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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荣耀之城

作者:情敌有三千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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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手底下的直属封臣总共有着五十多人,其中子爵封臣有着五名,男爵有着二十三名,勋爵封臣有着三十名。

    所有封臣的队伍人数加起来高达四千多人,外加爱丽丝自己带来的两千多人,这次琼斯家族投入的总兵力足有六千多人,虽然这六千多人里很多农奴都其实算不上士兵,不过这却也是聚集了整个琼斯领超过大半的军事力量。

    就连爱丽丝两千多人的队伍中也都是琼斯家族的精锐,其中有着500名玫瑰骑士,1200名的精锐步兵,外加300多人的普通卫兵,最后还有四百多名负责后勤的普通农奴。

    玫瑰骑士不用说,这就是琼斯家族的底蕴,不说称号骑士的培养需要花费多少钱财,就是聚集500匹战马,以及训练如此多善战的骑兵,那也是需要花费海量的资源。

    而1200名精锐步兵虽然不比玫瑰骑士团,但他们的实力也不容小虚,这1200名步兵只有两个兵种,其一就是长弓手,总共200人,培养一名合格的长弓手至少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光是这200名长弓手的训练就需要消耗大量的长弓箭矢,是没有任何一个小贵族能养得起如此数量的长弓手的。

    其二就是长枪兵,总共1000人,每100人为一个方阵,长枪手作为每个大贵族手底下真正的步兵主力,装备有着锁子甲皮甲还有头盔,外加一根四米多长长枪。

    在战场上,除了骑兵,爆发正真大决战的时候,步兵方阵的胜败能决定这场战争的胜败。

    而最后剩余的300名普通卫兵,虽然算不上精锐,但是他们比上不足,比下却是没有任何问题,这些卫兵丝毫不会比格维斯他们手底下的卫兵差。

    甚至有些小贵族因为舍不得花钱买装备,手底下的卫兵还比不上琼斯家族这300名用来做辅助的卫兵,这些卫兵都是长剑手,攻打城池和城堡的时候,就是他们的用武之地。

    ……

    当出征的队伍行进了两个小时以后,格维斯才明白,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原本他还想着能在路上欣赏自己便宜老婆的容颜来解闷,却是没想到,从中午大军停歇吃过午饭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便宜老婆,因为爱丽丝已经从骑马改换成了乘坐马车。

    同样是马车,爱丽丝乘坐的马车可比帕特的却是不知豪华了多少倍,光是空间挤下四五个人一点都不成问题。

    看着身旁豪华的马车,格维斯满脸苦涩,想了许久,终究还是骑着独角兽来到了爱丽丝的马车旁,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对着马车里的爱丽丝说道:“爱丽丝,你这马车这么宽敞,要不让我挤一挤?”

    格维斯倒不是怕累,只是他朝着队伍后方看去,好些年轻的贵族都是坐在马车上的,只有像甘道夫这种老贵族,才一丝不苟的骑着战马。

    虽然那些年轻贵族的马车都是运货的那种,并没有顶棚什么的,但是那完全没有装载货物的马车却足够容纳一个人舒服的躺在上面,同时在马车上铺垫一些软垫,减少马车的震动,这简直就是享受。

    格维斯现在不光怪自己没有经验,更是怪自己太耿直,竟然将所有马车装的满满当当,也不知道多安排一辆马车让自己坐一下。

    格维斯的话问话落下半天,却是没有听到马车内传来任何回应。

    终究是在总目睽睽之下,格维斯也只能闭上了嘴巴,看看晚上安营扎寨的时候能不能搞来一辆马车乘坐。

    ……

    十天之后,格维斯一行六千多人的队伍终于见到了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一座巨城,当见到这座巨城以后,所有的士兵脸上都不由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战争中除了在战场上厮杀会让人恐惧,其实这样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也是对士兵们的一种煎熬。

    特别是步兵,他们这一路走来,脚下走出血泡的比比皆是,每天晚上格维斯都能听到自己手底下好些医护队的女孩和普通卫兵在帐篷里发出痛苦的哼哼唧唧声。

    格维斯自己倒是还好,在第一天骑着独角兽赶了一段路后,后面几天他都是躺在马车上赶路的。

    这马车不是别人送的,而是他花了1枚金币买的。

    马是最普通的老马,马车倒是崭新的,不过也是载货的那种。

    这样的一辆马车在平日里只需要花30个银币就能拿下,但是格维斯现在却是整整花费了一枚金币。

    为什么会卖得如此之贵?

