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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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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魂婬艳乐无穷,城里最烫手的艳情名著,一铺书,便是滚滚而来的银两入帐,它的暴利若换成一文钱一文钱的铜板,足足能填满一栋楼高五层的瓦楼还溢满出来。

    夸张吗?一点也不。

    它的盈利让人眼红,书肆还未营业,门外已经绵延数尺的排队人潮,店门还没开,大伙已然捧著银两上门等著被削,做生意至此,夫复何求?

    杀头生意有人做,蚀本生意无人做,眼睁睁见曲府大赚此利,哪能使人不心痒不眼红?虽说盗印书的品质难与曲家书肆正版的书籍相提并论,但售价压低些、纸质差一些都无妨,反正书出了,还是有它的销量,毕竟不是人人都出得起高价买精版书收藏,品项不好的盗书仍是相当抢手,有利可图的事,即便不正大光明,但能赚满荷包,泯灭良心的家伙大有人在。

    然而,想分曲府一杯羹,只怕有命赚没命花。就算明白盗印了书,便能轻易赚入金山银山,可是谁知道明儿个脑袋还在不在脖子上?

    太岁爷头上动上,胆大包天,要分食曲府的利润,赔上的恐怕是宝贵性命。

    曲府的爷儿,是道道地地的霸商,让人占便宜之事,他不可能睁只眼闭只眼,谁挡了曲家财路,他自是不择手段拈除他,还用得著客气?

    即使知道曲府爷儿不好惹,即使清楚惹上曲府爷儿的下场不会太好,陆陆续续依然有视钱比命更重要的盗书商大量复印幽魂婬艳乐无穷牟利,只是印了一本,第二本往往没下文,据说是让曲府爷儿派人给抄了,久而久之,就算还有人想做盗书这等恶行,也不敢拿自个儿身家性命当赌注,独独仅存铜鸩城一家“司徒书肆。”

    “司徒书肆”的盗印行径当然不明目张胆,一切都是暗地里低调进行,他们俏分著曲府书肆的盈利,复印出来的成品几乎与曲府书肆一模一样,若非真正明眼人,压根谁也区分不出来,就连日前曲府派了书肆总管上铜鸩城暗查,查上这间“司徒书肆”却也分辨不出架上的幽魂婬艳乐无穷到底是不是出自于曲府书肆,又不敢诬赖他人清白,只好佯装出“嗯,贵书肆的幽魂婬艳乐无穷绝对是咱们曲府书肆铺过来的,我是总管,我眼睛精明得很,过关过关”的态度,让“司徒书肆”更肆无忌惮。

    咋儿个银鸢城又出版最烫手的幽魂婬艳乐无穷续卷,没两天铜鸩城司徒书肆的整排书架上也出现了书,人潮挤爆书肆小厅,只为争相抢买。

    “虽说是做坏事可是看到这副景象,什么仁义道德也全被抛诸脑后、踩在脚底了。”幽幽女声轻轻叹气,语调里有著反省、矛盾、自厌及浓浓的铜臭味。她透过窗棂看着书肆小厅,有感而发“每次都觉得好对不起银鸢城的曲家爷儿,可是每日结算起盈利,又忍不住想赶紧盗印下一本”再这样下去,她一定会得失心疯的。呜。

    “真好赚。”男声可没她内疚,微扬的眼角因为此时的笑意而轻眯,像极墨画里老奸巨猾、随时随地都会诬陷忠良的乱臣贼子。

    “兰哥,我们这样真的好吗?”

    “好呀,看今天总盈余三万两跑不掉。”瞧瞧这人潮,哪里不好了?

    “不是啦,万一曲府爷儿找上门来死路一条耶。”

    “傻妹子,我们都盗印五、六本了,你现在才担心这会不会太晚些?”司徒剑兰呷一大口参茶,拿它漱口,咕噜咕噜,呸掉,悠哉地放下参茶杯“百合,你甭每次出书就烦恼一次,拿出你缮写模勒时的干劲——别忘了,正版的幽魂婬艳乐无穷有好几个错字还是你改正过来的。”盗版还比正版更正确更完美,曲家书肆才真该反省内疚哩。

    “话是如此没错,可我还是有罪恶感”虽然数银两时,罪恶感会全数消失啦司徒百合苦著花样般的小脸。

    “不用太有天良,曲无漪赚这么多,分一些给我们赚又何妨?”要做黑心事,必须将良心完全盖住,半丁点善性都不能存,否则做起事来绑手绑脚,多累人呀。当初既然兄妹俩连袂携手要成为盗印商,自然不需要考虑到任何人的心情,只要努力赚赚赚就成了!

