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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的确该收了,谭星看着摆了一桌子的各种经纪公司的签约合同,叹了口气,如果要留在西安,D.S算是最好的选择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要是去了那里,夏言歌会高兴么?
她要是高兴就不合理了,她有男朋友。
她要是不高兴,那怎么办?
他使劲摇摇头,想把她直接摇出脑海,都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还在想什么呢?可是她就是阴魂不散,不依不饶不肯离去,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以久别的女流氓姿态重新冒出来,然后眉飞色舞地得瑟着,叫你小子不回我的信,我夏言歌,也是可以找到别的男人的。
他郁闷地转过头,看向书架第二层放着的小盒子,里面是十三年前收到的,夏言歌的信。
十三年前自己第一次打开的时候吓了一跳,居然会有人这么不讲究,拿英语本子上的纸来写信,只是一眼就愣住了,夏言歌第一句话明明白白写着:“我没写过情书,所以我现在在纠结,第一句话写什么。”
他当时就笑了出来。
这风格,太夏言歌了――此处,夏言歌做形容词用。他看下去,带着欣喜,发现夏言歌洋洋洒洒几百字,却没能说出个所以然,在末尾总结性地写道:“我可能不够优秀,不够好,但是我会为了你,努力变得更好,不管结果怎么样,我都不会忘记你曾经让我看到一个愿意努力的自己,谢谢你。”
如果非要谭星总结一下的话,这封信就是夏言歌动用了全身所有最煽情的细胞,结果还忘记了情书的主题应该是“我喜欢你”这四个字。
就算这样,够了,他在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那封信之后合上,一个人傻笑,对夏言歌来说,已经不容易了。
写好了回信,是夹在之前就答应了要借给夏言歌的那本《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里面的,一天一天过去,看着她毫无反应也没有回信,几乎要忍不住去问一问。
可是要怎么问,因为说出“喜欢”两个字的那个人,不是主动的夏言歌,而是他自己。
夏言歌,我喜欢你。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嘴角都会轻轻上扬,明明知道自己看起来像傻子也不想要停止,他站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位置上,看着前面坐着的夏言歌,搞不清楚她在想什么。
自己煎熬了没有多久,父母离婚的事儿就立刻让他无暇他顾了,彼时苏瑾陪着他,会讨好地说,谭星你别这样,叔叔一定有苦衷的。
有苦衷?连吵也没吵,闹也没闹吧,说放弃就放弃了?不是东西,是自己的儿子啊!
没有办法安慰自己。
登上去台湾的飞机头天,苏瑾拿出一封信,似乎下了很大决心,说:“谭星,对不起,因为你要走了,我觉得还是要告诉你,你写给夏言歌的信,她没有收到,我在你书房看书的时候,看到了,所以……你不要生气好不好?你看你现在都要走了,反正你们也不可能了不是吗?”
十七岁的少年双眸里面是与年龄脱了节的沧桑,自己惴惴不安期待了那么久,还在琢磨那个人的想法,结果呢,庸人自扰啊。
苏瑾看着他的脸色,又着急地说:“要不我现在把信给她去?这样你能原谅我吗……”
少年惨淡地笑了笑:“你是对的,反正也不可能了。”
伸手接过信,撕得粉碎扔在垃圾箱,连同自己萌动着想念某个人的心情。
她就坐在前排,背影单薄,头发老是扎成一个马尾,趴着写字的时候,那肩胛骨就明显到让人无法忽视,不喜欢她在夏天穿浅色的T恤,那样内衣带子会隐隐约约透出一点颜色,他不喜欢男生们议论女生内衣颜色的时候,听到她的名字,她偶尔转笔,技术很拙劣,一个不留神笔就掉下来,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
她还在前排,只是不再转过身来了。
可是关于她的那些琐碎,长久地停留在记忆里面,怎么也挥之不去。
忘记吧。
忘记吧。
在哪个瞬间呢,还有过短暂的期待,是否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如今她不但有了男朋友,甚至连一个好朋友的位置都没有留给他,解释也变得毫无意义了。
就这样,放了吧。
苏丫头是对的,这样的时候,真该去夜店放纵一下自己,在音乐中忘记自己,好缓过心痛,他收拾了一下,出门了。
当然,出门之前入股谭星算上一卦,兴许会发现今日不宜出行,尤其是在夜店酒吧扎堆儿的粉巷一带,虽然带着墨镜,还是遇到了认出自己的人――
糟糕……是粉丝吗?
