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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 破阵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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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乐郡王吴阶,字晋卿,德顺军陇干人。王幼时沉毅有志节,知兵善骑射,读书通大义。

    逢夏军入侵,王长途奔袭通远寨,烧敌粮十万石,进兵奋击,大获全胜。

    为熙凤路大总管,三战三捷,一举而下定羌城,夏军夺气。再战南川寨,杀敌盈野,敌全线溃退!捷报传至京城,世祖高皇帝欣然命诗以贺:“山高路远坑深,大军纵横驰奔!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吴大将军!”

    流光阁功臣第七!

    ——《流光阁功臣谱》

    吴阶是想与曲端处好关系的,曲端对他有恩,他哪能一升官就忘了原来的顶头上司,传出去名声也不好。不过,曲端的表现实在是不咋地!不但一点支援都没有,还要把他率领的部队全部扣下。那哪行啊?这不是要吴阶的命吗?

    吴阶大怒,先抢了粮仓,再劫物资仓库,而且收获颇丰。朝廷支援泾原路的两千匹军马,刚到萧关,全成了吴阶的盘中餐。抢完东西,连夜开拔,全军杀向会州。

    “大哥,咱们这么干,是不是不太好?一旦官家怪罪下来……”吴璘气喘吁吁地说道。说话的声音阴阳怪气,很是不中听。

    吴阶兄弟二人,没有一点相象的地方,如果他们自己不说,谁也不会想到这是亲兄弟俩,实打实的一奶同胞。吴阶身高过丈,膀阔腰圆,头戴青铜盔,大红盔缨在风中飘摆,穿青铜明光铠,胯下黄骠马,手中擎着破阵黄金钺,面如重枣,落腮虬须,高鼻梁大嘴叉,威风凛凛,傻气腾腾。

    再看他的兄弟吴璘却是另一番光景。身如麻杆,瘦小枯干,瘦的除了骨头就是皮,看不见什么肉。黄了吧唧的脸膛,两道白眼眉,一双斗鸡眼,还生了一个雷公嘴,宛如吊死鬼复生。就这长相,大白天看着全身冒凉气,都能把鬼吓死,更别提人咧!也穿了一身盔甲,怎么看怎么不合适,头盔歪着,甲叶也松了,整个人堆萎在马身上,好像立即就要散架了似的。再看他的马,好好的一匹白马,长了无数的紫色斑点,就象生了赖疮一般。没事时,这马就低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手里提溜着一杆长枪,好家伙,还不是一般的长啊,足有二丈多长,鸭蛋粗,枪尖明晃晃挺刺眼,枪身黑黝黝,挺象真的。吴璘拎着枪,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眼见要被大枪拽到地上了。

    吴阶笑道:“咱也不想这样啊?套用一句好听点的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啊!理他娘咧!干都干了,他曲端还能把咱吃喽?”

    “依我看,你还是应该给官家上个折子,分辩一下。否则……”吴璘说话就是这样,吞吞吐吐,很不干脆。

    吴阶不屑地说道:“老二,哥哥没有你想的那么傻!当今陛下,把咱兄弟提拔起来,是要咱打仗的。只要咱能打胜仗,谁都动不了咱。再者说,陛下刚把我提上来,哪能马上就拿下去?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所以说,放心吧兄弟,咱现在稳如磐石呢!”

    万余军马,急行一夜,眼瞅着就要到达西安州境内的绥戎堡,吴阶兄弟停下来稍微喘口气,等等后面的步兵。

    “大帅,你看!有人追来了。”身边的亲兵大声提醒着。

    吴阶回身一看,尘土飞扬,速度极快,不大的功夫已到几十丈外。

    “啊?她们怎么来啦?”吴阶非常意外,喃喃自语道。

    来了四个人,而且都是女人,看装束应该是二主二仆。

    这些人吴阶当然认识,一个是关中地区非常有名的娼优王真姬,小字幼玉;另一个是萧关的望族严老员外的宝贝女子严蕊,严幼芳。王真姬本是要出关到夏国兴庆府去演出的,遇到战争,在萧关停了一个月。曲端取得空前大胜,自然要庆祝一下,庆祝宴会自然是需要女人来助兴的。而萧关城内最有名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严蕊,尚待字闺中,不方便出面;另一个就是王幼玉了。酒席宴上,风华绝代的王幼玉,爱上了战斗英雄吴阶。两人你有情来我有意,当天晚上就睡到了一个床上。吴阶天赋异禀,阳气过盛,三五日离了女人就全身不舒坦。看着色艺双绝的幼玉,心里那个痒,就甭提了。好事成就,吴阶猛然看到床榻上的斑斑血迹,心内大惊,哪曾想这样一个风骚标致的女人还是处子?