    司徒百合被自个儿兄长洗脑洗得颇透彻,只是她总是做不到兄长那种盗了别人家的书仍是天经地义的神态,所以只要幽魂婬艳乐无穷上市,她就会好内疚好内疚,消极几日之后,继续干起盗印的坏事,恶性循环。

    要是她也有兄长一半的缺心少肺就好,她就不会如此痛苦了呜。

    “我知道,只是怕曲无漪找上门听说他对盗书商绝不轻饶砸店烧书铺是小事,要命抵债是大事”她还好年轻,二八董蔻年华,人生趣事还没玩透透,心有不甘呀,死也不能瞑目。

    “找上门又怎样?没凭没据的,他动得了你我吗?”司徒剑兰托腮沉笑,浓长的睫掩住眸里笑意,宽袖滑落,露出腕上金光耀耀的双龙镯子,映衬他一口白亮亮的牙,异常合适。

    他没太大兴致和曲无漪斗,只想两方相安无事,曲无漪出他的书,而他司徒剑兰盗印他的,不是皆大欢快吗?有钱大家赚嘛,小气什么呢?

    “咦?兰哥,你把那镯于赎回来了?”司徒百合一眼就瞧见那只金镯,因为金光太刺眼,害她不得不用手捂住眼。

    “花了当初当它的十五倍价。”典铺的苏老头真黑,当时价钱压低低,赎货价钱抬高高。为商必奸,奸商必富。

    “那你又何必赎它回来?反正它又不是咱们的传家宝,没有非赎它不可的理由吧。”十五倍?太惊人了。虽然他们盗印书的盈头不少,也不能这么花吧。

    “或许是我嫌手上没戴些贵气手饰,不够气派吧。”然后想也不想,赚足了银两就先上典铺去赎它回来,立即戴上。

    “好牵强的理由。它也没显得多贵气呀再说,就算去打一只绳粗的金镯子也不用花到十五倍价。难道你还念念不忘那个哭著求你收下金镯当报恩的女娃儿吗?”当初她听过兄长提过那只金镯的由来——虽然她是挺怀疑他的说词,毕竟依她对兄长的认识,那只金镯是抢来骗来拐来诓来的可能性还大些哩。

    “谁还记得呀?我连她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司徒剑兰嗤笑否认。他只隐约记得她不特别漂亮,神情呆呆的,说起话来嗲嗲的童音像猫儿细鸣,挺温驯的,然而真要拼凑出她五官模样,他一点也做不到。“对这只金镯留恋,大概是当年咱兄妹靠它的卖身钱过了好几个月的好日子,顿顿有粥水吃,算起来它也是咱们的救命恩人,我现在在报恩呢。”他伸指轻抚金镯,神情仿佛多珍视它一样。

    “你不是只求别人报答你的恩情,别人对你施恩,你忘得比什么都快吗?”她不是第一天见识过兄长的恬不知耻,从他口中听到他在报恩这种话,真是让人好想冷笑两声

    她大哥最常挂嘴边就是两句话,一是“施恩不望报”——当别人对他有恩,他拿这句话要对方认清楚,做好事不可以奢望回报,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另一是“施恩不忘报”当他赏了别人一丝丝小小恩惠,死命也要追著别人大大回报他难得可贵的施恩。

    “百合呀百合,你哥哥我偶尔也是有天良的。”司徒剑兰笑道,赞扬起自己一点也不懂谦逊。

    “是,这‘偶尔’就像这回幽魂婬艳乐无穷里提到的水晶仙果,一千年方结果一次,稀有难求,世上没几个人有幸瞧过。”换言之,他这次的“天良”用罄,下一次的“天良”再生又要等上一千年,这也代表他接下来的人生都不需要再使用到半丁点的“天良。”

    知兄莫若妹。

    司徒剑兰不费唇舌替自己辩解半字,因为妹妹确实说得一针见血。

    天良呀爹娘生他时忘了将这两字搁进他的骨血肤肉里,不能怪他有此“缺陷。”

    佣懒带笑地垂低眸,金镯子的光芒勾住他的视线。

    呀,想起来了,她叫一戒这名字遗忘许久,他想过好一阵子,徒劳无功,也就不花功夫去思索,没想到此时此刻无意之间就蹦跃出来——越是压榨记忆越记不住,无心插柳却成荫。

    映在月光下的稚气容颜,轻轻重复喃念了好些回的名字,就是“一戒。”

    怎么连那张模糊的脸蛋,都清晰起来了?

