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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哭掉的是眼睛(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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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磕头求饶。

    就算是哭天喊地也没用。

    恶魔不相信眼泪。

    “别叫了,再叫我马上斩了你!”

    林奈有些烦躁,杀猪叫,绝对称不上悲呛凄凉,只会让杀猪的,心情更烦躁,更想快点,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结。

    “呜唧唧!”

    百目狂猪被林奈的吼声镇住了,现在要数他猪生最怕的角色,林奈肯定是排名第一,哪怕是那尊驯服他的夜魔领主,也比不上。

    实在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恐吓,已经将他的胆都下破了。

    猪生艰难,怎么会遇到这些恶魔,比战场的魔鬼还狡诈。

    俺老猪宁愿战死在前线,也不想被这些该死的恶魔玩弄尊严。

    一时间百目狂猪内心再次崩溃,花生大的泪珠滚落,婆娑泪眼中几十只眼珠子跟着眼泪,就像洪水卷着泡沫板子,猛的一并冲了出来。

    泵咯!泵咯!

    鹅蛋大小的猪眼像乒乓球似的在地上弹了弹。

    “这是什么情况?”乔嘴巴都惊讶的合不拢。

    但她动作却更快,一边惊呼连连,一边抱着盆在地上来回的接货。

    林奈也是一脸懵,搜遍记忆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事情。

    “小猪猪,你怎么不哭了?继续哭啊!”

    乔端着盆,发现百目狂猪的眼睛不跟着眼泪往下掉,顿时催促了一声。

    “呜呜~”

    百目狂猪额头上八十八只眼睛还剩下一大半,此时它无论如何也咬紧了牙关,再哭,眼睛就该掉没了。

    “在不哭,我揍你了!”乔好生相劝没有起作用,直接举起了拳头。

    林奈瞥了眼盆子里装着的猪眼,顿时心生一计:“乔,把这个喂它吃了。”

    帕帕佩奇吃剩下的3级朝天椒,林奈可不想浪费。

    呜呜!

    百目狂猪被扣住命运的后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朝天椒入口,豆大的泪滴带着眼珠子,哗啦啦的落了一地。

    【收集点+30】

    【姓名:锡祖?帕瓦拉都古波蒙哥······(拟化物等级太低,暂时只能破译半部真名)】

    【种族:百目狂猪,血脉信息*1】

    【能力:众目睽睽(温柔的煽动一百只眼睛,企图用可爱萌萌的气质降低对方的仇视)】

    ???

    百目狂猪?

    吓晕密集恐惧?

    萌?

    林奈一头问号,这都是什么和什么。

    眼珠子算是收割到了,但是猪肉暂时还不能吃。

    灵魂真契,无非就是提取真名制作的契约,现在自己掌握了一半,如果寮猪魔帕帕佩奇身上有另一半,就有机会凑齐真契。

    运气好,就能够完全的掌控百目狂猪的生死,还能反复的收割猪肉,甚至能够用来做种公,养殖出一大批肉猪。

    田都种好了,猪也得养起来。

    躺在木王座上酣睡的曼德拉花,看到突然降落在身边的独眼红毛猪,睁开了一只眼睛,斜倪过去。

    “咕噜噜!”

    “曼德拉,这头猪是我抓过来给你当坐骑的,你要好好对待他,不要辜负我的好意。”

    林奈站在保护膜前,郑重的警告曼德拉花。

    “呸!”

    曼德拉花更直接,朝瑟瑟发抖的百目狂猪身上吐了口口水。

    他口味刁钻,只喜欢吃带翅膀的家什。

    猪什么的,是连进他胃囊的资格都没有。

    百目狂猪被吐了口水,却不敢有丝毫的怨言,这尊身形矮小的曼德拉花,正常战斗力可能敌不过领主级别的恶魔,但是抬手收拾他这个恶魔级的战兽。

    就像踩死一只蚂蚁般简单。

    “哼唧,哼唧!”

    所以百目狂猪,非但不生气,反而很乖巧的后半身驼在了地上,求着让曼德拉花骑他。

    见到猪魔主动献媚,曼德拉花小脸一阵鄙夷不屑,但还是勉为其难的骑了上去。

    目前在这个院子里,他自忖地位最低,现在终于来了个能被他踩在下面的魔,哪怕是头猪,也先用着再说。

    “殿下,你看曼德拉花狂猪骑士的造型,倒是不赖!”阿特克斯看着在大地之脉里策猪奔腾的曼德拉花,脸上倒是有种说不出来的羡慕。

    毕竟在深渊能骑战兽的都是高富帅魔。

    “少废话,快来干活,夜宵还想不想吃不吃了?”林奈骂了两句。

    剑魔就是这个性子,做起事情总是吊儿郎当,但不管做什么都还是能圆满的完成任务,就是不要不断的催促,否则就给你磨洋工。

    用他自己的话就是,魔生茫茫,重点是享受生活,干活也是一种生活,要慢慢干,慢慢找到干活的乐子。

    “今晚要吃大眼珠子吗?这倒是个稀奇货色!”阿特克斯看着一盆子猪眼睛,有点懵了。

    林奈瞟了剑魔一眼:“有什么稀罕的,你吃小鱼小虾,吃虫子的时候,哪个不是一口把眼珠子全吞没了,现在单独把眼睛撂出来,怎么就奇怪了?”

    乔双手合十,眼睛亮晶晶的,很是期盼的道:“巴格玛,好期待你能做出什么猪眼睛美食。”

    地球上的黑暗美食,对恶魔来说,只能算是刚刚好,入得眼界。

    更不会有那种奇怪的圣母心作祟,吃起来不会有任何的负罪感。

    饿死和吃,怎么选,答案很明显嘛。

    林奈对爆眼早就起想法了,猎奇,惊爆眼球的食物。

    烧烤界有数的黑暗料理,百色爆猪眼的赫赫大名,林奈也不只是耳闻,而是亲自尝过鼎鼎大名的爆眼。

    普通人百分之九十都会被爆眼的恐怖的外形劝退,哪怕烤熟后,白色眼膜覆盖了眼球,夹带的核桃肉都烤得金黄流油。

    很多人依然迈不出心里的那道坎去尝试。

    林奈不一样,他自己做烧烤,也喜欢吃烧烤,不管是东南西北,他只要去过的地方,都会去尝尝当地的烧烤。

    不管是重口味还是小清新,他都会去尝试尝试。

    当然绝不是偷师,窃取别的老板的秘方,又或者靠嘴巴吃,就能博采众长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要是有这个能力他早就在地球上发大财了,也不至于去拜佛。

    他就是单纯的喜欢吃而吃。

    再说了,手艺就是人家吃饭的碗,你把别人的吃饭碗都偷走了,还美其名曰好东西不能自私的独享,应该分享出来。更有甚者说是借鉴,模仿,青出于蓝胜于蓝。

    林奈从不反驳这些睿智说法的正确性。

    因为他只能保证,自己坚决不去触碰底限,别人他管不着。

    每一家,每一地,每一国都有自己不同的味觉符号,这些符号只要离开了养育自身的一方水土,哪怕再负盛名,最后都会变成另外一种食物,甚至彻底沦为金钱的衍生品。

    到最后,最初的味觉符号便彻底消失了,亘古至今,都未曾变过。

    当烤猪眼流落到深渊里,林奈希望将它打造成一张小店的名片,一款真正意义上的拳头产品,为入侵道路披荆斩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