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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族(库莫奚族的简称)在隋朝年间,是以游牧为主,它的大部分疆域与隋王朝接壤(南邻辽西),东边与契丹族相邻,北边是强大的突厥。奚族主体源于鲜卑族,上溯几代,宇文家族分支也落户于此,奚族和当今隋朝权贵世家,有着很深的渊源,在众多草原部落中,也是奚族与隋王朝关系最好。
自从 599年(开皇十九年)和 600年,隋军连续二次将突厥进犯之敌打的大败而逃,此后突厥人再不敢犯边,连续多年无战事,边贸生意逐渐繁荣。
奚有五部:阿会、处和、奥失、度稽、元俟折。宋时州一行来到了阿会部落,部落首领阿会日泰欢迎宋时州一行的到来,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阿会日泰以 1万1千文钱收购这 20包盐,并以每匹 800~1千文钱的价格卖给宋时州 15匹 2岁左右的好马(成年马要贵一倍),卖盐不足的钱就用五铢钱支付。
(注:隋文帝时期铸造的铜钱称为置样五铢钱,质量好用料足,比杨广后期铸造的铜钱(五铢白钱)质量好得多。)
草原的牧民多是以家庭为单位放牧,在等待宋时州他们去各家选好马的这几天,宋成与阿会日泰的女儿阿会明珠交上了朋友,两人语言不通,但年龄相当,孩子们的世界简单明了,心意相通,他们在草原上纵马奔驰,阿会明珠想展示自己的马技,却始终拉不开距离。
傍晚,阿会明珠发现离家很远了,叫宋成一起回家,马匹跑了许久,已经累了,放慢了脚步,夕阳西下,两人骑在马上并肩而行,都觉得惬意舒适,不知何时,两人的手牵到了一起,一股震颤的暖流传遍全身,宋
成感到手中的小手柔软娇弱,仿佛要融化似的。
阿会明珠突然挣脱开手,惊惶地说道:“有狼!”
其实宋成早就感受到了几只狼的跟踪,他根本不怕,只是现在无暇理会。见到阿会明珠打马并示意他快跑,他笑了,只见他一脚从马镫出来,整个人偏在一侧,一手抓着马鞍,一手拿着短刀,放在在背后,蹲下,栽歪着。
野狼看到栽歪着的宋成,终于寻觅到了捕食的机会,一只狼加快速度,追上后一跃而起,向宋成的颈部咬去,宋成手中刀突然刺出,正中野狼完全暴露出来的咽喉,该狼一命呜呼,宋成毫发无伤。宋成捡起死去的野狼,重新骑好,其它野狼吓得转身离去。
阿会明珠被眼前的一幕幕惊得目瞪口呆,宋成和她并行了好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缓过劲来,到家分手时,宋成把狼给她递了过去,阿会明珠接受了这个礼物,暗自高兴宋成这么待她。
阿会日泰看到女儿马背上驮着死狼,听了女儿讲述宋成杀狼的故事,难以置信,查看死狼的伤口,只有一处,看的出是一刀刺穿了脖颈。
阿会日泰当晚来到了宋成他们的大帐,此时只有乐天等二个大人和宋成在帐中,看到阿会日泰到来,忙站起相迎,
阿会日泰说道:“你们可知道,这孩子今天杀了一头狼!”
乐天回答道:“这孩子没说。”
在阿会日泰的要求下,宋成只得把杀狼的过程叙述了一遍。
听完宋成的讲述,阿会日泰赞叹不已,问宋成:“你多大了?”
宋成答道:“1
3岁。”(比他父亲最初说的大了三岁,自从宋成跟高德的哥哥高道他们玩在一起后,就将自己的年龄报的和高道一样了,省的人们说他小。)
阿会日泰感叹道:“现在就如此了得,长大那还得了!”
宋时州他们买齐 15匹马后,向阿会日泰告辞,阿会日泰设宴欢送,并在宴席上亲自送给宋成一把精致的匕首。
宋成上马出发的时候,阿会明珠骑马跑来,送给宋成一把木梳子。
宋时州一行返程时,宋成远远见到一群野驴,策马追逐而去。在这次商旅中,宋成的超常能力不断刷新大人们的认知,早就不把他当孩子看待,放任其任意施为了。宋成想追上一只野驴用大枪扎死,但野驴跑的很快、又灵活,宋成一时难以得逞。宋成正追逐着,看到前面有许多灰点出现,是一群灰狼,它们也在打这群野驴的主意,形成了二者合力围猎的场面。
宋成看到狼群逐渐分离出一头年老的野驴,开始集体围捕,宋成觉得好玩,也参与进去,迫使野驴掉头逃窜。几经反复,野驴的包围圈越来越小,野驴跑不起来,不断被追上的狼咬上一口,越来越弱。最终,被狼群一拥而上,咬翻在地。
宋成在旁静静地看着,发现个头最大的头狼先吃,其次是母狼,最后才轮到年轻的公狼,头狼在吃食的同时也不时抬眼警惕地看宋成一眼。宋成策马近前一些,头狼冲宋成呲牙低吼,群狼同时响应,摆出扇形迎战的架势。宋成拨马后退几步,群狼们又开始进食。宋成感觉得到它们的心态,这是它们捕获的猎物,宁愿誓死守卫,于是策马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