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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哲02年去了sd。
反正他现在在老家呆着也没什么事,一年的工作就是陪领导吃饭,给领导送礼,然而他一年要吃上千顿饭,其中几十顿就是他的工作,所以郑哲份外的闲,打算去别的地方看看,看能不能陪外地的领导吃吃饭。
他本来可以去很多省份,之所以选择sd,是因为他弟丢了,他不得不去一趟。
郑哲妈跟他爸离婚的第一个年头因为下岗便跟她弟弟去了南方,找了一份会计的工作。然而女人总是在骨子里有点对家的渴望,没家怎么都觉得不安定,于是郑哲妈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再嫁了,男的据说是她的同事,比她大六七岁,人很老实,家里是sd某个农村的,儿子已经成家,基本上不用管,这样郑哲妈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带着郑哲的傻弟弟跟那男人过,这本来是个挺好的事,谁知道01年他们回农村过年,去城市里面买了一次年货,直接把郑言给弄丢了。
郑哲妈连找带报警,找了一个星期无果后,郑哲妈就给郑哲打了个电话,她在电话里嚎啕大哭,也不知道她是哭蒙了,还是太伤心导致智商降低,死活叫郑哲来一趟,她自己不知道怎么办,说那么大的儿子说丢就丢了,找也找不到,肯定是给人贩子拐走了。
郑哲刚听说郑言失踪的消息也心里泛堵,可他妈说这话就有点好笑了,毕竟郑言要是个女人,人贩子拐拐他,然后把他买山沟里给人生孩子,也能赚两个钱,可他一个大男的,还那么傻,人贩子是得多缺心眼拐他啊。
而且郑言这事只能相信jc,郑哲也没办法。
但郑哲还是来sd了,不过不是瞎胡闹的找郑言,而是来办自己的事。
他有个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在这边的三产单位上班,跟着顶头的销售经理跑四处跑业务,刚毕业的年轻人雄心万丈,脑袋削尖的想混出点名堂,便借由职便认识了不少机关领导,除了单位报销,还将自己的工资都扔在酒局和牌桌上,总算勾搭上几个副科级的小领导。
人脉有了,接下来就需呀找钱了,于是亲戚朋友成了首选目标,郑哲在他那些同学眼里实在属于财大气粗,正好郑哲也想来这边,两个人就很自然的凑到一起去了。
然而郑哲想的很明白,他才不想跟花钱给他的同学买成长经历,他有他自己的算盘,他很快通过他同学就认识了一个叫吴江舟的男的,此人祖籍河南,在本地有家钢材厂,经营不错,黑白两道都认识些人,两人一起玩牌变熟,蒸过几次桑拿觉得很投机,便整天一起玩了。
吴江舟比郑哲大了五六岁,长相奇丑无比,脑子却十分活泛,他经常跟本市的一些机关要员打麻将,用他的话说,既娱乐又交人,赢了开心,输了就当送两个钱给领导,何乐而不为。郑哲跟他是同行异地,所以很有话聊,两人常常结拜打牌,出入会所。而到了经济大省,郑哲的眼界也骤然开阔了不少,他发现南边的经济发展原来这样迅速,不知道是因为zg入世,还是本来南边发展就比北边快,以前都觉得百万富翁好像多牛似的,到这儿发现资产百万的人多的跟苍蝇似的,遍地都是,根本没什么稀奇。
这天他跟吴江舟刚从茶楼出来,因为天色渐晚,便打算去吃点夜宵。
郑哲大步流星的下楼,直挺挺的站在台阶上,重叹口气:“老吴,灌了一肚子茶,根本吃不下饭啊……”
吴江舟点头哈腰的跟那几个领导握手,挨个道别后,又面向郑哲:“我他妈也吃多茶点了,要不咱俩去吃点小吃吧,老吃饭店也没劲,我带你去吃小海鲜,喝啤酒。”
“你都灌这么大肚子还喝啤酒,你撑的下去么?”
“没事,啤酒这玩意不占地方,打两个酒嗝就出去了,走走走,咱俩透一透去。”
郑哲正想回绝,吴江舟忽然来了电话,这高胖弓着腰在裤兜里掏了半天,接起电话的时候叽里呱啦的,嗓门极大,跟河东狮吵架似的。
郑哲给自己点了跟烟,抬头看一眼天。
他觉得好像是要下雨了,这要喝了酒,还一时半会回不去了呢。
吴江舟挂了电话,忽然挽起郑哲的胳膊:“巧了,我哥们也在吃海鲜,叫我过去呢,咱一起得了,正好认识认识,我这个大哥可是个人物,名气响当当啊。”
因为他说话带口音,所以郑哲也没太听清楚:“什么响当当?”
“放屁响当当,”吴江舟拽着郑哲的胳膊往下扯:“走哇!”
