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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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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饭团买完衣服,李世言硬是拖着张父去买了身衣裳,再买就死活不同意了,李世言只好作罢,她也不担心,要买衣服有的是时间,张父既然来了,肯定不会马上就走,至少要住两天。

    李世言看着水果新鲜,还买了些水果回去,看着挺诱人的,价格自然并不便宜。想着张父好不容易来了,还是要好好吃一顿,又去买了几块排骨,正好熬汤用。

    张父对李世言的大手大脚颇有微词,挣钱并不容易,家里又是只有一个人拿工资了,这么花钱怎么得了,又碍着是儿媳妇一番好心不好说,而且他本来就没张母那么细腻,没有注意到其他的,不然更得有意见了。

    中午是在家里吃的,涂立荷觉得自己也该回去了,李世言怎么劝也没劝住,只得随了她。

    李世言去做饭,张父自然是抱着饭团好好稀罕一下。

    只是简单的炒了两个菜,排骨要炖时间也来不及了,只能留着晚上来,张父乐呵乐呵的一起吃饭,倒是没有太关心其他的,对李世言在这边的生活还是比较感兴趣的。

    “言言,你还没有说你怎么在这呢,还有新养去哪里了?”张父边吃边问。

    李世言夹菜的手一顿,把筷子搁下了,“爸,我也就不瞒你了,这房子是我买下来的。”

    张父眼神惊愕,房子是买的?他最开始想问的其实是为什么要搬出来住,这下才是真的惊到他了,“你买的?你那里来的钱?这房子应该不便宜吧。”

    里面的不敢置信表现得很明显,李世言听着有些不舒服,虽说她用的是张新阳的东西,但也不至于这么说吧。

    张父也反应过来了,“言言,我没其他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件事有点大而已。”

    听了张父的话,李世言也只是点点头,到底不是亲生的,只是儿媳妇。

    “钱是新阳给的,他不是要出任务吗,他走了之后,饭团就只能跟着我,要是带着个孩子在宿舍里也不是很好,好多地方都不是很方便,而且人也多,没点私人空间,孩子受罪,我们就想着能不能租一处,先暂时住着,之前没想过买的,只是想着租一段时间。

    哪曾想就正好碰上了,房子的主人是我老师的朋友,答应让过来看看,他又是想卖了房子走的,算起来价格就要便宜很多,我想着正好还有一点余钱,和新阳商量了,他也觉得可以,就买下来了。”

    绝对不能说是她一个人的主意,有张新阳在前面,张父才不会说太多,毕竟儿子都同意了,她早就发现了,张新阳的话还是比较有用的,可能是当初坚持去参军,又有了现在的地位,张父张母对他的眼光信任很多,要是张新阳说买,张父就算再不高兴,也只是会心疼。

    “总不能便宜就买了吧,不是已经有房子了吗?家里也是有的啊。”张父不觉得房子越多越好,本来就没什么钱,又买了房子,就更加如此了。

    李世言猜到张父会问,早就想好了,“当然不是只有这个原因,爸,我们也是为了饭团做准备。饭团现在还小,但是日子过起来也快,不知不觉时间就过了,等到饭团该上学的时候,就有大用处了。”

    “什么用处?”张父追问道,只要是和孙子有关的,就是大事,张父这样做,也不枉李世言留了个话茬等张父问了。

    “饭团上学肯定是在上南市这边上学吧,毕竟是大地方,老师也更加优秀,新阳又是常驻在这边。我们虽然在军区有房子,但是那边远啊,最近的学校都不是在城里的,爸,你是想要饭团在城里上学还是在村里上学。”

    “当然是在城里了。”张父理所当然道,城里的学校应该还要好一些。

    “但是咱们如果在城里没有房子,饭团就只能在村里上学,总不能每天往返吧,要是学校稍微远一点,时间根本不够,而且我以后肯定是要上班的,饭团一个人去上学,也不放心啊,你说是不是这个理?”李世言自觉是把利害关系都扯得清清楚楚,还有一些还没有说呢,光这些已经让人心动了。

    果然,张父听了,也不再纠结这些了,在他看来,这房子能买就要买,教育是头等大事,不能耽误了他孙子的前途,在城里有房子也不错,说出去都有面子。

    “爸,这事我可没和别人说,你也别说漏了,虽说现在有所松动,但是也不算得很好,咱们自家人知道就行了,闷声发大财才是硬道理。”

