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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云对顾成宇的喜欢只增不减,自从在别墅区并肩作战之后,叶凌云和顾成宇也算兄弟了,两个人虽然不是太热络,但是要是遇见了还是会互相微笑地打招呼聊聊天,客气但也好过素不相识,只能偷偷打量。
她本来是很满意她和顾成宇这样的关系的,她从来没想过要和他进一步发展,毕竟人家是有心上人的,她横插一脚有点不太好。
可是幸福来得太突然,就像走在路上被装满一百万的彩蛋砸中脑袋一样,叶凌云还是有点懵圈。
那时叶凌云正在磨磨蹭蹭地收书包,肖染总是嫌弃她,说她就是因为收书包像收垃圾,也不管有用没用就一股脑地往书包里塞,所以才会老是带了一堆没用的东西回家重要的书本反而漏带了。于是叶凌云开始慢慢学着怎么正确地收拾书包,比如说整理出要带回家的书,然后分门别类按大小叠好再一股脑放进书包里。这种事情在一般人看来简单得不行,分分钟搞定,可叶凌云偏偏要磨蹭许久,因为她总是要花很长的时间去取舍究竟要带什么书回去看,所以说她实在是没有整理东西这种天赋。
脏和乱就是她生活的关键词,谢天谢地,上苍赐给了她一个有着处女座属性的天蝎男。
可就在这个时候,顾成宇出现在了他们班门口。
他双手拢在嘴边,高声喊着:“阿凌阿凌阿凌凌——”
阳光帅气的高大男孩站在班门口,自然是惹人注目的。
而那么耀眼的男孩,却在班门口大声喊着她的名字。
说没有一点小小的得意是假的。
不过说白了,也全是她的自作多情,她在别人眼中就和男的没什么两样,谁都不会把她联想成一个春·心萌动的花季少女。
原本还在对收书包伤脑筋的叶凌云以光速拉上了书包的拉链,飞快地从和门口成对角的左手边倒数第二排冲到了顾成宇面前,她笑容灿烂:“宇哥!找我干嘛?”
肖染看着空荡荡的桌椅发怔,再抬头看到门□□谈的两位英挺阳光的少年和伪少年,心里不知怎的就像堵了一块大石头,闷得慌。
“我们学校约了隔壁四中的打比赛,打比赛当然要找高手组队啊。阿凌,你来不来,我们缺人。”
“啊……我……”
“喂,肖染你来不来跟我们一起打比赛去啊,上次看你打球超赞!”
叶凌云回头,就见肖染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身后。
我去,瞬移啊?
只见肖染紧蹙着眉,没好气地道:“没兴趣。”
顾成宇似乎是预料到了肖染的回答,并没有露出失望的表情,他搭着叶凌云的肩膀作出大哥的样子:“宇哥叫你帮忙,你帮不帮?”
“帮!必须的!宇哥发话嘛!”
“好兄弟。”
两个人碰拳立誓,表示一言为定,看起来默契十足。
站在他俩身后的肖染目光灼灼地瞪着顾成宇搭在叶凌云肩膀上的那条胳膊,似乎要把那条胳膊看出一个窟窿来一样。
靠,什么时候你们成兄弟了?
肖染沉着脸跟着他们走到球场,神情冷漠地站在场边看了一会儿。叶凌云虽然不常打团体,但是好在五感灵敏,耳听四路眼观八方配合队友配合得极好,再加上个人球技经过小时候专门训练以及肖染的摧残,和这一帮高年级的高个子男生相比也毫不逊色。
听顾成宇说,这次天中和四中的比赛并非什么正式比赛,只是顾成宇和四中那边的一个什么老大打的一个赌。好像是那个老大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公共篮球场里公然对着天中的学生挑衅,说天中的人都只会死读书,哪里懂得打篮球,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占场地,后来还出手打了其中几人。
好巧不巧,这几人都是顾成宇的兄弟。
顾成宇在天中很吃得开,身边总是跟着一大票兄弟,虽然没有具体定下来什么名目,但学校里的人只要和他认识的见面都会喊他一声“宇哥”,备受尊敬。顾成宇毕竟是血气方刚的少年,有人喊他一声哥,他就觉得这人该归他罩,谁都不能欺负了去,欺负了他罩着的朋友就等于不给他顾成宇面子,他一定会出手去讨个公道,总得对得起别人叫他的一声“哥”。
于是顾成宇就去当面宣战了,面对那种头发染得花花绿绿,手臂纹着夸张的青龙纹身,颈上腕上挂着一大堆金银链子的不良少年,顾成宇的气势一点也不落下风。即使仅仅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也已有凛冽逼人的气势了。
他们俩打赌,两个学校各出一支队伍,用篮球一决高下,输的学校不仅老大要给对方下跪道歉,该校的学生还不能再在那个公共球场打球。
“卧槽,下跪?!输了怎么办?宇哥你太冲动了!”
