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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又要去杀人了。
他习惯在杀人前把他的剑擦的发亮。他说,这是对对方的尊敬。
我不知道杀人是他的职业还是他的爱好,如果杀人是他的职业,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还要住在这么破旧的房子里,一日三餐馒头加白粥。听说杀人是可以赚到很多钱的。
可他似乎并没有很多钱。
我恨他。
没有理由的。
可有时我又很爱他。
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
他去杀人的时候,我就会跑到村外面去玩耍,常常玩到天黑了,等他来寻人,然后他会对我说,天黑了,我们回家。然后他就牵着我的手带我回家。
他的手很粗糙,可能是长年累月拿剑的关系。
他的身体有很多伤疤,那是他去杀人时被兵器划破的。有的是剑伤,有的是刀伤,有的是暗器伤。他身上所有的伤口我都一一见过。是那么丑陋,可我却有些心疼。有很多时候我都想对他说,别再去杀人了,干别的我们还是可以生存下去的。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一个月前的晚上。他对我说,晚安!
第二天我醒来后,他已不在家了,留下纸条:我会出去一段很长的时间,你照顾好自己,床头有十两银子,够你三个月用,我会尽早回来。别在外面呆太晚,记得天黑前要回家。
一个月后,有人把他的人头送回来了,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送他回来的是他的同伴。
他死了,并且尸首无存,只剩一个头颅。
我没哭,他曾说过,干这行就要准备随时丧命。所以我没哭。
我觉得我很狠心,我狠心到连一滴眼泪都不曾给过他。
我想他应该不会怪我的,正如十一年来我不曾叫他一声爹,他都不曾怪过我。所以我很肯定,他会原谅我的。
天黑了,我站在村口里,没人带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