听见有人在朝着自己招手,他暗暗想,没过几秒钟反应过来,妈的,要是粉丝就好了,不远处站在酒吧门口的人,不是D.S的那个艺人总监么。勉强地扯出一个笑容,艺人总监迎了上来,旁边还跟着一个人,大家喝酒那天见过,是仲睿哲的秘书。
三个人挑了个相对僻静一点儿的茶座,压了靠窗的包厢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男人在一起的时候,要是不聊工作,就只能聊共同的爱好,没有共同的爱好,只好聊聊共同认识的女人――这个范围也太狭隘了,最后还是落在夏言歌的身上,虽然她不够女人,但是好歹比聊男人强。
艺人总监感慨着:“其实言哥这小姑娘挺不容易的,我们公司行政部的工作,大多数都不适合女人来做,我记得言哥刚来公司那会儿,看起来又那么单薄,以为她撑不了多久,结果居然坚持下来了。”
谭星静静地听着,这是一个他所不知道的夏言歌,为了一个男人会跑回西安来打拼的夏言歌,做着不起眼的,辛苦的工作,却还是坚持了下来,都是因为那个男人么?
张秘书似乎在回想,说:“是啊,现在她都变成全能的了,眼下连我的班都顶了,前几天仲总跟我说我可以放假的时候,我还吓一跳,不过我一直觉得仲总最近也变得有点儿诡异,有的时候居然会笑了。”
艺人总监一愣,突然叹口气:“好像自从那件事之后,我就没有见过仲总笑了,如果现在有人可以让他改变,那倒也不错。”
谭星发了话:“讨论男人的私事好无聊,我对女人的比较感兴趣,还是说夏言歌吧。”
艺人总监和张秘书对视了一眼,张秘书开口了:“我们和言哥没那么熟,都是从行政部道听途说,没有真实性。”
“无所谓啊,”谭星微微笑:“那我也想听听,别人是怎么说我老同学的。”
“好吧……”张秘书回想那些关于夏言歌的传闻,“你懂得,言哥这马上就三十了,到现在也没有结婚,没有男朋友……”
“没有男朋友?!”谭星的声音突然大了一点,张秘书被吓了一跳。
“确实没有啊……”张秘书说:“那天我们在仲总办公室做交接,她还接了个电话,她妈要她赶紧相亲什么的,不是我说啊,本来就不是花容月貌,到了她这把年龄,真不好找了……”
谭星有一瞬间的失神――夏言歌,居然在对他说谎?
而且,说得冠冕堂皇脸不红心不跳。
这个死丫头,这么多年不见,居然学会忽悠人了。
后面的话都没有听进去,谭星内心涌起的是惊涛骇浪一般的复杂情绪,气愤?肯定有的,但是很快就被随之而来的欣喜给掩盖了,可是慢慢地,又想起多年前被背叛了的父亲,有些迟疑起来。
女人这种生物,不可信,他不记得多少次提醒着自己,多少次问自己,会有不改变的人吗?守着一份心意,任凭它蹉跎自己的年华而无怨无悔?
整整十三年了,就算夏言歌不是刻意,也一定早已忘记了,而现在这个自己,还有足够的能力去相信别人吗?
“夏言歌,这么大年龄了,没有男朋友,总是有什么原因的吧?又没有丑到见不得人。”他问张秘书。
艺人总监叹口气:“我们这可都是听说啊,早先言哥进公司那会儿,刚从家里过来,是为了她的前男友,都已经谈婚论嫁了,可是她前男友就在那会儿劈腿了,后来她也许是有了阴影,决口不提找男人的事儿,这不,把自己耽搁到了这把年纪,想找都难了!”
谭星突然想起夏言歌曾经说过的话――
“不过为了他,我回到了这里。”
“我希望为了他留下来。”
谭星摇摇头,看向窗外,想着此刻不知道在哪里的夏言歌。为什么就没有发现呢?在自己缺席的,她的那些最灿烂的年华里,她全情投入让别的人来伤害了自己,然后变得胆怯,变得学会伪装自己所有情绪,她想要保护自己,不管是伤痕累累的心还是那庞大到可笑的自尊。可是,就是这样可怜又可恨的她,让他觉得好心疼。
也许也曾一个人在深夜哭泣。
也许也曾一个人在十字路口徘徊找不到方向。
也许也曾孤独脆弱到唯有自己抱紧自己。
可是。
也曾相信爱情。
也曾是随性哭笑,喜怒哀乐不需掩饰的少女。
也曾在看着自己的时候,露出最纯真的笑颜,让全世界都失了颜色。
他摸着手中的酒杯,已经听不太清楚艺人总监和张秘书还在说些什么,只是在心底不停地告诉自己。
――如果,还有足够的力量,投入足够的时间,去融化一个人心底的冰,去卸下对方坚强的伪装,去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中,拥抱那个人入怀,期待彼此的温度炽热而永恒。
如果这世界上对自己来说还有这么一个人,让一切都值得。
那一定是夏言歌。
他听见自己仿若梦呓一般的话语却无比清晰:“你们不是说夏言歌和仲总去开会了吗,去哪里开会?”当夏言歌把行李放在酒店套房的时候,此生第一次,体会了一把仿佛土豪的感觉。
她奔向临着海的落地窗,欣喜地扑在玻璃上,眨巴着眼睛看外面海滩上的人和海边翻卷起来的浪花,激动地抒情:“我单单知道是五星级,可我不知道居然还是套房啊!还是临海的!还有落地窗!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