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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足球小将上阵,征服吧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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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电影一事急不来,也不必急。现在赢病己和赢皇朝更要看好眼前。

    例如刚上市的《第二世界:少男周刊》和《第二世界:少女周刊》两部漫画周刊。

    ……

    ……

    赢病己漫画在新杂志上连载,为了吸引读者,他没有取个笔名,而且他要求旗下的公司和东方日报透露风声。

    今时今日,谁人不识赢病己?不识始皇帝定然是聋哑!

    时尚大帝,广告大帝,商业奇才,音乐天才,流派永动机,粤语歌流行之父!这些响当当地尊称都不是他自己自吹自擂的,而是各界人士普遍认可并且冠名在他头上的光环。

    各色粉丝起码上十数万,认识他得人至少百万记。所以这风声一吹,媒体们立刻像嗅到腥味的猫一样,蜂拥而至,打听起消息来一个比一个猛,都是被赢病己刺激了啊!

    同行都,有赢病己三个字就是爆,就是销量!

    果不其然,纵然赢病己没出面,可仅仅这消息在各大媒体的渲染下,立马造成了轰动。

    赢病己在香江是大名人,很多华人不知道港督是谁,但没有几个人不知道始皇帝是谁,他画的漫画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甚至惊动了星马、澳台的注意力。

    一家书亭里。

    一个圆滚滚的后生仔出现在保亭老板面前,这后生仔因为外貌水灵灵的又长得画面太美,人人都爱逗他玩。平日里为了躲避朋友同学们的骚扰,因此常常跟他们玩生命赛跑,也经常被人戏称做会逃跑的果冻。

    会逃跑的果冻平时就爱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的看漫画,今天正好是他最喜欢的漫画家黄玉郎,出漫画的日子。

    这不,拿着刚好够买一本漫画的钱,兴冲冲地就杀上门来。

    拿出一张票子,笑嘻嘻道:“老板,快给我拿份漫画。”

    这家报亭老板也挺有意思。圆滚滚的身形头上戴个滚圆的类似方便面的头盔,上面写着个斗大的,有意思的逗字。加上胖老板模样憨厚好玩。平日又爱些咸湿段子,名字有个离字,因而附近的顾客都亲切的称呼他为:离骚婊砸。

    好吧。离骚大叔其实并不喜欢这个花名外号,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刚刚还在上货呢就听见有人买书了。拿眼瞅了瞅这胖子。一边摆货一边道:“要哪家的?”

    果冻刚想对离骚大叔要一本黄玉郎的热销漫画《混子》。眼睛却被一样事物给转移了视线和思路,忍不住脱口而出道:“能给我看看这本吗?!”

    离骚大叔看了眼,咦!这不是刚上市的漫画书嘛,因为是新杂志自己也没敢进几本,没想到开门红是他!

    不过也没多想,打了个哈欠后,随手拿起一本《第二世界:少年周刊》简称少周刊,随即就将外面的透明包装拿掉。递给那名胖子。

    “只给了看两页啊!”

    这果冻道了一声谢,然后轻轻的翻开第一页。看着上面对他来相当精致的画工,加上上面不同于普通港漫的风格,果冻就是一愣,哪怕只是第一页,他也清楚这本新漫画的画风在这香江有多么大的不同,它更加硬朗和华丽,带给果冻的是赏心悦目的感觉。心里不禁涌出一股强烈的购买欲--望。

    “足球漫画!”只是看了两页,果冻便忍不住的轻皱起眉头,但那精致的画工还是让他继续看了下去,紧跟着整个人就这么带入了进去。

    “好了,不能再翻了!”离骚大叔眼看这年轻人翻了好几页,连忙出声阻止,他就怕青年光看不买,到时候亏的就是他了。

    果冻不满的看了这胖老板一眼,并没有将《少年周刊》还回去,而是直接将只够买一本书的钱,递给老板。

    他是黄玉朗的忠实漫画迷,可谁知《少年周刊》吸引了他,虽然仅仅只是看了几页,但却被剧情和足球漫画的新奇所吸引,才动了购买的念头。

    “这个大哥,感觉怎么样?”站在果冻后面排队得是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正是赢病己的忠实粉丝之一,今天是特地来支持偶像的,像他这样的人全港还有许多人。

    “嗯。虽然只看了一,但剧情似乎挺不错的,最特别的是画工可以是我见过最好的!”

