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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毛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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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弟同万万放牛到白石岗,牛到岗下头吃水,他们顾自到山腰上采草莓吃。

    “毛弟哎,毛弟哎!”

    “毛弟哎,毛弟哎!”左边也有人在喊。

    “毛弟哎,毛弟哎!”右边也有人在喊。

    这周围全都是高山,喊上一声回响要半天。毛弟在另一边也在喊,拖长了嗓子喊万万时,所能听到也只是一连串的万字了。

    毛弟现在所在的这座大山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名字,甚至这座大山与边上的其他山峰比起来都算不上是多么的高大,站在山崖边,放眼望去,全是大山,有高有低,高的直插云霄,不见峰顶,低的郁郁葱葱,像个绿色的小土包。

    村里的老人把这里叫做十万大山,到底有没有十万座,他也不懂,他活到现在还没有出去过,最远的也不过是去过对面那座山上的小庄子里。

    他们家世代居住在这座山上,这座山上也只有这一个村子,村子在山腰上,名字就叫白石村,因为整座山上只有现在所在的白石岗有名字,就连这座山都没有名字,因而村子就叫了白石村。

    白石岗没有白石,反而都是些漆黑的大石头,也不知道为什么叫做白石岗,听村子里的老人们说,以前就叫白石岗,就这么一代代叫下来的,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里的每座山上都有一座小村子,村子里的人口和山的大小有关,山大些,人就多些,山小,人就少些。

    他们村子也只有百来户人,这座山的大小在这周围来看也只能是算中上的了。

    毛弟长这么大见过的人也不多,听说隔几座山的那座附近最大的山大松山每隔半个月都会开一次集市,集市开的时候据说人多的像海一样。

    万万的哥哥说的那个词叫人什么来着,哦,对,叫“人山人海”,海是什么他不知道,但山他却是熟悉的,人像山那么多,那得是多少人啊。

    隔壁家山叔每次哼的好听的曲子好像就是从集子上听来的,说是什么唱戏的戏文。他也不懂,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去看上一次。

    这儿山的上半部分会产一种树莓,很是好吃,比地上难找的刺莓还要好吃,每一次毛弟出来都会大吃上一顿,然后用衣服兜一包带回家给阿娘和哥哥吃。

    摘得次数多了,经验也就多了,他发现山尖尖上的那几株树莓是最好吃的,又大又甜,就是有些危险,树枝都伸在了悬崖边上。

    以毛弟和万万灵活的身手以及较轻较小的身体,当心些,每次问题都不大的。

    毛弟在这树梢上伸手摘下一颗又大又红的树莓放入缠在腰间的兜包里,抬头寻找下一个目标,挑剔的他已经不再是看到就摘的“新手”了,非是硕大通红的熟透了的树莓他不要。

    拨过挡在眼前的叶子,看到了一颗在他这么多年摘树莓的生涯里都能排得上号的大树莓正挂在最远处的树枝上,在阳光的照射下,径自地展示它的硕大通红。

    毛弟心想,这么大的树莓就在眼前,可不能不摘,正好带回去给阿妈尝尝,刚刚摘得原本是第一大的,现在只能算是第二大的,就留给阿哥好了。

    毛弟不可谓是身手矫健,只是手脚齐用的几下,便像一只小狸猫一样窜到了那根伸得最远的树枝上,奈何这枝树枝实在是太软,即使以毛弟瘦小的身躯也只能是爬到一半的部分便不敢再动了。

    比量了一下,终归还是差了半截手臂的长度。

    “毛弟,再往外伸就要掉出去了!”

    另一棵树上的万万看着毛弟的身体已经站在了悬崖上空,只靠一根树枝支撑着,赶忙提醒道。

    “诶,我晓得,你当心你自己啊!”

    毛弟随口答应一声,眼睛却还盯着这树莓,这么大的树莓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了,就这么放弃了?

    不行!今天一定要把它带回去给阿妈尝尝。

    毛弟灵机一动,掏出腰间放牛用的小皮鞭,这是隔壁村长爷爷给他做的,是用大牛叔打下的一只花豹的尾巴做的,相当结实。

    毛弟用小皮鞭缠住斜上方的树枝,一只手紧紧抓住皮鞭的末端,这样能够减轻一点自己的体重,不至于压断脚下这根软树枝。

    看着下方的万丈悬崖,毛弟咽了咽唾沫,壮着胆子控制身体缓慢地向前移动,近了,近了,眼看就要够到了。

    “嘿!”

