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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阿奴被饿醒了。哥哥和族人们还是没有回来。纳达岩就歪在她旁边睡着了。
阿错出去疯玩总算还惦记着妹子,中途买了几样吃的回来,见阿奴睡着又出去了。只是不是甜糕就是糖果。阿奴看了就没胃口。喝了口水,肚子更饿了。纳达岩见阿奴苦着脸,背着她去店里厅堂上看看。店铺已经打烊,不过还有个小二在看店。
店小二见他们想吃粥,就说:“店里已经歇了火,厨子也回家了。出门往左拐,大慈恩寺那里有夜市,今天端午,热闹非常,什么吃的都有,几个大钱就够了。”
阿奴听到有寺庙,皱皱眉头。纳达岩谢过小二,背起阿奴往夜市去了。
阿奴身上酸痛,喉咙发痒,懒洋洋的趴在纳达岩背上。
果然往左拐弯,就是夜市。喧闹之声扑面而来,店铺林立,绣旌招扬,灯火辉煌,行人如织,繁华程度丝毫不逊于长安夜市。
纳达岩找到一家粥摊,要一碗白粥,卖粥的是个头发发白的老大爷,见阿奴病歪歪的,给她上了一叠榨菜头,切得薄薄的白生生的榨菜片,吃着咸津津的,阿奴来了食欲。两人喝完白粥,肚子里暖呼呼的,阿奴的精神好了一点。
他们坐在粥摊上,看着夜市上人来人往。成都是茶马古道的起点,周围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夜市上各色人等都有,最多外国人是包着头的印度阿三,居然还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
这里的历史跟阿奴知道的不一样,唐朝之后是五代十国,之后就是这个大汉帝国,宋朝消失了。为了区别前面的几个汉朝,人们有时候称呼它‘新汉’。开国的皇帝刘起自称是西汉皇帝刘邦的后裔。他十分重视商业,在位四十年,努力疏通了西北,西南和海上丝绸之路,势力最远时西达里海,北至贝加尔湖,南至真腊,东至琉球。吐蕃,大理,大越(越南),真腊,高丽,西夏,于阗、龟兹、西州回鹖、黑汉国、花刺子模等皆为属国。只是没有几年,西域各国连年战火,大汉帝国逐渐失去对西域的控制,中亚和新疆荒漠地区的草原、绿洲被摧毁。西北丝绸之路日渐衰微。西南和海上的国际贸易反而更加繁荣,大汉帝国的注意力也放在了海上。据说每年出海的商船数以万计,随之而来是帝国海军的强盛,还有奢靡腐化的社会风气。长安上流社会的贵族攀比之风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年轻贵族群里风行吸食大麻,阿奴在街上见过一个贵族,脸涂白粉,穿着怪异,精神恍惚,类似后世的嬉皮士。他的随从看起来比他正常的多。问了路人才知道此人还是中书令之子,长安的四大贵公子之一。
阿奴也只了解到这么多,她更关心的是茶马古道。回到墨脱,就要办阿错的成年礼。也许是从阿奴画出这个世界的地图开始,也许是阿奴说的那些冒险故事,让他就对外面的世界有了浓厚的兴趣。迈向广袤世界的第一步,阿错想从走马帮开始。
当年阿依族祖先们历经千难万险到达墨脱,被它天堂般美丽的吸引,在那里定居下来(阿奴常想,是不是拉家带口到达那里太困难了,以至于没有力气再出去)。那里山深林密,海拔落差极大,动植物多样,是气候学家,动植物学家的天堂。也是度假的好地方,她想,热带到寒带只要一天,当然要忽略无处不在的虫蚁,野兽,还有雪崩、骤雨,甚至频繁的地震。这不是她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的理想生活,尽管那只是她的一段记忆,
一段榨干了甜汁的干巴巴的残缺记忆。是否是前世今生,她找不到答案。她只是不想在深山里生活一辈子,虽然那里很美。
兄妹俩一拍即合,所以阿奴这次跟着阿错一起出山。这是她十年来第一次踏足文明社会,下一次也许要她的十五岁成年礼以后了。
阿奴正在胡思乱想,忽然钟声哄然大作,一声又一声,振人心魄。许是钟声太近,阿奴觉得两手发颤,心跳如鼓。见纳达岩一脸迷茫,阿奴爬上他的背,在他耳边大声说:“这只是报时罢了。旁边就是寺庙,想看看吗?”纳达岩背起阿奴,向大慈恩寺走去。
还没有到寺前,钟声嘎然而止。纳达岩停下来,茫然若失。阿奴趴在他耳边,低低地说:“往前走,看看吧。”
纳达岩再走几步,一座灯火通明的喧闹庙宇显现出来,一股烟火气呛人鼻端。
阿奴觉得纳达岩身上放松下来,他说道:“汉人的寺院真奇怪,怎么像闹市?”
