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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脑子坏了(有改动)

作者:我们要发财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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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后的9号,夜幕下的赫斯城,一架马车从新建没多久的《赫斯邮报》报社出发,穿过几条宽阔的大街,和商会出来的一队人马汇合,向城门驶去。

    8号的建城庆典让克里森的贵族同学赔了一枚金龙,克里森还真去了。赫斯市的夜晚张灯结彩,他的笨蛋伯父兼代理城主总算是背下来了准备了一周的演讲词。

    克里森关键是要去看看,真正的城主,克里森的大伯和他笨蛋伯父的哥哥,河湾地雷顿公爵到底会不会回来参加庆典。雷顿公爵已经三年没回高庭了,连建城庆典他都不在,那么就不用怕他突然回来了。

    报社主管又给克里森拿来了其他的信鸦通信,克里森确认,他哥杀人,这是真事。只是路上有的信鸦飞丢了,事件关键细节要等几天才能确定。

    克里森可不能等。替罗德料理好了那笔生意,他准备要去君临一探究竟。

    报社的大股东是克里森过去在自由城邦游历时结识的朋友托尼·莫特,他在这里办报纸也是通过克里森的关系。报社主管是托尼·莫特的一个亲信,一个浑身透露出精明的商人。他同意借一辆没有章纹的马车,再找一批没有章纹的马具给克里森。

    克里森的家族确实禁止他去君临。

    但是他怕的只有雷顿公爵,至于代理城主和城门卫兵,只要一辆没有家族章纹的马车就能骗过去。

    庆典过后贵族们得大醉一天,他们又都亲眼看见克里森在场,等他们反应过来他不见了的时候,也追不上了。“他们肯定会给雷顿公爵发一只信鸦告诉他我溜了,然后就忘了这事继续喝酒了。”克里森心想。“而公爵呢,最多是把我从君临再押回来,也不至于在君临城外列阵阻击我对吧。”所以克里森有恃无恐。

