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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说说,我绝对可以帮你的。”一听元婴境大成的顾长老,也有这赧然无奈的时候,邓少钧兴趣大增。
但顾云影又不吭声了。
“难以启齿吗?”
顾云影脸居然红了。
“让我猜猜,你是不是搞错了人,选了一头猪?”
顾云影讶异地瞪着他:“你怎么会有如此荒唐的想法?”
“难道是一只猴子?”
“去,去去,滚。”顾云影嗔怒道。
“嘻嘻,你就跟我说,我真能帮你的。”
……
邓少钧的目光坚定而诚恳,顾云影似乎终于下了决心,跟他说:“老弟,说不定你还真能帮我。”
“快说。”
顾云影脸一红——想不到一缕魂魄也能脸红——把自己命魂重生之时,遇到的难以启齿的事告诉他。
原来,他选的宿主,是唐国一个农夫家的傻儿子,名字叫陈狗子。此时的年纪是十八岁。
这小孩出生就魂魄不全,少了一缕魂魄,因此是浑浑噩噩,傻傻呆呆。像这样的小孩哪有名字?有个“狗子”称号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就足够了。
魂魄不全,原因多种多样,在天道中被称为“不完之人”,说直白点,在天道中不属于人。
不完之人,是个很奇特的存在。
无论是以邓少钧的现代人观念,还是这个世界的世俗法律上,他当然是人,拥有人的完整权利,但在这个世界的天道那里,不是人。
这种残缺并非是天道的错误,而是他本身如此。可以归结为“命数”。
这个世界有许多魂魄,由于各种原因,残破不完整,称为残魂。
如果有机缘,几缕残魂可以凑成一副魂魄,转世为人。
然而,有时候,这些残魂并不完整,也可能转世为人,由于魂魄缺失,就表现为各种现象:痴呆,神经病……
在世人眼里,他像是个人,但并不入天道。
不是所有的痴呆儿都是不完之人,其中的区别连仙人也很难分辨。
因此,顾云影选择他,还真没悖逆天道,不会受到天道的惩罚。
也正因此子魂魄不全,顾云影不得不强行从自己魂魄中分出一缕,否则无法配对。
他的设想是,等吞噬了这个痴呆儿的魂魄之后,再进入自己的避难所,获得另一缕魂魄,这样就完整了。
从此以后,他将不再是顾云影,而是一个船新的人物,与邓少钧一样,从零开始,但是修炼速度会快得飞起,不出一百年就能修到元婴大成,冲击化神境。
正所谓,事不如意十八九,想得挺美,还是出了岔子。
有一个女散修,无意中路过他家,看中了他,在十五岁的时候,竟然把他拐跑了。
他浑浑噩噩,竟不知是什么地方。
只知道女修叫汪金莲,已经到了金丹境,但依然保持着年轻时候的样貌。即使陈狗子是个魂魄不全的傻子,也知道这模样就叫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该凸的凸,该翘的翘,肌肤胜雪,吐气如兰。
这是陈狗子的艳遇吗?
一个傻子,被金丹境女散修看上什么了?
对,就是看上那个了。
汪金莲修炼的法门,是相当罕见的《甘露蜜》。
这个“蜜”字也没写错,就是甜蜜的蜜,不是秘籍的秘。
天下有个门派,专收女弟子,叫做“花月楼”,听名字还以为是那种地方,其实是个正经女修门派。
这个门派有一个没人修习的心法,叫做《甘露蜜》,需要男女同修。
同修之法,许多门派都有,虽然不是主流,但确实一直存在,也是合法的,正经的心法。
无论是男的与男的,女的与女的,或者男女之间,他们的同修之法,并非凡间猥琐之人所幻想的那种,绝对没有辣眼睛的动作。
同修一点也不龌龊,它其实是两个修为相当的人,在同一个地方,运行同一套功法,互相影响,互相增强,获得比单修更好的效果。
同修之法其实严禁两者有身体接触,那样很容易发生事故。
这些同修之法,要实现起来很不容易,不但需要两人修为相当,而且得心意相通。
同时,因为两人资质不同,修为也不会完全相同,两人获得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往往有一人实际上要做出点牺牲。
做出牺牲的那人未必乐意,所以同修之法很罕见。
但是,汪金莲的《甘露蜜》,却不是这种同修,它恰恰就是天下猥琐之人所幻想的那种。
是的,就是那种采补之术。
据说当初创立这套法门的,就是一对夫妻。
花月楼的女修,都是出家之人,自然厌恶这种修炼方法,也不知她从哪个箱子底下翻到了这个秘籍,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陈狗子被她抓去,也不知关在什么地方,这几年偶尔听她说漏嘴,是晋国黑首山。
顾云影越说越难过:“我堂堂元婴境仙人,活了几千年了,被一个小辈抓去日日采补,说出去丢人啊!”
