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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豪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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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炊烟袅袅,从远处看去,升起来的烟柱已经有六个。丁奇他们在林子中间跋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接近这个小型部落。

    由于携带着背包和马匹,再加上丁奇也想知道这个部落的情况,多接触没坏事,所以他们就没有隐藏行踪,在接近他们部落五十米的时候就大声吆喝一声,算是给这个部落的人提前打了招呼,免得造成误会。

    很快,一阵嘈杂声、呼喝声传来,一队大概不到三十人的队伍冲过来,手持木矛、骨棒和石斧之类的武器,在通向他们部落的一条小路上截住丁奇他们。

    “什么人?不要再靠近,这里是图瓦部落的领地,再靠近我们将视为对我们部落的侵犯!”

    一个显然是领头的站出来讲话,不让人靠近,随之他身边的人跟着咋咋呼呼的,意思是想驱赶眼前这十余人离开。

    丁奇示意仓前去接洽,仓拖着一头梅花鹿,上前两步,高声喊到:

    “尊敬的部落兄弟,我们来自遥远的丁部落,路过此处的时候看到这里有人,所以就过来打扰一下。你们知道的,大荒的晚上很危险,我们需要得到你们部落的庇护,明天一早我们就离开。”

    按照部落之间的交流方式,作为人类中的一员,大多数部落都会对来自其他部落的人表示友好,给对方提供晚上休息的地方以避开晚上的风险。同时,利用晚上固定的求偶舞,客人们也能给自己部落适龄的女人带来欢愉的同时,给部落未来带来新鲜的血液,这都是各部落乐见其成的。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双方之间要友好,能够相互接纳。像这个部落拒绝陌生人的做法虽不平常,但也无可厚非,毕竟这涉及部落安全,作为客人也不能过于强求。

    “丁部落?没有听说过。”

    对方刚才那个领头的回应。

    “大荒的部落,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没有听说过也正常。但部落之间亲如兄弟,如手足,总是离不开对方。我们没有恶意,我们带着礼物而来,这是我们对贵部落能够提供休息场所的谢意。”

    仓按照部落之间沟通的传统进行交流,并将脚边的梅花鹿提起来。身长近一米五的年轻公鹿被仓有力的臂膀提起来,让对方看清楚这份礼物的份量的同时,也是让这个陌生部落的人看到仓本身具备的强大力量,不要有其他想法。

    对面很快沉寂下去,能看到那个领头人与身边的人低声交谈了几句,期间领头人声调明显拔高两次,似乎双方之间交流没有达到一致。

    扭头看向眼前那十几人,陌生的装扮和面孔,看着高大健壮,比自己和身边的人要强壮许多。他们身边还有高大的马,这可是部落冬天偶尔得到的食物,却被这些人给驯服。而且,在他们中间还有一头咕噜兽(猞猁),马背上还站着一头金雕,这些人的实力有些强大啊!

    领头的人观察了一阵,还有些犹豫,他担心对方可能会反客为主,给自己部落带来伤害。不过他身边的人倒不这么认为,一直指着丁奇他们和这个领头人争辩,隐约能听到他提到“好人”两字,还不时扭头对着仓和后面的人笑笑,一脸和善,似乎他很欢迎眼前这群人的到来,并对仓脚下带过来的礼物表示很感兴趣。

    很快,两人再次低头商量两句之后,那领头人一摆手,他带过来的人向两边分开,示意接受丁奇他们进入部落。那一直表示善意的人紧走两步,来到仓面前,右手扣胸俯身行礼

    :

    “欢迎你们,我的朋友们,欢迎你们来到伟大的图瓦部落,我是部落的医巫闪电,刚才那个喊话的是我们部落的头领,他只是不善于和别的人打交道,你们别介意。”

    这个自称闪电的人,个子不高,身材比较粗壮,露出来的小腿肚子肌肉凸出,在丁奇看来,这个人应该人如其名,奔跑速度很快,只是没有见过,还确定不了,有可能弹跳能力强也说不定。就像奔一样,奔长途奔袭的能力和突然爆发的速度都很强,众所周知,从他腿部肌肉就可以看出端倪。

    不过,这个人给丁奇一种怪异的感觉,似乎有些太过热情,就像开黑店的孙二娘,招呼这个招呼那个,嘘寒问暖,没有落下一个。

    想到孙二娘的黑店,丁奇立即多了一个心眼儿。眼神示意仓要多注意多观察,免得他们真是一个杀人越货的黑心部落,那乐子就大了。

    众人在闪电的带领下向部落中走去,那图瓦部落头领站在道路一边,脸色紧绷,看不出悲喜,至少肯定是不欢迎丁奇他们过来。见到仓抚胸行了一个见面礼,这位头领脸色稍霁,硬是从脸上挤出来一个笑容,道:

    “欢迎来到图瓦部落,我是部落头领惊雷,刚才多有得罪,请原谅!”

