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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郑远清看清了墙角处的许书成,此刻许书成正和另一个黑影互相掐着脖子躺在地上僵持着,而那个黑影竟然还有条马尾辫——那是个女人!被强光手电一照,女人看见了李若琳又捡起另一把枪正用枪口对着她时,顿时就泄了气。
“我勒个去的!真是个娘们!老子毙了你!”那女人一泄气,手就软了些,凑着这个空挡许书成一脚把那女人踢开,一边骂着一边照着女人的身上猛踢几脚,接过李若琳递过来的枪踩着女人的头用枪对准她的太阳穴。许书成倒不是因为被一个女人打成这样而感到不好意思,而是这女人一出手就是死手,这样的女人比男人更危险。
“书成,别激动。我有些话得问问他们。”郑远清却突然对许书成说道。
“问什么问?一枪毙了他们得了。”许书成抱怨了两句,却也没开枪。
“嘿,哥们!把话说清楚了也许我们能做个朋友。”郑远清踢了踢蜷在地上的那个男人,“说吧,你们是怎么打算的?还有,刚才为什么不下死手?如果你们下死手的话还至于落到这步田地么?”
“喂,远清,他们怎么没下死手?快把我掐死个球了。”许书成摸了摸黑青的脖子骂道。
“你傻呀?人家拿着刀子呢,想杀咱仨人家会赤手空拳吗?”郑远清从那个男人的腰间拔出一把制式匕首还有一个细长的、管子状的东西让许书成看,“还有这个,吹箭!丫的我说我右手怎么使不上多大劲,原来吹箭上有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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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火堆被重新点燃,五个人围坐在火堆边吃着烤肉,郑远清被这一男一女的吃相吓了一跳,怪不得堂堂特种兵连一个普通小兵都勒不死,原来也是饿得皮包骨头。
“你们多久没吃东西了?”郑远清一边烤着肉一边问道。
“五天,粒米未进。”男人嘴里塞满了烤肉,含糊不清地说道。这个男人个子不高,170cm上下和郑远清差不多高,属于精瘦型的体质;头发脏乱的犹如鸡窝一般,一张颧骨高耸的脸已经饿得脸色发灰,不过仍然能看得出属于那种很有铁汉魅力的男人,他里面是一身黑色的制服,干柴棍似的身体裹着一件不知道在哪拾的破棉袄显得空荡荡的,他的脚上穿一双制式军靴,和郑远清许书成穿的一样;一双带着五指手套的脏手抓着烤肉往嘴里使劲地塞着。除了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外,怎么看也不像个军人——这都是饿得。
“你们特种兵怎么会没东西吃?我们俩都是普通兵还能猎个动物挖点野菜,你们还有吹箭、麻药,怎么不知道打点动物?外面那么多兔子什么的......”许书成狐疑地问道,这么强的战斗力怎么会没吃的?他和郑远清都是普通兵、还是退役多年的兵,就这样还能保证每天多少吃点东西,这两个特种兵竟然能五天粒米未进,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不是特种兵。”那个女人接过了话茬。这个女人身材娇小,体格纤细、匀称,个头大约160cm左右,小巧的圆脸,虽然饿得皮包骨头,但是能看得出属于那种很清丽的女人,这在部队应该是军花级别的了。她身上的打扮和那个男人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挽着一个马尾辫,除此之外脏兮兮的也只能看出来是个女人而已,只是这个女人年龄不大,估计在二十三四岁左右。
“我们是特警,没受过多少野外生存训练。”那女孩一边说着一边毫不淑女地啃着肉串,“别说打兔子了,兔子肉都烤不好。”
“这样啊,我说呢。”许书成不吭声了,特警和特种兵终究不是一回事。
“你们是北京出来的?”郑远清给那个男人递了一碗水,“别着急,多着呢,慢慢吃。”
“谢了。我们是‘蓝剑突击队’的特警——”男人接过了水一饮而尽,摸了摸肚子这才说出自己的经历。
男人名叫金雨堂,是北京特警支队“蓝剑突击队”的一名组长,比郑远清小两岁;女人名叫韩燕,普通队员,是为数不多的10名女特警中的一个。尸乱爆发的时候,他们的五人小组正在鸟巢附近执勤,一开始面对“无辜民众”他们不敢开枪,但是随着吃人事件的发生,他们终于感觉到事情不对头;当他们向上级请示是否开枪的时候,却听见步话机中传来枪声和惨叫声,这时他们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的暴乱而是一场真正的危机。
可是当他们明白这群怪物必须爆头才能消灭的时候,随身携带的弹药已经所剩无几,于是众人驾车仓惶逃窜,在经历过一场场血腥的战斗后,五人小组只剩下金雨堂和韩燕两人。一开始的时候,五人小组凭借着强悍的体质和武器还能从附近的村子中搜罗点东西,但是随着人员的减少,他们只能靠吃野菜和树叶撑下去了。直到今天,郑远清三人的摩托车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于是他们顺声而来,接着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麻药就那么点,分成两份更少了,你们穿的衣服都硬的掉渣、还那么厚,吹箭根本打不到身上,所以只能打手,起码让你们拿不了枪。本来我们想把你们打晕,搞点吃的就走,结果没看出来你们也是行伍出身。”金雨堂接过郑远清递来的半截香烟用木炭点燃后美美地抽了一口,“哎呀,好久没闻到过烟味了!”
