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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林琛和同学的聚会在吃完饭后便散了, 他们都挺忙的,能抽出半天时间来相见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儿了。
大家并没有多少的离别情绪,当兵的人嘛,见惯了离别,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了。
鱼筱筱和林琛看着他们开着车相继驶离农家乐,和他们一起送的还有焦姨。
待把他们都送走了,一行三人回了农家小院, 焦姨去后院洗刷碗筷,鱼筱筱去帮忙, 焦姨在自家儿子走了以后就把林琛这几人当做自己的儿子看待,何伟他们的媳妇儿来到这里吃完饭也经常帮她做些家务。
鱼筱筱洗第二遍碗筷,因为第一遍碗筷是用热水洗, 第二遍是用凉水洗的。
焦姨做事很仔细,她洗第一遍就把碗洗得很干净了, 鱼筱筱只要用水冲一遍就可以了, 焦姨看看鱼筱筱的手, 道:“丫头,这水挺凉的,要不你别洗了去跟林琛看电视去爸?”
鱼筱筱摇摇头:“没事儿,这水也不是很凉, 刚刚才从井里打出来的, 还温热着呢。”
焦姨家并不用自来水,用的都是自家院子里这口井,这口井的井水冬暖夏凉, 夏天湃西瓜冬天洗衣洗碗洗菜都很舒坦。
“潇潇啊,你家是滨海市的啊?”
鱼筱筱点头:“是呀,不过我家也是农村的。”
焦姨点点头,两人说起了话,焦姨问了滨海那边的天气,知道那边一年四季都很热后表示了对那边的向往。
林琛正在院子里帮忙劈柴,其实焦姨家并不缺劈好的柴,刚刚何雄等人过来也帮忙劈了不少,但林琛已经很多年没有来了,他好不容易来看一次焦姨,总得做点什么才安心。
林琛把剩下的柴劈了,鱼筱筱去帮他把柴码在大院左边的棚子里,和焦姨说了一声,两人便拿了水壶上了山。
在上山的路上林琛和鱼筱筱说起了焦姨一家的事儿。
“焦姨的儿子叫焦俊和,他是按照成绩破格录取到我们军校的,他特别努力,是个特别好的一个人。我们军校里的农村兵比较少,有些城里兵就看不起他,总是欺负他,但都被他打回去了。”大学是个小型社会,他们军校也不例外。
毕竟都是十七八九岁的男孩儿,那时候正处于中二期,天老大地老二的,谁也不服谁。
刚去学校的时候他们因为是一个宿舍的也有许多的矛盾,后来才慢慢的磨合。
大学四年,林琛跟着焦俊和他们一起翻墙去过迪厅,徒步走遍过北京的各大胡同。
他也跟着他的同学们四处游玩儿过,那是独属于他们的青春。
前两年还好,这两年他年纪越大,感触就越深。
他拉着鱼筱筱的手,道:“潇潇,以后咱们的孩子一定不要送来当兵了。”
鱼筱筱有些诧异:“为什么呀?”
“我就是想他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当兵啊,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了。
“有你这样的父亲,这可说不准儿呢。”小孩子都是崇拜自己的父亲的,林琛是个军人,鱼筱筱想,他们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也是个军人。
林琛这么一想,不禁失笑,是他想当然了。他父母小时候也说过不让他去当兵,可考大学的时候他却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去了军校。
两人一路上慢悠悠地爬上长城,要是遇到好的风景,两人还要停下来拍照。
两人在山上玩到了傍晚,回到焦姨的农家乐时天已经黑了,焦姨并没有睡,还在屋里等候着,等他们回来了,给他们做了一碗热乎乎的疙瘩汤吃。
吃完后便各自去睡觉了。
新婚期间,两人不可避免地又做了一回不可描述的事儿,完事儿后两人洗了澡相拥着沉沉睡去。
第二天吃了焦姨做的早饭后两人才往家里走。焦姨站在门口,看了他们很久很久。
回家后待了一天,第二天一早鱼筱筱便迫不及待地回了酒店,到了酒店,却被告知肖剑兰和苏老太太老两口出门去了。
鱼筱筱和林琛在大厅里等了一个小时,肖剑兰一行三人终于回来了。
苏老头带这个狗皮帽子,脸上戴着一个巨大的蛤蟆镜,蛤蟆镜是黑色的,他每走一步都十分的小心,就怕自己一不注意摔个跟头,堕了他的一世英名。
苏老太太和肖剑兰的身上穿的也还是保暖的羊绒呢子大衣,但颜色早已不同,肖剑兰穿起了暗红色,苏老太太穿上了大紫色,两人还戴了耳环涂了口红。
