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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钱太铎没和袁忆见面,刘勋临走的那番话,对他感触很深。
不能再这样暧昧不清了,他能看出袁忆小丫头毫无遮掩的心思,十八岁的少女,心里是藏不住东西的,在他面前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之前因为一些潜意识的心理,以及有个文亚明叫他送花的借口,钱太铎还能自欺欺人的和袁忆来往,但是,这样下去不仅自己烦恼,也会让小丫头陷得更深。
彻底断绝关系!
这是钱太铎此时的想法,他决定不再和对方来往。袁忆发短信,他不回,打电话来就装人不在,实在扛不住了就接起来说几句,然后不咸不淡的挂掉,让小姑娘感受到他的冷漠。他相信,这样下去袁忆或许会伤心一段时间,但用不了多久,应该就能忘记他了。反正他钱太铎也不是什么出彩的人物,少了他,地球一样转动,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从西方落下。
星期一到了办公室,文亚明果然不再支使他送花了,想来是周末得到了文亚东的点醒。这一天下午,他亲自捧着一束花施施然的离开了办公室,看来他还是准备亲自送花,以行动去感动袁忆。
钱太铎反而猜不透文三哥心里究竟怎么想的了,喜欢?不喜欢?
如果只想随便泡妞玩玩,他应该不会叫钱太铎送了一段时间的花之后,又重新亲自上阵,这时候在女孩面前的形象都全毁了,再去亡羊补牢,似乎为时已晚;但如果他是认真的,为什么又会做出叫钱太铎帮忙送花这样愚蠢的决定呢?想来想去,也只有脓包、脑袋秀逗了这一类的词可以解释。
下班之后,钱太铎在街上四处溜达,这时候他还不想回家,因为他怕袁忆会上门守他。同时,他最近对寻找彭玉的心思有点淡了,袁忆的事情给了他启迪,既然自己不能给彭玉什么承诺,就不要去找她、纠缠她了,或许两人永不见面,等她寻到新的归宿,才是最好的结局。
夜色渐起,霓虹闪烁。
信州的夜生活,远比宜都小城市丰富,钱太铎走在街上,站街女郎的诱惑不断的出现在视线里,让年轻寂寞的他蠢蠢欲动,最后他迈步走进了一家不甚起眼的酒吧。刚一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低沉而沙哑的歌声,钱太铎一愣,这歌声有点熟悉呢。
想了片刻,忽然记起年前在宜都的轻音乐酒吧曾见过一次的歌手,叫做什么来着?
已经忘了。
不过钱太铎还记得她的歌声,此时唱的依然是安惜筠的流行歌曲,不同于原唱的甜美清新,从这个驻唱歌手的嘴里冒出来,却是一种低沉的孤寂。
钱太铎点了一杯冰啤,坐在吧台上看着舞台那边的绚烂灯光。
旁边是个长发的男人,看不出多大年龄,他脚边站着一个半米左右高的机器人,有点像机甲,也有点像机器模型,男人像是抚摸自己的孩子一样,静静的听着歌声,一下一下的抚摸着小机器人。
过了半晌,男人忽然端起自己的酒杯,把里面的液体一点点喂进机器人的嘴里,只听得一阵叽咕叽咕的机械声响,然后,小机器人突然亮起了指示灯,开始在酒吧里四处穿梭,拥挤的人群并不能给它造成任何障碍,它行走得如此流畅,比真正的人类还要流畅几分。
钱太铎大为惊奇,好奇的看了旁边的男人几眼。
机器人在这个年代并不少见,不过因为一百年前的异能大爆炸,人类的科技文明重心往异能科技倾斜,机械文明的发展就陷入了停滞不前的境地。近一百年来,虽然也有智能机械和机甲的问世,但是在整个社会文明之中,这些只是影响极小一部分人的东西,大部分的人类,并没有将目光投向这一方面来。
