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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后,没错是以后不是以前。鹰国的某深山老林里,有一座破落的古堡。它饱经风雨,残破不堪,用古文形容便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额,似乎不对。
不管了,总之这古堡历史悠久,里面孤零零的居住着一对父子,他们过着自由而快乐的生活。有一天,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雷声,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有多么大呢?假如有游泳健将出门,便能顺着雨游到天上的程度。
小男孩似乎是没见过这般大的雷雨,瑟缩着躲在父亲的怀里。偶尔会抬起头望向窗外,又马上被掠过的闪电吓成了鸵鸟。
那位父亲穿着老旧的贵族长袍,都已经洗的发白了。不仅是衣服,就连头上都有星星点点的白发。他爱怜的抚摸着男孩的头,慈祥问道:“害怕吗?”
被父亲这么问起,男孩有些羞愧。便凭着小孩子的天性,鼓着腮帮子回道:“这么点雨,我、我才不怕呢!”
此时,正好又是一道惊雷。而小男孩哪还有先前的勇敢,哭着往父亲怀里躲去。
电光照亮了父亲的脸庞,只见他一脸追忆,竟是被此时的景象勾起了一些往事。他微笑着拍拍男孩的额头,说道:“既然不怕,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一个我亲身经历过的,最恐怖的故事。”
明明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只要一想起当年噩梦般的经历。这位父亲的脸上,便会浮起一股发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
鹰国东部小镇, 烤肉镇。
今天的烤肉镇,一如既往的和平,除了某家烤肉店。
“天啊,我从来没吃过这么肥美的肉串!这些日子除了罐头就是罐头,胃都快吃成二级伤残了。老板,再来五十串。”
店里的顾客们为了维持风度,尽量不让自己看向那两个天朝人。忍得辛苦了,便互相用鹰语讨论,这俩人咋这么能吃之类。
他们所讨论的对象,正是风尘仆仆的倪灵与凌华二人,不过吃相丢脸的只有青年一个。凌处长注重形象,吃得极慢。但是积少成多,旁边的签子也摞成了一座小山。
宗涛的话,这里没有它的身影,想来是跑到附近寻草料吃去了。
终于吃饱喝足的凌华停下动作,收拾一番后拍拍身边仍旧胡吃海塞的倪灵:“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黑衣青年正往嘴里塞东西,含糊说道:“别啊,我才刚吃了个半饱。”
“……我走了”
“嘿,别介。老板,再打包五十……不,一百串。”
天朝作为世界第一大国,发行的货币与黄金挂钩。所以即使是在鹰国,天朝币也能够流通使用。凌华在众人怪异的目光中付过钱,倪灵则是出了烤肉店门,长嚎一声:“嗷呜——”
不一会儿,宗涛便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此时的它只有巴掌大一点,任谁见了都不会和之前的载客型兔子联系到一起。
兔子扑倒倪灵怀里,讨好的蹭了蹭。黑衣青年也很是受用,居然破天荒的放下手中烤肉,摸了摸宗涛毛茸茸的兔头:“兔子乖,跟着哥有肉吃。”
凌华很是感慨,前几天畏兔如畏九组组长的倪灵,在治好了恐兔症之后,和宗涛变得如胶似漆……这形容有些过了且略显恶心,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才对。
看着嗷呜嗷呜叫的白兔,他又想起了方才之事。
时间回到几个小时前,宗涛变成了一只迷你兔子。使得凌华惊奇的问道:“你居然有化形的能力!?”
根据九组搜集的妖物资料,能随意变幻肉身的妖怪,至少要修炼一千年才有可能做到。宗涛的修炼时间连这一半都没有达到,怎么可能化形?
处长苦思冥想的时候,黑衣青年两眼放光,他也知道化形的意义,不过思想就龌龊了许多。倪灵回忆着热播电视剧“我的兔仙女友”情节,两眼放光:
“兔砸,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接下来变个兔女郎,来好好报答一下恩公我。”
小兔子有些迷茫:“恩公莫不是忘了,吾乃男儿身。”
“哦,带把的,那岂不是更好?”
宗涛非常理性的忽视这句话,对满脸疑惑的凌华解释道:“吾的化形之术并不完全,只能缩小自身,无法变成其他外物。”
“是吗?”处长点点头,一脸恍然:“不过足够了,宗涛你就保持这幅样子吧,应该没有人能看出来。”
“对了,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不准说人话。”
“嗷呜,吾明白。”
听到宗涛无法变成人形,黑衣青年很是遗憾,却不死心的过去抱起它,边捋兔毛边道:“可惜了。兔子涛啊,好好修炼,早日变成兔女郎!”
“……”
“恩公,吾吃草,从不吃肉。”
兔子低低的声音把凌华从回忆状态拉出来,只见黑衣青年拿起一串牛肉,硬是往宗涛的三瓣唇里塞。可怜的兔子实在受不了这种热情,便也顾不得有他人在场,开口说道。
凌华抢过肉串,救下痛苦的小兔子,对倪灵问道:“接下来我们去哪里,有什么打算吗?”
“嗯,说实话,不知道……”
黑衣青年表示对未来感到迷茫,不过他有个优点,就是特别会搞事。于是说道:“既然都来到了鹰国,那我们何不游玩一番。老凌你觉得传说中的第四特异点,有死界膜雾都市之称的雾都怎么样?”
“那个奇怪的称号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