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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菜园,落雁与归靡一路往家中走去,走到村口的时候,远远的看到她的娘亲挑着两捆小山一样的禾秆从田里回来。她前几天才抱怨过腰骨酸痛,落雁看到她挑了这么重的两捆禾秆,连忙走上去接了过来。
“娘,你干吗不分开来挑?”
“我这是节省时间,不想多走几趟。”落雁的娘捶着被压痛了的肩膀,抹掉额上的汗水。
“让我来挑回家吧。”
落雁拿起了扁担,但是归靡却伸手拦住了她。
她的个子娇小,力气也不大,这么重的两捆禾秆非要把她压垮不可。眼看着他把扁担接过去,明白到他是抢着要替她干活,落雁连忙出声阻止,“你的身上还有伤,不能干重活。”
“你们俩别掺和,这点活我还干得过来。”
落雁的娘对归靡始终介怀,也不愿意他再弄到伤口,否则他在她们家还要再住多久才能离开?
归靡不能开口,他只是摇头。
他三大五粗的一个男人,看着落雁和她的娘亲干活却不帮忙,怎么也说不过去。
“归靡!”
落雁情急地低唤,他怎么就这样不听话?
“大娘,我来帮你挑吧。”
赵添喜迎面从村子里走过来,看到落雁和她的娘亲,立即便迎了上来。他二话不说,抢过扁担就把禾秆挑在了肩上。他欢喜地冲着落雁笑了笑,任谁一眼都能看出他对她的情意。落雁尴尬地看了看她的娘亲,然后在归靡疑问的目光中低下了头。
落雁的娘扫看过她手上的竹篮,“你们是出来摘菜的吗?”
“是的。”
落雁连忙回答,生怕她的娘亲又想到不该的地方去。
“回去吧。”
跟在赵添喜的后面,落雁的娘转身走开。落雁担心地看着归靡,他一定也感觉到了她娘亲的冷淡。而归靡只是摇了摇头,示意她先行,然后自己与大黄狗走在了最后面。
赵添喜把禾秆挑回了江家,顺便喝完了一碗茶水,然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落雁因为他的出现弄得心神不宁,炒菜的时候被热油烫到,她忙乱地舀了凉水把手背浸进去才减轻了痛楚。当天晚上,是归靡在江家养伤以来,头一回上桌跟大家一起吃晚饭,此前因为他身上有伤,落雁都是特意做了不一样的饭菜端到房间去给他。
各人的碗筷摆开,落雁和金兰一起把炒好的菜肴端上桌。
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归靡却没有拿起筷子,他向着江长勇和落雁的娘抱了抱拳。
落雁预感到他有话要说,心脏都几乎漏跳了一拍。
“吃饭吧,不用这么多礼。”
江长勇带头拿筷子挟了一块茄子,他还没有意识到归靡是在向他辞行。
归靡用茶水在桌子上写下了“回家”,然后又再写了“谢谢”两个字。他的意思非常明显,就是他想要回自己的家,并且谢谢江家上下连日来对他的照顾。
有力跟他同房住了几天,已经很能摸清他的心思,于是便代他把话复述了一遍。
“你想要回去?”
江长勇皱起了眉头,而归靡只是确定地点头。
“但你的伤——”
归靡按住自己的伤处,摇头表示已经不要紧。
落雁的娘在旁边插口说:“他今天已经能够走动,还跟落雁一起去菜园摘菜。”
她一贯的态度,江长勇都是明白的。既然她已经这样开口,他也不好再挽留。他叮嘱归靡道:“你一个住在竹林里面,要小心不要加重了伤势,有什么需要就过来找我们知道吗?”
归靡端起了茶水,以茶代酒敬了江长勇一杯。
落雁坐在旁边,默默地把饭粒扒进嘴里,归靡人虽然长得粗壮,但是心思却极为敏锐,他知道她的娘亲对他有隔阂,所以便主动离开。只是身上的伤还没痊愈,回到独居的木屋之后,他能照顾得过来自己吗?
归靡隔着饭桌,在昏暗的油灯光线中,把落雁的静默都看在了眼里。
在城里的时候,她有喜爱她的男子,而回到村子之后,他的情敌依然不少。她是他唯一认定了的女子,所以他不能再留在江家什么都不做。江长勇开口打破饭桌上的沉闷,“归靡,既然你明天就要回家,勇叔来不及再作招待,这顿你多吃点。”
江长勇挟了一块红烧肉过来,归靡连忙捧起了饭碗恭谨地接过。或许落雁的娘对他很冷淡,但江长勇却是一直都没有把他当外人。他到最后能不能娶到落雁,就只凭他的一念之间了。
次日的早上,归靡收拾了自己的几件衣物,与大家作别之后离开了江家。
落雁留在了自己的房间里,只是掀开了窗子的布帘目送他。
两天之后,乐大夫如期前来给有力复诊。有力的伤势已经基本复原,不需要再拄着木棍走路。乐大夫前来出诊,除了跟平常一样挎着药箱之外,还背来了一个很大的包袱。落雁的娘正在院子里晒菜干,扬声便把有力叫出了房间,并且让落雁给一路走来热得不停地流汗的乐大夫倒茶。
乐大夫把东西都放在一边,然后坐了下来喝茶。
但是他还没有把椅子捂热,曾经替赵家说过一次媒的莲姑也来到了江家。乐大夫把石桌腾出地方,招呼她一起坐下。他平素给人看病,经常在十村八寨之间走动,所以莲姑也认得他。
“乐大夫也在真的是太巧啦。”
莲姑笑得十分的开怀,“我今天过来是想说成赵家的添喜小哥,和我们落雁姑娘的亲事,你也来做个姻缘的见证,一起欢乐欢乐吧。”
乐大夫抚着下巴笑了起来,“莲姑,我恰巧就比你早进门了两步。”
反正有力不是什么急病,他也不忙着看诊,把带来的那个大包袱打开,里面包着的竟然是一张已经制成皮裘的黑熊皮。这张熊皮针毛粗长,绒毛厚密,只能是正当盛壮之年的公熊所有,能够把它猎到可见猎人的本事。
如此上好的一张熊皮,保暖性极好,假若在冬日里披上,足可以抵御雨雪的严寒。
“哟,真是好皮子,得值几百两银子吧?”
莲姑两眼都是亮光,率先啧啧地称赞了起来。
落雁不思其解地看着乐大夫,他把这样一张即使是有银子,轻易也买不到的熊皮带过来,并且展示在大家的面前,他究竟想要干什么?总不能是他当上了贩子,不做大夫改行卖皮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