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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仍旧看着白色的墙壁,眼珠子动也不动,静静的。
拘留室的门嘎吱一下开了,他也没有回头。长相秀气的龙阳慢慢的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两瓶可乐,一左一右,坐到了他对面,挡住了他看墙壁的目光。
“好久不见了,来一瓶吧。”龙阳递过一瓶可乐,笑呵呵的说道。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杨恒接过可乐,大口牛饮了一口,问道。
“刚回来一个星期,你手机号也换了,我靠,这可乐是过期的”。龙阳大骂一声,放下了手中的可乐。
杨恒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自己的已经喝了将近要见底了,这家伙才说过期的,无耻至极。一口水直接往他脸上喷去,去势如箭,直接射到了龙阳脸上。
“靠,几年不见,你小子更阴险了,出招也不事先打个招呼,卑鄙。”龙阳狠狠的骂道,同时从衣服里面掏出纸巾,快速的擦拭着脸。
“出招打招呼,你以为我傻啊。”杨恒乐呵呵的说道,这小子还有脸说他卑鄙,给他喝过期的汽水,还在那里幸灾乐祸。出招打招呼,你以为哥是宋襄公吗?活该!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以前不是说要四年学业吗?那么早回来干嘛?”杨恒问那里细心擦脸的龙阳,这家伙处处透着一股邪气,脸蛋长得像个女人,手指纤细的比女人还女人,动作更是女人,除了那魁梧的身板,豪爽的性格。
“媳妇回来了,就跟着回来了。”龙阳倒是直接,一点也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直截了当的点名自己目前的处境。
“媳妇,就是那个警花?”杨恒问道。
“废话,除了她还有谁配当我媳妇,明知故问。”龙阳很是不满意这小子见识迟钝,榆木脑袋,一点眉眼高低都不会。
“没出息,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大好的前程,哎,没希望了。”杨恒在那里一个劲的摇头晃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意。
龙阳也懒得搭理他,认识的时间久了,对这家伙无赖的嘴脸也算是习惯了,喜欢美女,不敢追,这叫有色心无色胆子;有雄图大志,却又懒散疏闲,可叫做眼高手低;热心面贱,叫做讨人嫌。
两个老朋友相聚,仿佛又说不完的事情,但是他们都什么也没说,也没有互相慰问一下对方离别后过得怎么样,更没有提到杨恒为何会来到警察局,所犯下的“禽兽”行为。对于他们来说,一切都不再重要,此刻,相逢足矣。
人说朋友相交贵在知心,兄弟相交不需要知心,也不需要知人。很奇怪的是,你一旦认定某人是你的兄弟了,就算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你的心里依然还是会把他当兄弟,更何况眼前的这位还算不上十恶不赦的恶棍呢,顶多就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罢了。所以龙阳一直都笑眯眯的对着他。
杨恒也是一样,至始至终唯一让他上心的事情就是他的那个未来的媳妇,其他的都无足轻重,所以他又开始说教道“我看了,你那媳妇不是什么好相处的,厉害的紧啊,以后有的你受的了。”
眼睛里压根就没有一丝为朋友担心的韵味,一副幸灾乐祸的小人行径。更可恨的是这家伙完全忘记了几个小时前还在暗暗地发誓非此女不娶,现在却在为以后跟人家生活在一起的伴侣窃喜着。
或许这就是真正的朋友妻不可妻吧,为兄弟者义气更重要,女人嘛,天知道。更说不定的是这家伙估计是看透了母老虎本性,贯穿自己一贯明哲保身的原则,有了替死鬼,当然要先往后退一下了,嘿嘿。
龙阳也懒得搭理这家伙犯贱的神情,饶有兴致的问道:“你呢,至今还在鳏寡独居吗?打算为计划生育做点贡献吗?”
“去你妹的,哥今年才二十七,那能用‘鳏寡’两字,不学无数的东西。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杨恒极度不满这小子的不学无数,滥用词语,简直玷污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
“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好像弄反了?”龙阳打趣道,就你,还能有什么大志向,混吃等死罢了,不求上进的,他也很是为这小子感慨,那么多年了,守身如玉啊,“搜魂五指”功应该练得炉火纯青了吧,否则晚上是怎么过来的。
杨恒冷哼一声,不屑于再跟他做任何辩解,夏虫不可语冰,这小子就是一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也不知道这几年在国外怎么混的,一点长进也没有,丢中国人的脸啊!
“好了,小子,不跟你废话了,几年不见了,请我吃宵夜去吧,回来还没吃过烧烤呢。”说着站起来就往外走,好像认定了杨恒绝对会请他大吃一顿似的,自信满满的。
杨恒也跟着站起来,眼睛里露出狡黠的目光,贼兮兮的跟在他身后,走了出去。二人始终也没有讨论今晚街上发生的事情,甚至忘记了杨恒现在还是待罪之身,就这样昂头挺胸的走出警局。路上的岗哨行人都视若罔闻,任由他们走出了警局。
此时已是极夜,暮色沉沉的压下来,似乎想通过浓抹色彩让人们记住他的威严,所以此时的天色异常的压抑,连夜风都感觉时机不对,默默的避开了。
警局的右边是一个小广场,此时却是热闹非凡,各式各样的小摊上挂着各种奇形怪状的灯火,各种货色天香的异味芬芳扑鼻,让人垂涎欲滴,各个摊主大小高低,尖锐低沉,抑扬顿挫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的响起,整个小广场倒是真的有声有色,显示着人类漠视自然伟力的超然心态,其乐自得。
二人来到一个烧烤的小摊上,怀揣着相同的心思,点了整整齐齐丰盛无比的大类烧烤,尽显男人本色,清一色的肉类,物美而价高,烧烤的老板激动异常,当场奉上两瓶啤酒,以壮男人声威。
显然二人都是吃货之流的人物,东西上桌之后,姥姥他娘都忘了,拿起来就是大吃海吃,左进右出,右进左出,稀里哗啦的吃得不亦乐乎,还好老板见识高远,特别钦定了两个小工专为二人服务,总算能赶上二位大神的吃速。
吃罢了,心满意足的二人站起来就直接往回走,似乎打算要吃一顿霸王餐的意思。摊主见识眼快,拦住二人。
“哎呀,糟了,出来匆忙,忘带钱了,小子你开钱吧,回头我给你。”
“靠,我昨天就被抓进警局了,身上哪来的钱,你跑回去拿吧。”
“不好,我还有事情,先走一步,你自己搞定吧。”某人说完,拔腿就溜了。
剩下的一人成竹在胸,淡然的看着离去匆忙的背影。
“老板,这是刚穿警服那家伙的钥匙,明天你直接去警局找他要钱,我是他抓回来的小偷。”
老板震惊,警察请小偷吃烧烤,而且还不带钱,岂有此理。这两个家分明是想吃白食,当哥是第一天去出来混的吗。怒气冲冲的老板回头,空空如也,也溜了。
很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看着手里的钥匙,感觉胜券在握,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