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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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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门,又叫正南门,建在中瀛的古城区,外设有宜馆,主要用于接见外方来使。

    初春时节,北风凛冽。沙棘站在队尾,仰头去看,天空阴沉沉的,看来要下很大的一场桃花雪。

    薛献笙坐在步撵内,透过纱幔,黄沙遮天蔽日。手中的珠子越转越快,发出“咯吱咯吱”碰撞声。

    人群中有人在议论:“这笔高王还真沉得住气,让咱这满朝文武整整等了两个时辰。”

    郝节气喘吁吁跑来,城里城外满是安排来欢迎的百姓。

    站在人群里,他伸长的脖子,远处那些官员们,穿同样的衣服,带同样的帽子,看不出谁是谁来。

    向前移动着,一双冰冷的手猛的捂住他嘴,原来是七七。

    “是我,你发什么疯呢,就算带着面具,难保法王认不出你。”洪七七咬牙切齿的说,她不明白一向低调的郝节为何失去了理智。

    法王感觉很不踏实,他猛回过头,什么也没发现。

    法王踱过来,洪七七暗暗掐了掐郝节的手掌,两人低下头去。

    “来啦来啦,朗目公主来了。”

    人群骚动起来,法王只好抽回身,回到步撵旁。

    “这笔高王上还真是沉稳,看来我要好好适应适应。”薛献笙从步撵上站起身,笑意盈盈的。

    沙棘打了个寒颤。

    “哈哈哈,中瀛看起来很一般嘛,就是不知道瀛王是不是一般.....”

    笔高王透过纱幔观察着,车下,薛献笙双手一拱,说:“笔高王亲自来访,小王薛献笙,甚感荣幸。”

    “咳 咳 咳。”纱幔内几声威严的咳嗽,撵内的两名侍女掀开布幔,只见正中间坐着一位中年男子,头缠七彩头巾,身着彩色华服,肩上裹着条米黄色的披风,看见薛献笙恭恭敬敬的站在撵下,他摸了摸八字胡须,站起身来,侍者赶紧拿来脚蹬,他步站在薛献笙的对面。

    “嗤嗤......”有人忍不住出笑起声,沙棘腮帮子也鼓了起来。

    和高大的薛献笙比起来,他形如侏儒。

    他点点头,看来对薛献笙的外形还算满意。

    “瀛王,这就是你的王国吗?”

    高大的城门上,镶诂百十枚金黄色钉子,城池呈坡斗状,高高的城墙上面,有“瀛”字旗在飘扬。

    “笔高王,这里风沙大,咱们还是回宫里再叙话吧。”薛献笙彬彬有礼。

    朗目公主用轻纱遮面,透过布幔,她注视着父王对面的那个男子,同父王比起来,他如同高高的鹤,又如同雄壮的鹰。

    “哧哧......”侍女偷偷在笑,她的脸有些红,用手撕扯着绣花手绢。

    “咚咚咚铿锵,咚咚咚铿锵......”锣鼓阵阵,粗犷豪迈。

    笔高国王心想:“薛里红治理国家一般,但这孩子教的还算不错,也算是人有所长,物有所短吧。”

    他的鼻子里发出重重的哼声,算是答应的瀛王的请求。

    上得撵车,朗目君紧紧拉住他的手,只见她,星目含春,面若桃花。

    笔高王心里跟明镜似的。

    两辆撵车一前一后,后面跟着中瀛的官臣。

    沙棘自然是落在最后,他一边走,一边暗暗观察着地形:城门很高,上宽下窄,如同漏斗一般,易守难关。城墙是用石头堆砌,拼接的恰如其分,如同镜子一般平画。

    看来,设计城门的是位高手。

    人群中,一双熟悉的眼睛,如同枪弹一般,击穿她的心脏。

    那双眼睛,也正直勾勾的看她。

    “郝节。”她喃喃说着,下意识捂住了嘴巴。

    四年前,游船前,她站在人群中,就像他一样,眼神里满是期盼。

    洪七七也惊呆了,四年了,历史重演,只不过,这次,她是陪在郝节的身边,而被

    挟持的,是沙棘。

    再有几步就迈进大门里,沙棘放缓了脚步。

    “怎么办?现在跑吧?”

