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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林乐知坐在草地上吹着风,面前有一条流动的小河,河水非常的平静,缓缓的流淌着。
每当林乐知想要静下心的时候,就喜欢找一处安静的地方,抬头看看夜晚的星空。
不过城市的夜空能看到的星星,只有少数。
像是隔着一层雾纱,少数明亮的星星,才能透过这层薄雾闪闪发亮。
记事起,还在村子里生活的时候,星空很明亮,自己就像被罩在一个满是星星的透明罩子里。
伸出手,眼前的星星,仿佛触手可及。
每次林乐知这么做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并不孤单,也不害怕了。
不是有人说,人死后会变成星星吗?
小时候,爷爷也喜欢带自己在河边看星星,给自己讲一些志怪灵异的民俗故事,常常会吓得自己不敢入睡,而爷爷早就进入了睡梦中,发出了酣睡声。
林乐知的名字是爷爷起的。
‘乐天知命,故不忧。’
出自《周易》一书,爷爷很喜欢。
爷爷说给自己起这个名字并不是让自己认命的去顺应天命,而是即便身处困境,也要以乐观心态的去面对。
现在想想,爷爷给自己起这个名字,或许只是提早在给自己打预防针。
小的时候以为,父母只是因为忙,所以才将自己丢给爷爷养。
说实话,林乐知也一直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父母只有过年,大年三十的时候才会回来,然后一家人简单的聚在一起吃个饭。
之后他们会不约而同的,在接了一个电话后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会分别给爷爷留下一笔照顾自己的费用。
林乐知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同村的小孩很多都是这样的,甚至还有好多小孩的父母,好几年才回来一趟。
而自己的父母,每年都会回来。
直到随着林乐知的长大,大概十几岁的时候吧,林乐知瞒着爷爷,偷着坐车到城里去,才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出善意的戏。
原来……
林乐知的父母已经彼此组建了家庭,而且都有属于他们彼此的小孩。
那两个孩子,比他小不了几岁,但笑起来,却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林乐知只是看了看,并没有打扰,坐车返回了村里。
奇怪的是,林乐知并没有哭,也并不怪他们,在来之前,林乐知早就预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因为父母打电话时,能听到电话里有其他小孩的声音。
倒是爷爷知道后,一个人自责了好久,觉得自己不该选择忽视,以为只要不说就可以风平浪静的一直生活下去。
后来,爷爷去世了,是家里人聚的最全的一次,家里难得的热闹。
那时的自己也足够可以照顾自己。
父母的脸上也写满了自责,说是不想让自己有一个不完整的童年,所以才选择以那样的方式陪伴自己长大。
林乐知觉得他们不需要自责,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生活的方式。
父母在城里给自己租了一个房子,定期会打给自己生活费用,借以林乐知也从村中到了城中生活,也见识到了更为广阔的天地。
因为爷爷总喜欢讲些志怪故事,所以在爷爷去世后,林乐知不由的对奇怪的事物感到好奇,也渐渐地开始涉猎关于刑侦案件的书籍。
从一件件案子中,林乐知发现,不是所有的人都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困境,又或者说,这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单靠乐观是无法撑过去的。
不甘的,痛苦的,悲伤的,妒忌的,怨恨的……
太多的无可奈何。
一旦陷入了泥潭,就再也没有了爬出来的勇气,反而会越陷越深。
最终理智被湮灭,做出难以挽回的事情。
若一切都能从开始就将苗火熄灭,那该有多好。
所以林乐知觉得,自己比他们幸运很多。
没有拥有过的东西,失去了好像也没有那么难过。
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
仅此而已。
林乐知也曾认为,命没了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没什么太大的牵挂,横竖不过是自己一个人。
林乐知只是单纯的对这些事情感到好奇,他也没有想过要去当警察什么的,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
他遇到了一个人。
林乐知将手伸向天空之中,城里的星星总是稀疏且暗淡的。
还未及抓住眼前并不明亮的星星,一罐啤酒突然朝着林乐知的方向扔了过来。
林乐知稳稳的接在手中,因为啤酒是被冰镇过的,所以指尖传来了一阵冰冷,凉的有些刺骨。
林乐知赶紧换了一只手,用另一只手抓住了罐口的位置,那个地方相对而言没有那么冰。
因为夏天的热,罐身凝结了不少水珠向下滑落,颗颗晶莹饱满,顺着瓶身掉落进泥土之中。
“就知道你在这里。”
季航笑着走了过来,他的手中也拿着一罐啤酒,不过他的那罐啤酒不是冰的。