“放心啦,”顾成宇笑嘻嘻地揉乱她的短发,“不会输的,我找的队员可都是高手。”
“包括我吗?”
“当然啊。”顾成宇擦了擦汗,忽然搂住叶凌云的脖颈,偷偷瞟了一眼球场边上的肖染,压低声音说,“虽然我更想邀肖染来,不过他从来没给过我好脸色,应该是没戏的,而且他那种人一看就不大懂团队合作,有他估计还不如没他。幸好你打得也超好,有你在我也放心。”
温热的呼吸和专属于男孩子的阳刚之气铺面而来,叶凌云不知不觉就闹了一个大红脸。
叶凌云羞红着脸偷偷回头去看脸上乌云密布的肖染,刚想说的“我去劝他”四个字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她尴尬地咧着嘴角,心道肖染不管谁去劝,估计都不会答应这种事,他那原则和底线可是谁都不能撼动的。
而且顾成宇评价的“不大懂团队合作”真心到位。
“宇哥,我是女的也没关系吗?”
“又没有规定性别,再说了女生上场还是便宜了他们呢。更何况……”顾成宇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遍,“也没人看得出你是个女孩子啊。”
就算叶凌云再喜欢顾成宇,她还是忍不住狠狠踩了他一脚。
“哎呦,我说的是实话啊,你生什么气啊?你要是捯饬捯饬自己,又怎么会有人认不出你是女孩?”
叶凌云忽地一愣,心骤然下沉,她不动声色地挪开搂着她的手臂,笑着道:“好啦继续训练啊,休息够了。”
她跑向顾成宇拉来的陪练队伍,招呼他们动起来。
自己的中性品位总是被人诟病她并非不知,可是当喜欢的人当着她的面提出来的时候,说心里不难受是假的。
可是她实在想象不了自己穿女装留长发的样子。
酷酷的男孩子打扮明明就与她的英挺五官和爷们性格是绝配。
可她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有人在背后说她不男不女或者是死同性恋。
她只是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打扮,而且是精心打扮,可大众认知就是导致他们认为她不好好装扮自己,不会捯饬自己让自己像个妙龄女孩一样柔美讨喜。
如果是肖染,虽然他总是嫌弃她没有女孩子样,但是他从来不会质疑她的打扮和品位,甚至每次买衣服买鞋剪头发,他都会捎上她,心血来潮时还会帮她搭配搭配,让她看起来更加“狂拽酷炫”。
想到这里,她不由自主地又去看肖染,可是纵观整个篮球场,已再无肖染的身影。
肖染?
大汗淋漓地训练完,叶凌云跑到篮球架下拿书包,就见自己的书包边上放着一瓶未开的宝矿力,她一边拿起宝矿力,一边气愤地去掏手机,刚想打电话去声讨肖染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了,却见有一封未读短信。
是肖染。
“先走了,你自己骑车回去。打完球记得喝盐水。”
要打电话的怒火被这短短的两句话给浇熄了,不知为何这短短十几个字竟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顾成宇和其他伙伴之后,看见叶凌云一个人站在篮球架边上盯着手机屏幕发愣,便晃到她跟前,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愣着干什么,今天辛苦了。”
回过神的叶凌云回之一笑:“没什么。”
“我让我家车送你一程,以表达我对你的感谢。如何?”
叶凌云抬头定定地看着顾成宇。
明明心里渴望的要死,可是涌到嘴边的话却是拒绝。
“不用了,我骑自行车回去。”
叶凌云真想抽自己一个耳刮子。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欣然接受的话就是说不出口。
她一个人走到车棚处,一眼就看见那辆她特别喜欢的山地车,神色黯淡地去开车锁。
当习惯了上下学都有肖染陪伴的时候,一下子一个人好不适应。
肖染快要气炸了。
他站在车站牌边上环臂等车,耳机里循环播放着的音乐也不能让他的心情平静下来。
他如果再在场边继续看着,说不定就会忍不住冲上去把顾成宇那只胳膊给废了。
谁给他胆子搂叶凌云的脖子的?
谁给他胆子拍叶凌云的肩膀的?
谁给他胆子揉叶凌云的头发的?
越想越气,这时735路公车已经停在了面前,他拿出交通卡正准备刷卡,就见一只如若柔荑的手抢在他前面刷了卡。
肖染下意识偏头去看只手的主人。
就见苏子莞那张明媚的笑脸,她拍了拍肖染的胳膊,笑道:“嘿,肖染。”
肖染扫了一眼被苏子莞碰到的地方,不着痕迹地离苏子莞远了一些,面无表情地刷完卡,大步走到公车的后面,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以前不是因为叶凌云磨磨蹭蹭,就是两个人放学后去打球,所以每次放学总是遇上下班高峰期,公车上人山人海挤死个人。今天肖染出来的早,公车上竟然空荡荡的,位置颇多。
本想掏出一本小说看看,没想到苏子莞竟然也粘了上来,和他坐在了一块。
肖染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
“肖染,凌哥呢?你们怎么不在一起?你们现在不都是骑自行车上下学么,怎么突然又来乘公车。”
见肖染不搭理她,她赌气地撅了撅嘴,忽然想到什么,又道:“肖染你别不理我啊,要不然这样,我要是猜中你在听什么歌你就把耳机摘下来跟我聊聊天,如何?”
