚扎在市场部,董程程呢,也正式开始了对他的训练,堪海集团手中现有的项目,马小天一个个都需要了解,什么项目跟什么样的人打交道,什么样的人是最难对付的,董程程都有了一个分类,甚至还对一些客户进行了区别,什么人是贱骨头,不打不成器,什么又是本本分分之人,什么人贪得无厌,马小天都需要了解,正如董程程说的一样,席红莲叫马小天来,还让陈援朝亲自来相陪,这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马小天从一开始的轻松到了后面也渐渐感觉到疲乏了,可随即心情又为之好转,市场部的一切,就是一个小小的世界,人生,不就是需要跟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么?

    黄暴力听说最近又是闲的无聊,苏黎黎走了,还真让他少了一个去魅舞的好伙伴,打电话给萧猛男王井,也是忙的不可开交,这两个小子现在已经成了高海军的尖端力量,工资涨了,只不过职位还是那样,普通小保安一个,宁远就不一样了,很受高海军的器重,这个沉默寡言却有着非凡实力的人一般都是上晚班,对于这些,宁远倒没有多大的意见,只不过有一条,他要不上班,随时就要走,高海军批也得批,不批也得批,换作是别人,这简直是个荒唐的协议,可对于宁远,高海军还真就答应了,千军易得,良将难求,说的恐怕就是这样的一个道理。

    而对于身在北京的苏黎黎跟萧雨来讲,却真的是一个全新的生活,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来到如此远的北京,萧雨的心情是忐忑的,同时又是温暖的,她无时无刻不会想起那些在华海市的大哥哥们,是他们一路艰辛的将自己送来北京,是猛男哥在前面开路,是宁远哥护着自己,是王井哥顶着包冲出火车站,是暴力哥跟心中最重要的小天哥哥在背后死死的扛着压力,从出站到进站,从华海市到北京,两个小姑娘没有受到一点委屈,没有受到一点伤害,所以,在马小天他们登上回去的火车之后,萧雨才会哭的跟个泪人一般,肝肠寸断。

    萧雨是工商管理系,苏黎黎根本就不会去选择,萧雨学什么,她也学什么,反正她就是要跟萧雨在一起。

    半个多月的军训生涯让萧雨跟苏黎黎都黑了不少,只不过大学永远都是充满年轻跟激情的,高中时期的青涩也慢慢的转变成了一种成熟,而同时,那种夹杂着青春爱恋的种子也已经从萌芽状态渐渐的开始成长为参天大树,他们已经不再羞涩,他们变的主动,知道女生就是需要疯狂追求的。

    萧雨跟苏黎黎天生注定的成为了队伍中的焦点,一个清纯柔美,一个却是活泼大胆,尤其是在所有人都换上了迷彩军训服之后,靠着衣着打扮得来的气质分全部荡然无存,有的只是本身的魅力,这样一来,就更加的突显出了萧雨跟苏黎黎了,鹤立鸡群说的有点过分,万花丛中的一抹惊艳却是挡都挡不住。

    从军训的那天开始,萧雨就不断的有人给她送水,递毛巾,甚至有些大胆的男生干脆直接表达了自己的爱意,约她们晚上逛逛这个充满青春气息的校园,用他们的话说,青春跟大学,不挥霍那就是不懂得享受,不恋爱,你还不如不来上大学,苏黎黎喜欢热热闹闹,喜欢军训之后的晚上大家一起坐在草地上聊天唱歌,而萧雨,却爱上了那个叫着图书馆的地方,只不过来图书馆的不一定都是爱学习的,有的纯粹就是为了爱情而来,刻意的搭讪,美丽的邂逅,这一切的一切或许都会在自己人生的轨迹上留下一个永远抹杀不了的回忆,等到自己结婚生子或者抱着孙子孙女感叹人生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想起这一刻,在那个城市,在那所大学,在那个充满了文化气息的图书馆,在放着成功与失败,在放着高贵的美丽书架的转角,有一个女孩,连衣裙,马尾辫,静静的挑选着那属于自己的书海,当她抬起头,乌黑的大眼睛里透着一股清澈的甘泉,看着自己,羞涩而去。

    不知道是身上肩负着马小天等人的嘱托还是自己的一种释然,卫青不由自主的就会往清华大学跑,满操场的迷彩服中,他能第一眼的看到那个女孩,不高不矮,汗水贴着脸颊,表情刚毅,硬着烈日,她坚定无比。

    最后一个下午,军训的生涯即将结束,看着满头是汗的萧雨以及乐呵呵笑个不停的苏黎黎,卫青很自然的走了过去,可心中却莫名的剧烈跳个不停。

    “小雨,黎黎!”