阿奴的心情忽然很好,笑道:“因为它在闹市啊,你冥想时看见的那个寺庙在草原啊。寺庙在哪里,就像哪里。”她不伦不类的打了个比喻:“汉人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
纳达岩大笑,阿奴也‘吃吃’地笑,将脸藏进他的衣服里,深深地嗅着他身上的檀香味,忽然泪流满面,纳达岩浑然不觉。
两人满街晃悠,也不买东西,看见有趣的,阿奴就拍拍他,他就凑上去。成都五月的夜市是扇市,满街摆的扇子,五月是‘恶月’,也有卖香药,纳达岩本想买点檀香,阿奴哼哼唧唧撒娇,嫌累不愿意拿,也就罢了。
前面涌来一股人群,阿奴一眼看见阿错。阿错的眼睛乌青了一大块,像‘家有贱狗’。阿奴吓了一跳,一问才知道,阿错对那个‘打字子’的习俗很感兴趣,兴冲冲的买了李子,赶到城东南角城楼下,楼上楼下挤成一团,大家正扔的不亦乐乎,只是他还没有站稳,就被角楼上扔下的李子打中眼眶,阿错愤怒了,居然被个姑娘给砸了(阿奴抚额,哥哥啊,这个游戏不就是砸人和挨砸么?),他将手里的李子奋力往楼上投,一投一个准,那个姑娘被砸的头上的银花冠都掉了,她也怒了,叫了手下的人来抓阿错,阿错一溜烟跑了。
阿奴细细盘问一下那个姑娘的装扮,是个苗族的姑娘,只怕是哪个土司家的。她很八卦地盘问那姑娘的长相,阿错想了半响,斩钉截铁道:“像块银锭,哪有你好看。”
阿奴黑线。
回到客栈,族人都回来了,各有斩获。见阿奴好了很多,商议好明天启程,各自去睡不提。
半夜里,阿奴越咳越厉害,想要喝水,一摸茶罐里的水冰凉。她晕乎乎的起身,去厅堂问值夜的小二是否有热水。小二哥从温着的茶调子上给她倒了一杯热茶。她才喝了两口,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胖墩墩的身影闪了进来,居然是刘仲。他不想忽然看见阿奴,也呆了一下。见他气喘吁吁,慌里慌张,阿奴心道不好。见小二欲张口要问,她扬手拿出一大锭银子:“不要多问,等会若有人问,就说什么也没有看见。”小二会意,接过银子。
阿奴牵起刘仲跑进自己院子里。叫醒纳达岩。纳达岩打着哈欠,掏出一堆竹牌,在院子里插成一圈,摆出一个寨子的模样,点上香,拿出铃鼓,嘴里念念有词,开始跳舞。刘仲见那些竹牌花花绿绿,上面的人物个个青面獠牙,张牙舞爪,下面还有些奇怪的符号,香烟缭绕中,铃声丁丁,幽暗的院子分外可怖。然而这一个多月的经历已经让他不会再害怕这些,他想,人比鬼怪更可怕,只要能活下去,就是魔鬼他也愿意跟从。
院子奇怪的起了黑雾,他只能看见对面的阿奴,房子,栏杆,围墙还有纳达岩统统不见了,也许都沉浸在这阵怪雾里。
他抓紧阿奴的手,呼吸急促,整个人微微颤抖。
阿奴轻声问:“出什么事了?
