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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明知此去多荆棘

作者:长歌入汉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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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中九人,大都不是底层。

    贾诩也是豪族,不然不可能年轻时就“察孝廉为郎”。孝廉每郡国每年举一人,名额有限,争夺激烈。贾诩能夺得孝廉名额,其家岂是寻常人家?

    郭嘉是阳翟大姓郭家的旁支。郭家“数世皆传法律,子孙至公者一人,廷尉七人,侯者三人,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将者二十余人,侍御史、正、监、平者甚众。”乃是个不得了的大家族,与颍川荀氏、陈氏、钟氏、韩氏相比,并不逊色。

    周贯曾为郡吏,虽非豪族,也是中富之家。

    张飞家赀豪富;许褚之族为谯县大姓,族人上千。

    只有沐并贫苦,典韦、刘猛为轻侠,不置产业。但也没沦落到为人做佃的地步。

    而且他们三人属于少数。

    有名有姓、脱颖而出的猛将良臣,极少轻侠无赖或赤贫流民出身的。

    张辽“少为郡吏”;

    乐进“为帐下吏”;

    徐晃“为郡吏”;

    赵云“为本郡所举,将义从吏兵”;

    太史慈“少好学,仕郡奏曹史”;

    周瑜出身“公族”;

    鲁肃“家富于财”;

    程普“初为州郡吏”;

    黄盖“为郡吏,察孝廉,辟公府”;

    甘宁“为吏举计掾”;

    臧霸“将客数十人”,等等。

    要知道郡吏多为地方豪强把持,能为郡吏,至少也是县中豪强,地方名流。佃农、流民连书都读不起,怎有机会为郡吏?

    有闲可读书,有财能习武,有名可为吏,多经历练,才有机会成为名将能臣。

    即使刘备,父亲曾为县令,“少孤,与母贩履织席为业”,也并非是赤贫,更非佃农。

    贾诩、郭嘉、张飞等都明白刘备的深意,纷纷建言:

    “与大司马共定天下者,英豪雄杰也,非黔首流民,此事明矣。”

    沐并则反驳道:“英豪雄杰固当求之,然小民才是根基。

    岂不闻发如韭,剪复生,头如鸡,割复鸣。吏不必可畏,小民从来不可轻乎?

    张角振臂一呼,黔首响应,流民皆从,遂使汉祚倾颓。

    大司马起青州,军士主流亦是黄巾降卒,此辈如今多成长为各军低级军官,浴血作战,不怕牺牲,遂克强敌,肇造基业。

    并以为当以小民为重。”

    公元192年四月,刘备先破管亥,又破张饶、李条,收东莱郡,组建扬武、振威、折冲三军及武卫、摧锋、陷阵三营,其士卒大多数都是饥民和黄巾降卒。

    典韦、刘猛大体同意沐并所言,但补充道:“小民憨直无勇,虽为根基,但不如轻侠剑客之果锐敢战,后者必不可少。”

    刘晔与沐并针锋相对,道:“饥民虽数量最多,然无有智略,譬如泥沙,被流水挟裹,任意东西而已,安能为根基?

    且如今四海鼎沸,盗贼丛生,小民皆投豪强,处处保聚。

    若与地方豪强为友,则英雄归附如流水,定天下易如反掌;

    若欲诱豪强之佃农、宾客为用,则天下皆敌,步步荆棘,如何遽定天下?

    子恪、仲康将军以及战死之文达将军,并州张平北,率部曲来归,乃以大司马气度恢弘、宽仁豁达之故也。

    若遽占其部曲,则人人自危,谁复来投耶?”

    刘晔语言尖锐,直指根本,众人皆沉默。

    刘晔所说基本上是事实。

    自从本朝中叶以来,土地兼并严重,自食其力的小民(自耕农)已经大幅度减少,小民不得已沦为豪强的宾客、佃农甚至奴隶。

    刘备要么与这些豪强妥协,通过让渡利益,让豪强驱使其部曲为自己作战,就如光武帝所采取之法。

    要么就给予麾下原为饥民的士兵以土地,让他们的家人变为自耕农,客观上将致使那些豪强的佃农、宾客来投,走到豪强的对立面。

    百姓和土地本质上是一种财产,一种资源。

    说到底,根本问题是:接受豪强占有这些资源,进行利益交换,还是抛开豪强,直接占有?

    刘备实施的屯田制度实际上已在和豪强争夺土地和人口。

    屯田制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度,其模式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本质区别。

    流民若觉得租用刘备的屯田有利,就不会去租用豪强的土地。

    刘备如果有足够的土地,完全可以把佃农从豪强处招诱过来。

    豪强要么降租,要么就用武力制止佃农逃走。

    而刘备是不会坐视豪强动用武力的。

    那就看谁的拳头大了。

    另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豪强也必须按田亩交税。

    刘备见众人讨论得差不多了,从容道:“诸君虽多有出身士族,土地百顷,宾客、佃农极众者,然皆道德之士,如鲁子敬,性好施与,大散财货,摽卖田地,以赈穷弊。

    君等富贵且仁,宅心宽厚,庄园坞壁中之宗人、宾客皆可全衣食、得饱暖。我心甚慰。

    然世间豪族岂能皆如君等?