    卫青叫了一句。

    “咦,卫青哥,你来了?”

    苏黎黎表现的很开心,小雨依然平静,稍稍低着头,不太敢正式卫青的目光。

    “军训结束了?”

    “结束了,总算结束了,你看,你看。”苏黎黎露出胳膊,“他奶奶的,将苏娘娘我晒成这个样子,这要让我小姨看见,肯定会心痛的不得了。”

    “黑了,你们两个都黑了,哈哈……”

    卫青说了一个并不算很发笑的笑话,看着萧雨。

    “今天晚上我请你们吃饭,就当是犒赏你们这半个月的辛苦。”

    “你早就要来了,卫青哥,你到楼下等,我跟小雨姐冲凉之后马上下来,可别一个人开溜哦。”

    “那能呢?”

    苏黎黎上前,随着一群提着水桶提着热水瓶嘻嘻哈哈的女生上了楼,萧雨在后面,不急也不抢,在拐进宿舍楼的一刻,回过头,看了一眼卫青,她发现,他还是望着自己的方向。

    四十分钟,冲凉洗衣服,对于小雨来说,简单的不得了,可对于苏黎黎来讲,实在有点困难,来这里的第一天她就叫嚣着要去买一台洗衣机,只不过一直没有付诸于行动,小雨实在看不过去,帮着这个死丫头一起搞定完毕。

    “黎黎,我们快点下去吧,卫青哥等很久了。”

    萧雨有点内疚,卫青这个人还真是不错,半个月的时间,来过四次,萧雨知道卫青很忙,自己也要训练,能抽出时间,能给自己和苏黎黎送来一些水果跟饮料,真的很难得,东西只是一个概念,而这份心意,萧雨不能拒绝。

    “急什么,男人就应该等女人的。”

    苏黎黎大大咧咧,好一阵忙活,总算是跟小雨下了楼。

    略带非主流的打扮是苏黎黎喜欢的造型,而萧雨,永远是白色t恤,牛仔裤,在这个花枝招展的校园,显得很特别,却始终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晚饭是在校园门口不远处的一个餐厅,卫青还是开着他那辆老掉牙的军用吉普,殷勤的将两个女生请到了二楼小包厢之后,点菜的任务主要就是在苏黎黎的手中进行了,让小雨点,永远是翻开菜谱的最后一页,因为那里最便宜。

    没有了爷们之间酒杯的你来我往,这顿饭就跟普通的家庭餐没什么分别,一些饮料,聊着一些鸡毛蒜皮的事,然后吃着饭,很简单,很普通。

    卫青没有吃多少,大多的时间都是不断催促着两个女孩多吃菜,苏黎黎狼吞虎咽,小雨则是斯斯文文的让人怜惜,一顿饭吃完,苏黎黎满头大汗,却让卫青的心里很舒坦,苏娘娘吃饭从来不会客气,真可谓给足了卫青的面子。

    出了餐厅的大门,炙热了一天的北京总算是凉爽了下来,尤其是在烈日炎炎军训的情况下,更让这些莘莘学子感觉出了不一般。

    刚出大门的苏黎黎被一群同学拉着,说是去参加军训兄弟排的唱歌大赛,小雨对于这种活动一向不感冒,苏黎黎一见,倒是没有勉强,说道:“小雨,那你就陪着卫青哥在校园里面走走,苏娘娘我啊,那肯定是要一展歌喉的。”

    说完,疯疯癫癫的就跑远了。

    “黎黎……”

    苏黎黎走远了。

    只留下了卫青跟小雨。

    小姑娘更害羞了,卫青有一种喜不自胜的感觉,同时,心却跳的更快了。

    “小雨,你有事,你有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卫青不想让小雨太为难,他选择了回去。

    小雨看了一眼,仿佛是鼓足了勇气,“卫青哥,还早,去我们学校走走吧。”

    “啊,嗯,好好好!”