“呵呵,如果能看出来的话我们估计也没命了。”郑远清自嘲地笑道。万事都有利弊;饿得皮包骨头的郑远清和许书成虽然丧失了很大一部分战斗力,但是也掩盖了军人那种独特的气质,这让他们今晚逃过一劫。虽然这两名特警是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扑过来抢东西,但是想结果自己也是很轻松的;特战精英和普通士兵的差距就是这么大。不过这两人都到了这步田地还不妄杀平民,这说明这两人的心眼不坏,如果能拉他们入伙,那么自己队伍的战斗力会成倍增强。
“我叫郑远清,41军退役的;他是许书成,38军退役的;这是我媳妇,李若琳。”郑远清冲金雨堂伸出了手。
“你们好!”金雨堂和郑远清、许书成握了握手,冲他们点头致意。
“下一步你们怎么打算?”许书成看了看韩燕脸上的黑脚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韩燕表示没关系,“你们的伤——没大碍吧?”
“小意思,就是有点胃出血。”金雨堂表示没事,“我们打算着过黄河,不过黄河今年这个冬天根本就过不去。你们呢?”
“我们也是这样打算的;但是我们已经在这儿附近转了一个多月,根本就过不去;河北河南都是人口大省,这附近的丧尸漫山遍野,就凭我们三人两车根本就跑不远。”郑远清答道,“不行咱们一起?咱们五个人呢。”
“没问题,我们俩入伙。”金雨堂点头答应,看这三人虽然也是饿得皮包骨头,但明显人家有得吃,可能眼前这个从边防军退役的男人有野外生存经验,跟着他们,哪怕打猎时打打下手也能混些吃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竟然有枪,有54不稀罕,稀罕的是他们竟然有步枪。至于人品,从一开始金雨堂就有了判断,因为李若琳完全就是没受过任何训练的普通女人,刚才把枪塞他嘴里不过是胆子比较大、性子比较烈而已;这样一个女人对于两个受过军事训练的男人来说完全是累赘,但是他们并没有抛下她不管,这说明这两人就是坏也坏不到哪去,绝对不是那种纯暴力的幸存者团队。
“OK,欢迎入伙。”许书成拍了拍巴掌,“既然我们有了五个人,四个战斗人员,那么我们还有必要再拼着命的往尸海中跑么?我们有枪,在这附近过冬也不错嘛。”
“这倒是啊,我没想到,唉,定性思维害死人。老金,书成说的不错;我给你们露一下我们的家底:56式半自动步枪6条,54式手枪7把,其中两把是零件;各式子弹还剩300多发;骑兵刀5把;77式木柄手榴弹5颗;摩托车两辆。凭这些家底我们再搞辆车就可以进村子里搜刮物资了。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一支幸存者队伍有咱们的武装强,只要能从附近村子中搜罗点食物、衣服、被褥,过冬还是不成问题的。”郑远清说道。
“也是,我们见到的幸存者队伍还没有这么强的武装。”金雨堂盘算了一下点头道,“也好,我们抽个时间进村去吧,其他的等来年春天再说,怎么样?我们的战斗力你大可放心。”
“就这么定了,明天休息一天,定一下计划,过几天咱们进村子。”郑远清当仁不让地拍板了。在这末世,不是谁最能打谁是老大,而是谁有稳定的食物来源谁才是老大,而郑远清无疑就是这个稳定食物来源的缔造者。野外生存,可不是看看《荒野求生》和《怀斯曼生存手册》就能学会的,很多东西没有前辈手把手的教根本学不会。
(不好意思,草草向大家致歉,因为家里停电,所以晚了半个小时!但是这都不是晚更的理由!草草多发了点略表歉意!敬请原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