偏偏她们那一辈儿对口红的理解一向不咋地,两人涂的都是芭比粉,说是粉色也不准确,那粉色已经无限偏向紫色了,如果光这样也就算了。偏偏还带着珠光。
两人一人也戴着一款蛤蟆镜,只是颜色有所区别,手里提着一个大包,脖子上戴着的也不是围巾了,而是印着大花的丝巾,材质应该是震死。
这一身土潮土潮的,说不好看吧,又有些好看,说好看吧,有具体说不出来好看在哪里。
怀着这样的心情,鱼筱筱和林琛随着苏老太太他们回答了租住的房间。
林琛把张村花带来的东西放在桌子上,苏老太太把林琛叫走了,鱼筱筱和肖剑兰终于可以说些私密话了。
肖剑兰该说的在结婚前都和鱼筱筱说了,她也没有问鱼筱筱在林家过得怎么样的话,她观察了林琛两年,林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也看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她对鱼筱筱道:“潇潇,妈妈想去给你姥姥姥爷扫扫墓。”
肖剑兰是河北人,家里离北京非常近,回到北京,离家这么多年,说不想念家乡是不可能的。要是没来北京,那些思念就都被她压在了心里。
可来到北京了,那些思念就像是野草一样越长越茂盛。
犹豫到了现在,她终于下定决心了。
“那就去吧,正好林琛有假期,让他开车载我们去。”
“好,我们当天去,当天就回来。”
事情就这么定了,等中午吃饭的时候林琛就把这件事跟苏老太太他们说了。
正好苏老太太和苏老头也要去一趟老家,于是五人兵分两路,肖剑兰收拾了一天,第二天一早鱼筱筱就和林琛开车到酒店门口了。
从上车开始肖剑兰就看着窗外,在出了北京城,走上回河北的柏油马路时她才开口:“二十年了,变化真大啊。”
鱼筱筱看向窗外,北方的一月份还属于冬天,一路上她都没有看到一丁点儿的绿色,路边的树早就没了叶子只剩下一两颗光杆子。大风吹过,还会吹起一层层的黄土。
公路两边时不时的会路过一两个小村子,村子大多数都是泥巴房子,连二层小楼都很少见到。
也会遇到穿着大棉袄手拢在袖子里在马路上行走的人。
鱼筱筱接过肖剑兰的话茬:“妈,那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啊?”
“当然是变好了。”肖剑兰道:“当年啊还是大生产的时代,所有的东西都是公家的,后来凭票购买东西,一家人一年到头分到手里的布也不过是一两丈,顶天了就能做一件衣服。那时候啊,许多人家一家也只有一件棉袄,谁出门谁穿。”
“但是现在你看路上,谁不是穿这大棉袄大棉裤的啊。”
作为一个从小就不缺吃穿的人,鱼筱筱想象不到一件棉袄一家人穿是什么情形。
肖剑兰继续道:“我虽然是个城镇户口,每个月吃商品粮,家里也算富裕,但想穿一件新衣裳也是很困难的,那年头啊,手里没有票有钱都不好使。”
一路向家,肖剑兰的话也多了起来:“你姥姥特别会做衣服,在她还没走之前啊,她每年过年都要给我做衣服做鞋子,我们那个年代以朴素为美,好好的新衣服每个人偏偏要在上面打补丁。”
“都是打补丁的衣服,我的衣服却总是村里最好看的,当年镇上的那些大娘大婶们都是等你姥姥给我做了衣服以后才给她们的孩子做。都比照着我的样式来。”
肖剑兰越说心思就越加开朗,其实比起她同龄的很多人,她的命已经很不错了,爹娘都在世的时候她有爹娘宠爱,爹娘走了在叔叔婶婶的手底下虽然过得委屈但也就是那几年。
被迫下了乡,但在乡下也遇到了宠她如珠如宝的余红磊。余红磊走就给她留了个乖巧孝顺的女儿,还给她找了个年少有为的女婿。
她知足了。
到了中午,他们终于到了肖剑兰的故乡,西镇。
肖剑兰从车上下来,看着和记忆中大有不同却又哪哪儿都觉得相似的地方,她热了盈眶。
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回来这个地方了。
林琛和鱼筱筱随后也下了车,鱼筱筱打量着这个小镇,一条站在这这里就能看到街尾的街道,两边低矮的楼房,此时正是饭点,空中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
就在这时,路边的杂货店里出来一个穿着粉红色大花棉袄的老年妇女,她端着一盆水,眯着眼睛盯着肖剑兰看了好一会儿,才迟疑地道:“你是剑兰丫头吗?”
作者有话要说:小孩子得了急性支气管炎,咳嗽严重到吐,心力憔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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