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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诗酒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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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龙城西的大梁门附近即使是清晨时分依然是人流如织,而此刻见这边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渐渐地也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赶来邀月楼饮酒会客的士子们。

    如今三年一度的正科将近,进京赶考的大批士子也差不多都已经赶到了赤龙城,其中有些身家的士子便会在此时宴请同乡,毕竟能参加礼部会试的考生都有着举人的功名,或许一次两次难以中的,但多来几次说不定就有高中的可能,到时同朝为官,乡党间彼此也能有个照应,像如今朝堂之上大名鼎鼎的青党和江左士子集团其雏形不也就是从一场场乡党间的宴饮中逐渐形成的,而整个赤龙城能供同乡士子聚会最为雅致的地方莫过于这邀月楼了。

    此刻眼看有热闹可看,赤云朝人刻在基因中的八卦性格立时发作,一个个功名在身的士子们眼睛发亮地围了过来,几乎将从大梁门进城的道路堵了个严实。

    大梁门旁执勤的天武军士卒们皱着眉头看着一众挡路的士子,只能没好气地呵斥着那些准备进城的商贾平民,让他们排好队依次入城,毕竟不论方翎这位天侯世子还是王璞这位国公嫡孙都不是他们能招惹的,而那些进京赶考的大头巾们他们也不敢得罪,自然只能拿这些平民商贾们撒气了。

    只是他们可不知道看热闹这个爱好可不限身份,那些挑着青菜赶着猪羊进城的农夫也就罢了,一家生计系于己身没时间看热闹,但那些香车宝马的商贾子弟可是闲人一个,见有热闹可看又哪里肯走,眼看着拥堵越发严重,王璞的笑容也越来越浓,方翎叹了口气接过了那只酒碗。

    之前上大学时宿舍聚餐自己虽然喝不过那两个来自东北、山东的大汉,但四五十度的白酒喝上小半斤还是问题不大的,至于这撑死天不过二三十度的玉冻春闻起来清香馥郁,拿来漱口倒是正好。

    而眼看着方翎连气都没换一口就喝干了那一斤烈酒,几个好事的士子带头大声鼓噪了起来,一时间大梁门附近掌声雷动,毕竟这一斤玉冻春一个彪形大汉喝下去倒是不足为奇,但被一个看上去文文弱弱的贵公子一口扪了个干净,这视觉冲击力还是相当大的。

    “……”

    所谓的酒量大小,取决于体内的醇脱氢酶和醛脱氢酶的作用。由于酒中的主要成分是乙醇(酒精),饮酒之后,九成以上的乙醇通过醇脱氢酶和醛脱氢酶的作用变成水和二氧化碳排出体外,一个人的酒量大,则说明他体内的醇脱氢酶和醛脱氢酶功能齐全,从而使乙醇很少在体内积蓄,至于这种能力主要是通过血缘遗传,至于你发现你的酒量越喝越大,不用怀疑,那是你挖掘出了自己的潜力。

    其实说这么多废话主要的原因就是方翎发现自己牛皮吹大了,或许前世的他能用二三十度的淡酒漱口,但以目前这个十四岁少年的身体一口干掉一斤玉冻春终究是喝得有些着急了,没有像王璞那样不济说起来还要感谢方蓝的遗传。

    碧绿色的酒液顺喉而下,在胃里又猛地化为一道热气直冲大脑,眼前景物蓦然带上了两道重影,狠狠眨了眨眼后方翎目光有些阴沉地看了一眼身前不远处那面孔显得有些僵硬的王璞。

    若是平时那些小孩子的胡闹也就罢了,但王璞今天明显是想灌醉自己让他在麾下的玄甲军悍卒面前丢个大脸,毕竟一口酒就能灌倒的主将想让这些骄兵悍将心服实在是难于登天,而自己此去关外保住小命最大的依仗就是这群玄甲军士卒,王璞此举就是在动摇他的立身之基,若是再不反击真当他方大少爷一点脾气都没有吗?

    而想要打击士大夫,最便捷的方法莫过于在他最为骄傲的领域击败他。

    “笔墨伺候!”