    城里的狂欢还在继续,这场庆典名义上是庆祝城市建成九百周年,实际上则是庆祝“赫斯贝恩”这个姓氏诞生九百周年。

    九百年前,一位名为山姆威尔·塔利的英雄将祖传的“碎心”巨剑送给英雄之王琼恩·雪诺,这把剑后来成为了杀死夜王,终结长夜的圣剑。

    这位山姆威尔·塔利,就是克里森·赫斯贝恩的老祖宗。当年山姆威尔身披黑衣成为了长城上的守夜人,面对诸神发下誓言,使他不能继承自己家族的封地。

    但是没说不能占别人家的地啊。

    长夜之战后,他以英雄圣剑的名字“碎心”(Heartsbane)作为了自己新的姓氏“赫斯贝恩”,并因为功劳取代提利尔家族统治了河湾地,做了河湾地公爵,居城高庭。

    后来高庭在城堡外建立了学院,人口慢慢聚集,高庭从一个城堡变成了城市。

    它是全维斯特洛最年轻也最富有的城市,大路两侧的房子都在外面贴了白色大理石,街道宽敞干净,其实要不是这些事情,克里森也不想离开高庭去又脏又臭的君临。

    出城队伍着实不小,看着上百匹战马从面前飞驰过去后,克里森钻进了马车里。

    罗德带大部分人提前一天走了,庆典也没赶上。他带走了大批的物资补给,克里森曾在外游历好几年,曾随他远行的士兵家仆等人这次都带上了。

    克里森则在第二天出发,除了他的马车,还有雇来的密尔人和上百匹马。

    一路换马不换人的跑下来,大概清晨他就能追上前一天出发的队伍,再跑整整一天,他估算能走完三天的路程。

    这样就只有信鸦追的上他了。

    然后每天换马不换人的跑14个小时,正常情况下高庭到君临要十八天路程,他就能把行程缩短到九天了。

    时间就是金钱啊,他多花这么多代价,就是为了早一倍时间见到瑞卡德。

    “瑞卡德……你到底怎么回事啊……”克里森揉揉太阳穴,烦躁,他必须要快点知道原因。

    要过城门了。车夫敲了敲车厢门板提醒他。克里森把煤油灯熄灭。

    克里森盘算着,这车要不先不还给报社了,直接买下的话他也买得起。坐车赶路肯定是比骑马舒服的,且不说他的马术太烂,烂到可能要耽误行程。

    只是作为贵族,不骑马而坐车,说出去肯定要被嘲笑是太监啊。

    在维斯特洛,贵族对武力的推崇简直到达了顶峰,连双腿瘫痪的贵族都有特制的马鞍。克里森已经不止一次让家族脸上无光了。

    所有贵族都知道,赫斯贝恩家的胖小子小时候脑子摔坏了。

    五岁的时候,他姑姑出嫁到角陵的塔利家族。迎娶她的正是罗德·塔利。克里森随着送亲队伍第一次来到角陵。

    克里森到现在都记得,角陵的城堡实在是太破了。比起全部用白色大理石建成的高庭,角陵破败的简直像个猪圈。它有些地方好像一千年都没修过。

    而且在这里,克里森总觉得有个人看着他。

    五岁的他无法解释这种感觉,只能在城堡里疯跑,希望甩开那双看不见的眼睛。

    婚礼有上千人参加,没人能时时刻刻盯着他一个猫一样的小孩。

    他爬上了一个倾斜的塔楼,到现在,他也没想起来到底是什么驱使着自己当爬上去。

    突然砖松了,克里森一脚踩空摔在地上。

    仆人惊慌的跑过来抱起他,他却无神的望着那双眼睛穿过仆人的脸,与他越来越近。

    好像有什么东西进来了。

    然后他昏迷了五天。

    想起这些,时隔多年的克里森还是不寒而栗。“我就这样错过了富有而枯燥的一生啊。”

    他昏迷了别人眼中的五天。对他自己来说,在梦境里他走过了整段长夜。

    就是九百年前琼恩·雪诺和山姆威尔·塔利的时代,冰与火之歌的时代,彻底改变维斯特洛的时代。

    燃烧的城堡,黑色的天空,永不停歇的暴风雪,重新站起来的死人……一切的一切都涌入了这个五岁孩子的脑海里。

    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承受。

    对于他人来说,这个孩子醒来以后就变了。他害怕刀剑,不敢睡觉,甚至连看见自家的卫兵都会莫名大哭。可是却又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这些话老成的不像个孩子,但是如果追问,克里森却完全说不出个子丑寅卯。

    学城里一位叫葛尔丹的学士来问过他许多问题,结论是他得了战争创伤障碍,一种参加过惨烈战争的士兵才会得的病。

    修士们的说法就简单多了:七神之中的“战士”抛弃了他。

    对他自己来说,变的是整个世界。醒来后,他莫名其妙的获得了关于每件事物的知识,这些知识经常是超出他自己的理解的。

    画廊新添了油画,他认出画上是瓦兰提斯的长桥,可是瓦兰提斯是什么?

    村子里打井挖上来一罐刻着奇怪图案的金币,送来高庭之后,他先于所有人认出那是千年之前河湾古国的钱币金手币,钱币正面的国王是加尔斯·园丁十二世。可是连他祖爷爷和曾祖爷爷的名字都还没人告诉过他。

    他太过古怪,以至带来了“渎神”的传闻。但是既然对于他爷爷的公爵头衔,他的继承顺序在十几名开外,那么一个古怪的神童比一个勇敢的傻子糟糕多了。

    只是那双让他走过整个长夜的眼睛,他从没跟任何人提起。

    PS:维斯特洛和自由城邦。

    这个世界主要的地图是西边的一个大岛和东方的一块大陆,大岛就是维斯特洛。自由城邦是东面的厄所斯大陆上的九个独立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