    说完也弯腰向仓行礼,俨然把他当做领头的。

    仓有些纠结,扭头看向丁奇,丁奇却不搭理他,抬头看向周围,装着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仓没办法,知道这是丁奇要当甩手掌柜,让自己解决这些问题。那就只好硬着头皮上了,姑且看看这个部落是怎么回事。

    闪电他们在头前带路,丁奇他们拉着马在落日的余晖下朝前走,边走边观察。

    这个部落被一圈细长的树木围绕,密密麻麻的,高有五六米,鸡蛋般粗细,像细竹却比竹子还要直,又如针一样直刺天空,上面叶子不多,却很宽大厚实如杨树叶子,将上面的天空遮盖得严严实实。

    这样细密的树木,之前能看到这里的景象,也是得益于居高临下和望远镜的功劳。如果向外看或向里看,都会被遮挡住视线,人或狼以上的大型兽类根本就进不来,无从下脚,除非将这些树一根根砍了。如果将这进出的小路给堵了,外人或野兽还真进不来,比较安全。丁奇试了一下这种树的坚韧程度,在他用了五成力的情况下竟掰不动。

    仓看到丁奇对这些树感兴趣,扭头向闪电询问:

    “医巫,这是什么树,看着特别密,还能起到保护作用啊,太神奇了!”

    闪电见客人对这些树大加赞赏,那股热情劲儿又上来了。立即高兴地回答:

    “尊敬的客人,这可是我们部落的一个宝贝啊!我们称呼它为矛木,坚硬结实,粗细均匀还可长,你看我们勇士手中的木矛就是用矛木制成。只是这种木矛花费功夫大,光用石刀砍一根下来都得花费半天时间,更不用说制作出来一根木矛得需要三天的时间。但物有所值,矛头尖锐不易磨损,狩猎时可是矛矛见血。”

    闪电一讲起来就没完,很快就扯到交易上来,眼睛还时不时瞥向后面马背上的包裹,看来他是希望能够交换到一些有用的物品。

    “你是不知道,这周围有好几个部落,他们都非常喜欢我们部落制作的木矛,雪化后和霜冻前都会组织交换,这一根木矛可是能换到三张鹿皮,价值大呢!我们部落手头还有一部分存货,如果你们想交换,我们可以拿

    出十根木矛。你看看这手感,这重量,精品!”

    闪电从身边一勇士手中拿过一杆木矛交到仓手中,让对方试试这矛的成色。

    仓拿到手中掂了掂,随即两手端着交到丁奇手中,却是没让人看出这其中的尊敬之意。

    丁奇入手,感觉这木矛比普通的矛重近乎一倍,沉甸甸的,用手指甲划过表面,只有很浅的一道印痕,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两手抓住两端用力弯,只形成八分之一圆形就松开手,试试力道即可。

    可这看在闪电眼中,却以为丁奇不能继续向下弯,眼珠子一转,哈哈一笑,说道:

    “这位兄弟厉害,臂力惊人。但不要逞强,这矛木坚韧程度就连白熊部落的第一勇士都不能弯折,可是要小心胳膊扭伤啊!”

    这闪电竟一改之前态度,有些小瞧丁奇,似乎还有些小手激将的意味在里面。可这怎么能逃得过丁奇的眼睛,登时哈哈一笑,像个不经人事的小青年说话道:

    “尊敬的医巫,可不要小看我哦!我可是部落第一勇士,不信咱们可以试试。”

    说完,竟再次用力想把这根木矛弯下去,却被闪电阻止,他对着丁奇嘿嘿笑道:

    “等等!年轻人可不要不知天高地厚,这样我们俩打个赌如何?如果你能将这根木矛弄断,我赔你十根木矛。可如果你弄不断,那你就得赔我十根木矛同样价值的东西,敢不敢?”

    丁奇一听,知道正戏来了,内心一阵腹诽,敢和我打赌,看我不把你底*裤都给赢走!呸!底*裤就不要了,况且你还没有底*裤。

    丁奇边想边看了一眼闪电的草裙子,微微一笑:

    “仓队长,您看这个赌可否打一个?”

    说完还向仓挤了挤眼睛。

    仓会意,却持反对意见:

    “这木矛可是结实啊,你就别逞强了,肯定会输!输了还不是我来赔?”

    这句话还真没错,输了还真得他拿出东西赔!不过仓说这话可是有点火上浇油的意思,贬低丁奇的同时给对方以信心,再说这可是对方提出来的,不宰他一刀都对不起人家这盛情!

    闪电两眼一眯,笑着对丁奇说道:

    “要不还是算了,你看你们队长都害怕你输呢!”

    闪电故意在“输”这个字上加重语气,虽说是好意,实则意图挑起对方的好胜心,让他继续比下去。

    “输?我怎么可能会输?只怕是你舍不得这些木矛吧?”

    丁奇听了,立马加大音量,试图用音量告诉别人自己不会输相当符合年轻人好勇斗狠的性格,同时再激对方一把。

    “嘿嘿!”

    这头老狐狸在算计小狐狸,殊不知小狐狸开始算计上他了。

    说实话,在闪电眼中,此刻的丁奇身材不能说壮,身材看着有些瘦,给人的印象就是力量不大。就连白熊部落那个第一勇士都要比丁奇大两圈,这让闪电判断丁奇弄不折这根木矛。

    “哈哈,怎么会舍不得呢?”

    “那你敢不敢加大赌注?”

    丁奇一咬牙,瞪大眼睛问他。

    “好!那我就再加同样数量的木矛,你也得一样啊!”

    闪电生怕丁奇怂了,赶紧将这事儿给定下来。

    “哈哈!闪电医巫,您也太小家子气了!才拿出这么点儿木矛?敢不敢赌上这周围一半的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