眼前这个机器人,它能将酒水之类的液体进行转化,为自己的行动提供能量,而且,看它在人群里穿梭的动作,这小家伙分明也有一些智能,并不是死板的只懂得听从命令的机器。
长发男人满脸笑容的看了一会儿,等小机器人重新回到他的面前,这才从吧台上端起另一杯酒,重新给它喝了下去。小机器人立刻再次发出叽咕叽咕的叫声,像是在欢呼,又像是在感谢。
一连七八杯酒下肚,机器人的指示灯才由红变绿,显然这家伙已经补充满了能量,闪烁一阵之后,就安静的停在长发男人脚边,似乎也在认真的听着上面的歌。
过了一会儿,舞台那边谢幕了,驻唱歌手站起身来鞠躬离开,钱太铎这才想起她的名字,好像叫做鸣素。
“走吧。”旁边的男人喝完杯中最后一滴酒,起身离开。小机器人绿灯闪烁着跟在他的后面,一边走还一边绕着S形路线,像个调皮的小孩子。
钱太铎最后看了他们一眼,觉得这样的两个“人”出现在酒吧里,与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因为他觉得,那个男人太冷了,木着一张脸,从头到尾没有什么变化;而那个“小孩”,则调皮好动了一些,心思很单纯的样子,并不到出入酒吧的年龄。当然,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逝,随即被其他的念头覆盖过去。
在酒吧坐到了夜里十一点,他才出门回家,这么晚了,袁忆自然不可能在,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接着第二天的生活。
这个晚上,钱太铎又去那家酒吧了。
他自己都说不清,究竟是为了听驻唱歌手鸣素的歌声,还是去看那一大一小两个怪人。这个晚上他没有失望,两样他都看到了。
鸣素仍旧唱着安惜筠的歌,而长发男人仍旧坐在昨天的位置上,一边喝酒一边静静的听歌,小机器人不动的时候非常安静,不过动起来了就很是调皮,它甚至故意跟在一个酒吧的服务员后面,伸腿去拌服务员。
这一幕,看得钱太铎大为吃惊,现在的智能机器人有这么聪明?简直和人类一模一样了。后来那个服务员摔了一跤,被经理骂了一通,而小机器人也被长发男人拎回来,训斥一顿之后,勒令其站在身旁不准远离。
场面安静了一会儿,不久之后,钱太铎感觉到有人在动他的鞋子。低头一看,顿时满头大汗!原来又是小机器人在作孽,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解开他的鞋带,然后往旁边的高脚椅子上拴。
低头的瞬间,钱太铎看到了小机器人的眼神,那是一双和人类几乎没有差别的眼睛,紧张、心虚、调皮、还有被撞破恶行的不知所措。
然后,小家伙叽咕一声,飞快的溜掉了。
钱太铎好笑的摇头,心想如果自己也有这么一个小机器人,应该是件满快乐的事情。
接下来这个星期的夜晚,钱太铎每天都在这家酒吧出现,坐在同样的位置,听着同样的歌,旁边还有一个似乎永不会变的同样的人,包括同样顽皮搞怪的小机器人。
星期五的晚上,钱太铎自觉和长发男人混得眼熟了,端起酒杯向他举了举,示意干杯。男人默然的看他一眼,举起酒杯回应了一下,他没有说话,这让钱太铎觉得此人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于是也不再试图和他接触。
这一天长发男人离开得很晚,直到钱太铎离开,他也没有走的意思。
走上街头的时候,钱太铎看着街道上空偶有飞驰而过的磁悬浮跑车,听到酒吧里忽然传来阵阵尖叫,接着就有许多的男男女女疯狂的从里面挤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在喊:“杀人了,杀人了!”
钱太铎霍然一惊,这片刻的时间,就发生状况了?
