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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领地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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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了一天,这一觉直睡到天快亮了,慕昆起来把木栅门打开,烧了一锅水,把剥了皮的刃齿虎头炖上。

    好在锅够大,刚好能放得下虎头,来回多翻转几次的话,整个虎头也都能炖熟。

    看看还剩下些制弓材料,慕昆着手制作第二把虎筋鸟喙复合弓,得给诺雅也预备一张,一方面增加她的自卫能力,同时如果真碰到危险,对他也会是个不小的助力。

    当然,在诺雅没完全服从自己之前,还不能给她。

    这张弓可以做小一些,用材也会少一些,毕竟太强的弓估计她也拉不动。

    这次制作弓所用的虎筋,都是之前早已鞣制好余下的,而最耗时的就是鞣制虎筋。慕昆做过了一张弓后也熟练了,很快就把所需要的材料都备好了。

    紫杉木和虎筋、恐鸟喙这些制弓材料基本都用完了,只剩下了些用不上的边角料,都被他埋在了洞外。

    手上边忙活着,边在照看锅里炖的虎头肉。一直炖了快两个小时,虎头被他翻来覆去了好几回,肉全炖烂了,期间慕昆在不断添水,整整一满锅的虎头肉,汤汁也快要溢了出来。

    慕昆撒把盐,拿木勺搅匀尝尝,味道很鲜美,顿时食欲大开。

    这时天已大亮了,难得的是,今天是个晴天。

    “胡安!法比奧!......”旁边山洞里传来了几声诺雅的喊叫。

    诺雅做噩梦了,估计是梦见了同伴惨死的场景,大叫了几声后,一头是汗的醒了过来。

    过了良久,她缓过劲来,起身来到了慕昆的山洞里,

    “你这个狡猾的东方人,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

    “我叫慕昆,我发现你对东方人似乎有偏见。”

    慕昆平静的说。

    “慕昆,慕昆......”

    她用蹩脚的发音重复着,眼睛失神地看着前方,

    “今天本来应该是我和那个从没相处过的哈米王子大婚的日子,没想到陪我度过新婚夜晚的,却是一个陌生的东方人。”

    “想太多是弱者的表现,诺雅小姐,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慕昆搅动着锅里的肉继续说,

    “我可没福分享受你的新婚之夜,你是自己一个人度过的。今天给我干活之前,可以先来尝尝我炖的虎头汤,味道好极了。”

    见慕昆真没把自己当公主,她看了他一眼,却没再说什么,毕竟在这个陌生奇怪的地方,时刻都面临着生存危机,身份是什么,确实已经不重要了。

    而且,她还清楚记得他昨晚说的,要听他指挥给他干活,来交换食物和他的保护。

    慕昆拿着竹筷夹肉,诺雅也暂时抛却了烦恼,笨拙的手学不会用竹筷夹,餐前祷告完毕后直接用竹筷插肉吃,二人围着虎头大嚼起来,吃了虎头肉又用木勺把肉汤喝了个饱,饭后依然是吃朱果。

    诺雅吃的心花怒放,夸奖他,

    “你这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不过你炖肉的手艺很好!味道好极了!”

    慕昆只有呵呵了,我不是好人,你能吃得上东西吗。

    吃饱喝足后,慕昆把剩下的虎头捞出来放在了一排竹片上,余下的肉汤盛进了空竹筒,把锅清洗了出来。

    锅底出现了几颗之前猎杀刃齿虎时嵌入虎头的弹头,引起了诺雅的好奇心,拿着看了半天。

    慕昆需要用锅把鱼油熬制成鱼胶,然后把新制的小型虎筋鸟喙弓粘合起来。大马哈鱼腹内的鱼油,都被他存在了一截竹筒里。

    看着慕昆在做弓,诺雅喜出望外,

    “慕先生,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好手艺,洞里有一张大弓应该是你的吧,这是给我做的吗?我射箭可是把好手,能射下天上的大雁。看得出来,你做的是把好弓。”

    “这只是我备用的弓,至于是不是给你,那要看你今后的表现了,是不是好好干活,能不能乖乖听话。”

    诺雅听了撇了撇嘴,看着自己衣服上的血污,诺雅皱着眉说,

    “今天天气不错,为你干活之前,我想先去溪边洗个澡,顺便把衣服也清洗一下,一周多没洗澡,身上的味道难闻死了。”

    慕昆看鱼胶熬的差不多了,一边在弓上粘着虎筋和鸟喙角质片,一边回答说,

    “我也快一周没洗澡了,不过我可没你那么胆大的想法,在野外洗澡实在是太危险了,我的锅可以借你用,你烧些热水,就在自己洞内将就着洗吧。”