    幼玉“嘤嘤”哭泣,伤心地说道:“亏得我当君不是寻常男子,没想到君也那样看人家!君只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君走吧!”

    看着梨花带雨的佳人,吴阶心里一暖,将伊拥在怀里,低头亲了下去:“走?我哪里舍得呢?”

    幼玉伸出肃白的纤手,捂住吴阶的嘴,嗔怪道:“君刚才只顾自己快活,哪有一分顾及人家的死活?”

    三十多岁的吴阶早不是情场上的雏儿,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干什么,上下其手,不大的功夫,幼玉已是情难自己,娇喘声声了。

    自那以后,吴阶没事就来会王幼玉,一天见不到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似的。

    话说一日,严员外邀请大英雄吴阶到家里饮酒。员外唯一的爱女严蕊在屏风后看到威猛的吴阶,无边的春情便似葫芦河里的水,越涨越高。严蕊身边的女使充当了传书的鸿雁,为小娘子送信。吴阶本来没把这事当回事,随便回了几封信,就当是闹着完。也远远地见过一面,看得也不甚清楚,没什么印象。

    后来,一次见面,吴阶看清了小娘子的模样:水灵,真是水灵,那脸蛋仿佛能拧出水来呢!与王幼玉相比,一个是大家闺秀,一个是小家碧玉;一个是初春的兰花,一个是火红的芍药;一个是水,一个是火;各有各的好处,各有各的美妙啊!一个把持不住,吴阶拉了小娘子的手,亲了人家的嘴,虽然仅限于此,已经是非常非常过分了。

    在萧关城做完坏事,吴阶本立即跑路:他派亲兵分别给王幼玉、严蕊送去了一封信,简单说明了一下情况,申明有缘日后再见之意,就离开了萧关。谁想,这两个人居然追来了,而且怎么凑到一块了呢?

    王幼玉俊脸凝霜,叱道:“好个无情无义的男子,哼!老天啊,怨我王幼玉瞎了眼,我不要活了!”

    说着话,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那边的严蕊,背身抱住女使,轻声哭着,声音越来越大,也是非常委屈呢!

    吴阶英雄盖世,平生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女人一哭就没辙!吴阶正愁得不行,忽听吴璘在一旁怪里怪气地说道:“我说两位小娘子,我叫吴璘,乃大英雄吴阶的二弟。今天二十五岁,尚未娶亲。如蒙不弃,愿结秦晋之好,山盟海誓,永不变心。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携手百年,不亦乐乎?”

    两位小娘子看看吴璘,同声喝道:“滚!”转而怒目而视,互相啐了一口,回身再哭!

    吴阶一脚把吴璘踢跑,又把身边的亲兵支走。上前陪着笑脸,道:“哎!这大老远的,你们怎么追来啦?你们看,我这有皇命在身,要去打仗,带着你们也不方便呀?”

    “哼!想想你的心,人家一颗心全给了你,你呢?”王幼玉横眉冷对。

    “天下第一负心男子!我,我……”严蕊还有些矜持,虽然有气,说得还算客气。

    吴阶急得直跺脚,发狠道:“要是让官家知道了,我打仗还带着女人,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你们也替我想想成吗?”

    王幼玉指着严蕊,怒道:“她是谁?你说呀?怎么不说啦?”

    严蕊却道:“你喜欢别人,我也不管,为何喜欢上这样的女人?”

    一听这话,王幼玉不干了,骂道:“贱蹄子,我怎么啦?背着父母跑出来,连脸都不要了,还说别人!”

    严蕊轻蔑地说道:“你的脸在哪里?整日里围着男人打情骂俏,你也配!呸!小骚货!”

    两个女人起劲的骂着,目标不在指向自己,吴阶开始还轻松点,慢慢地,感觉不对劲了。她们嫌骂动嘴不解气,还要动手呢!

    吴阶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

    大宋的英雄,新出炉的大英雄一怒之下,自有其威猛的气势。

    男人硬了,女人就要软一点!

    幼玉怯生生地道:“人家不管了,总之你不能抛下人家不管!”

    幼芳毅然道:“你要是不要我,我就嫁给刚才那个丑鬼,要你好看!”

    嗨,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突然,一名骑兵飞马来报:“大帅,前方发现很多败兵,正在抢劫百姓。田晟将军请令,如何处置?”

    吴阶最看不起欺负百姓的军人,闻言大怒:“传本帅将令:把那些狗娘养的都抓起来,我马上就来。”

    传令兵答应一声,飞驰而去。吴阶命令两名亲兵照顾四女子,也不交代一声,朝着传令兵去的方向追了下去。

    这一队溃兵足有三四百人,吴阶赶到的时候,正看到自己的兵在抓人。一刻钟的功夫,小村子里被翻了个底掉,溃兵全部落网。

    吴阶拎着马鞭,来到俘虏面前,厉声问道:“谁是头?”