    难道是因为戴上这只千金赎回的金镯之故?

    “兰哥,我知道你瞧见小厅那一长条排队人龙而心情极佳,但也不用笑成这副德行嘛”尤其他的五官本来就是俗称的奸人相,只消一笑,高吊的眼角弯得很奸,悬扬的嘴角弯得很奸,连双眉都挑得极奸,整张脸就摆明写著“邪佞”两字,只有瞎子才会看不出他的坏心思。

    “我笑不是因为那一长条等著排队送银两上门的人群。”就算有,也只占了小小一部分。

    “不然还有什么更值得你眉开眼笑的事?”

    “只是想起一些忘了好久的记忆。”一张娇憨的芙颜、一抹在她脸上浮现的顾盼,在幽月下停停走走、再三回望,都逐渐想起——

    而那一些记忆,让他觉得开怀。

    “越笑越奸了”司徒百合打了个哆嗦。以往她兄长一这样笑,就代表他又想要钱了,这次不知道前方又有怎生的造化在等待著他们司徒家呀

    希望别是坏事。

    沉沉的夜,在骤雨狂风问,显得无法宁静。

    树梢被不问歇的雨势拍打得沙沙作响,教人无法细分屋外所有声响是否全是单纯大雨带来,抑或别有其他。屋瓦上,滴滴答答的雨声,彷佛无数双步履在上头蹑足踩过,云际问隐约的闷雷声,如同有人交头接耳在算计些什么。

    书房里,几盏明烛照出一方明亮,屋里静俏得宁幽。

    忽地,窗扇被人狠狠撞开,数名黑衣刺客翻滚跃进书房里,立即眼尖发现偌大沉黑的桌后坐著他们此次要暗杀的对象,众人心喜,当中有人甚至张狂一笑“曲无漪身边没有护卫,好机会!”

    虽然曲无漪左右伫立著一男一女,可那男人他们认得,他是曲无漪的贴身总管兼小厮曲练,是名练家子,但武艺称不上高超,只消一名刺客去绊住他的手脚,他便无法兼顾曲无漪性命。更何况夜近深更,曲练早已打起盹,眼下还是被刺客破窗而人才惊醒,睡眼惺忪不足为惧。

    至于那个女人,一脸憨样,站在那里像尊木头人似的,八成是个苦命陪主子夜读的小婢女,刺客们一点也不放在眼里!

    银晃晃的大刀刀影闪电般扑砍而来!

    大桌后的曲无漪披散著长发,肩上披著黑外褂,面对不速之客的反应仅止于挑眉、扬目、低眸、继续铁青著脸看帐,好似那几名喊杀嚷打的刺客压根不存在。

    “杀了他!”刺客间有人大喊。

    眼见大刀就要连桌带人将曲无漪劈成两段——

    铿!

    憨样小婢女反手抄来一柄细剑,挡下了几乎要比她手臂更粗数倍的锋利大刀,执剑的神态与方才傻呼呼伫在曲无漪身后的呆模呆样全然不同,眼神凛满杀气。

    刺客们没料到突然杀出程咬金,本以为会抱头鼠窜的小婢女竟然忠心护主,胆敢与他们厮杀?好,够胆!赏她一个好死!

    刺客一弯身,刺客二补上第二剑,却被细剑挡回,她剑一横,将刺客三偷袭的刀法破解,轻盈身子踩过刺客三的脑袋,莲足狠辣地朝刺客四的左颊赏出脚掴子,将刺客四踢出窗外,蓝色素衫还没来得及追上她的旋身速度,飘飘拂扬在半空,她已经抡紧左拳,打碎刺客五的颚骨,右手细剑也不闲置,往身后一送,正好抵住刺客三的咽喉,屈起的右膝猛顶向刺客二,让他差点连胆汁都呕出来,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蓝色衣衫才慢慢飘落回她身上。

    她气息半丝也不凌乱,冷冷眸子扫视过一张一张刺客的脸孔,用眼神喝阻他们,谁敢妄动一下,她手里细剑随时有本事取命。

    刺客见识过她方才的流利凛然,连呼吸都不敢过大,生伯激怒披著睡猫皮的猛虎。

    “将他们全轰出去。没看到我心情恶劣吗!”曲无漪心情恶劣时最容不得有人在他面前呼呼哈哈喝喝呀呀的,吵死了!

