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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 关于妻妾和睦的美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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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儿是江南,可深冬还是冷得相当可以的。

    理应感谢一下子夏那呆鸟吧,就是多得了她的存在,我这“校书郎”才被昭明公主那个大老板免去了天天天未亮就滚起床赶去上班的苦,过上了悠闲惬意的小日子。

    蜷着暖融融的裘皮被子,抱着软绵绵的小娘子,围着火熊熊的炭炉子,吟吟诗词歌赋,侃侃黄色笑话,说说奇闻异事,吃吃小甜酒,嗑嗑小瓜子,烤烤小野味,耍耍小情趣……惬意之中带着浪味儿,一场大觉醒来,转眼开春,阴冷酷寒的时节就这般嗖嗖地过完了。

    天气回暖了,我家的桃树也吐出一个个的花蕾来了,小李晨的心情比桃花树开得更早,笑容也绽放得更灿烂,因为她和我的婚礼已经在热热闹闹地筹备中了。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七十九世媓媂突然之间就挂了。国君挂了,即是“国丧”,按例全国举哀三个月,名义上全国人都三个月之内不准搞喜庆事,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实际操作起来,其实这国丧只是局限在建邺城及其附近地区罢了。

    很不幸,我家就在建邺城内,于是我和小李晨的终身大事,就他奶奶的因为一个素未谋面的死老虔婆而搁置了。

    婚礼又得押后了,小李晨很有些不高兴,扯着我耳朵骂骂咧咧:“都怪你,都怪你,臭小爹,说什么‘春暖花开好结婚’,现在真的好喇,什么都结不成啦,臭小爹死小爹,是不是原本就不想和晨儿结婚啊?”

    “没有啊,冤枉啊我,好晨儿,好娘娘,饶了我吧。”我一边说着,一边掰着她的小爪子。

    这丫头早就被惯坏了,虐起我来,可从不知道“客气”为何物,被我掰掉了爪子之后,却闹得更起劲儿了,操起那根小竹板就朝我大吼:“臭小爹!跪好了!本太君现在要抽烂你屁股!”

    嗯,拜苏钰所教,晨丫头很爱打我的屁股,打得多了,自然就成了她所谓的“家法”了,而那条作为专用刑具的薄竹板,其表面由于长期拍打屁股而早已变得滑溜溜的了,摸上去手感还相当不错呢。

    奶滴,我在心下哀叹一声,转身就钻到正在练习毛笔字的秋娟儿的身后,抱她的后腰,朝她求救道:“姐姐救我啊。”

    秋娟儿没法继续练字了,只好扔了毛笔,挪着屁股、转过了身子,表情亦嗔亦笑的,似乎好无奈的样子,瞧着也追了过来的晨丫头说道:“晨儿不要成天都打孩子他爹喇,会吓坏孩子的。”

    她的身孕已经快有五个月了,不过其肚子只是略鼓了一点儿,一切仍然如常。而晨丫头的身子可能真是没法怀孕吧,每次请大夫来为秋娟儿诊脉时,都会顺便给晨丫头诊一诊,可惜就是没有诊出喜脉来,幸好她的心儿够大,满足于现在在娟儿肚子里代孕的“亲生娃”,何况我也没有因为她怀不上孕就冷落她的意思,所以估计没心没肺如她者,应该也不会生出郁闷的心思来吧。

    “好吧,既然小姐姐这么说,晨儿今天就不打孩子他爹吧。”出于对娟儿的歉疚,晨丫头对待她,已经由初先的信用,转变为现在的敬服了。通常都是娟儿发一句话,都比我说的一百句还要好使。

    “明天还要打呀?”秋娟儿笑着问道。

    “当然要打喇!婚礼办不成,都是臭小爹的错,不打他、晨儿怎么消气?”晨丫头朝我瞪着杏子眼回道。

    “那是死媓媂的错,关我屁事啊卧槽!”我抗议道。

    “不管!都怪你个死小爹!”晨丫头果然是野蛮得叫人蛋疼的,不过对于娟儿和其孩子,倒是可爱得比较逗逼了,她一手扔掉了竹板,然后搬了张凳子坐到娟儿的面前,俯着身子、探着脑瓜往娟儿的腹部蹭了上去,一边蹭一边卖傻道:“好夭夭,有没有想娘亲呀?娘亲在这儿哦。今天有没有长大了一点点呀?娘亲恨不得分给夭夭一点肉呢……”

    “夭夭”是那娃子的名字,不论生下来后是男是女,都叫做“夭夭”,取自“桃之夭夭”之句。

    那晨丫头正在娟儿的身前蹭其肚子,我却正在娟儿的身后揉其胸脯,这时听见晨丫头所说的,便忍不住嘲笑道:“阿晨儿啊,你丫头是不是粘得夏小呆多了,让她给带呆了啊?”