他凝了凝神,也轻声回答:“我找九皇叔,蜀王邀请他来成都过端午节。我装成小厮去见他,不过后来被蜀王识破身份,只好逃了,蜀王跟梁王关系很好。只怕这次连累九皇叔。”
他声音暗哑,心中怀恨,不肯再叫梁王父王:“青姨跟我失散了,我逃去找先生,没想到云水间关门了,留了个伙计告诉我,要我到这里来找一个人。我不认识路,路上又有人暗暗盘查。绕了一晚上,才找到这里。”
“那个伙计告诉我,他告诉我,先生是今天上午接到一个消息,才关店走的。我的,我的。。。。。。”他哽不成言,深吸了一口气,“他们杀了我外公,还有几个师叔,血洗了旗山书院。先生是我外公的第十一个弟子,也是沈家人。九师叔也被害了,他是青姨的丈夫,也是我姨夫。青姨还不知道!”他想说这些天的艰难惊险,想说他有多害怕,想说知道外公去世时的绝望,有很多话,却不知道要怎样开口。说了又能如何?他不知道要怎么办,疼爱他的亲人陆续惨死,他不知道下一刻是否还能活着,也不知道这个救了他两次的小姑娘还能够救他多久,他紧紧抓着阿奴的手,浑身颤抖,泪流满面,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阿奴被他拽的手疼,天啊,这可怜的孩子,他才十岁,那个天杀的父亲居然这样灭绝人性。
外面传来一阵喝骂声,有人冲进客栈里,小二没有声音,那些人开门阖户,骂骂咧咧搜了一圈,又传来一阵哀嚎,似乎有人被抢了财物,搜刮完了,他们扬长而去。几次经过院子,刘仲都可以听到自己的骨头相互撞击的‘嘎嘎‘响,但是他们都没有走进来,甚至没有人问一声,好像看不见这个院子。刘仲想,原来真有隐身法。
听得他们远走,许久,阿奴才长吁了一口气,雾气散开,纳达岩一脸虚脱的汗水。
天已经亮了,阿奴开门走出去,看见店小二正在收拾,他抬起头来,脸上一个乌青的掌印。见阿奴一脸惊愕,小二以为自己吓着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抱歉的偏开脸笑笑,轻声安慰道:“我习惯了,没事的。”顿了一下,他又愤愤地补了一句:“就是你不给银子,我也不会跟那帮畜生说的。”
阿奴想哭,这个社会远不如想象中美好。她讨来热好的茶油,给阿错和小二擦,说道:“下次再受伤,马上用热好的茶油擦一擦受伤的地方,效果会更好,不过破皮了就不能擦了。”
小二叫土生,是个苗人,来自川南,跟阿错一样的大,都是十五岁。他说昨晚那帮人是成都府的衙差。
阿奴心惊,上一次只是梁王府的侍卫,还蒙着脸,这次公然出动官府。诸侯王按律不得结交官员,这样看来是不是梁王已经得手?
她打听得那个刘仲要找的人叫沈谦,是这家店的账房。她让土生悄悄把人叫来。
沈谦是个精干的年轻人,面目普通,见到刘仲,看过他的图章,确认无误,看向阿奴,拱手谢道:“多谢小姑娘救了阿仲。在下沈三,现下沈家在四川的所有事情由在下处理。”
刘仲忙叫道:“你是三舅舅?”