    这个事情说起来就让格维斯咬牙切齿,因为他遇到了坐地起价的奸商。

    原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像格维斯这样毫无经验的愣头青的加入南征大军。

    在半路上受不了苦,或者见到了其他人的模样,也想要寻找马车乘坐,这些奸商就乘机兜售带来的马车。

    出发时的第一天晚上,格维斯找到帕特等人,想要问问有没有多余的马车,自己想要购买或者暂借,很快帕特等人就将那个乘机兜售马车的小贵族介绍给了格维斯。

    这名小贵族只是一名勋爵,不过他的父亲却是一名男爵,也是爱丽丝的封臣。

    一名勋爵征召令的人数下限是30人,这个勋爵却是带来了六十人,全都是清一色的农奴,除了这60名农奴外,还有30辆马车。

    这样的操作当场就让格维斯惊叹,真特么的是人才。

    原本格维斯提出购买马车的时候,这勋爵开价1金币30银币,最后听说了格维斯伯爵大人丈夫的头衔,这才抹掉了零头。

    1金币还别嫌贵,很多年轻小贵族都排着队购买,当格维斯前去购买的时候,这勋爵的三十辆马车已经只剩10辆,格维斯最后也只能咬着牙齿买了下来。

    ……

    随着格维斯等人继续前进,当众人越过一个低矮的山坡以后,前方巨城的完整样貌落入了他们的眼中。

    只见巨城四四方方,规模虽然没有临冬城大,不过巨城的城墙却是比临冬城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刻的巨城外更是已经密密麻麻地驻扎了数不清的帐篷,这些帐篷绵延十多里,俗话说,人一满万,无边无际,这一刻让格维斯真正见识到了冷兵器时代战争的别样美。

    下方的营地中至少已经有着四五万的军队驻扎。

    此刻爱丽丝也已经从马车上走了出来,骑上了自己的战马,朝着前方的巨城看去。

    “这里就是荣耀之城,吉恩公国最重要的防线,只要出了荣耀之城,就是奥尔本公国,一马平川的冲击大平原!”

    爱丽丝这句话像是感叹,也像是对格维斯说的。

    格维斯抬眼朝着远方再次望去,这荣耀之城两边都是高耸的山脉,一直绵延到地平线的尽头,而荣耀之城恰好就在山脉唯一的缺口中间,这座巨城就仿佛一颗顽石,牢牢的锁住了吉恩公国与奥尔本公国的必经之路。

    其实不用爱丽丝出口,格维斯也有这个荣耀之城的详细情况。

    这荣耀之城对于吉恩公国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在贵族学校也是着重做了讲解。

    荣耀之城的名字其实是在三十多年前才更改的,因为每年吉恩公国都会进行南征,每年的南征中都会有着众多功勋卓越之人在这里被册封成为贵族领主,所以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荣耀之城。

    只要踏上这里,走出山脉,就很有可能真的获得前所未有的荣耀。

    当格维斯等人在缓坡上驻足的时候,下方营地外围的游骑兵也已经发现了他们一行人,马上有着几十骑调转方向,策马朝山坡上狂奔而来。

    “爱丽丝·琼斯大人,欢饮您的到来!我是国王陛下此次南征的后勤主管查克拉,您的驻扎营地已经划分好,请您跟着我来!”

    当这些骑兵靠近以后,一名身材肥胖,并没有穿着甲胄的胖子对着爱丽丝点头致意道。

    不过这名胖子并没有翻身下马,说话和点头致意都是坐在马匹上完成的。

    格维斯看向了这个自称后勤主管的查克拉,华贵丝绸质地的衣服上有着三四块徽章,虽然格维斯不知道那些徽章代表着什么,不过很显然,这胖子在国王手下也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这样才会有足够的底气在爱丽丝面前都没有下马行礼。

    “多谢查克拉主管,那就请你带路吧!”

    爱丽丝语气没有波澜,俏丽的脸上依然高傲冰冷,只是略微点头,算是对查克拉行的回应礼。

    查克拉没有在乎爱丽丝的态度,反倒是那目光在格维斯身上停留了片刻,更准确的说是格维斯身下的独角兽上。

    查克拉的眼神停留片刻以后,再次对爱丽丝微微行了一礼,然后转身在前方为他们一行人带路,朝着山坡下几里外的庞大营地缓缓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