邓少钧听得目瞪口呆,好家伙,我直接好家伙!
这等奇遇,果然难以启齿!
“你逃不掉吗?”
“我的魂魄还没有完全取代陈狗子的魂魄,即使取代了,也是不完整的,修为有限,跑不了。”
邓少钧很想吐槽一句,姚意的魂魄比你还残,只有几缕,还能帮我杀敌,你这样子,太令人失望了。
当然,这只能在肚子里腹诽,不敢说出来。
他平淡而谨慎地问一句:“她与你,就像那凡人夫妻一样?”
顾云影怒道:“你是不是笑话我?你是不是笑话我?”
不敢,不敢,我只是很好奇,她的秘术,到底是什么样的。
顾云影像泄气的皮球,委顿下来,闭上眼睛,委屈地说:“就如凡人夫妻之间一样,每天都一次……”
“那你不是可以与她一起同修?”
“陈狗子又不会这种恶心的秘术,我同修个鬼。”顾云影悲愤地说,“她实际上只是拿我采补,我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她为了增强效果,强迫我睁眼,那场面,简直,简直……”
邓少钧脑子里闪过一副副画面,估计得装几十个硬盘……
不过,这是顾云影,修炼了几千年的老仙人,正正经经的老仙人,对他来讲,这就是侮辱,他不敢开玩笑。
“顾长老,你放心,我这就去晋国黑首山查探一番,定要救你出来。”
地点有了,但是,陈狗子长什么样?
顾云影以幻术还原了陈狗子的样貌。
长得很一般,谈不上帅,那汪女修为什么要找他麻烦?
“那个女修长什么样?能给我看看吗?”
顾云影赧然地说:“不行。我一直在洞中,见到她都是衣裳不整的样子,不能给你看。”
“脸,她脸长什么样?你就给我看个脸!”
顾云影叹口气,努力幻化出一个头给他看。
果然是眼含秋水,唇若朱丹,极尽媚态。
只看到这脸,邓少钧骨头都有点酥。金羽宗里不少极美的仙子,比如灵玉,翠娥,以及李菲,那都是正正经经的美人,哪有长这样的?
那双眼睛勾魂夺魄,似乎不断地喊,大爷,快来啊。
这什么法术,能把人修炼成这样?
她去勾栏瓦肆混不好吗?为什么要纠缠陈狗子?
顾云影轻叹一声,告诉他:“不完之人,除了我用得上,修炼某些秘术的也用得上。”
哦……邓少钧似懂非懂,饶有深意地点了点头。
忙拍胸脯保证,一定把他的身体救出来,脱离苦海。
顾云影没有丝毫激动,幽幽地问了一句:“汪金莲是金丹二层修为,你打算怎么救我?硬抢吗?还是,你与她同修,把我换出来?”
我去,这什么建议?把自己搭进去?我可没那么高尚!
但是,修为差距可不是小事情。
搞不好真要丢了小命。
等自己提高了修为再去救他?
