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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句非正文, 【七七事变】珍惜和平,谨记历史!心有家国, 警钟长鸣!
2012年,美国纽约。
赵枚打越洋电话从来都不在乎钱, 我看不过去,“喂,大小姐,下回我用skype给你打回去吧。”
赵枚说,“说真的,你们两个就这么糊里糊涂在一起了?”
“滚一边儿去,什么叫糊里糊涂, 我们现在是光明正大。”
“得, 还光明正大,我看就是非法同居。”
苏如春正在厨房整理着食材,探出头来问我,“今天要喝什么粥, 皮蛋瘦肉粥还会鲫鱼糯米粥?”
“鲫鱼糯米粥, 你不是说要帮我调理肠胃么?”
一年的时间,足够让我以前吃完午饭直接喝咖啡回头工作的胃逐渐好起来,每次吃饭定时定量,变着花样。同事看见我的饭盒都羡慕地要死。
我有点儿担忧地撩开t恤下摆看一看,本来就没有腹肌了,要是再长出啤酒肚可就不好了。
那边赵枚还是极其热心肠地要我们办个小的仪式,说白了她就是想找个机会飞来美国玩, 我说,“赵枚,我们是踏踏实实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不是在镁光灯的照射下,观众的掌声中演话剧,这是生活,不是罗曼蒂克的小说,没有静静在花园里坐一下午喝一杯expresso的小资情调,我们要忙着相爱,忙着相守,忙着生,忙着死,我们没有那些闲情逸致在生活里摆满玫瑰花,然后建一座象牙塔。”
苏如春去年申请到了columbia的全额奖学金念起了博士,而我也在去年调任联合国纽约分部,仍旧做p3。
他有四年的全奖,凭着多年经验和渊博学识,压力并不是特别大。
我们都在纽约,不用分隔两地,最好的选择。
酒足饭饱。
我摸着肚子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避免腰腹长肉的悲剧,如春靠着墙边无奈摇头,“你能慢点儿走么,你晃得我眼花。”
我停住脚步,“大哥,你眼花是因为岁数太大了,和我走来走去没有一毛钱的关系,ok?要不今年生日礼物我就送你一副老花镜吧。”
“我老?”他怒极反笑。
我走过去,坏笑着顺着他的腰线向上抚摸,“来,让我验一验,是不是腹肌都没有了啊,嗯,皮肤也有点儿松弛了,果然是岁月不饶人啊。”
他低低笑出声,连我手下的皮肤和骨骼都微微颤动起来,“我的确是老了,老到记不住昨天晚上是最后……”
我一脚踹上去,他捂着被我踹了的小腿,“家庭暴力,我可以告你的。”
我从沙发上跳过去,他追过来,揉我的脑袋,在我耳朵上亲了一口,“别闹了。”
他冷下来脸,我只能乖乖站好,暗地里偷笑,“我错了,男人四十一枝花,你现在还是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未来的希望,喂——”
我话还没等说完,就被捂住嘴按进他的怀里,他说,“我是花骨朵你是什么,难不成是一棵青青青草?”
我被他呵出的热气闹得怪痒痒,抬起头来躲避,他就这样吻下来。
我们轻轻的,极其珍重地,在午后的阳光中拥吻。
以前在英国时曾经合作过的韩国人调任世界银行,最近痴迷于测算术,坚持要免费为我提供服务。
我小心眼,不太喜欢这个韩国人,因为当初很多第一作者是我的论文都被他插了一脚,添上了他的名字,给他的简历增了不少光。
我把左手伸给他。
他摆着手,“no,no,要右手。”
“不是男左女右么?”
