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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奇这句“岳父岳母”说的无比自然,刚开始就连李芷筠都没有反应过来。当她下意识地想要回答的时候,却忽然间俏脸绯红,狠狠白了周奇一眼。要不是现在她的心情也大好,说不定直接就将粉拳打了过去。
“本来想要揍你,不过你提前熟悉这种说话的语境到是也好。”
李芷筠哼了一声,朝着车子走去,“去见我爸妈倒是也不急于一时,晚上过去就可以。我爸平时没有什么爱好,也就是爱喝点酒。这样吧,我们过去买点酒,给我妈买个镯子吧。也不用买太贵的,差不多就行了,反正也不是你真的岳父岳母。”
说到最后两句,李芷筠的语气明显带着一点讥诮。
周奇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到是也没有说什么,踩着油门前往商场。
和李芷筠逛街,与南宫雪不同,没有那么多的顾忌。南宫雪毕竟是亚洲大明星,很多人都认识她。李芷筠并没有那么高的知名度,只不过在高阶社会圈层里有些影响力,还有那些好事的人们评选的什么苏北市十大美女排行榜。
李芷筠的脸蛋很小巧、精致,带上墨镜之后基本上就能够遮住整个脸。
周奇穿着唐装,年纪轻轻却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十分舒服。
他并没有刻意穿着太过单薄的衣服,里面缝制着棉质的内衬。这么做不是为了保暖,即便他赤着膊也不会觉得寒冷,可不想要太过引人瞩目。两个人走在商场里,到也算是一道风景,男才女貌,甚是般配。
周奇也没有去买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尽管他现在的钱足以买下这座商场。
两瓶飞天茅台,一副春带彩翡翠镯子。这些全部加在一起也就大几千,不到一万块钱。送礼最重要的是送到对方的心头好,即便花再多钱也没有用,反而有时候会起到反作用。李芷筠不禁暗暗点头,周奇的确是做什么都恰到好处。
恰好到了午饭的时间,周奇倒是对饥饿没有什么感觉,一般自己独处的时候都不吃饭,而是吃没有经过灵气加持过的一念丹。里面加入了改良版的配方,拥有很多的营养,足以支撑他一天的营养,这就和以前的辟谷丹差不多。
“不如就尝尝这家的口味怎么样,是我闺蜜开的意大利餐厅。”
李芷筠的脚步停了下来,指着商场一楼的某处餐厅,“她邀请我很多次了,今天恰好有时间。今天正好是初八,估计年后也才开门没有两天。我们走吧,姐带你去尝一尝外国风味,像你这个土包子,就知道吃什么破药丸。”
周奇耸了耸肩,他知道李芷筠并不是真的崇洋媚外,只不过是对自己有意见而已。
他和李芷筠认识了这么久,对她的人品还是很了解的。当年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就曾经用一次精彩的演讲,狠狠地打了那些嘲讽华夏人的脸。这段视频也在国内曾风靡过一时,直到今天仍旧时不时地会在某个网站上看到。
好在周奇买的东西并不多,一个手提袋就将两瓶白酒和手镯装了下来。
餐厅内的装修十分具有异域风情,墙壁上挂着的几幅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名画,当然,是赝品。不过还是看的周奇暗暗点头,即便是赝品,也算是高仿,肯定是花了不少钱,请十分专业的画家临摹的,很有观赏性。
“这些你也能看懂?不要不懂装懂好不好。”李芷筠见周奇看着这些画作,时不时地点了点头,好像真的能看懂似的。她到不是真的瞧不起周奇,而是周奇整天只知道练武、打拳、炼制丹药,根本就好像是一个被封建思想荼毒的年轻人。
除了偶尔能够说出一口流利的英伦腔,根本看不出来他和这些洋人的作品有什么关联。
“其实对于这些艺术作品,不能够只是凭借眼睛去看。”
周奇知道李芷筠习惯性怼自己,也不是很在意,笑着解释起来,“就好比你看这幅《犹大之吻》,我当然不是专业人士,所以角度不同。或许他的笔触不是很细腻,但是人物性格之间的冲突却十分生动,你仔细看耶稣的手,发现了什么?”
