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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她是妖怪?”朱吃饭一听到那道士的话,脸色一变,吓的往后退了一步,他是真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妖怪的,因为相信,所以无比的害怕。那道士还没往前跨一步,就被朱吃饭一把抓住,直接提到自己的身边:“道长,不要丢下我们。”
那道士明明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跑的,这一下被朱吃饭一把抓住,登时丝毫动弹不得,一脸无奈的看着朱吃饭:“你想干什么啊?”
朱吃饭紧张兮兮地道:“道长别走,教我们几个对付妖怪的法子吧。”
那个道士快要哭了,使劲挣脱了两下,但是朱吃饭的力气根本不是他可以抗衡的,那道士叹息了一声,道:“遇到妖怪,首先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害怕,不要转头逃跑,因为人类的速度是不可能比一个妖怪还快的,你跑也没有用。这个时候,你要回过头来,呆在原地不动,同时用你的目光去和妖怪们的目光接触,死死的盯住,不要眨眼,不要移开,不要胆怯,能撑多久是多久。”
朱吃饭恍然大悟:“我明白了,这样的话,他就会被你的气势所吓倒对不对?”
那道士无奈地道:“不是,这样的话,你会死的有尊严一点。”
我们:“……”
我斜着眼看这个道士:“你跟我说你以前是不是个跳大神卖狗皮膏药的?你这身行头是在谁家出殡的时候偷来的吧?”
那道士的脸登时白了:“你……你这叫污蔑!我乃是茅山掌门,我……我师妹要是在这里的话,这区区一个小妖,何足挂齿?”
贞子眼珠子转了一圈:“你师妹是谁?”
“就是我们茅山掌……”那道士一是口快,说完忽然一下子捂住了嘴,我们一起看向他,他咳嗽了一声:“我们茅山掌……法的传人。”
“那你呢?”
“我是她茅山掌法的陪练!”那道士一挺胸道。
“看出来了。”我淡淡地道。俗话所“堤高于岸,浪必摧之”,这货就是个浪催的!看他这德行,我就觉得他爷爷当初肯定是太后老佛爷身边的红人。
谭玲不知道我们在搞什么,怒视了我一眼,转身就要走。我看着晃悠在她胸口的那个陨石吊坠,心中不由得一沉。我们已经把鹦鹉跟丢了,谭玲这个一定要拿下。我连忙上前拦住谭玲:“哎,你别走,刚才的事情可能都是误会,我们重新来好吗?”
谭玲冷冷的看着我:“小强,我不管你把我当成什么样的人,也不管你心里把我想的有多不堪,我只是想跟你说一句话,刚才打架的那件事我很抱歉,但是除此之外,我不欠你的,你没资格责怪我。”
“是啊是啊,我也是和你开玩笑呢,我没把你想的多不堪,我一直觉得你挺好的。”我嘴上敷衍着道,同时心中不断的给自己催眠,这是个好女孩,这是个好女孩!催眠到最后,我自己都信了,瞬间产生了一种非她不娶的冲动,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烧开了泼她脸上!
男人要是真的觉得一个女人很不堪,无非是不堪的对象不是自己,或者自己没有不堪的能力。而女人之所以会变得不堪,往往是因为她们希望输给追求,嫁给幸福;到头来都输给了幸福,嫁给了追求。在变得不堪和遭遇不堪的时候,所有的人想到的都是改造世界,却罕有人去改变自己。
谭玲冷哼了一声,眼神从我的身上转移了过来,看向了旁边正打算溜走的那个道士。那道士已经挣脱了朱吃饭的手,正准备悄然溜走,忽然间,谭玲伸出一条腿,以一个十分彪悍的动作,将腿敲在一边的垃圾箱上,拦住了那个道士的去路:“你刚才喊我什么?妖怪?你把话说清楚!”谭玲穿的是那种超短的热裤,一双修长的大腿暴露程度属于出家人看一眼都算犯戒的那种。
那道士吓了一个哆嗦,看着谭玲拦在自己面前的长腿,咕嘟一声吞了一口痰:“女施主,你多愁善感的大腿,拦住了贫道的慢慢长生路啊。”
俗话说,社会进步了,女人是生活中的强者;科技发展了,男人是床上的弱者!男人在女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往往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他不够霸气,一种是他不能雄起。这个道士明显的属于前者,他大概是把谭玲当成一个已经修炼成人行的千年老妖怪了,此时被吓的一脸惨白:“大仙,我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我什么都没看见,为什么都不知道。”
相比于这个道士,我就豁出去的多了,人死不过**朝天,我直接走到谭玲面前:“你不要为难他了,这个家伙脑子有问题,谭玲,我现在求你帮我一个忙行吗?”
谭玲愣了一下:“什么忙?”
我指了指她的胸口:“这个吊坠……能不能送给我?”
“为什么?”谭玲冷冷的看着我。
“额……”该怎么回答呢?这丫头真是不好对付啊,难道要我使用美男计?不行,我的长相虽然绝对是美男的范,但是,好男人和坏男人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是打算骗女人一辈子,还是只骗一夜。我可不能当坏男人,美男计这种不符合我风格的东西——假如谭玲是个瞎子的话我其实很愿意试一试……
此时贞子一双明亮的眼睛也在灼灼的盯着谭玲的吊坠,谭玲扫了我们一眼,忽然间冷笑一声:“你是想拿着这个泡妞吧?送给她?”谭玲看了一眼贞子,冷笑一声,转身就走。
“哎……”我喊了一声,连忙跟上,心中暗自着急该怎么对付这个丫头,其实我有一个简单粗暴的办法,那就是直接打晕了抢过来。可是我们这边贞子没有物理攻击能力,朱吃饭相当不靠谱,那个道士已经吓尿了。我倒是可以亲自出马,但是必须得先准备好一个陨石吊坠,那样万一我输了,把这个给她可以少挨点打~~~
对于谭玲的战斗力我记忆犹新,我一直觉得,爱上一个人的最真实感觉,不是为她心动,而是为她心痛。我当初之所以确定我爱上她了,是因为那一脚让我心口疼了两个多礼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