“不是的。”韩国人一本正经,“左手的手相是天生的,右手的手相却可以因为后天的境遇而改变。”
我把右手伸给他。
他琢磨了半天,“奇怪,本来你命中注定有三个老婆的,现在恐怕一个都没有了。”
我差点一口健怡可乐喷出来,“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看这里?”他煞有介事地指着我的手侧,“这里有三条几乎等长等深的纹路,证明你应该有三段婚姻,那不正好是三个老婆么?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里生出一条细长的斜纹,把这三条细纹的走势给打破了。”
韩国人还十分同情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了几句在中文里类似于“大丈夫何患无妻”之类的话,并且十分“慷慨”地表示这一餐由他请客,虽然我们吃的加在一起也就40几刀。
我有一点儿小迷信,韩国人走后我盯着那道斜纹看了很久很久,我记得我小时候是没有的,原来我生生把他变成了我手上的一条纹路。
不久之后为了准备去开罗的出差,我不得不把工作带回家做。
正盯着屏幕猛敲键盘,如春递过来一杯绿茶,我喝了一口,温度刚好。
他的脸贴过来,吻落在我的脖颈,“我今天去买了一盆仙人球,放在电脑旁边,防辐射,再加上绿茶,算是双保险了吧。”
他的手伸进t恤,在锁骨和胸膛上仔仔细细地抚摸,我被摸到有点热了,扭过头来一口咬上他的肩膀。
眼镜儿撞上他的衣服,顿时花了一片。
他点我的鼻尖,“活该。”
不过还是去卧室给我拿眼镜布去了,我重新做回去,看见电脑的弹出广告,facebook创始人与同性恋人完婚。
我伸了个懒腰,中指上的戒指在灯光下,三种金色闪着光芒的盛世美景。
其实,真爱一个人的时候,什么关系的界定都失去了意义,以至于我都懒得去结婚。
五月底的时候,我和苏如春参加了一个业余登山队,说白了就是找个小山爬,权当锻炼身体。
我们两个回来的时候有点像大兵回巢,因为身上都穿着越狱男猪脚的那种冲锋衣。
邵永之就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我们家门前,我下意识地想要去拿我们房子后面的菜园子里一直存放着的铁铲子。
果然他一来就没好事,拖着我们出去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结果苏如春都喝得眼睛发红了还是在劝酒,结果我平地一声吼,“有本事冲我来!”
他不客气,愣是和我拼到最后,几杯苏格兰威士忌灌下去。
我看着他醉倒在桌子上,也算是解了十分之一的仇,等着他以后慢慢归还那十分之九。
我还奇怪自己酒量怎么变得那么好,结果后来在邵永之不省人事的时候,如春拿着一瓶无泡苏打水朝着我眨眼睛,我才知道这家伙帮我作弊,生生灌倒了酒量好到不行的邵公子。
最近一次的长假期,大概是年底,除去杜丽雅带着家中小公主要来骚扰我们一阵,还有大把的时间。我们两个计划着一次长途旅行,不用现代通讯设备和网络,只带着大地图,外加后备箱里的几大桶水。
他笑言,“这一路,什么娱乐设备都没有,只有我们两个人,你不会觉得无聊?”
“几年前,林立安为了练瑜伽,特地来曼谷寻访名师,他总是在我面前提起你,让我不胜其烦。他说我不敢面对你,就是舍不得放开你。现在想想,看起来粗枝大叶的大头竟然比我自己更能看透我的心。我一直在想,我回到你身边,是否还可以牵起你的手。但是当我一个人坐在山顶上,吹着春草气息的风,吃着登山队的老人给我的黄油饼干,想起你的脸;或者赛车的时候一个人用手机看新闻,也会想起你的神情。没有你,我也真的能好好生活。可是寒夜寂寂,朝阳再暖,也暖不了人心。
原来,我如果不和你在一起,我只能一个人孤独终老了,看着自己眼角的第一道细纹,头上的第一根白发,我发现原来我是不怕变老的。只是我变老的样子,只愿意让你一个人看到。你说我会不会觉得不聊?”
他勾了勾嘴角,却没能笑出来,黑眼睛湿润了,低哑的嗓子,“你,要我永远牵住你的手?”
“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摇摆,斩钉截铁的回答。
他沉默地拥着我的肩膀,“我们,多少年了?”
“九年。”其实是两个九年了。
“是啊,九年。”他叹息。
我默然,即使是中间分开的那五年,隔着无数的陆地和海洋,我们真的分开过么?我们何尝真正地分开。
“你的耳朵,最新的传感神经修复技术,或许可以试一试让它痊愈。”
“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的手,却只能这样了。或许老了的时候,会更加不济。到时候,你不怕照顾一个糟老头会很麻烦?”
“我害怕。”
“……”
“我害怕你不让我照顾你。”
又是一个九年。
七年之痒,听说一个人身上所有的细胞在七年的时间都会更新一次,所以很多恩爱情侣,七年的时候,总有波折,或许从此斩断情缘。
八年抗战,人生有多少个八年,可以两地相望,忠贞不二,可是平淡相守,永不厌倦。
如今,是我重生的第九个年头了,这以后的世界形势,人生走向,都是无法预知的。
但我相信,九九归一,我们两个,就这样,也就是一辈子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