听到周奇这么说,李芷筠到是也好奇地抬起头来,仔细去看耶稣的左手。
因为有过海外留学的经历,她到是也对西方的文化有所研究,更别提这个帕多瓦教堂中的壁画了。可无论她怎么仔细去观摩,都没有看到耶稣的手。因为犹大的穿着是个宽大的衣袍,完全盖住了耶稣的肩膀、胳膊。
“什么手不手的,你倒是告诉我这幅画里面耶稣的手在哪儿?”李芷筠没好气地说道。
“你先不要着急,仔细看。的确没有画出来耶稣的手,但是从犹大袍子的下方,可以看出耶稣手的轮廓。没错吧?最关键的地方来了,耶稣的手势是食指扣向中指,中指弯曲准备向斜上方刺出。这是古欧洲的传统武术之一,骑士剑章。这个作家太厉害了,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也是个古欧洲武术高手,深得神韵,而非单纯的描摹。”
李芷筠不禁一愣,本来她根本没有领会其中的意思,但经过周奇这么一解读,此时再看向这幅画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原本虽然能够看出来剑拔弩张的氛围,却根本没有如此惊心动魄的感觉。现在呈现在眼前的局面就更加紧张,她甚至忍不住呼吸急促了起来。
周奇看出来李芷筠的反应,轻轻用手指点了一下李芷筠的手背。
她喘了喘气,不可思议地说道:“真是太神奇了,耶稣的手仿佛是活过来了一般。也不知道犹大能不能抵挡得住,可即便如此,耶稣也未必能够胜利。因为这是一场预谋,那么多人一起冲向他,最后还是被送到了十字架上……”
周奇点了点头,想要说什么,却并没有开口,因为他看到一男一女两个人走了过来。
“妙哉妙哉,这位先生真的是好眼力,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欣赏地看向周奇,伸出手说道:“我叫彭春晓,是这家店的男主人,这位是我的妻子方华华。英雄所见略同,这也是我买下这幅画的原因所在。真是没有想到,现在的华夏,居然还有人懂得‘骑士剑章’这么古老的欧洲武术。”
这下到是明白了这两个人的来历,不用问都知道,方华华一定就是李芷筠的闺蜜,应该是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开的这家店。方华华很漂亮,放在人群中十容易让人注意到。但是相比李芷筠还是稍微有些逊色,李芷筠在人群中是真正的焦点。
所以彭春晓的目光,还是有意无意地看向了旁边的李芷筠。
按照道理来说,彭春晓还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风度翩翩,身材挺拔,估计也很有钱。
“我的天,李芷筠,我叫了你那么多次都不来,我还以为你忘了我呢,却没有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你!真是的,过来也不打声招呼。顺便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男朋友……emm,准确的说是未婚夫,我们下个月10号就会举行婚礼。”
方华华笑着直接坐在了李芷筠的对面,热情地挽着彭春晓的胳膊。
“你好,我叫周奇。”周奇则是礼貌地和他握了握手,正要抽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彭春晓微微用力钳住了自己的虎口。面对这种情况,周奇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对方见自己懂得古欧洲的武术,所以理所当然地也将自己当做了练武之人,本能地想要试一试。
但周奇却也并没有动用多么恐怖的力道,只是点到为止地握了一下,然后不着痕迹地将手抽了出来。这倒是让彭春晓吓了一跳,他有些狐疑地看向自己的右手。明明用了很大的力道,却并没有起到想象中的效果。
因此他也不确定周奇到底会不会武功,力气到底怎么样。
李芷筠自然不知道这两个男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她只是淡淡地微笑起来,“之前工作一直太忙,正好现在有时间。当时我以为你会一直留在欧洲,没有想到居然回到了国内。今天来捧场,就让你们的主厨做点拿手菜吧。”
其实当刚刚彭春晓刚走过来的时候,周奇就看的出来,他是有武功根基的。
只不过和华夏的武功路数不是很相似,一般人看不出来,只是觉得他走路很有气势。但是周奇却知道,那应该是古欧洲的马步。步履行风,颇有骑士之风。所以周奇也对他很感兴趣,到是也有些手痒,他还从来都没有和这种人交过手。
可越是如此,他就越是对夏怡若,或者说是夏家的底蕴感觉到敬重。
因为这个《骑士剑章》,他曾经在房间内夏怡若留下来的几本书中看到过提起,很有意思。不过描述并不多,应该在夏家的书房里有更多的资料。只是略微写到,起源于耶稣时期,在十字军东征后发扬光大,风靡一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