    果冻拿着漫画,头,随口回应了一句后迈动着脚步,不紧不慢地走向了巴士站。

    带着好奇的心情,果冻迫不及待地继续看了下去。

    大头仔胡国雄,从就喜欢足球,并且在被足球救了一命之后,命运就和足球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跟随着母亲搬来新家后,高兴地带着足球去玩,好像畅快的踢球,就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一般。

    果冻心中忽然产生了一丝悸动,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好像也有过这样的感觉。

    果冻彻底沉入《足球将》中,越看越有滋味,脸上的表情随着剧情的发展不断变动着,双手却习惯性的翻动着。

    继续往下看。

    在一个足球场,两拨人发生了冲突,于是守门员若林跟对手比赛,只要用球射进他把手的球门,他就输,就放弃球场使用权。如果对手射不进,那么他就赢,对手就得放弃球场使用权。

    任何球都可以!

    霸气的宣言一下激起了对手的怒火,同时也挑起了果冻这些读者的兴趣。

    这人是在嘴遁,还是实力真是有那么强?

    这是个问题。

    答案很快揭晓。

    最终,叶林用自己的表现征服了所有人——就连棒球,他都能接住!

    在其他人放弃的时候,大头仔胡国雄单纯的眼中是浓浓的兴趣以及战意,好似渴望战斗的人终于找到了对手一般。

    在港足名脚胡国雄的身上,果冻看到了很多东西。

    心思单纯,渴望与对手的战斗。

    强大的叶林在亲眼看到大头仔胡国雄,亲手接到强有力的那一球时,震惊的神色,同大头仔胡国雄兴奋的笑容,成为鲜明的对比。

    这就像看网文的代入感一样,让果冻飞快的带去了角色里,为之喜怒哀乐。

    两人的第一次交锋以大头仔胡国雄的进去而取胜,叶林于是跟大头仔胡国雄定下正式对抗赛——给读者们明了一,足球不是一个人的运动,那是十一个人的团体运动。

    而大头仔胡国雄看到神秘大叔展示神奇地球技倒挂金钩后,立即就努力不懈的去学习,纵使浑身脏兮兮的,但是那开朗的笑容,不禁令果冻动容。

    为了自己,自己喜欢的足球,忘记了时间,直到最终成功的那一刻,明亮的眼眸中是飞翔的梦想。

    胡国雄……在天空翱翔的雄鹰,梦想之翼!

    在母亲的回忆中,大头仔胡国雄的身边似乎永远都是只有那么一个足球,但是即使这样的孤独,也没有就将他所击溃。

    他享受着跟足球在一起的每一刻每一秒。

    “跟足球做朋友……”

    果冻等看完《足球将》的时候,脸上明显带着意犹未尽的感觉,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部漫画拥有强大的代入感,让读者不自觉的带入进去,随着剧情的展开表露出喜怒哀乐的情绪。不过最重要的却不仅仅如此。

    果冻的眼中忽然散发出动人的光彩,心中的那个空洞被某样东西所填补。

    他想起来了,他曾经最喜欢的东西,就是足球!

    记得时候,追逐着足球奔跑的年代,他是快乐的。纵使受伤流血,那疼痛都无法掩盖内心洋溢出来的快乐。

    不知道从何时起,他渐渐疏远了足球。记得好像是躲避人们,亦或者是场地所限——香江的足球场太少了。

    其他的东西纵使能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但是心中的空洞却无法填补。

    直到现在……

    他终于感觉到了那股充实的满足感,以及曾经失去的幸福!

    果冻终于决定自己应该加入的地方——精工足球队!

    这是足球将里面的起始地,也是果冻的殿堂,他曾经失去,但是现在又找回来的兴趣。

    是他可以为之努力,为之奋斗的兴趣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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