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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二十四 野狗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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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回花了三天时间,按照小院的配置,将整座黄荆山打造成了修行福地,传了张麻子等人心法,指导他们修行,给他们配发了仿照羽神纱制作的黑色服饰,效果比他自己的正版弱了十倍,不过也够用了。

    能够使所有功决、心法效果翻倍的法器,放出去至少也是天源珍宝。

    既然已经成为了修行者,再用他们江湖上的诨名自然也是不合适了,为了方便记名,总共四十名匪盗,林回让他们以黄荆山的荆字为姓,取负荆请罪之意,时时告诫他们不忘赎罪,名字则是从一到四十依次取名。

    他们所学的心法,林回只有神阶便教的都是神阶,有各种极品阵法和灵脉加成,连打坐的蒲团都是能够帮助修行的圣阶至宝,他们在这三天时间里所有人都成功入了生源境。

    生源境的修炼,可以简单的将一个入门的修行者视为容器,只要在这个容器里凝练出了一丝源力,便算是入境,生源境各个小境界便是不停凝练源力,将容器填满,小境界每提升一次,容器便会扩大一倍。

    林回不怕拔苗助长,他直接给他们服用极品生源丹,入境的第一天便直接突破到生源境中阶,这时再服用极品生源丹,源力再次填满,继续破境,在第三天已经有超过三十人突破到了修源境。

    进入修源境,学会收拢周边天地源力覆盖自身,形成护体源力,便算修源境中阶,在维持护体源力不散的同时,将体内源力外放进行简单的源力攻击,便是修源境高阶,直到能将维持护体源力的同时又能进行源力攻击这收放自如的技巧练习到如呼吸本能一般轻松,便算修源境圆满。

    这个阶段得靠悟性和勤奋,没有什么窍门可言,林回只是做了简单的示范,便放他们自行修炼。

    修源境之后的聚源境,是聚集天地源力凝练肉身的阶段,练表皮、练筋肉、练骨骼,层层深入,这个境界是修行者真正脱离凡人行列的阶段,修到圆满,寻常兵器不可伤,凡间伤病不可染,寿元也会大大增加。

    聚源境后面的命源境,其实算是聚源境的进阶,也就是凝练经脉,旨在将全身经脉拓宽、凝练得更加坚韧,使源力运转更加通畅,进一步提高修行的速度和施展功决的威力。一直到命源境,其实都不需要什么指导,唯勤奋一途。

    修行到命源境,就是林回对他们最高的期望了。他没有开宗立派的打算,自然不会留在这里一直指导这些人修行,给他们留下了修行所需的各类丹药以及一两本功决后,便离开了黄荆山。

    林回离开后的某一日,秀儿找到了山门。

    “张麻子,可以啊,得了好处便忘了老娘!这修行,你们这帮粗人修得,凭什么我就修不得?”秀儿站在山门外大骂。

    当初是她给张麻子找的肥羊,这群人才得了这些好处,到头来自己却是什么东西都没捞着。

    “秀儿,我现在不叫张麻子,叫荆一。”已经修到聚源境中阶的原黄荆山匪盗头子,现在的荆一出现在了女人面前。

    此时的荆一早就剃去了满脸的络腮胡子,身材也因为凝练肉身的缘故不再肥胖,他穿着羽神纱的黑色仿品,看上去不过是有些沧桑的中年男人,修行短短不过一周,他便仿佛脱胎换骨,早已没了那一身匪气。

    秀儿瞪着眼睛看着荆一,满脸震惊的同时心底也是艳羡不已:“张麻子,看看你,不过几天时间,倒是装得人模狗样的,你为何不带我一起修行?怎么?成了修行者就清高起来了?嫌弃我了?不是往日你有点臭钱就来找老娘,在老娘的床上像条狗一样喘气的时候了?”

    “你不要污言秽语,我现在谨遵师尊的教诲,潜心修行,一心向善,已不再是当初的张麻子。”荆一皱眉道。

    他与秀儿本就没有什么感情,此时她来搅扰只会更让他觉得心烦。

    “你就这么怕那个少年修行者?现在你也是修行者了,你怕他作甚?现在整个东州,哪个山头的匪盗有你厉害?重新出山吧,我这两天又遇到几个肥羊!”既然如此,便先让他再次堕落,再徐徐图之,秀儿的心里如是想着。

    “你不懂,我这几日,越是修行越是觉得师尊修为之精深,只怕在这世上也属第一流,非我等所能攀比的,你回去吧,师尊说了,他教的东西没有他的同意,不能外传。”荆一冷漠的留下最后一句话,便转身走回山门。

    秀儿还想追上去,可往前一步,眼前景象竟转瞬变化为了万丈深渊,让她不得不放弃。

    另一边,林回下了山,继续往东走。

    这时他已经接近东州腹地,越是往东,所遇见的事物便越是触目惊心。他途径一座村庄,这里房屋破败,遍地都是尸骸,一看就知道是被匪盗洗劫过,最让他心颤的还是走在死村当中时,一处破房子里传来阵阵狗叫,接着便看到一群发了狂的野狗将一个瘦小的身影从那破败房屋中拖了出来,就在这村中大路的中央疯狂的撕咬着。

    那是个小孩儿,看身形也不过七八岁的光景,身上衣衫早就破烂不堪,多处都被血和尘土糊成一坨坨的污渍,他蓬头垢面,被疯狗撕咬的同时他没有哭喊,而是如同受伤的幼兽一般疯狂的吼叫着,他无法抵抗众多野狗,但依然奋力反抗,双手在空气里乱挥,不经意碰到一条狗腿便死死攥住,拉到嘴边就是一口咬下去!

    林回愤而出手,以圣境源力将所有疯狗都抓上半空,将它们生生扭成了麻花。

    那小孩儿还在挥舞着双手,口中发出呜哇怪叫。

    林回走上前去,伸手想要安抚,被小孩当狗腿抓住狠狠咬了一口。

    他这才发现,小孩儿的双眼一片赤红,眼角都是血痂,原来早已哭瞎了......

    “没事了......”林回不忍将他遗弃在这里,便一指将他点晕,扛了起来,离开了这座死村。

    过了这座村子,又走了几里地,到了东篱镇。

    走在镇子上,所有人都因为小孩儿身上的异味躲得远远的,不过没有人露出疑惑的神情。像这种惨状,镇上的人见得太多了。

    找到一间客栈,店小二想都没想就上来赶人:“干什么的干什么的!这里不接待乞丐!”

    连带着林回也被人看低三分。

    当,一根金条直接扔在了脚下,林回冷冷的说道:“给我最好的厢房,烧好洗澡水,把这小孩洗干净,再给他买一身像样的衣服,送到我的房里来。”

    “有眼无珠的东西!”掌柜的第一时间就被闪闪发光的金条吸引了过来,连忙弯腰捡起,收入怀里,又狠狠的给了店小二一巴掌,然后陪着笑脸:“客官这边请!”说罢还亲手将小孩抱了过去,塞给小二:“还不去准备,一定要洗的白白净净,否则小心你的皮!”

    店小二抱着小孩儿,就像抱着瓷器一样小心翼翼,生怕摔了似的,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

    这间客栈的档次比东乡镇的那家稍微好一点,这里最好的厢房叫甲字一号房。

    林回刚刚在房里坐下,倒了一杯茶喝,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客、客官,您能不能来一下?”店小二哭丧着脸。

    “怎么回事?”林回皱眉。

    “小的实在制不住那小孩儿,您看,小的手都被咬成这样了......”店小二一脸委屈的向林回展示着被小孩咬过的齿印,一小块儿皮肉都被咬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