算了,还是辛苦一下吧。
“我可以先去查探一下,如果找到了她藏身的洞穴,暂时不动她,我可以去请救兵的。”邓少钧想了个招。
这确实是个可行的办法,顾云影同意了。
“我的这处避难所,实际位置是在梁国大吉山,你如果离它在二十里范围内,就可以让身体进入,而不是魂念。”
他一抬手,面前出现一副地图,很简略的地图,也不是很完整,大致标出个方位。
“把陈狗子带到大吉山,到了二十里范围内,我的玉佩会发光,你自己注意一下就好。”
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了,邓少钧也不墨迹,赶紧往晋国赶去。
……
凉国离晋国非常远,超过万里,要是慢悠悠走过去,像唐僧取经一样,等找到陈狗子,估计都已经被人取完经了。
他想起了筑基境修士的标配技能:御剑。
在与程太科决斗的时候,第一次使用了龙宫所赠灵剑,感觉效果不错。
既然这把灵剑能在自己手中发挥出相应的威力,那或许可以用它来飞行。
筑基那么久了,还从来没有御剑一次,不如试试。
高令当初教他的方法,早就烂熟于心,此时拿出灵剑,当站上去后,没有听到“当啷”掉地的声音,那颗忐忑的心才平静下来。
灵剑离地二尺,剑身横平躺着,发出微微的蜂鸣。
动作很标准,姿态很正确。
他轻轻地站在上面,脚底就好像有磁铁吸着,与灵剑融为一体。
果然好爽的感觉。
心中刚念了句:起。
灵剑倏地直冲云霄,一种叫做“过载”的重力效应,吓得他双手乱舞,然后,灵剑就不稳了,在空中抖了几下,划出条抛物线下坠,他又体会到了一种叫做“失重”的感觉。
还没等他发出尖叫,整个人已经插入泥土半截。
从土里爬出来,这才看到,灵剑根本没跟着插入土中,而是稳稳地悬在二尺高的地面。
说好的灵剑会与主人休戚与共的呢?总共不过飞了不到二十里,我要你何用?
邓少钧无奈地再次站上去,战战兢兢地说:“剑兄,能不能悠着点?我晕车啊。”
这次在上面多站了一会儿,所以,比第一次多飞了十里地,不过还是一个倒栽葱扎进了地里。
“为什么如此不丝滑?”
使劲挠头,百思不得其解。
“蠢货,这不是普通宝剑,是有极大灵性的灵剑,你需要每日注入自己的灵气,温养它,与它培养感情,然后才能心意相通。光靠你这点修为,强行驱使它飞行,摔死你活该,连累我也头晕!”
姚意在邓少钧的身体里,渐渐生出魂魄,也能分享邓少钧的部分感觉。这两下,高空坠落,修为再高,也给颠吐了。
邓少钧苦笑,这姚长老为什么不早指点一下,事到临头,影响自己了,才出来骂人。
从金羽宗下山这么多天,如果早点说,会这么狼狈么?
只好捏着灵剑,从指间轻轻输入灵气。只觉剑身微微震颤,好像正在被人按摩,舒爽之极。
温养了几次,这才再次御剑。
果然,温养过的灵剑,配合更好,起步不会再抖三抖。
不过,飞行了三百里,脚底下传来非常强烈的抖动,邓少钧猜测它不乐意了,赶紧降下来。
三百里,对于修仙者来说,根本不值得御剑,跑步都不用多久。
这是因为与灵剑不熟,所以才这个样子。
当天不敢再御剑了,只好用腿来丈量大好河山了。
折腾了这么久,才刚刚到凉国与秦国交界处。
此后,每天温养灵剑,但他聪明了,不随便御剑。
有大路走大路,遇到连绵大山,御剑而过,其他时候,土遁、木遁,尽量走直线。
即使这样,到达晋国,也是十天以后。
一路打听,得知黑首山绵延千里,人烟稀少,要藏个人简直就是水掉进大海。
寻到山前县,正在黑首山脚下。一进县城,城门口围了一大帮人在看告示。
邓少钧挤上前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近一月来,山前县衙连续接到十宗人口失踪案,失踪者皆为良家少年,年十五到十八之间,如有知道线索者,速来报告,赏银十两。”
一看告示上所说的,邓少钧马上脑补了一些惨绝人寰的画面。
这死变态!
变本加厉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