    “是。”蓝衫姑娘领命,一脚一个,将刺客从他们跃杀进来的窗户再踢出去。

    办完主子的交代,她重新回到曲无漪身后伫著,剑一入鞘,她脸上肃杀表情全数消失,又恢复成刺客们一开始误认为的憨呆小婢女。

    曲练揉揉眼,睡意总算有些清醒,动手将窗扇关起,几名刺客已经逃得好远好远,远到再瞧不见。

    “还好有一戒在。”让他可以安心地偷偷打盹。否则依方才的情况,他和爷要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事,少说也会让刺客在身上捅几个血窟窿才能等到曲家家丁手忙脚乱进来救命。“不过一戒,你脸上的表情实在落差太大了,也难怪那群刺客会以为王子身旁没半个护卫。换做是我,我也只会当你是个丫鬟。”而且还是府邸里老摔破盘于茶杯的迷糊小蠢婢。

    一戒闻言,将目光瞥向曲练,表情憨得像还没睡醒。

    刚刚将刺客一个一个教训得像条挟尾狗的神气女侠跑哪儿去啦?

    哪有人在握剑时才会转变成盈满杀气的狠辣杀手,剑一离手,气势就会化成绵糖,端也端不起来?

    真想知道她那张脸色是藏了什么机关

    “曲练,你嘀嘀嘟嘟的,是也想让我叫一戒将你踢出窗去吗!”曲无漪无法容忍的,不单单是刺客的吵杂声,也包括了曲练的悠哉闲聊声。

    糟糕,被迁怒了。曲练赶紧陪笑“爷,我知道你为了幽魂婬艳乐无穷被人盗印的事情而不快,您先别气——”

    “不快?我根本是暴怒了!”曲无漪大掌一扬,将桌面上的帐册全扫在地上“盗印者一本书能净收十万银两,扣去一些贪图小利的私印杂商不算,这处书肆至少盗印六册幽魂婬艳乐无穷!你明白六十万银两有多少吗!”曲无漪黑眸眯得细细的,这还是最少的估算!

    “呃是不太明白。”他这辈子也没机会摸过这么大笔的银两。

    曲无漪冷哼“能让你吃上十辈子的芝麻大饼还有剩!”

    “这么多?可是我们一直有派人去查盗印咱家婬书的书肆虽然是查到了些小杂商,但都不是我们在找的。那时我列了四城间大大小小所有书肆名称,一间一间去删,但还是找不著。”曲练很想双手一摊,做出无奈行径,但顾及主子会恼羞成怒,叫一戒砍了他的双手,他只好认真抱拳,面露遗憾。

    “能印出和我们一样品项的书册,不可能是小店小铺。瞧瞧有哪问书肆在短期内坐大,书肆主人在短期内出手特别阔绰。”桌上唯一没被扫下地的是一本盗印的幽魂婬艳乐无穷,曲无漪意兴阑珊地信手翻览——他不怪曲家派去的人查不出盗印商,因为连他都差点被唬弄,以为这本是出自曲家书肆,从书皮选纸、内页、刻字、仿图,学得九成相似。

    “这点我也注意过,但在三年之内都没有这样的书肆。”不然就是那书肆的主人太精明,和他们想到同样一层顾忌,所以行事低调。

    “明儿个一早,去找斐知画过来。”

    “您要让斐知画用秘术找出那书肆主人?”会用到秘术师斐知画出马,就代表曲无漪铁了心肠,要揪人揪到底,不再忍气吞声。

    “我不会再放纵那家伙依附在我曲家,吃我曲家肉、饮我曲家血,天底下没有如此便宜之事!既然是害虫,唯一的方法当然是除之而后快,轻饶不得。

    找到人之后,让一戒去办。”曲无漪丢开伪册。

    “一戒?”会用到一戒出马,那可不像以往派几名曲家管事去砸店找麻烦的简单,几乎是笃定要让一戒腰缠的那柄细剑好好狂饮鲜血啧啧。

    主仆两人谈的事是何等血腥,但当他们同时将眼神落在将要去执行这道格杀命令的杀手脸上,她仍是一派娇憨,愣呼呼地将气氛一扫殆尽。

    “一戒,把剑抽出来。”曲无漪拧著眉心道。

    “是。”