沈谦摸摸他的头,又道:“六郎已经被抬出了城,现在很安全。十一娘(青姨)昨夜也出了城,她受了伤,不很严重。还有,京城已经戒严十天了,半点消息透不出来。”
他顿了一下,看着刘仲,眼里露出丝丝愤恨:“旗山书院。。。。。。”
刘仲打断道:“我知道了,昨天那个伙计告诉了我。”
沈谦嘘口气,还是咬牙说道:“旗山书院里有二十名沈家弟子。”
“沈家在成都府的店铺准备全部撤回两浙。若真是变了天,境况最坏,沈家也还有海船。阿仲跟着六郎一起回浙江如何?”
刘仲不语。
沈谦继续说道:“消息来的太晚,还好五郎今年被放到燕州,京城里明面上没有沈家的人。”
“我一直没有见过你,没想到是这样一个时候见面。”见刘仲一脸倔强,他叹口气:“你想做什么,都要有命才成。昨夜成都忽然加紧了盘查,街上都是探子,城门口检查的很严,一时不好出去。你再耐心等几天。就住在这里可行?”
阿奴忙说:“我们今天就出城的,要去雅安,跟马奎大叔的马帮会和,回吐蕃。”
沈谦踌躇一下:“阿仲还是住这里,你不要出去,我会把院子空出来,就叫土生来伺候。”
他又跟阿奴聊了一会,得知他们还要买一些布匹和茶叶,想了想,拿出一方寿山石印章,告诉阿奴这是他的私章,有事可以凭这个印章去找沈记的铺子,沈家会全力帮忙,沈家在四川还有一部分铺子是挂着福建林氏的旗号,店铺牌匾左角上都有一只小貔貅,他们也认这个印章。这样秘密的事也跟我说?阿奴疑惑。不过狡兔三窟,真聪明,阿奴拿起印章,见那印章洁白细腻,肌理里晕着点点红斑,像是朵朵红花,惊呼:“红花芙蓉石。”
沈谦极是意外,看向阿奴的眼神亲热不少。寿山石也就这些年才流行起来,精于此道的人不多,这方印章还是沈浙送与他的极品芙蓉石,而后他也爱上了搜罗寿山石。只是知己甚少,现在碰上一个识货的,居然是个漂亮的异族小姑娘。要不是情况不允许,他还真想坐下聊聊。
沈谦走后,阿错他们已经收拾停当,准备出城。刘仲念念不舍地拉着阿奴的手,最后狠狠心把手放开,说道:“走吧。”
阿奴没有说话,刘仲奇道:“怎么了?”
阿奴两手插腰,阴森森地问道:“红红呢?”
刘仲吓了一跳,支支吾吾,他把红红落在九皇叔那里了。
阿奴伸手狠狠扭住了他手臂里面的软肉,肉厚还是有好处的,他心道,小丫头就是小丫头,瘦干干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阿奴叫土生找张卖身契,要死契,再拿印泥来。土生不识字,想了想,去找了沈谦。沈谦听说是阿奴要的,以为她要买奴仆,很爽快的一挥而就。
阿奴不认识繁体字,但是简体字总是脱胎于繁体字,她连蒙带猜,能看个大概。见是卖身契无误,抓起刘仲的大拇指按一下印泥,再在纸上狠狠的按下去,迅速吹了吹,折好收起。刘仲没有想到有人敢要他卖身,还没有明白过来,堂堂大汉梁王世子已经沦为仆役。
他还没有开口,手臂忽然剧痛,掳开袖子一看,刚才阿奴拧的地方已经肿得老高,一片青黑。
阿奴仰着头:“两天就好了,让你长长记性。”挥挥手,抬脚跟着哥哥族人们走了。
等人去了老远,刘仲才回过神来,手上一跳一跳的痛的他龇牙咧嘴。沈谦听说自己写的卖身契把堂外甥卖了,哭笑不得,还好阿奴不知道新汉卖身契要有人牙人作保,官府盖印才生效。他想给刘仲擦点药,刘仲不让。果然,痛两天就好了。
也不知道是郎中开的药还是纳达岩驱鬼起了作用,阿奴的喉咙好了很多。不过她还是去买了一罐川贝梨膏糖,林记的药铺,牌匾上一只蹲着的貔貅咧着大嘴看着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