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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赞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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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世高很想翻白眼。

    安迪.史密斯。连大学都没有读完,而且因为年纪大已经丧失了对投行的敏感性。

    罗伯特.约翰为了离开中国大陆已经连续投了十几年的简历。

    真要忠诚度高,哪里会如此坚持不懈的想离开。

    真相只有一个。

    那老家伙的能力已经被这个社会所淘汰,但他身上那股贵族老爷的恶习却没有被淘汰。

    没人愿意聘请他。

    总之一句话,便宜没好货。

    可到了沈建南嘴里却愣是把便宜货说的冠冕堂皇。

    说好的不差钱呢?

    “还有这位威廉先生,他们的年龄都在四十到五十岁左右,比起之前那几位想必要更稳健些。”

    你这话你自己信么?

    米世高心里一阵疯狂吐糟。

    但顾客都这么说了,他能怎么办。

    “沈先生说的有道理,虽然前面那几位的能力更强,但这几位确实更稳健些。那您看我什么时候帮你约见?”

    “就这周吧!”

    “OK。您等我的消息。”

    “......”

    光辉国际所在的大厦门口,沈建南独自一人站在路边抽着烟。

    两分钟后,一辆银灰色宾利缓缓驶了过来。

    拉开车门上了车,沈建南朝开车的郑正问道。

    “那边怎么样了。”

    “已经解决了。现在野猴子带人在那边收尾,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老彭呢?好点没。”

    “没什么大碍。就断两根肋骨而已,不算什么事。”

    沈建南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在知道彭三中枪的消息后,他真的被吓到了。

    幸好。

    幸好彭三穿了防弹衣。

    不然被黑星近距离穿透怕是不死也得被扒层皮。

    可郑正倒好,自家亲表弟挨了一枪他就跟没事人一样,现在还说就断了两根肋骨而已。

    “你可真是他亲表哥。”

    “哈哈,老板你不知道,我们那边都比较穷,为了弄口吃的,经常会跑很远到山上找东西吃,摔伤或者被野猪撞伤那都是常事。有时候甚至得跟越南人干,死人都是常事,跟断两根肋骨算什么。”

    “郑哥,你是不是想说跟钱相比,命算什么?”

    “......”

    郑正看了一眼倒车镜,没有说话。

    因为他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跟钱相比,别说断两根肋骨了,就算命没了又算的了什么。

    人活着,又不是仅仅为了自己活着。

    只要付出能够撑起一个家,那都是值得的。

    “郑哥,以后不要再有这种想法。既然跟着我做事,我就认为你们的命卖给了我。所以我不让你们死,你们就不能死。别说是这区区六千万,就是六亿、六十亿,又算的了什么。”

    沈建南的语气很冷,话也很不客气。

    跟我做事,命就是我的。我不让你们死,你们就不能死。

    这话任何人听了心里可能都很不舒服。

    因为每个人的命都是自己的。

    但郑正没有不舒服,他心里不由自主涌起一阵暖流。

    别说是六千万了,郑正一直觉得,他这条命如果能卖六万块就是赚的。

    无他。

    郑正的父亲腿脚不便,几乎干不了什么重活。可是在家里还有五个未成年的弟妹。

    读书、吃饭、上学。

    哪一样都需要钱。

    跟这些钱相比,自己的一条命又算的了什么。

    车内的气氛变得有些沉闷。

    也许是沈建南也觉得自己的话有点太刻薄,他又补充道。

    “我的命还要靠你们保护呢,所以别把自己的命看的那么不值钱。”

    “......”

    郑正还是没有说话。

    他的性格让他不知道现在该说什么。

    很明显,沈建南最后这句话是在故意让他不要有负担。

    看着倒车镜中那张冷酷又冷漠到骨子里的脸,郑正在心里默默念了两个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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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城,玄武路渣打银行。

    罗伯特.约翰虔诚跪在一张十字架前在心里默默祈祷着。

    仁慈的上帝啊,现在只有你能救我了!

    十五年了,我已经受够了这里的一切,这里充满贫穷、蒙昧,简直就像是人间地狱。

    仁慈的上帝啊,请您慈悲让我离开这个该死的鬼地方吧。

    仁慈的上帝啊,请不要让我自生自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如米世高所了解的一样。

    作为一名古老的贵族后裔,罗伯特.约翰无时无刻都想离开华国这片土地。

    因为在他眼里,这里就和美国初到印第安没什么区别。

    贫穷、蒙昧,就像是未开化的苦寒之地。

    这里没有红酒佳肴,没有贵族该享受的一切享受。

    每天和一帮未开化的土著打交道,连续十五年,罗伯特.约翰只感觉自己就要疯了。

    离开故土来到这里整整十五年,他人生三分之一的岁月都荒废到了这一块贫穷而又疯狂的大陆上。

    人生又有多少个十五年。

    再在这里待下去,他又怎么恢复约翰家族曾经的光辉。

    愿上帝保佑我!

    阿门。

    做完了每日的祷告,罗伯特.约翰晃了晃身体站了起来。

    如果说这块土地上还有什么能称道的话,也许就是那总是吃不完的美食了。

    看。

    曾经英俊潇洒的约翰先生如今吃的就像是一头大肥猪。

    整整两百磅。

    “哎!”

    站起身的罗伯特.约翰忍不住叹了口气。

    作为一名虔诚的教徒,他不应该怀疑无所不能的上帝。

    可是他在这里祈求了整整十五年,上帝依然没有实现他的愿望。

    他不得不怀疑,上帝是不是已经抛弃了他。

    不然,为什么要让他在这种见鬼的地方一直受罪。

    多么怀念伦敦那繁华的城市,哪里有名媛贵妇和清纯又放荡的淑女。

    该死!

    罪过、罪过。

    仁慈的上帝,请您原谅我的一时愤怒,请您保佑我这次的求职一切顺利。

    “铃铃铃!”

    罗伯特.约翰挪动着宽重的身体走到了办公桌前,没等他坐下,桌子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为什么总是干不完的工作。

    在心里烦闷骂了一句,罗伯特.约翰拿起了桌子上的电话。

    “喂。你好。我是罗伯特,约翰。”

    “嗨!约翰,我是米世高。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有一家很有实力的投资公司对你的简历很感兴趣。”

    “哦买噶,高,是真的么?”

    “当然,我的老朋友。”

    “......”

    “......”

    挂了电话后,罗伯特.约翰一脸激动的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架。

    赞美上帝!

    荣光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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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等了十四万字,等来了一个最最最垃圾的试水推荐,真特么想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