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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这个兄弟我曾见过的

作者:花果山余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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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2章 这个兄弟我曾见过的

    关于“汤姆的出生是迷情剂的产物,所以不能感知到爱”之类,墨菲是不相信的。

    难道这世上所有孩子的出生都是爱的产物吗?不是吧?

    而且,难道所有男女的结合都是因为爱吗?不是吧?

    还有女性单独做试管婴儿呢,那又怎么算?

    汤姆·里德尔之所以变成伏地魔,之所以不懂“爱”,在墨菲看来,原因只有一个,他没有真正的感受到过爱,没有人真的爱过他。

    爱并非什么天生的禀赋,而是一种技巧,一种技术,就如同吃饭喝水走路一样,是一种需要后天习得的能力。

    在一个缺乏爱的环境中长大,汤姆不懂得爱的技巧实在非常正常。

    反倒是原著中哈利,更强韧的不可思议,在那样的成长环境中,竟然依旧保持住了内心的火花,某种程度上说,他确实比汤姆更加强大。

    墨菲对汤姆有一个计划,除了达到一些目标之外,也有着一定的实验目的,这个邓布利多口中“最强大的魔法”,他也很想知道到底有怎样的威力。

    ……

    对角巷。

    赫敏吐的昏天黑地,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对一个十一岁的小孩来说,幻影移形还是太刺激了。

    这次墨菲给了她一瓶振奋药剂,让她喝了下去。

    这东西类似提神剂,能够恢复一些身体的异常状态。

    反倒是汤姆看起来没什么反应。

    他的躯体其实已经死了,只是被墨菲通过心灵之种将之与汤姆的灵魂钉在一起,并用了一些黑魔法激活了身躯的心跳、呼吸等系统罢了。其脑部只有着和昏迷状态下差不多的电反应,只是一具被汤姆灵魂驱动着的植物人。

    好一会儿赫敏精神终于恢复了,墨菲便带着两个小孩先去了一趟古灵阁,给汤姆办理了助学贷款。

    随后又带着他们给汤姆买了坩埚、龙皮手套、书本等物,当然大都是二手的。

    看着汤姆仔细的数着手中的硬币精打细算的模样,墨菲不由有些感慨,他当年上学的时候也很穷,就是这么过来的。

    因此看着二手坩埚店的老板准备把一个旧坩埚用一个加隆的价格卖给汤姆的时候,他忍不住了。

    “老板,你这坩埚都磕了,而且又不能折叠,还有这里的黑灰,一看就至少用过三年以上了,你还敢要这么贵?三个西可,再贵不要了。”

    防护用具店,“手套里面的棉花都快露出来了,这里还烧了个洞,最多四个西可。”

    书店,“成套的教材要一个加隆?你怎么不去抢,这又不是新书!成色好是吧,行,我们自己去挑。”

    “伱看,这本没封皮,这本书角都被啃了,这本发黄了,加上这打羊皮纸和笔,一共9个西可,卖不卖吧?”

    从二手书店出来,墨菲找个地方坐下,要过那些破旧的书本,开始处理。

    一边处理一边教汤姆,“这种发黄变旧的书没有破损,只是脏了,用清理一新就能去除掉大部分的霉斑,再拿去晾晒一下,有些顽固的污渍可以用酒精或者光亮清洗剂尝试一下,基本都能恢复个七八成。”

    “这种没了封皮的最好办,自己做个就是了。”

    他说着,用魔杖将羊皮纸裁成合适的大小,包在了没有封皮的课本外面,然后拿魔杖一点,变化出一副精美的封面图案,并将它黏在了书上。

    “这种缺了书角的,破损不大,也不影响使用。”

    他说着用魔杖把破损的书角裁成弧形,看起来圆润整齐,也不显得突兀。

    全部处理好之后,旧书就看起来不那么旧了,反而还有种别样的精美。

    接着又把手套和坩埚都处理了一遍,让他们恢复了功能的同时,也看起来舒服了很多。

    赫敏惊叹不已,“太厉害了,这些东西看起来和新的一样,才一个加隆!我花了十三个加隆1

    “没办法,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墨菲笑了笑,“不学会精打细算,日子可过不下去。”

    “您原来也很……没钱吗?”赫敏问道。

    “是啊,很穷。我和汤姆一样都是孤儿,父母都是黑巫师,死在了监狱,没留下什么钱,那个时候,我的性格也比较别扭,不太灵活,所以一直很穷,过的挺紧巴。”

    汤姆看了一眼墨菲身上那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行头,再想想古灵阁那些妖精对墨菲的尊敬态度,很难想象他曾经也是个穷孩子。      “好了,咱们去买校服和魔杖。”墨菲没有多说什么,带着两人来到了二手长袍店。

    他们买到了两身还合身的长袍,但还剩下一套长袍却没有合适的了,汤姆本想买下剩下的一套尺寸大了许多的,墨菲却制止了他,“你剩下的钱应该还够,去摩金夫人定制一套吧。”

    “可是,那要很多钱吧。”

    “书和坩埚是拿来用的,因此破旧些没关系。但衣服除了穿着要舒服外,还是给人看的。穿的邋遢,总会让人瞧不起。这倒不是爱慕虚荣,只是能给自己省下更多的精力专注更重要的事情上。”

    “最后是魔杖。”

    墨菲正准备带他们去奥利凡德,却通过一只被他安放在对角巷某处高点的乌鸦看到了两个人,并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咦?”

    “怎么了教授?”

    “哦,没事儿,我们走。”

    却在这时,汤姆忽然心中有所感应。

    他借口有东西忘在试衣间,回去了一趟,打开随身携带的日记本。

    只见上面的文字更新了。

    “对角巷之旅,我从墨菲老师身上学到了许多道理。”

    “但更令我开心的是,在奥利凡德魔杖店,我遇到了一生的挚友。”

    “我们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我们灵魂共鸣,相互吸引,他将成为我最忠诚的朋友,最可靠的伙伴。”

    汤姆皱起了眉头,之前说是改变命运之人,今天就是一生的挚友。

    怎么感觉这日记一股大忽悠的味道。

    但他刚这么想,日记就又更新了。

    “但我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于是我故意拖延时间,磨蹭了很久才去了魔杖店。我如愿买到了魔杖。”

    “那是一个风和丽日的早晨,我正在练习四分五裂咒语,突然魔杖从中折断,咒语发生了回火现象,打在了我自己身上。”

    “我死了。”

    “死前,我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如果……”

    行行行,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汤姆心中也好奇起来,那位日记口中自己一生的挚友,到底是何许人也?

    不一会儿,墨菲便带着两个小孩来到了奥利凡德魔杖店。

    他刚走进店里,后脚就进来一个人,墨菲一看,“小天狼星?你怎么在这?”

    “哦,之前带哈利去了一趟埃及旅游,昨天才回来,今天送他上学,才想起来还没给他买魔杖。”

    “你好,达克霍姆先生。”跟在小天狼星身后的哈利波特也看到了墨菲,跟他打了招呼。

    却在这时,突然他的额头一阵麻痒,他摸了摸自己额上的那道伤疤,随即看向了墨菲身边的一个男孩。

    而对方也看到了他。

    一瞬间,汤姆便确定,日记所说的就是这个男孩。

    同一个念头在两人心头浮现。

    “他是谁?”

    “怎么好像在哪见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