    “胡说!”晨丫头抬起脸蛋,朝我呲了呲牙齿,那模样儿还是蛮可爱的,“你个臭小爹才是呆呢。”

    说起子夏那呆鸟呢,她前些天飞走了,说是想念自家娘亲和大姊了,所以就飞回去了。

    秋娟儿却是抬起两个手指头捏了捏她的鼻子,笑吟吟地教训道:“说过多少遍喇,在小孩子面前,不准这样吓唬人喇,会教坏孩子的。”

    “是、是,姐姐说得对。”晨丫头嘻嘻一笑,稍稍抬了抬屁股儿,然后直接骑上了娟儿的大腿,又掰掉了我正在揉抚娟儿的手板,一边说着“娘亲要和夭夭亲嘴”,一边嘟着嘴皮子往娟儿的嘴唇上凑了上去玩舌吻……根据她自己的说法呢,为了和娟儿肚里的娃子加强肉体上的联系,她必须要和娟儿多多互动才行,比如交换一下各式各样的体液之类的——嗯,说白了就是女同游戏。

    对于这种蕾丝小嗜好嘛,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坏处倒没有见过,好处却是非常明显的,就是这两妞儿之间的感情在互动之中变得极其亲昵了。晨丫头原本就是个孤单缺爱的娃嘛,而娟儿年长了好几岁,性子温和,脾气温顺,对人体贴入微的,两人日夜相处之下,晨丫头好容易就对她生出依恋的感觉来了,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是亦姐亦母的样子。

    可能晨丫头自己也不曾发觉的,不过看在我这个旁观者的眼里,她对于娟儿的态度不仅是尊敬佩服的,还好有点依恋、依赖的感觉。

    我认为这应该是晨丫头自小缺少母爱的缘故,这个情感上的空白被温柔的娟儿恰逢其会地填补上了。

    为嘛说是“恰逢其会”呢,就是因为晨丫头的蕾丝玩伴、亦即是子夏那呆鸟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飞走了,说是想念自家娘亲和大姊,所以就领着苏钰一起飞回去找家人团聚去了,于是乎、这个蕾丝对象的空缺就由娟儿补上了……然之后,补着补着就补出不一样的感情来了,因为娟儿更贴心,更温柔,对她可谓是关怀备至的。

    当然了,那两妞儿的关系既然如此和谐,那么我每晚上的性福自然也是满意度极高的。

    ……

    这天有个大人物滚来我家拜访,原本我以为是为呆鸟而来的,其实却不然,这大人物只是来借钱的……

    我大大地“日”了一声,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了,着实料想不到,这个借钱人居然就是那个声闻九州的李太白就算了,还居然是个早已经白了小半边头的老太婆……想当初听闻李白是个女子的时候,我还曾意婬过她的朗朗风姿呢……玛德,真是日了狗了。

    而更加让我无语的是,我家的小李晨居然跟这个李太白有那么一点远房亲戚的关系,虽然血缘已经疏远得很了,不过要是翻着族谱论辈分的话,那个李太白还得恭恭敬敬地喊晨丫头一声“小姑姑”,而我也勉强算是个小姑丈。

    说是大人物吧,其实也没有多大,她实际上只是个名声比较响的落魄文人而已。当然她年轻时确实是个挥金如土的富二代,不过就是因为只晓得挥金不晓得赚金,终于败光了身家,弄得现在穷逼得很,只能依人而生。她这次来此,就是打算借点钱财做盘缠,然后去投奔正在宣州当官的叔叔。

    不说是大人物吧,不过人家的狂放不羁却也算得上是个人物,即便是为借钱而来的,也完全不将辈分礼数放在眼内,只喊晨丫头做“晨丫头”,喊我做“宁小子”,对娟小妾更是连眼眉也不睄一下。

    “丫头”在这时代的用法,多是指没结婚的年轻女子,还可以用于称呼小婢女。而“小子”也多含有轻视的意思。

    对于李白那个老太婆的轻慢态度,我倒是表示没啥所谓,不过晨丫头就不太乐意了,而秋娟儿就更直接,朝我表示很不待见她,还偷偷劝我赶紧拿两匹绢随便打发了她就算了……好凄凉的太白娘子啊,竟然混到如斯田地,连我家这两个小妞儿都瞧不起她……

    虽然嘛,出于对“诗仙”之名的敬仰,我是有心留她住在我家住到死为止的……估计她也没几年好活了,我记得她就是死在宣州的,不过晨主母和娟小妾都表示相当不待见她,那没法子了,只好送上两杯甜酒,再多给她一点银子在路上花吧……好吧,再多送辆马车给她好了,老太婆怕是腿脚不便利了。

    而她对此的回报,倒是挺符合其本色的,送了我一首小诗。

    这诗题目叫做《金陵留别》:

    风吹桃花满院香,吴姬暖酒劝客尝。

    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