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罪侠 > 第三十八章 俺是盲流

第三十八章 俺是盲流

作者:加斯特斯.QD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笔趣阁 www.bqg11.com,最快更新罪侠 !

    林夏走了,就这么轻飘飘的趁着夜色走了,正如昨晚的军子他们一样,不同的是林夏走的一点征兆都没有,当李弘燕裹着浴巾出浴后准备向林夏秀一秀自己粉嫩的皮肤时,却找不到人影。

    “该死的混蛋!老爸!你这是给我找的什么保镖!”李弘燕捏住一张小纸条对天吼道。

    对于去哪里,林夏没有明确的地点,虽然脑海中有自己家乡的影子,但那里并不属于现在的林夏。

    毫无目的可言的林夏搭上了卖菜老乡的三轮车,接着在高速路附近下了车,又扒上了一辆货车,接着转乘客车,又在一处荒山野岭下了车。

    当林夏翻山野岭,如同拾荒者一样的来到奉城时,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而林夏在奉城有了自己的落脚点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一年以前,盲流一样的林夏试图在奉城找一份工作,更确切的说是找一份不让自己挨饿的饭碗,可是,在野地,沙地,甚至森林都不会出现生存问题的林夏傻眼了。

    用郑伟的一句话说,那时候的大学生比小姐多,工作比处.女还难找,虽然林夏空有强悍的体魄,奈何他连身份证都没有,就算跑工地给人家搬砖头都没资格。

    万般无奈之下,林夏只好给人家打零工,像什么蹬三轮,擦玻璃之类的,偶尔见俩长得不顺眼的,把脸一捂,小偷小摸的干。

    而口袋没钱的时候,实在是饿的受不了,就跑去饭店大吃一顿,然后扭身就跑,反正林夏的体格棒,基本没几个能抓住他的。

    时间久了,饭店的人也学精了,看见林夏就撵走。就在林夏心生绝望的时候,某个长相猥琐的男子出现在林夏面前。

    “小哥,我注意你很久了,是不是没工作?我这里有份工作,干不干?”

    于是,林夏用自己未来工作的三个月工资换取了这份工作。

    城外城娱乐中心保安大队二队队员……

    因为是熟人介绍,也就不需要身份证啥的,直接把林夏从无业游民的苦海中给拯救了。

    进入这行列,林夏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是沾了身高的优势,若是之前的自己估计连猥琐男也懒得搭理吧,这一刻林夏无比庆幸自己曾服用了人体激素药剂。

    工作了,林夏的日子也稳定了下来,每天晚上七点准时上班,凌晨四、五点就下班走人,完了和郑伟一起去网吧潇洒一会,接着吃了早饭后回自己的落脚处睡觉,生活就这么悠闲和无聊。

    至于郑伟这厮是谁?他可以算是林夏的朋友,当年林夏愣头愣脑的来到奉城,然后在一饭店被人掏了包,瞬间从万元户跌落到无产阶级,最后只得混霸王餐,在一次吃饱喝足后的逃跑中,林夏与骑摩托的郑伟第一次见面。

    当时林夏将身后追来要钱的饭店服务员甩了三条街后,蹲在路口缓气,谁知郑伟这厮骑着摩托晃荡的出来了,因为在路口,两人都没注意,接着就撞在了一起。

    喝了点酒的郑伟把摩托开到了六十迈,直接将蹲在路口林夏撞飞了出去,跌落在路边的花坛内。

    于是,正好苦哈哈的林夏装成受了重伤的摸样拉着郑伟死活不放要赔偿,喝了点酒的郑伟自然不干,两人便开始拉拉扯扯,结果食用过人体激素药剂的林夏膘肥体壮兼人高马大,将郑伟这厮毫无难度的压在地上不得动弹,嘴里还直呼:“打人啦~杀人啦~”

    拉扯了一会儿后郑伟酒也醒的差不多了,知道自己遇见碰瓷的了,随后赶紧丢下几百块钱跳上摩托跑路了,心中却纳闷这么快的速度撞上去,他怎么毛事没有?

    几天后,林夏去城外城上班,无聊串门的时候,偶然见到一猥琐男抱着一女子的在员工休息室里面啃着玩,顿时林夏乐了,吆,是你小子!对此郑伟表示这一切都是缘分。

    说完了认识郑伟的经历,接下来说一下郑伟的长相,对于自己的长相郑伟本人还是比较满意的,唯一不满意的是发型,因为上班的原因,公司规定发型不能太招摇,而郑伟偏偏想要弄一个火鸡头……

    郑伟这厮长得还比较帅,有点像陈冠希,但是脸要比陈冠希嫩,白,整个一正太版陈冠希。如果说郑伟对自己哪一点不满意,那肯定是身高了,平常还不觉得,但只要和林夏走在一起的时候,郑伟感觉自己一米七的个头实在是有些不尽如人意。

    林夏以前也就是一米七左右,食用了人体激素药剂后,不仅肌肉每天都在涨,身高也在长,一年的时间,林夏就从一米七窜到一米八五,体重也突破一百公斤的大关,浑身上下都是紧梆梆的肌肉,胳膊稍微动一动就能挤出一个小排球来,整个人看起来很有安全感。

    郑伟的工作是城外城娱乐中心KTV的调音师,说白了就是给KTV换换话筒调一下音而已。相比林夏的工作而言,郑伟要清闲许多,每天下午五点多出门,吃点饭叼根烟就上班了,直到晚上八点后郑伟才开始忙活起来,待一过十二点,郑伟基本就没什么事情了。

    于是乎,凭借自己的优势勾引几个女女拖到员工休息室OOXX……

    而林夏做为一个保安平时负责给客人泊车、维持秩序等,偶尔碰见喝酒闹事的、踢场子的,林夏就有的忙活了,橡胶棍子拿在手,叫上几个保安往那儿一站,基本搞定。毕竟好几个壮汉穿着统一的服装,看起来还是比较有威震力的。

    说实话,林夏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干这一行,可是除了这活,还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工作。其实林夏对现在的生活还比较满意的,有钱拿,有饭吃,还有地方住,何乐而不为?

    林夏当上保安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奠定了自己保安队的位置,原因是能打,在娱乐场所发生肢体冲突很是平常,凭借强横的身体,林夏曾不止一次的帮耍酒疯的客人醒酒。

    PS:每天在进步~收藏461.另外推荐一本极品小说,《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