他沉着的离开一段距离,走到酒吧斜对门的位置,停下来静静看着这边的情况。半分钟后,酒吧里的客人就跑了个精光,紧随着他们出来的,是一直坐在钱太铎旁边的长发男子,一贯冷漠的表情,身后跟着小机器人,此时正有一排红灯疯狂的闪烁着。
不知为何,看着那一排刺眼的灯光,钱太铎忽然觉得小机器人身上有一种戾气散发开来。或许是感觉到他的注视,机器人蓦地回头,看了他一眼,那双超级逼真的眼睛里,是凶狠的带着警告的味道。接着,它就和长发男人一起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又过了几分钟,警察终于赶来了,勘察了现场之后,抬出了里面的死者,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这里面钱太铎又看到了刘勋,心想这家伙真是无处不在,后来一想,才记起他已经调回了信州,如今已经是信州警备局的大队长了。这样的刑事案件,正是他管辖的范围。
刘勋也看到了钱太铎,他在酒吧里转了一圈之后,就径直过街,扔给钱太铎一根烟,问:“你怎么在这里?”
“碰巧。我不是杀人犯,你不是来抓我的吧。”
“呵呵,我可没有说你杀人,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事不是你干的。”
钱太铎嗤之以鼻,一个警察,怎么可能以直觉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杀人嫌疑,肯定是这家伙的狗鼻子闻出了什么,所以才会把他排除在外吧。
果然,接下来刘勋就说道:“现场的监控设备被破坏了,而且我们紧急调用这条街的监控设备之后,发现也同样被人破坏殆尽,这说明凶手是有预谋的。现在酒吧里的几个服务员和那个驻唱歌手,都说没有看见凶手是谁,他们只看到酒吧老板甫一出现,就忽然被镭射枪击中要害,迅速倒下气绝身亡,其间酒吧里一片混乱,完全无法看清状况……”
钱太铎笑了笑:“你是问我要线索吗?”
“可以这么说,不过作为朋友,我相信你会帮我这个忙的。”刘勋吸了一口烟,跟着笑道。
钱太铎沉默了一下:“凶手应该是个长发男人,当然他有可能带着假发,年龄不好判断,表情很冷漠,我在这家酒吧一连见到他一个星期了,他身边跟着一个半米左右的小机器人,智能的,会喝酒,会调皮的用脚去绊倒服务员,还会把我的鞋带往椅子腿上拴……”
刘勋忽然打了个响指道:“就是他了,多谢,欠你一个人情!”说完转身就走,重新钻进酒吧去了。
这天晚上,钱太铎在床上难以入眠,脑海里总是想起那个长发男人出门时的情景,他身边跟着的那个小机器人,浑身的戾气、疯狂闪烁的红灯、带着警示意味的眼神,都让他心中难以平静。
周末,他没有去枪械俱乐部。
罗彦环那群人也不是每个周末都去聚会的,他们背后都有庞大的家族,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周末更是社交名流聚会的绝好机会,这时候,他们出现的地方往往是各种宴会之上,而不是一堆只会搞破坏的枪械中间。
钱太铎无所事事,只得在家里和蒋超一起玩游戏。
蒋超这货仿佛是尝到了钱太铎那些材料卖出高价的甜头,这些天一直催促钱太铎加紧刷怪,而他自己也屁颠屁颠的练了个小号,跟在钱太铎屁股后面,砍怪砍得不亦乐乎。
钱太铎对此大摇其头,心道这货没救了,看到什么东西赚钱,根本不考虑市场就胡乱的投入,要是以后这低级的材料不值钱了,他大号也没有跟上第一梯队的等级,想要成为职业玩家就更难了。不过,对这种事钱太铎自然懒得理会,别人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玩了整整一天,出来的时候,他眼睛都是绿的,心里对蒋超能在游戏里连续呆二十几个小时的行为,尤其的敬佩。
正吃着晚饭,袁忆突然杀上门了。
小丫头马着脸,进门之后话也不说,坐在沙发上用杀死人的目光对钱太铎杀呀杀,钱太铎故作不知,埋头吃着东西,等他吃得撑了,袁忆才忽然从沙发上站起,拽起他的胳膊就往外拉:“跟我走。”
“不去!”钱太铎也不问什么情况,直接拒绝道。
“你不去我就不走!”小丫头和他杠上了,赌气的杵在他的面前,嘴巴撅得可以挂上一个油葫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