    张父皱着的眉头也松开了,“你说的有道理,自己知道就行了。”

    吃完这顿饭,李世言也在想其他的事,她一直没问张父什么时候回去,显得自己不想要老人来似的,天地良心,她绝对没有这种想法,只是张父来了,有些事还是要变一变了。

    她在家里还无所谓,要是金嫂子来了,这才是真的不是很合适。张父来了,不留下住一段时间也不合适,这样看来,只能先让金嫂子别来了,反正张父来了,饭团也有人看。

    “爸,你想不想去看看我们在军区的房子,既然来了,去看看也好,都收拾好的。”李世言对着张父说,看房子是一个,还要通知金嫂子呢。

    张父原本就想去看看,李世言一提起来就有点意动了,到底还是顾及着李世言的事情,“你最近有没有事,要是不忙的话,咱们就回去看看,要是忙就算了。”

    李世言轻笑一声,“没事儿,周末没什么事,我也是想回去看看。”

    上午买的排骨,李世言打算带回去做,不然就有味道了,天气热,最多只能撒点盐多放一会儿,但是早点吃还是比较好的。

    除了那点排骨,竟然没什么需要带的东西了,当然还有饭团的衣物。

    他们等到下午才走,一是车子正好是那个时候的,二是那会儿也比较凉快,虽然还没有到盛夏,气温也不低了。

    李世言开门领着张父进来,虽然没有人住,但是也没有积灰,这倒是好,省得再收拾了,把饭团交给张父带着,自个先去了厨房,把排骨剁好先炖着,再削了一块冬瓜进去,慢慢炖着。

    然后,又把厨房收拾了一遍,李世言有这种习惯,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厨房脏,心里总是不得劲,但要是没有什么事进厨房的话,她又不会管,但要是要做饭了,总会空一点时间来收拾一下,饭菜好之前是一定要把厨房收拾干净的,不然也不想去吃饭。

    可以说是自己的一点癖好吧,没坏影响,李世言也就不管了,这样也好,厨房总是能够保持干净。

    张父许久没有和饭团一起玩,饭团又是个不记事的奶娃娃,哪里还记得张父?

    但是一上午的相处之后,两人又熟悉了起来,饭团对这个喜欢抱他的爷爷还是很有好感的,也不怕生,扑着张父一起玩,爷孙俩玩得不亦乐乎,连李世言叫吃饭都没有听到。

    炖得烂烂的冬瓜,还有松软的排骨,李世言一盛起来,一股香气扑面而来,深吸一口气,真的好香,她觉得今天的排骨比往日的还香,她这段时间也不知怎么了,就是喜欢吃东西,还吃很多,要不是经常要上课克制着,还不知道要长多少肉了。

    今天的汤也不错,李世言拿个小碗,撇开上面的油花,盛了一小碗,准备喂给饭团,她也不知道这么大的孩子适合吃什么,平时都是金嫂子在管的,要是周末,她就估摸着来,总归是不会错的。而且饭团长得好,身子也好,基本上都能吃。

    李世言把饭菜端到桌子上,让张父先吃,自己先喂了饭团,自从有了这个小的,她在后面吃饭都成了习惯了。

    闻到了香味,饭团自然也是高兴的,看见李世言端了碗东西过来,嘴角的口水都流出来了,馋得很。

    李世言好笑的摸摸他的脸,有了好吃的,饭团连妈妈摸他都不是很愿意了,眼睛直瞅着那碗,垂涎欲滴的小摸样让李世言爱死了。

    先是少少的一勺汤给他试试味道,饭团张嘴喝下去,眼睛一亮,又直直的盯着李世言,像是怕她不喂了似的,“要,要。”

    李世言慢慢的把那碗汤喂完了,看到碗里没了东西,饭团可惜的舔舔嘴,显然是还想要的。李世言可不敢给他喂了,小孩子肠胃弱,当是少食多餐,更何况饭团已经喝了不少了,常人看着小的碗,对于他来说,真的不小了。

    喂完了饭团,李世言这才坐下来准备吃饭,张父已经吃了一会儿了,今天的排骨倒是和他的心意,家里日子不难过,但是也不是常常吃肉的,排骨更是少,家里更愿意买肉一些,毕竟是纯的,排骨还有骨头,不是很划算。

    在他看来,这排骨还是不错的,至少吃着好吃,感觉比肉要香一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