    远有东平陵卫家,博昌刘家,高菀王家,近有平阴赵氏,皆为富不仁之辈,压榨百姓,巧取豪夺,逼良为娼,苛待佃户,戕害性命,不除之何待?

    我提兵为天下除暴乱,乱者即诸侯、盗贼,暴者即恶吏、劣豪。

    所护者乃良善之家、正直之士、忠厚之民。

    若豪族能善待百姓,我举手相迎。

    若豪族苛待百姓,则主动与我为敌,自当诛之。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自桓灵以来,民亦劳止,汔可小康?

    我欲救民于水火,申大义于天下,再现三代之治,清平之世。

    然自知前途多艰,荆棘丛生,诸君愿从我游乎?”

    刘备娓娓而谈,话语平实,但发于肺腑,饱含深情,令人动容。

    且刘备并不是一竿子将豪强全部打倒,而是重点打击为富不仁、所为不法的豪强,这就可以分而治之。

    如果全天下豪强一起反对刘备,刘备必然失败。

    但若只是一郡豪强反对,就算聚起数千兵,也可轻松剿灭。

    贾诩等九人皆离席拜倒,感动道:“愿为主公效死!”

    先从源头上统一了思想,刘备才抛出了分田方略。

    先从彭城进行试点,自振威四军始。

    大致如下:

    一、普通士兵每人五十亩田。

    二、此田虽为士兵所有,但不必亲自耕种,由官府统一组织,招募流民耕种。

    三、土地收成,官府得三,士兵得二,租户得五。

    荀悦《前汉纪》载有晁错之言:“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过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汉亩相当于现在一亩的五分之一多点。两人可耕百亩。

    此处“石”是容量单位,与“斛”相等。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度是长度,有丈、尺、寸;量是容积,有斛(石)、斗、升;衡是重量,有钧、斤、两。

    可参见成语:尺短寸长、车载斗量、千钧一发。

    50亩可产150石。根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壮年男子每年吃22石米。50亩出产可供6-7人吃一年。

    士兵得二成收入,可养一名成年人还多,若为妇孺,养妻一人、子一人当无问题。更何况随着士兵晋升,所分田亩还会增加。

    振威四军两万多人,至少须土地一百万亩以上。

    彭城遭遇天灾人祸,土地多荒,土地数量不是问题。问题是怎么招徕到足够多的人口来耕种。

    两名成年人可耕种百亩地,一百万亩需要两万成年人。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天下并非没有人口。人口在豪强的庄园之内。

    自豪强处争夺人口,又跟税收制度连在一起。

    刘备提出按土地征税,即“田租”;为鼓励生育,丁口税按户收取,即“户调”。大户加收户调,小户少收户调。

    按土地收税没问题,但土地数量到底多少?谁来测量确定?

    彭城县大姓张家、蔡家、谢家、严家,都有良田数百顷,陶谦主徐州时,基本上只是象征xìng交点税。

    现在要度田征税,岂能心甘情愿?

    这些大姓少者宾客、佃农数百,多者数千。壮年男子平时耕种,闲时习战,故又称部曲。

    郡吏、县吏基本上都被四家或其亲族把持。

    曹操屠彭城,杀彭城相汲廉,这四家虽然损失惨重,但很快就又从百姓身上找补回来,绝对实力虽下降,相对实力却大幅度上升。

    刘备接掌徐州前,四姓把彭城经营得滴水难进,陶谦委任的彭城相吴范备位而已。

    贾诩对度田效果表示了含蓄的担忧:“度田需用胥吏,此辈皆大姓豪强之人,焉能如实度田?

    张蔡谢严乃郡望,左长史亦出身张氏,须得稳妥行事,免得引起动荡。

    此外,若向豪强收取田租,其定向佃户转嫁,则后者负担更重矣。”

    刘备淡淡道:“度田事关重大,必须做实,区区小事,何须胥吏,青州学宫、工农书院学子即可办之,为免有狗急跳墙、戕害度田学子之事,责成四军予以保护。

    有抗租者,以叛逆论罪,一律诛杀。

    在度田过程中,须得向佃农加强宣导,若向官府租田耕种,首年全归耕者,此年耕者得七成,第三年及之后按得五成。

    要编制童谣,四处传唱。”

    顿了顿,又道:“亦要跟四军士兵讲清楚,士兵效命沙场,换得土地,由于尚未退役,无法亲自耕种,故由官府协助将其租于耕者。

    士兵乃地之主,可颁发地契,可传之后代,但不得买卖;

    耕者乃地之客,可签署耕约,期限可至五十年及以上;

    官府乃地之保,故亦应获得部分地租收入。

    原则上士兵之田出产,士兵、耕者、官府按二成、五成、三成进行分配。

    若今后士兵退役,要求自行耕种,由于地上已有耕者,按照主不逐客的原则,须另行置换同等数量、品质之土地。”

    贾诩等皆惊讶刘备想法的完善和详细。

    刘备又道:“土地之事,须慎之又慎,我之法,亦不可贸然推行,当先试点。”

    试点之事交予沐并负责,周贯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