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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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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红绸婚礼用的诸多用品,陈鑫乐呵呵的揽下来,镖局兴旺人多,做这些事情最合适,而且他也算半个东道主,对此事也很上心。

    一切都准备就绪,剩下的就唯有送请柬和凤披霞冠了!

    望着天上飘下来的雪花,林洛伸出双手接住,不由感叹:我也有个家了……

    凤披霞冠,需去邯郸找最上乘的巧匠裁缝打造。

    门派里需要准备的,都已准备好,赵管家和赵婶也会帮忙照看,一切准备就绪,只差发请柬和婚衣的事情。

    “自你们加入凌云派,也有一两个年头。在入门的这些日子里,勤加修炼取得了不俗的成果,为师很是欣慰。武道一途,不进则退,切莫因为现在取得了一点成绩而骄傲自满。实力有多高,在于你们路能走多远,现在就是你们出去历练的时候了。将请柬送至各门各派,一路上的艰难险阻必须依靠自己克服,确保请柬送到各人手上。好了,亲自去江湖里瞧一瞧吧!”

    林洛发言完毕,底下的几名弟子早已跃跃欲试。以前只是在少阳山附近,晋阳一带,现在有师命在身,可以去赵国东西南北闯一闯,对于这些自以为已经很厉害的半大小子,的确是历练的好方法,让他们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师父,弟子们一定不负众望,不为凌云派丢人!”几人齐齐喊道。

    “臭小子,不会说点吉利的啊,再说丢人吃亏的还不是你们自己。”林洛打趣道。

    送走了几位弟子,林洛也准备踏上行程。

    现在已是入冬末月,在二月新年来临前,无论如何也得赶回来过年。冬日不比夏日,河道冻结,水路不同,陆路积雪难行,一切都是耽搁的原因,早出早归方才保证一切顺利。

    今天林洛要外出了,云昕也没有了前几日的躲闪,亲自捧着毛皮披风出来送送他。

    披风是云昕在赵婶那里学来的针线手艺,亲自为林洛缝制的。皮毛是山上的白狐雪貂制成,里子暖和温软,外表黑色光华。

    云昕亲自为林洛披上披风,叮嘱道:“记得送完请柬就早点回来,路上小心。”

    林洛握住云昕的小手,轻轻捏了捏:“放心好了,打扮的漂漂亮亮等我回来娶你!”

    云昕低下头去,掩饰双颊的羞红,怡浓点头答应。

    牵着老马下了山,那匹李牧大将军赠的大黑,林洛可实在是不敢再骑了,止不好什么时候又丢了。

    这次下山,与以往的心情都不大一样,以往或为了生机,或为了保命,而这次林洛终于是为了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有逼迫,全是喜悦。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概括,意气风发将会是一个恰当的词汇。

    天下。有万乘之国七,有千乘之国五,有虎贲数百万。

    江湖。有道士或一睡三年,有白衣剑圣从不配剑,有魔头佛骨道胎慈悲心肠。

    市井。有青楼女子不卖艺不卖身,有读书公子杀人如麻,有目盲相士掐指断长生。

    而有一人,

    浅笑端方,如玉温良

    出天下,入江湖,笑傲江湖!

    骑马迎风,锦袍貂裘,南下邯郸。

    旧地重游,林洛已没了大半年以前的焦急无奈,心态不一所看到的景色也都变得美好起来。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桓公赵祖,略输文采;吴君越王,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文公重耳,只识挟侯立天子。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如此银装素裹的美景,林洛自是想到了前世太祖的那首《沁园春雪》,稍加改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就全成了战国轰动一时的君主帝王。

    齐桓公、赵祖,吴王夫差越王勾践,晋国内乱杀出来的文公重耳,皆君王之典范,林洛此句听上去狂放不已,若有听者,必定侧目以视之。

    只可惜此山岭之间,唯鸟兽冬雪与林洛耳。

    一路上老马驮着林洛,因为是冬日汛期,河水涨起来都被冰封,便形成了河悬于头顶的美妙景象。而且冬日不需坐船家顺流而下,林洛干脆就沿着漳水而下,在和顺城略微补给,直接牵马继续南下。

    林洛的锦绣貂裘,一副玉面公子的形象,一路上也引得许多人眼红,其中许多就是到了年关,准备大捞一笔过年的强盗。

    这强盗也需要过年啊,年底打劫的质量直接决定了这个年过的滋不滋润,所以也格外的眼红。

    见到林洛这种,二话不说就扑上来,下场自然是极惨的。

    甚至害怕血溅到云昕亲手缝制的锦袍之上,林洛出手便是一阳指,打在眉心处,死的不能再死了。

    祸福相依,虽然失去了冰魄内劲的炫酷华丽,但林洛现在的内力质量,若是陈龙经脉再断一次,他一个人都可以挽救回来。盖因为纯阳无极功配合一阳指,简直绝配。

    全真剑法,一出手更是正大光明,群邪辟易。

    出门后的第十四日,林洛来到了久违的地方,离邯郸最近的一座大城武安城。

    牵马入城,大半年未来,城中除了各处的白茫积雪,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来到当日血溅五步的悦来客栈,这里早已瞧不出当日的肃杀景象,门庭若市往来商客众多。

    “哎呀,这位公子是来吃饭还是住宿?”小二依旧是那么殷勤,这是林洛的想法。

    “住店。我的马要最好的草料。”缰绳交到小二手里,林洛迈步进入客栈。

    走到柜台前,林洛取出二两银子道:“老板,一间厢房,拿手小菜来几份,给我端到屋子里。”

    掌柜的嘿嘿一笑道:“这位客官来的刚巧,小店恰好只剩下一间厢房。小二,快带这位客官上去!”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林洛暗自庆幸,随店小二上厢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