    所有的目光都指向一个人,那人瞧再也装不下去,“扑通”跪在地上,可劲地磕头、求饶:“大帅,大帅!兄弟们跑了三天,都要饿死了,属下也是没有办法!求大帅开恩,属下再也不敢啦!”

    “还有下次?”吴阶上去就是一脚,把那名军官踢倒在地,狠狠地抽了几鞭子。

    那军官也许昏了头,居然喊道:“吴大帅,求您看在曲大帅的面子上,就饶了小的吧?”

    一听曲端的名字,吴阶的火就不打一处来,马上传令:“拖下去,砍了!”

    溃兵一个个吓得要死,竟没有一个人敢出来求情!

    片刻,一颗血淋淋的脑袋用托盘托着,送到吴阶面前。溃兵中间,昏死过去三四人!

    “男子汗,大丈夫,欺负百姓算什么能耐?”吴阶用马鞭轻轻敲着手掌,一边说道,“夏国人也是一个脑袋,两条腿,难道生了三头六臂不成?临阵脱逃,知道什么罪吗?嗯?”

    “大帅!”一名士兵仗着胆子说道:“当官的让咱撤,咱有什么办法?”

    吴阶煞是好奇,不想还有这样胆色的人?

    他命人把说话人的绑绳松了,上下打量着这人。模样倒没什么出奇之处,这时,那人凛然不惧,迎着他的目光,两人对视良久,那人丝毫不退!

    吴阶暗暗赞叹,问:“叫什么名字?”

    “刘武!”

    “有何本事?”

    “箭术还去得!”

    吴阶有心考较一下这个刘武,立即命人拿来弓箭。刘武取过一枝箭,两膀用力,“嘎吱吱”弓拉满月,忽地对准正在啃着一条羊腿的吴璘。吴璘瞟了一眼刘武,就当完全没看见,依然去啃他的羊腿。

    “嗖!”地一声,弓箭呼啸着从吴璘的身边飞过,“当”地一声,正中插在吴璘身边的长枪的枪头。

    “好!”

    溃兵在喊好,就连围在周围的兵也在喝彩!

    吴璘翻着他的斗鸡眼,撇开雷公嘴,笑了,笑得好生难看,就是哭也比笑好看一些吧?

    “好!”吴阶大赞一声,过去拍拍刘武的肩膀,道:“本帅提拔你做个都头,就由你来带这些兵好了!下次作战,你们要冲在最前面,敢不敢?”

    “谢大帅提拔!”刘武跪倒在地,道:“谁怂包谁是小老婆生的!”

    吴阶“哈哈”大笑,正要转身离去,只听刘武说道:“小的有一事相求。”

    “说吧!”

    “小的想去那位将军手下效力!”刘武指着吴璘说道。

    吴阶又是一奇,心想这个刘武果然有些本事,看人蛮准的,就高兴地答应了。

    据这些兵汇报:他们所遇到的兵是晋王李察哥的手下,听说,西安州与会州交界的定戎堡、通会堡已经被敌兵占领。既然定戎堡、通会堡已失,会州的会川城可能也丢了。

    会州、西安州是曲端的地盘,吴阶没必要为曲端卖命,本可以率军避开敌军,以最快的向南到达安全地界再向北西,直趋熙州,那里才是他的目的地。可一听前面的兵是李察哥的兵,吴阶好像看到了美味佳肴,口水都要出来了。当即传令,他和吴璘率领所有的骑兵先走一步,直取通会堡,田晟率领步兵大队随后跟进!

    李察哥是吴阶手下败将,吴阶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而且,吴阶收集了这些溃兵尝到了甜头,他要趁着曲端还没上来,把能赚的便宜都拿到手。熙河、秦凤两路,疆域辽阔,面临吐蕃、西夏两面威胁,防守压力很大。他手下的三只主力,积石军防备吐蕃,不能轻动;震武军防备西北,暂时也动不得;只有通远军和手下的这些兵可用。除了这些,就是些没什么战斗力的厢军、蕃兵和乡兵。吴阶飙着劲儿想为官家争脸,把能想到的方法都使上了,可谓绞尽脑汁啊!

    第二日入夜十分,前方探马报回消息:有一队敌兵在距离这里十里的地方宿营,未发现地方侦骑。吴阶传令,再进十里,士兵们下马休息,他带着几名亲兵,亲自到前方观察敌情。

    漆黑的山冈下,一堆堆的篝火,就象天上的星星。胡琴,流暢明快;洞箫,幽靜柔和;羌人的歌声,空旷而高远。时而传来阵阵喝彩声,虽听不真切,还是能感受到那热烈的气氛。

    从篝火来判断,敌军数量在三千人左右,最多也不会超过四千。单凭这么点人马,就敢如此托大,连侦骑都不派,视我大宋无人吗?