说实在吴江舟讲笑话又冷又低俗,而这人又很喜欢在领导面前讲笑话,所有人都是干笑,但郑哲却很受用,他觉得吴江舟这人很有趣,笑了两声便跟着他着下了台阶,开车上他那辆黑色奥迪,直奔目的地。
郑哲来的日子不长,还不太熟悉路,他在吴江舟的指挥下,七拐八拐总算到了地方,刚要下车的时候吴江舟接了个电话,示意郑哲现在车上等他一会,他有事要办,去去就来。
郑哲闻言熄了火,抬手松开领口的衬衫扣子,眼看着吴江舟抓贼似的的往前跑。
外头浓黑压顶,云起波涛。
明明是傍晚,天却忽然像是黑了。
街边的霓虹灯亮起,却仿佛困兽满是血丝的眼,光芒幽暗,疲惫怖人。
郑哲怕下雨,便将车窗上升上去,可正在他动作的空挡,后视镜忽然一闪,有车开着大灯从后面的拐角切入,坦克似的横冲进来。
这个街道很窄,基本上在路边停上车,剩下的地方也只勉强够开过一辆的,再周围基本上都是小饭店,两边的商铺免不了要有些盆盆罐罐的摆在门口,郑哲先前都是很小心的开进来,这种横冲直撞的开法显然有点过于霸道了,而且这么大的车,实在是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小地方。
果不其然,行人惊呼,夹杂着盆罐倾倒的声响,那辆车似乎毫不在意,一脚油门便从郑哲身边猛轰过去。没有大灯闪着,郑哲也看清那个纯黑的大切诺基了,车没挂牌,它像头挤入窄道的猛兽,霸气逼人,看的郑哲都想换车了。
正惊叹的功夫,那车忽然停住了,从上面跑下来一个穿青褂子的男人,嗖的就闪进了路口,紧接着那车又重新往前开,直到尾灯一红,猛的停在街道的出口。
两边车门大开,从上头蹦下来两三个人,迅速的进了旁边的小饭店。
郑哲的心开始狂跳起来。
他很久不见这种阵场,可他一见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淡出已久,不成想居然在这地方又重新见到了‘江湖’。
天越来越暗,这个小街道却被车灯闪的如同白昼,远处的出口似乎又停了几辆车,好多个人开始往巷子里涌,不少饭店的老板开始探头探脑,一些胆小的甚至直接将卷帘门拉下来,连灯管都灭了。
郑哲如坐针毡,正犹豫要不要将车倒出去,结果忽然爆发了一声枪响,紧接着有人从饭店里滚出来,一个光头举着枪从饭店里往外走,怒目横眉,嘴里骂骂咧咧,郑哲一句也听不懂,因为全是地方话。
光头被人团团围住,郑哲有些看不见他,但看外围人群的动静,应该是没动手。
形式忽然陷入僵局,郑哲很能理解,如果换成他,对面是个枪口,郑哲也不会鲁莽上前,子弹是不长眼的,大家出来混都是为了吃口饭,没必要为此再把命送了。
之前被放下去的青褂子忽然从现场跟郑哲之间的路口拐出来了。
此人身材细高,边走边动作,似乎是在系腰带,郑哲本来没注意他,可发现那男的过去后,两边人的人开始让道,郑哲就多看了一眼。
要么怎么说有些人的气质是天生的,他走向杀戮,却完全不像是去送死,他像个猎豹一样,步子轻快,不急不躁,然而揪住光头的时候却是行疾如风,两个人乍一看有点像是情侣拥抱的姿势,青褂子的白指头扣住光头的后颈,往自己肩膀上一摁,脱枪拔刀几乎是瞬间的事,待郑哲看清时,已经是完事了。
一把长刀穿胸透骨,生生挫断了光头的下肋,刀尖儿透背而出,却没有停的意思,又直接没入了巷子里的砖墙,将人钉在墙面。
郑哲看的毛骨悚然,他是混过的,他明白这不是狠辣,这是要命,动手狠的人他不是没见过,动手要命他从没见过。
如果他见过估计也没命了。
他不知道他刚刚经历本市的大事件了,他只是趴在方向盘上,饶有兴致的观看了一场久违了的江湖斗殴,他以前身处其中不觉得什么,然而现在以旁观者的角度来来,也觉得有些太血腥了,让人无法接受,感觉这些人疯子似的,有些不太正常。
可后来他又一想,怎么可能不血腥,不血腥就不是混子了,这些人哪是正常人,这全他妈是刀头舔血的流氓。
大雨倾盆而至,湿了郑哲的风挡,世界很快就模糊了。
郑哲一直装作车里没人。
他静静的坐在晦暗里,望着外面来往的人影,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熟悉的身影,可瞪大眼,那人立在碎风飘雨里,面儿上弥了一层闪着银的水汽,他怎么也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