    “会被打死吗?”

    “不行,爱孤城还在府里.”

    “但是,但是......”

    她心乱如麻,人群中突然骚动起来,百姓们不知怎么搞的,和正进城的官员们混在一起。

    “哎呀,踩住我脚了,是谁在乱推?”

    “妈妈,妈妈......”有孩子在痛哭。

    沙棘被簇拥着,挤到城里,慌乱中,她被一只温暖的大手牵着,心神顿时安定下来。

    “好痛。”

    她的帽子挤掉了,如云的长发披散下来,她顾不得这些,双手紧紧攥着那双大手。

    “让开让开,快让开。”士兵们从城楼上跑下来,用长矛驱赶人群。

    郝节站在那里,手里留有她的余温,鼻中充斥着淡淡沙棘花香。

    洪七七站在他身后,揉揉鼻子说:“沙姐姐,变了。”

    带着官帽的沙棘,很有洪风的英气。

    郝节没说话,沙棘眼底的成熟和隐忍,很让他心痛。

    她想听她天真的笑声,想看她毫不顾忌的释放天性。

    郝节跑开了,洪七七在后面嘟囔了句什么,他并没听到。

    晚宴,就设在白宫后院的香潄阁。

    朗目君惊奇的发现,虽然窗外寒风凛冽,但香潄阁里温暖如春,火红火红的沙漠玫瑰,开得正艳。

    朗目君同父王坐在西面的主位,东边陪同的自然是东道主薛献笙,笔高的丞相、太师在下面坐下,而薛献笙下首坐的,自然是中瀛的臣子家眷。

    “叮叮咚咚.....”后室传来古琴声。

    “父王,是高山流水。”朗目君忍不住喊道。

    “哦,看来公主深喑琴道,不妨讲讲这高山流水,让我们朝中的老古板们受受教。”薛献笙说。

    朗目君有些扭捏起来,她拉着笔高王的胳膊,小声说:“这首曲运了了泛音、滚、拂、绰的手法,志在抒发流水的各种动态,旋律是宽音域不停跟踪和变幻......”

    沙棘抬起头,远远的打量着朗目君,只见她头发在后挽了个髻,头顶简单别了朵粉花,露出她洁白光滑的额头,美目里盛满柔光,肌肤娇嫩,桃腮带笑,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沙棘暗暗乍舌,这么个可人,可惜了。

    笔高国人生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宗教洗礼,他们信奉只要不作恶,就能托生成美丽的人儿。

    笔高王三十多岁得此一女,王后早逝,笔高王虽然将朗目君当宝贝一样,但他毕竟政务繁忙,享受不到父母爱的她,很少有安全感。

    郎目君话语不多,喜欢用舞蹈来抒发心意。她悯恤弱小,每月都借着去寺庙还愿之名,给路途中的乞讨者施舍物品。

    她喜欢用手捧着将食物分发给每个人,有人表达谢意时,她总是先红了脸庞。

    笔高国的民众明白,这个菩萨般的美人儿,将来就是他们的王,是给他们带来祥和平安的神。

    “啪啪啪....”

    听她讲解完高山流水,薛献笙率先鼓起掌来,顿时,香潄阁内掌声雷动。

    她不自觉又红了脸,比旁边的沙漠玫瑰还要艳丽。

    看着女儿,笔高王挻直了胸膛。

    “早就听说笔高的公主是菩萨心肠,今日有幸相见,果然名不虚传,来来来,笔高王、/公主,我崔某人先干为敬。”丞相站起来说。

    笔高王一饮而进,朗目君不好意思回绝,却不小心吸入气管,剧烈咳嗽起来。

    有几位女眷赶紧去捶背顺气递水,沙棘咂咂舌,这拍马屁的功夫自己是学不会。

    “小子,在我们笔高,喝酒都是用坛子,这酒杯,跟滴猫尿似的,怎么喝也不过瘾啊。”笔高王

    有些喝高了,他晃悠悠站起来。

    朗目君恐怕父王失态,连忙拉他衣袖。

    笔高王坐到薛献笙旁边,搂着他的肩膀,说:“我朝有会跳舞的女官,请问,你们这里有吗?拉出来,助助兴呗。”