    身体再向前一伸,成功摘下这颗大树莓。

    然而还不待他拿好,皮鞭缠住树枝的那一端就自动的松开了,毛弟脸上喜悦的表情瞬间化为惊愕,“唰”的一下便掉了下去。

    毛弟殊不知他这小小放牛鞭可不是普通的小皮鞭,那花豹已经迈入了进化兽的行列,还具有些许流云豹的血脉在,所以这尾巴异常之顺滑。

    这皮鞭除了本身材质坚韧外,还具有两种不同于其他普通皮鞭的特性。

    一是顺滑,甩出时减少阻力且不容易被对手抓住弃鞭,二是锐利,刚刚皮鞭缠绕的地方已经被划开了一大半,就算那结扣不自己滑落,那树枝也会被划断,毛弟照样得掉下去。

    村长爷爷给他做这皮鞭是为了给他防身所用,未曾想他是这样用的,得,这种人生的戏剧性不说也罢。

    听村里婶婶们说,人临死之时会看到自己生前最挂念的事情,毛弟感觉她们说的好对。

    随着身体的下落,毛弟心中并没有什么悔恨,只是叹息这大树莓到底还是没能带回去给阿妈吃。

    闭上眼睛,等待着自己被摔成肉糜,殊不知自己身上正散发出一阵黑风,减缓着他下坠的速度,虽然效果不那么明显,但确实是减缓了。

    “诶?毛弟?毛弟?毛弟!你在哪呢?”

    万万听到动静,回头一看,并没有看到毛弟,于是大喊着叫着,在他的小脑袋瓜里,还没有想到毛弟会掉到悬崖下去这一种可能。

    万万的喊叫声并没有持续很久,还不待他跳到毛弟之前待的树上去,他就看到毛弟突然出现在了树前方的空地上,与他一同出现的还有一个陌生的男子。

    毛弟呆呆地看着这男子,这人穿着的衣服毛弟从没有见过,但是很好看,不管是样式还是布料,比他见过的所有衣服都要好看。

    他的长相比他的衣服还要好看,听山叔说大松山山上镇长家的公子是这附近几座山上最好看的男子,毛弟没有见过,但毛弟相信他再好看一定也没有眼前的这个人好看。

    除了这人很让吸引人外,他肩膀上爬着的橘黄色的猫也很引人注目,村长家的小猪仔子都没它那么胖。

    刚刚毛弟抱着手中的树莓等着自己落地摔死的时候,这个男子就突然的漂浮在自己眼前,接着他就是轻轻一挥手,自己就出现在了这里。

    这和村长爷爷给自己讲的故事里叫做“神仙”的人物很像啊,毛弟他向自己微笑,不由得问出了一句来。

    “你是神仙嘛?”

    “神仙?什么神仙?”

    万万刚跳下树赶过来,就听到毛弟在说什么神仙。

    “毛弟,你刚刚跑哪里去了?我都没看到你,刚刚这儿还没有人,你怎么就一下子在这里了?”

    万万拍了拍毛弟,一连串地吐出自己的疑惑来。

    毛弟没有理会万万,眼睛还是盯着眼前的男子,然后咬了咬牙,似是下定了什么决心是的,将手中的那颗最大的树莓双手捧着递给了他。

    “神仙大人,这颗最大的树莓给您,感谢您救了我。”

    我想各位读者现在已经猜到了这男子是谁了,想必那肥肥猫也不必笔者介绍了。

    “小朋友,我不是什么神仙,我姓黎,你叫我黎大叔就好了,你叫什么名字?这果子你留着就好啦,看你那么辛苦地摘它,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我怎么好意思收呢。”

    黎云没有接过,而是微笑着看着他。

    毛弟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得有些羞涩,但伸出去的手并没有收回,依然将这树莓递着。

    “黎大叔,我叫毛弟,这树莓可好吃了,您收下吧,我娘说了,受人帮助就要感激人家,您救了我的命,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这树莓和这皮鞭是我身上最珍贵的东西了,我把它们送给您。”

    在毛弟的印象中,只有山叔和大牛叔那种皮肤黝黑,额头有各种皱纹且邋邋遢遢的人才能被叫大叔,这附近村子里上了一点年纪的男子都是那样的。

    眼前这位神仙一样的人物,皮肤比村里最好看的花姐姐还要白嫩,穿着也很干净整洁,怎么能叫大叔呢?虽然心中有疑惑,但毛弟还是乖乖地叫黎云黎大叔。

    “唔,这样吧,你带我去你们村子里逛逛吧,就算报答我啦。”

    还不待毛弟多说什么,黎云就把东西推给他。

    “走吧!快带路吧,我可找不到路哦。”

    “大叔,你是哪座山上的人啊?”

    “大叔,你怎么会来这里啊?”

    “黎大叔,你的衣服真好看,是在大松山上的集市上买的吗?”

    “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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