    见方翎开口索要笔墨,正因为士子们的议论声面孔发黑的王璞猛的一惊,认识了他七八年,在王璞的记忆中,这还是他第一回听方翎开口,至于他会索要笔墨则让王璞不由心中暗笑,一个只上了三年太学连诗经背没背利索都不清楚的将种莫非还真的要写诗不成。

    而一旁正看热闹的邀月楼小二也是个凑趣的人,飞快地跑回酒楼中就要取来笔墨和字板。

    如今这大梁门虽是赤龙城西门,但即使是那些远窜岭南的罪官也要从这里出发才能到达汴河码头再乘船顺水而下,而不论是去边远军州抑或涯州岭南都是九死一生,一旦别离之后或许就再难相见,而那些送行人或者远行人酣饮后心生感慨往往便会留下些墨迹,至于那些字板笔墨便是为他们准备的,说起来这邀月楼能在士大夫中博得如此大的声名,除了好酒和妙人之外这些罪官们留下的墨宝也是一个颇为重要的原因。

    但当这小二抱起笔墨的就要冲出去时,那站在柜台后身穿一身青衫的儒雅中年人冲他无声地摆了摆手,随即一指那酒楼收藏墨宝的藏书阁中一张以紫檀为骨,玉白色蜀锦蒙面的八扇屏风,那屏风每张扇面上都有一幅笔调工整严谨,色泽艳丽徇烂的花鸟图,而每张图中除了一只羽毛华美栩栩如生的珍禽和奇花异草之外还有大片为了提诗特意空出来的留白。

    见掌柜示意自己把这扇至少花了两百贯钱打造的屏风拿去给那位世子,小二不由有些犹豫,所谓三人成虎不可尽信,这位湮天侯世子看上去确实是一点也不像个傻子,但谁都知道这位爷除了三年太学可就再没有跟先生学习过,万一题了首狗屁不通的打油诗上去岂不是糟蹋了这难得的宝贝?

    但是见掌柜的已经低头记账不在理他了,小二也只能暗暗咬了咬牙,既然人家掌柜的都不介意,自己一个小厮又操什么闲心,连忙唤来店内的另一位伙计搭手,两人一起将这扇紫檀屏风抬到了方翎面前。

    而见那位王掌柜动用了这扇屏风,一旁围观的众位士子不由发出了一阵低低的惊呼。

    这扇蜀锦屏风在这里可是相当的有名的,进入那邀月楼参观罪官墨宝的士子们一进藏书室最先看到的便是这扇屏风,而不少人还曾经讨论过,那位从前的王侍郎如今的王掌柜又会把这扇屏风交给谁来消受,此前可是有两位从三品的大员出京在这邀月楼同友人作别,也没见王掌柜拿出这宝贝,而如今倒是把它交给了那位湮天侯世子。

    不过想想这倒也在情理之中,只是不知道这位之前被人视作傻得连话都不会说的世子殿下有没有用好它的本事了。

    要知道在蜀锦上写字可不比宣纸,对笔力的要求可是极高的,而正议论纷纷的世子们见那位叫做柔娘的美妇放下了酒提子浅笑着为方翎研墨时都不由暗叹一声,邀月楼的老板娘亲手研墨这待遇可是有些了不得,但是正所谓捧得越高摔得越狠,邀月楼给出了如许高的待遇,这位世子的诗或字若是有一项不够出彩那脸可就丢大了。

    至于方翎倒是没有在意这些,眼见那位美妇人一双素手重按轻推,远行近折地研墨也是颇为赏心悦目,待那一泓无根水化为匀称细腻的墨汁后,方翎扫了一眼那小二手中的笔架,从中挑选出了一支短锋鼠笔。

    顾名思义这鼠笔就是用老鼠的胡须制成,所以笔迹格外坚挺,相传书圣王羲之就是用一支鼠须笔写下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而身为后世之人,方翎在前世小时候便曾经苦练过毛笔字,其中王羲之这位在书法一道上超凡入圣的人物其书帖自然也是他临摹的主要对象。

    而在重获新生后,这十多年间方翎看书之余也时常写写画画,如今虽不敢说得了那位书圣的一分神髓,但拿来糊弄一下这群人问题应该还不是很大。

    眼见方翎干净利落地敛袖舔墨,一众士子不由暗暗点头,都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这些年纪轻轻就能以举人身份入京赶考的士子为了练得一手好字说是铁砚磨穿也不为过,一个个笔力和眼力都是相当不差,此刻看那蘸饱了墨的鼠毫笔笔尖纹丝不动就知道这位世子也是在书道上下过一番苦功的。

    站在那屏风前,方翎稍稍沉吟片刻,目光扫过了那位巧笑嫣然的老板娘,东坡先生的一首定风波不由浮现在他脑海之中,如今这首词只要稍稍修改一下倒是刚好合用。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方翎笔走龙蛇,且吟且书。

    “常羡人间琢玉郎,

    天应乞与点酥娘。

    自作清歌传皓齿,

    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年愈少,

    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

    此心安处是吾乡。”

    每一句诗刚好对应一扇屏风,书写完毕后,砚中的墨汁也刚好用的涓滴不剩。

    满意地将那根鼠笔重新挂回笔架上,见一众士子依旧瞪圆了眼睛看着那屏风上的诗句久久不语,方翎不由伸手拍了拍王璞的肩膀,看着他那张有些发青的脸蛋狞声道:“看到了吗,这才叫做真正的诗酒传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