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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得太久,什么新鲜事也要见上一见,这叫“活久见”。
小歌托着腮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男人,思绪混乱,她怎么能头脑一热就把他带回来了呢?
一碗面条下肚,洛凡用纸巾擦了擦嘴,又自来熟的跑到厨房盛来半碗,“你做得饭和你的人一样,清汤寡水。”
小歌作势抢他的碗,没好气的问:“知道什么叫‘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吗?说句好话能死?”
洛凡死死守住自己的碗,仍不罢休的问:“不听好话能死?都说忠言逆耳,怎么就没人愿听?”
“衣服不一定要好看,穿起来舒服就可以;饭不一定要好吃,能填饱肚子就行;还有我的设计风格,不一定让人眼前一亮,但足够简约。你知道吗?乔布斯曾经请日本著名服装设计师三本一生制作了一百件黑色圆领羊毛衫,每天穿一样的衣服虽然单调,却给他留出了改变世界的时间。”
小歌继续说:“我的设计理念就是简单、简约,为顾客节省本要浪费在细节上的时间。”
洛凡耸耸肩,“简约不代表单调吧。”
小歌沉默了片刻,“我承认有一些东西还没有摸索透,在设计这方面我永远是个学生。”
洛凡吃完碗里最后一口面条,突然凑近小歌,“我有一点太好奇了,你能不能告诉我?”
小歌被他炽热的眼神看得有些发冷,木讷道:“什么?”
“你到底多少岁?”他托着下巴思忖,“30岁?35?还是……”
小歌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年龄是女人最不可触碰的逆鳞,她虽不像20岁的小姑娘那样满脸的胶原蛋白,可还算年轻而鲜美吧。
“我那么显老?”
洛凡没说话。
沉默就等于默认了。
“不可能!我可是如花的年纪,再老也不会像三十岁!你什么眼神?……你笑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年龄?”小歌彻底被他激怒了。
洛凡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嘴角轻勾,眸子里的笑意溢了出来,“哦,‘如花的年纪’?17岁?人家都说‘17岁那年的雨季’,17岁可是个有雨有花的好季节。”
他看着小歌啧啧称奇,“咦,可你怎么看都不像17岁啊。”
小歌白一眼洛凡,很淡定的说:“花会被雨浇坏了,我16岁。”
洛凡更好奇了,“花不该这么脆弱啊。”
“身子骨弱,不行吗?”小歌回答的一点也不难为情。
洛凡噗嗤一声笑了,“女人这个生物真是奇怪,不可以问年龄,不可以问身高,不可以问体重。不能问的真多。”
小歌挑挑眉,认同他的观点。
年龄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个奇怪的东西,25岁之前,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自己风华正茂;25岁之后,又要严防死守生怕别人查出蛛丝马迹。
小歌正处在25岁这个分水岭,思想也在慢慢变化,她开始害怕提及年龄,也害怕看到年轻的姑娘,因为这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马上就要年老色衰。
“你多大?有20吗?”小歌发起反击。
“我20岁时早睡了好几个姑娘。那时候你在干什么?”洛凡凑近小歌。
这样的话无异于调情,小歌倏地撤到安全范围,咬牙笑笑,“小屁孩儿,睡几个姑娘就开始嘚瑟了?姐姐我睡过那么多男人,也没见我声张啊。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对别人说,保不准成了别人眼里的笑柄。”
洛凡慢慢靠近小歌,在她即将摔倒之前,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没想到你这么如狼似虎,看来我们算是臭味相投了。”
气氛突然暧昧至极,小歌看着眼前人神共愤的美颜,不解风情的说:“你的经纪人什么时候来?要不是公交没了,我才不会把你带到家里。”
这简直就是引狼入室了,小歌腹诽。
洛凡抱着她,云淡风轻的说:“哦,刚他打电话过来,说在处理我的烂摊子,过不来。”
小歌胡乱推开洛凡,炸着毛问:“你不会要在我家住一晚吧?”
“你是不是感到荣幸至极?”洛凡笑了,露出洁白可爱的牙齿,赏心悦目。
“你以为你是谁?”
“臭味相投的朋友。”
翌日早晨,小歌顶着两只熊猫眼坐在摆满早餐的桌子旁,看着洛凡为自己盛一碗粥,举止优雅。他问:“没睡好?”
小歌打个哈欠,带着脾气,“你家里来个陌生男人,你试试,你能睡得好?”