    两个人,并排而行,走在清华大学的校园内,一眼望去,随处可见在一起嬉闹的男女,在大学,这,很正常。

    “小雨,大学的生活还习惯吗?”

    “还好,已经习惯了,就是还没有开始上课,不知道以后的学习会怎么样?”

    卫青呵呵的一笑,“大学比高中轻松多了,小雨,你放心,一切都没有问题的。”

    “希望如此吧!”小雨看着前面,脸上很平静,可她的内心却始终会记得,能上学,能上大学,都是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马小天,如果自己跟其他人一样整天只知道玩,小雨会在心中瞧不起自己,更加会觉得良心不安。

    “我以前也想过读大学,可到了最后还是去了部队,现在想想,怪后悔的。”卫青感叹的说道。

    “卫青哥,你小时候就跟暴力哥认识吗?”小雨问道。

    一句话仿佛勾起了卫青的回忆,说道:“是啊,我爷爷跟暴力哥的爷爷是战友,是从战场上死人堆里面爬出来的人,是暴力哥的爷爷一脚一脚将我爷爷背出来的,所以,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战友兄弟这么简单,可惜,暴力哥的爷爷去世了,从小暴力哥就来过北京,我爷爷当亲孙子一样看待,小时候我很老实,经常受别人欺负,暴力哥虽然是外地来的,却带着我打遍了北京,头破血流也死咬着对方不放,一来二去,别人都怕了,现在我碰到小时候的那群朋友,他们都还经常会说,卫青啊,你小时候的那个兄弟那里去了?”

    “暴力哥很仗义!”

    “是啊,我卫青能够认识这样一个兄弟,实在是很开心,只不过这一次我却更加的高兴,因为我认识了更多像暴力哥一样的人,比如宁远哥,比如小天兄弟!”

    萧雨点点头,“小天哥哥是最好的人!”说话之间,不禁流露出了一种淡淡的相思。

    “小雨,能给我讲讲你们小乔村和小天兄弟的故事吗?”

    黄暴力已经大致讲了马小天的事情,可卫青却真的很想从萧雨的口中再听一回,那个叫着马小天的男人是生活在怎样的一个地方,又是怎样的一个地方才能出现这样一个敢担当敢一肩挑下重担的人。

    萧雨的脚步停了下来,在不远处的一块草地上坐下,“我跟小天哥哥在一个地方长大,从小他就是村里的孩子王,小天哥哥很顽皮,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砸别人的窗户跟锅,还特别喜欢跳楼,我记得为此马爷爷没少打他,我跟你一样,卫青哥,从小就很老实,可我从来没有受过委屈,只要有人欺负了我,小天哥哥总会跟人拼命,不死不休,到了最后啊,别人也就知道了,知道小乔村的萧雨不好惹,因为她有一个马小天在背后守护着她。”

    卫青静静的听着,他看到萧雨的眼眶中已经缓缓地流出了眼泪。

    “小天哥哥从小就特别喜欢赌,就是不喜欢读书,还爱打架,小天哥哥……”

    萧雨默默的讲着,讲了很多很多。

    “后来,我哥哥去世了,是小天哥哥站出来,他告诉我,萧雨,萧成哥不在了,可还有他,有他马小天,只要他在,他就会永远的照顾我,会让我永远开心的生活下去……”

    萧雨说的很平静,可有时候又忍不住有些哽咽,卫青知道,她可能想到了萧成,可更多的或许还是想起了那个叫着马小天的小子,他调皮,他胡闹,他喜欢打麻将,更加喜欢跟邻村的人打架,可在最关键最需要的时候,他总会站在萧雨的面前,面对着一切。

    一直以来并不多言的萧雨在这个晚上讲了一大堆的话,多的卫青都被深深的感染了。

    开着军用吉普,卫青在回去的路上,脑海中还在不断的回想着晚上的一切,一个能让萧雨念念不忘感动到流泪的人,他绝对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人。

    卫青也记得马小天回华海市之前说过的话,好好的照顾这个小姑娘,她的命,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