    沙棘的筷子差点掉地上。

    果真,薛献笙笑起来:“沙九品,只好请你移步,为大家助兴啰。”

    沙棘脑子里飞速转动,她不知道能不能逃过羞辱。

    大殿内死一般沉寂。

    “怎么,今天有贵客前来,沙九品想扫兴不成。”江太师满脸的不耐烦。

    沙棘并不会跳舞,众目睽睽下,她可不想成为被戏耍的猴子。

    她站起身,手足无措的样子。

    “算了,看你的身形也不是练舞之人,还是别丢人现眼,退回去吧。”

    站着的那个女子,发鬓微乱,帽子有些歪,脸看起来也有些呆滞,薛献笙突然有些许的不忍。

    “哈哈哈......”笔高王大笑起来,冷声说:”中瀛的女官这么的不大方,真是扫兴扫兴。”

    他拍拍手,朗目君站起来,她本来就爱跳舞,尤其是今天,她更想舞上一曲。

    “我国信奉宗教,今天,就为大家献上佛乐舞吧。”

    盛开的玫瑰中间,柔软的绣花白纱袖从手腕轻轻滑落,露出嫩笋般的手臂,飘逸的袖角、裤裙掀起阵阵清风,慢慢的流淌着,犹如一朵盛开的白莲花。

    一曲完毕,朗目君偷瞄薛献笙,他手拿酒杯放在唇边,半天没动。

    朗目君捂着发烫的脸颊,躲在父亲身后。

    掌声雷动,笔高王又豪饮了两杯,哈哈大笑起来。

    沙棘也有些喝多了,下了撵车,她像个大螃蟹似的横到院子里,爱孤城早已在门口等侯。

    “你怎么喝多了?”爱孤城让她躺在床上,又为她倒了一杯水。

    “爱先生,你知道吗?我今天见到他了。”

    沙棘眼里都是光,一天她都在装,现在终于不用装了。

    “谁?”爱孤城明知故问,能让沙棘这么开心的,还能有谁?

    他发现自己并不是真正为她开心,他有些瞧不起自己。

    沙棘去上任后,白天,他就写稿记,有交给法王的,也有埋在地下的。

    有时候,他也会想起那晚发生的事情,但马上就有种罪恶感。

    沙姑娘心里有人,自己只能把她当妹妹。

    “以后,你一个人在外面,不要喝太多,要是......”

    他脸红了红,将水放在她手里,掩上门走了。

    五颜六色的牡丹花,在硕大绿叶的衬托下,美得无法用语言形容,郝师兄笑意盈盈的,掐了一朵开得正艳的,别在她的头发上。

    “师兄,这朵太大了,把我的脸都给遮住了。”

    沙棘娇声说,那朵花挨在她脸上,很舒服。

    “呀呀呀......”

    她睁开眼,哪里有牡丹花,哪里有郝师兄,大黑乌正用它温暖的羽毛,蹭自己的脸庞。

    “黑子,你来多久了,我都想死你了。”

    一年过去了,它的毛更乌黑锃亮了。

    “师妹,昨日一别,更加想念,我不想再等,一刻也不想,听说朝中要连摆三日宴席,你趁此机会逃走王宫,子时我们们在正南门汇合,可好?”

    拿着信纸,她冲出房门,宽宽的河挡住去路,怎么逃?

    爹还在牢里,中瀛对天朝虎视眈眈的,她得留下来,传递消息。

    纸条绑得紧紧得,她拍拍大黑乌的肚子,轻声说:“去吧,黑子。”

    无名鸟在房内盘旋一周,飞到院子里,翅膀张开得大大的。

    “呀。”

    大黑乌掉到地上,眼睛圆睁着。不远处,一个身着黑衣的年青人,冷冷的注视着他。

    不是薛献笙又是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