“我更希望是个陌生女人,那样我会很兴奋。”洛凡自己喝一口粥。
小歌用黑逡逡的眼睛看他,问:“这么说,你昨晚很兴奋?”
洛凡不置可否。
昨天晚上,小歌躺在自家床上翻来覆去不敢入睡。中间她起来了三四次,每次做得事情就是把她认为够份量的东西全部堆在门上,以防不时之需。这样做的好处是她终于在自我摧残和自我安慰交替过程中沉沉睡去,坏处是,在第二天早晨洛凡敲门时,她顶着两只熊猫眼,手忙脚乱的丢掉了所有形象。
小歌从小到大一直是别人眼中的乖乖女,沉默少言,胆子小。对于“乖乖女”这个评价她常一笑置之,而“胆子小”却正中她的下怀。晚上不敢走夜路,日常从不去酒吧,出门包里不装钱,就连晚上睡觉,都要把门里三层外三层的全部锁上。青夏常说她有被迫害妄想症,她自己对此也深信不疑。
“我真感动,昨晚居然敢收留你。”小歌说。
洛凡眯眼看看小歌,“你在乎什么?反正已经‘睡过那么多男人’了。”
小歌填满鸡蛋的嘴一时没捯过气,鸡蛋卡在嗓子里,噎得难受。开玩笑的话,他还记得?
洛凡好整以暇的看她,又补充道:“反正你不亏。”
“做明星久了,是不是看不清事实?”小歌喝口粥,压压惊。
“你怎么知道我是明星?”
“我又不是傻子。”小歌又说,“明星才会有绯闻呢。”
洛凡看她的表情就像看公园里的猩猩,好奇又奇怪。
小歌满不在乎的填一口面包,“咦,你是什么绯闻?能不能说一说?”
洛凡挑眉,“给您吃饭助助兴?”
小歌有点不好意思,没想到他猜到了自己的心思。
“你可以自己打开电视看。”
“哪个频道?”小歌果真拿起遥控。
“你真看?”洛凡笑笑,“真是傻得可爱。”
小歌停止了咀嚼的动作,塞满嘴的食物有点难以下咽。活了这么多年,有人说过她精明,有人说过她冷静,有人说过她少言,就是没人说过她“傻得可爱”,乍一听起来,似乎还有点受宠若惊。
“你是不是连手机都不看?”洛凡又问。
“看啊,怎么了?”
“那你知不知道有个叫‘热搜’的东西?”
“知道啊,怎么了?”
“你可以看看。”洛凡提醒。
小歌跑回卧室拿出自己的手机,“哇,你这么红!热搜榜头条!”
洛凡低着头,抿唇笑了,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是不是有种闪瞎双眼的感觉?”
小歌浑然不觉,“上面说你和苏珍同游泰国,疑似确定恋情。这些人关心的还真是挺多,人家谈个恋爱怎么啦?”
“我是明星。”
“明星怎么了?谈恋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小歌把手机递到洛凡眼前,“唉,你看有网友祝福你们呢。”
洛凡夺过手机,关掉屏幕,“吃饭。”态度微冷。
小歌看看他,“生气了?”
洛凡突然说:“我和苏珍很早就认识,算是患难朋友。”
他说这句话时,小歌正直愣愣坐着,嘴里的食物也被消化的差不多。
“我那时才18岁,每天不仅要上学还要跑剧场做临时演员。苏珍比我大两岁,她命苦,无父无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给未来。我们同租一间地下室,互相扶持,拼了三四年终于熬出头。”
洛凡喝了一口粥,“其实成名也没有人们想得那么好,人红是非多。”
“绯闻多到无法想象,我不敢独自出门,不敢与人接触,在室外要永远带着墨镜与口罩,我感觉自己要发霉了。”
“哦。”小歌轻应一声,满心疑问,“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没什么,我只是想给你科普一下。” 洛凡只手将碗转一圈,沉默片刻,看着她又说:“省得你出去丢人。”
“我哪里‘丢人’?”
“不认识我还不算丢人?”洛凡挑挑眉。
“世界上人多了去了,难道我要所有的人都认识?”小歌不服气道。
“你就像生活在深山的野人,把无知当高尚。”
“喂,你至于吗?人身攻击?”小歌有点生气,又有点不太相信,“你真有那么红?”
“这么和你说吧,就算你在世界
的角落,只要你想,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收到我的消息。每天,每时每刻。”
小歌没说话,有些惭愧,自己到底是多么不能与时俱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