    吴阶按耐着心中的火气,低声吩咐:“回去!”

    回到营地,吴阶传达将令:不许生火,不许随便走动。上半夜睡觉,下半夜丑时整出发,丑时三刻发起攻击。

    喝点水,用过点干粮,兄弟二人背靠背地说话。

    “大哥,媳妇娶那么多,你不烦吗?”

    “烦,当然烦!但是没有媳妇不是更烦?”

    “媳妇有什么好?”

    “手有什么好?

    “没有手怎么行?”

    “是呀!没有媳妇怎么行?”

    过了一会,吴璘那边没了动静,继而鼾声如雷,兄弟已经睡着了。

    丑时整,三千大宋骑兵人衔枚,马上嚼,悄无声息地向前摸去。到达出发阵地,侧耳听听前方没有什么特殊的动静,吴阶一声令下,全军发起攻击。

    夏军营地外边站岗的士兵还没来得及呼喊,咽喉中箭,尸身栽倒在地。

    “嗷嗷”,大宋骑兵嚎叫着,冲进敌营。

    套马索飞出,套住营帐,马向回跑,“轰隆”响声过后,营帐坍塌,从里面传出呼喊声。一个个钻出来的士兵,不是被迎面飞来的雕翎箭候个正着,就是成了刀下鬼。刘武更是悍勇,拍马闯进一个营帐,只听一阵鬼哭狼嚎过后,出来了的是一个血人。这家伙振臂高呼,“嗷嗷”,恍若草原上的饿狼,嚣张跋扈得不可一世。

    “大帅,发现一群女人!”一名小兵脸红耳赤地跑来,就象做了什么错事一般!

    吴阶过去一看,才明白:一群赤身裸体的女人挤在一个小帐篷里,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味。女人们看到他,凄惨地叫起来,吴阶含泪亲手为她们解开绳索,不知说些什么好。这时,他的心真的在滴血呢!

    突然,一阵风从面前吹过,“沧啷”一声,他的宝剑随着白花花的身子飞了出去。吴阶追出来再看,一名赤裸的女人扑进俘虏群中,剑光闪动,如同夜空中暴起的闪电,鲜血在流,头颅在飞,一具具尸身无声的倒下,一个个灵魂迅速地消融。

    她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倒在她剑下的人都来不及呼喊,长发遮蔽了她的双眼,唯一可见一点清泪自脸颊悠然滑落。

    她在无声的哭泣!

    三十几名俘虏,眨眼之间已被杀得一干二净!

    宝剑悠忽搭上她雪白的脖颈,一阵风儿将额前的丝发撩起,吴阶看到她的眼睛,她在笑,她竟然在笑,笑得那么绝望!

    一个人,可以笑得绝望吗?

    “住手!”吴阶使足了全身的气力,抢上前去。

    晚了,还是晚了。

    宝剑在转动,几根头发已经被宝剑割断,宝剑马上就要割断一个鲜活的生命,谁也阻止不了!

    “当”,火花四溅,宝剑飞出很远,插在地上,剑柄上的红缨兀自剧烈地颤抖。

    那女人一愣神的功夫,吴阶已经赶到身前,在她身前三尺处止住趋势。

    吴璘的一箭,暂时救了她的命,可是,她还能活吗?

    “小娘子,听我一句:大宋人不是生来被作践的。血债要用血偿!你的清白可以用血来洗刷,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啦!”吴阶苦口婆心地劝道。

    一件衣服从后面把她娇小的身躯裹在里面,吴璘何时变得如此细心体贴?

    她的身子还在抖,就连声音也在抖:“可以吗?”

    吴阶使劲地点头:“可以,当然可以!”

    她无声地倒下,就象被风吹倒的百合花!

    “传我将令:找一个还象人的家伙回去报信,就说我吴阶到了,让他给自己预备后事吧!其余的全给我杀掉,这些畜生不配生活在人世上!”吴阶提着宝剑,声嘶力竭地喊着。

    这本是一场极小的战斗,在吴阶一生经历的几十场战斗中更是不值一提,但是,这一战确立了吴阶在夏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三天后,夏人发现了这个地方,发现了三千多夏人的尸身,尸身被垒成一座小山,山头上还矗立着一块牌子,上面是用鲜血写就的一行大字“吴阶斩三千四百三十七个畜生于此!”

    从此,吴阶被夏人称为“吴阎王”,对夏人来说,“吴阎王”比真“阎王”还要来得可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