    细剑柄握在掌手,从剑鞘里滑出——她的眉宇凝起英气,活灵的眸子不再温驯,瞅人的味道像冰冷瞪视。

    好,面对这种杀气腾腾的神情,才有办法继续撂狠话,不然看着一戒那张脸,让人觉得只能闲聊青菜一把几文钱、对街王大婶娶新媳妇、昨夜邻家小黄狗一胎生六只的悠哉话题

    流墨般的青丝在脑后系成发束,再盘绾成髻,以三支素钗牢牢固定,那三支素钗表面上看去与寻常姑娘家盘髻的钗花无异,但实则是三柄藏在木钗里薄若柳叶的轻匕,一取下便是利器。

    一戒在双腕间缠上臂鞲,将窄袖束起,使她活动更加灵活方便,但即便她一身劲装打扮,那张略嫌稚气又不精明到有点蠢的容颜还是让人瞧不出她身怀绝学,而且另一个身分还是曲无漪背后的合影杀手,护卫著曲无漪的生命,也替曲无漪夺走敌手的生命。

    没人规定武艺高强的人,也得要有一张武艺高强的脸,她就是最好实例。

    微微下垂的细柳眉,乌黑圆亮的星眸,小巧丰盈的唇办,巴掌大小的白皙花颜她的模样不差,但活脱脱就该是贤淑温柔地执著针线绣衣,或是捧著一篓衣裳到河边清洗的勤劳美少妇,她长得太无害、太善良,尤其是不开口,只拿一双水亮亮的眼瞅人时,像极了撒娇的幼猫。

    不过也因为这张脸孔,让她省去不少麻烦事。她曾经在除掉一名敌人时来不及脱身,只能仓皇冒充成敌府小女婢,没想到官差连扫都不扫她一眼,就直接将她推出大厅,连带赏她一句“闲杂人等出去!”足见她那副无害又无辜的长相多能蒙骗人。

    “在纸鸟上点出双眼,跟著纸鸟寻找出盗书者,然后格杀勿论。”她盯著掌心里的蓝皮纸鸟,嘴里喃喃说著曲爷将纸鸟递给她时的命令。

    她知道这纸鸟里,藏著秘术师斐知画的咒术。她不怀疑他的本领,当然更不怀疑曲无漪的命令,他要她做什么,她便做什么——无关私人感情,只是因为她自小到大就被爹爹师父教导著服从,服从选定的主人。

    虽然曲无漪对她而言,只能算半个主人,她仍愿意听命于他。曲无漪性子虽差,但不至于过恶,待在他身边还算惬意,有一天没一天地过日子倒也好,她不讨厌,况且不用像爹爹师父,成天光忙著替人人想杀想宰的小王爷挡刺客,三餐来不及扒上两口便要应付刺客根本是家常便饭,累得像条狗那般可怜兮兮,相较之下,她很心满意足的。

    可是爹爹师父老是叹息叨念,说曲无漪手上没有她的双龙金镯,名不正言不顺。

    那镯子,是主仆间的信物,甚至可说是认镯不认人,当他们一族将镯子奉到主人面前,也代表著献上忠诚。

    她的金镯,却给了另外一个人。

    司徒剑兰。

    她还记得他的姓名,还有他说话时,眉眼挑挑的坏模坏样。

    她那时年纪小,不太明白金镯对她的重要性,所以把金镯给了对它一脸垂涎的司徒剑兰,那时他还高兴地笑了,让她看了也好开心。

    回家后当然少不了被爹爹师父处罚一回,严令她去向他追索回来,但往哪追呢?连她想对司徒剑兰报上自己姓名都找不到他的身影,哪有方式寻回他?

    她在林里往返寻找了五天,最后还是爹爹师父心软,才允许她回家。

    她憨憨地问过爹爹师父,失去的金镯为什么不再打造一只就好?爹爹师父回答:如果金镯的意义仅是弄丢了就再打一只那般容易,它就毫无价值。

    如果金镯没给司徒剑兰,那么拥有者大抵也脱不了曲无漪吧。

    “按照爹爹的观念,司徒剑兰才是我的真主子,曲爷只是备取,也就是若一辈子都无缘再见司徒剑兰,我就一辈子伺候著曲爷;若司徒剑兰出现,我就该改伺候司徒剑兰爹说,这不叫背叛,而是命定,命里注定”不过前提是,司徒剑兰没当了金镯——她心里一直认为司徒剑兰应该在转身离开她眼前的下一刻就上典铺去换银两了。不知怎地,她清楚司徒剑兰一定会这样做。

    一戒把玩著掌心里的纸鸟,用娇傻的表情同它说著“希望金镯子还在他手里,如此一来,我就可以名正言顺跟著他了”

    她并不是讨厌待在曲无漪身旁做事,只是

    更想念司徒剑兰。