“季航,你为什么不给自己也买冰的?”林乐知一脸嫌弃的问道。
“我年纪大了,喝不得冰的。”季航笑着打趣道,然后在林乐知旁边的草地上坐了下来。
虽然季航总说自己年纪大了,但不过也就比自己大了七岁而已。
季航用力捶了一下林乐知的后背,佯装生气道:“队里年纪比我小的,都叫我师哥,只有你没大没小的总叫我名字。”
这个时候林乐知总会很讲道理,找不出任何毛病的回一句:“我又不是你们队里的。”
季航起开了林乐知手中的啤酒,又起开了自己的。
像是早有预料一般,林乐知将瓶身拿远了一些,果不其然,自己的那瓶被季航摇晃过了,啤酒不断地往外涌着。
啤酒流淌到了手上,散发着阵阵的麦香味。
刚才接到手里的时候,林乐知就觉得罐身是绷着的。
季航发出了得逞的笑声,就好像非常好笑的事情,一直笑个不停。
季航对这样的整蛊,乐此不疲。
林乐知看向季航,脸上写满了无语,一脸嫌弃的说道:“你什么时候可以不这么幼稚。”
“等你什么时候肯叫我一声师哥,我就不这样了。”
“那你等着吧。”
虽然林乐知这么说,但林乐知心里清楚,自己是不会叫的。
见林乐知手中的啤酒不再往外冒了,季航用自己手中的啤酒与林乐知手中的罐身碰了一下,笑着说道:“不管怎么说,这次的案件多亏你发现了线索。”
“我觉得你比我适合当刑警。”季航由衷的说道。
“我倒觉得你更适合。”林乐知也是由衷的说道。
季航并不是刑侦队里的队长,这么多年了一直是刑侦队里的队员,但他不管案件的难易程度,是否危险,他都总是冲在最前面,而且心态永远是正向的。
就是这样的想法,所以季航才适合当一名警察。
林乐知与季航的相识只是一次偶然。
六年前,那时的自己还在上高中,在自己住的城市,出现了一起连环杀人案。
每位死者的嘴巴、眼睛都被划的稀烂。
死状极度残忍,全城人心惶惶。
死者不分年龄段,也没有任何的逻辑,无差别的杀人,所以很难根据死者的关系网推断出凶手是谁,再加上凶手反侦察能力很强,一直找不到凶手。
通过相似的作案手法,警方将之前的所有案件,并为一案。
但这次因为凶手的疏忽留下了线索,尸体表面的伤痕是平整的,且死者的血液含中有麻醉剂的成分。
为了能够成功杀死死者,凶手强行让死者吸入麻醉剂,但因为麻醉剂剂量过大,再加上死者心功能不好,致使死者即刻毙命。
凶手算好麻药在体内代谢的时间下手行凶,可因为凶手太过慌张,行凶时并未发现死者已经停止了呼吸。
沿着这条线索,搜查制作麻醉剂相关材料的购买渠道,找到了凶手。
是个医生。
抓捕的那天,他正准备去医院做一个手术。
那会的季航刚从警校毕业,身穿便服,参与进了那次的抓捕行动。
这次抓捕是非常关键的机会。
林乐知喜欢走没人的巷子,因为安静,刚好凶手也住在附近,恰巧从这个巷子中逃跑,可谓是撞到了枪口上。
但,即便刀子抵在了林乐知的脖间,林乐知也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冷静。
在抓捕凶手和保护林乐知的生命前,季航没有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林乐知觉得自己的命没什么所谓,但季航却不由分说的在林乐知的背上狠狠的拍了一下,生气道:“说什么呢臭小子,老天爷既然给了生的机会,就得好生珍惜着啊。”
林乐知揉了揉自己的发痛的背部,看向季航说道:“可凶手跑了,就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死去。”
接着背上又被狠狠地打了一下,季航目光坚定的回应道:“如果连眼前的人都救不了,怎么去救更多的人。”
就在季航打电话准备告诉队长抓捕失败的时候,林乐知将季航的电话夺了过来,扣断了季航刚拨通的电话。
“臭小子,你干什……”
林乐知在季航的手机上输入了自己的电话,拨打后交给了季航,季航当即反应过来,打电话通知警部搜查目标电话的位置,很快便将凶手抓捕归案。
林乐知刚才趁凶手精神紧张时,摸黑,偷偷将自己的手机放进了凶手随身携带的包里。
虽然父母给自己买了手机,但也没什么人会联系,所以林乐知的手机日常是静音的。
倒也没想过会在某一天,也可以发挥作为手机的作用。
凶手最终落网,并供出了真正的幕后之人,也抓住了其他拿钱杀人的涉案凶手。
幕后之人以重金雇凶杀人,教他们如何隐藏杀人证据。
幕后之人不在本城,通过雇凶杀人,享受着高高在上掌控一切的快感。
既杀了自己想杀之人,又不用脏了自己的手。
杀人的理由,是因为那些人曾经看不起自己,他怪那个害他被抓捕归案的人,说他要是按照自己的说的那样杀人,别自作聪明,自己就不会被抓。
为保护林乐知,也为林乐知不受媒体骚扰,局里并没有公开林乐知的身份。
局里是禁止向普通的百姓透露案情的,以免伤及无辜,林乐知不仅是个普通人还是个学生。
实在遇上难解的案子,季航每次都会借助抽象的描述,问一下林乐知的想法,因为季航真的觉得林乐知有做警察的天赋。
遇事冷静,又能快速的做出判断。
一来二去的,即便无关案情,两个人也成为了朋友。
季航会关心自己的生活,就像家人一样。
考入大学时,季航还硬拉着自己拍张合照,那也是家里唯一的一张。
林乐知那点防身用,偶尔也能帮助别人的散打,就是季航教给自己的。
在季航的言传身教下,林乐知的想法也在被一点一滴的改变着。
尽管一开始林乐知并没有想当警察的想法,但在季航的影响下,林乐知也在潜移默化中,去学习更专业的刑侦知识,家中有关刑侦的书籍也越来越多。
想着等大学毕业后,自己或许也可以通过努力考上警察。
直到……
季航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