    把弓粘好,靠洞壁晾着,慕昆让诺雅自己把锅洗净了,然后背上背袋和空竹筒,点着根火把,拿了双头刃齿矛,指着余下装满水的粗竹筒,

    “洞里水可以借你用,不过你要还回来。这山洞猛兽上不来,你尽管放心洗澡,衣服洗了晾洞口外,估计半天也就干了。”

    “今天你的工作是在小山梁上捡干柴,至少要够你我用两天的,回来如果我见不到干柴,你就没午饭吃了。另外要保持洞内的火不能灭。捡完柴你再去洗澡洗衣服。”

    说完出了洞下了小山梁,招呼大黑一起去了溪边。

    走在半道上,慕昆寻思,看来之前在这里见过的那些已灭绝的动物,可能是在以前不同的时期,偶然间来到了这里。或许这一切都和那块洼地有关。

    目前自己还不知道,这个地方到底有多大,是否能和外界联通,还有多少不同时代的未知生物在这里。

    慕昆有个不好的预感,恐怕这里和外界唯一的通道,就是那块洼地。

    既然今天是个晴天,有必要先去洼地看看。

    慕昆带着大黑径直去了洼地,估摸快到了那天听到呼救的时间,他加紧脚步赶了过去,等走上小山坡时,果然又听到了呼救,

    “救命!救命!help!help!”

    呼救声在寂静的森林中显得很突兀,几声过后又恢复了平静。

    站在小山坡上,声音就近在眼前;果然和那天的情况一样,他什么也没有看到。

    看来,这里或许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磁场效应,记录下了当时的呼救声,但并没有留下影像,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他并不清楚,不过经过几次连续的观察,他猜想,或许和雷电天气有关。

    如果这个地方在某种情况下,能让不同时期的人出现在这里,是不是也同样可以让人回去?

    不过他并不敢尝试,或许大黑经历过这一切,离开过这里,并且很巧合地又回来了。

    大黑当初是和谁一起到的这里?又是和谁离开了这里?离开这里之后去了哪里,在那里有几个人,发生了什么,为何只有它自己回来了......

    慕昆可不认为,没有人类的带领和驱使,大黑能主动地做这些事。它脖子上的项圈写的“er”,说明背后有人在安排这一切。

    可惜大黑并不会说话,没法告诉他这一切,以及成功离开这里的关键点在哪里。

    他可不想离开这里之后,又到了一个更恐怖的地方,比如,一个遍布食肉恐龙的世界。

    一阵凉风吹来,慕昆打了个哆嗦停止了思索,大黑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敢上山坡来。

    带着大黑来到溪边,溪水灌满了几个空竹筒,慕昆又和往常一样钓起了大马哈鱼。

    刚钓了两条大马哈鱼,收拾干净挂在腰间准备离开时,大黑吠叫了起来,原来在不远处溪水的上游,出现了一头体型不大的熊,它来到了溪边,抬头看了他一眼,喝了点溪水后走入溪中,捕起了大马哈鱼。

    这是一头阿特拉斯棕熊,灭绝于1870年。只有100多公斤重,是比较小型的熊之一,对于手持武器的自己和大黑来说,并不构成威胁,所以他制止了大黑的吠叫和想冲过去的行为,准备离开。

    在不缺吃的情况下,慕昆还是一样的想法,要和野兽们和平共处。

    然而森林中并不只是和平主义者,此时熊的附近又出现了两头巨狼。

    慕昆细看了一下,这不是白狼王那群狼,看来这里的狼群不只一个。

    这种狼是基奈山狼,毛色黑灰色,全长两米左右,肩高足有一米,体重近一百公斤,是最大的狼亚种,名副其实的巨狼,灭绝于1915年。

    似乎白狼王群体应该是相对弱势的,否则明知这里是致命刃齿虎的地盘,它们不该轻易到这里来。

    如今致命刃齿虎死了,阿特拉斯棕熊也敢跑过来捕大马哈鱼了,基奈山狼也跟了上来。

    只见两只狼同时向棕熊发起了攻击,这或许是基奈山狼在猎食,也说不定是新的地盘之争。

    小体型的熊斗不过大体型的狼,退路被截,直接向慕昆这边逃了过来。

    慕昆一阵头疼,跑肯定是不行了,在他旁边的大黑倒是跃跃欲试,想去攻击巨狼。从体型上看,大黑或许能和一只狼搏斗,两只就不好说了。

    慕昆拿起双头刃齿矛,对上了一头迎面而来的巨狼,大黑则去对付另一头。

    而阿特拉斯棕熊,则借机直接跑远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慕昆和基奈山狼的战斗,既是生存之争,也是领地之争,谁胜了,谁就将是原来致命刃齿虎地盘的新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