肖染还是当作没听见。
“是不是卡萨尔斯版本的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
肖染神色微动,似乎有些不悦,刚摘下耳机想要说些什么,却见苏子莞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猜中了吧?哈哈我就知道,古典音乐我唯独喜欢巴赫的大提琴组曲。”
然后苏子莞就开始聊喜好。
比如她不喜欢吃甜食,却非常喜欢抹茶冰淇淋。
比如她最喜欢的作家是毛姆,喜欢看侦探悬疑小说,对柯南道尔无感,喜欢阿加莎和东野圭吾。
比如她最欣赏的画派是印象派,最喜欢的画家是埃德加·德加,喜欢他后期所主张的“朴实、真挚地表现所见的事物”。
比如她平时没事就打打游戏,常玩的都是那些比较受欢迎的,虽然LOL很容易上手,但是她还是比较钟意有挑战性的>……
本来想要重新戴上耳机的肖染竟然把另一只耳机也摘了下来。
他默默地听着,心道也真是巧了,苏子莞的喜好倒是和叶凌云还有他基本相似。
快到站的时候,他忽然道:“我摘下耳机只是想告诉你,你并没有猜中我在听什么歌,请你闭嘴。”
苏子莞一愣,暗暗咬住下唇,表情有点委屈。
“我从来不会用耳机听古典音乐。”
肖染不是耳烧,所以不会特意去买特别好的耳机来听古典音乐,而普通的耳机听古典音乐音质会很差,他确实喜欢卡萨尔斯版的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但他家有这个版的黑胶CD,平时家里没人的时候他才放,边听边撸数学题。
说实话他不太喜欢装高逼格,也不知道为什么叶凌云总是说他装逼,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学大提琴就是因为喜欢,古典音乐也只是因为觉得好听才喜欢听,不像有些人只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品位格调而逼迫自己听明明自己不是很感冒的古典音乐。
喜欢古典音乐的他也不排斥流行音乐。
就好比说他MP4里经常循环播放的那首歌。
肖染起身,斜跨着书包,准备下车。
苏子莞忽然喊住肖染:“那你刚才到底在听什么?”
肖染微微偏头,这时车门已经打开了,他回答:“Asme.”
话音刚落,人就已经消失在车门之后,苏子莞探头去看窗外,只能看到肖染笔挺的背影。
a>虽然孤独一直是我的一个朋友
I’
我将把我的人生交给你
……
asme
只要你爱我
苏子莞知道这首歌,叶凌云最喜欢的组合的一首烂大街的经典代表之作。但是她没想到,肖染也会喜欢这种音乐,她一直以为肖染的品位是很高雅的。
还是说,只要是叶凌云喜欢的,他就喜欢?
公车缓缓开动,苏子莞怔怔地看着车窗外那个越来越远的背影,眼圈渐渐地红了起来。
肖染听着耳机里重复的旋律,仿佛每个音符里都洋溢着少年人的活力。
他其实是真心喜欢后街男孩的,并非仅仅因为叶凌云。
叶凌云迷上的时候还是初中的事了,那个时候他们两个总是放学了到处乱逛,今天去小吃街吃吃串烧和冰糖葫芦,明天去附近的游戏厅打游戏,后天叶凌云死拖烂拖着他去看巷口一只大花猫和它的一窝小猫仔……
某天他们路过一个音像店,店里正好就在播这首《Asme》,叶凌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只说了一声“好好听”就像阵龙卷风刮进了店里。肖染陪着她把后街男孩的早期专辑试听了个遍,最后她就很豪爽地把自己两个星期的零花钱花了,买了两张后街男孩最经典的专辑《'sBack》,一张随手送给了肖染,一张自己收着。
她也不问肖染喜欢不喜欢就买了送他。
那是因为她知道肖染喜欢。
陪着她听了半个多小时,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板着一张脸,但是却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意思。
不抵触就表示喜欢嘛。
肖染确实喜欢。
后街男孩的歌里有种朝气蓬勃的生命力,让人不知不觉就陷进去,陷进那五个大男孩的绚丽的青春里。
尤其是《Asme》里的那两句话。
I’
我将把我的人生交给你
asme
只要你爱我
可是你并不爱我。
肖染走进小区,坐在小区花园里的一张石凳上,看着一男一女两个不到他腿高的小孩子围着一张桌子追来打去的,淡淡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